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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后紫

时间:2019-01-16 11:03:12  作者:后紫
  可脑子有些犯浑,怎么理也理不清。
  她只知道白家和龙家有仇。
  如今看来,朗家似乎也和龙家势不两立。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难不成那朗家是因为这个,才帮助舅舅隐姓埋名?
  啊,想也想不通,就算了。
  前前后后养了半个月。
  沈南瑗有了目标,整个人又恢复了生气。
  旁的人病一场,十有八九得清减上几分。
  沈南瑗和旁的人不一样,她居然又长个子了。
  原先齐脚踝的裤子,成了八分,穿起来简直不伦不类。
  沈南瑗觉得惊奇:“嗳,我怎么还会长个子?”
  银霜抿着嘴笑:“小姐,你才十六啊!没准儿还能长到十八岁!”
  “算了,算了,就这个身高吧!再高了做衣服废料。”沈南瑗打趣着自己。
  一转身,吩咐管家,让他约个裁缝上门。
  管家很适时地提议:“小姐,天京有好几家百货商场,还有两家是洋人开的,要去转转吗?”
  沈南瑗提不起来逛街的兴趣,倒是让银霜跟着管家一起,出门采办回来了十数套衣裙。
  难得,朗华今日也回来吃晚饭。
  管家命人准备了天京当地特色的美食,什么盐水鸭、梅花糕、糖藕粥,摆了整整一大桌子。
  沈南瑗低迷了好多天的味觉,终于被唤醒了。
  “舅舅,你每月花在吃食上的费用,一定不少。”
  朗华见她吃的高兴,敛在一起的眉目,也不由舒展开来了。
  怪不得,他们都劝他成个家。
  原来有了牵挂后的日子是这样的。
  沈南瑗吃了个肚滚圆,可还想再来一碗鸭血粉丝汤。
  银霜不乐意了,夺过了她的筷子道:“小姐,病才刚好,别吃撑了。”
  朗华也说:“是啊,喜欢的话,明日还让厨房做。”
  沈南瑗收起了那副可怜巴巴的表情,接了银霜递来的消食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朗华聊天。
  朗华提了一件事。
  是朗家得知朗华和亲外甥女相认之后,邀请上门做客。
  “当然好啊。”沈南瑗一口答应了,说来有些愧疚,“若不是这场病,其实一到了这,我就该去拜访的。朗家的人救了舅舅的命,是天大的恩人。”
  这一份通情达理让朗华感动。沈南瑗一想自己的病拖了这么久,还是误事儿。
  朗华笑,“老太太知道你来了,一早说见见,不过知道你病着,就不着急了,还说等你养好了,再给你办个接风的家宴。”
  沈南瑗心想自己这一来都能上升成家宴,想必是舅舅的缘故。这样想,朗家待舅舅也一定颇好,爱屋及乌才能如此。
  “那舅舅,我要给老太太带什么礼物好?还有其他人?”沈南瑗并非如她表现的那般对于新环境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故此才有这一问。
  “你大病初愈,不用操心这些,我会让管家准备。”随后又像是看破她心思似的补充了一句,“我们南瑗聪明伶俐,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第二日一早,在洋房里用罢早饭,沈南瑗特地选了一身,立领盘扣的长袖上衣,搭马面裙,中规中矩之余,花纹样式上的俏丽活泼,令这一身增色许多。
  说到底,还是沈南瑗这颜值扛得起,什么衣服穿身上,都有化腐朽的神奇魔力,更别说她是仔细打点过。
  审视过穿着,还有随身的礼,沈南瑗才放心随朗华一起上了汽车。
  路上,朗华给她简单介绍了一下朗家的人口关系。
  朗华在朗家排四,人称朗四爷。
  可上头的朗二爷和朗三爷,死于多年前的一场浩劫。
  沈南瑗原本是想问什么浩劫,可看朗华神色凝重,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索性闭嘴,没有多问。
  朗家二爷还好,死前已经婚配,留下了一个女儿,也不算后继无人。
  三爷就比较惨了,死的时候连媳妇都没娶上。
  于是乎,朗大爷就肩负起了朗家的兴衰,娶了三房姨太太,却也只生出了两个儿子,一个过继给了三爷,如此一来,也想是大家都有后了。
  说起朗大爷过继给三爷的儿子朗逸行,朗华的脸色不大好。
  沈南瑗便知道了,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八成是个败家的。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
 
 
第67章 姑奶奶
  朗家大宅颇有那种庭院深深的感觉, 比起泷城的督军府,只有过而无不及。
  可是挺奇怪的, 朗家的人口不多, 佣人也不多。
  这一路走来, 四处都静悄悄的。
  朗老太太的院子在大宅院的最后面。
  沈南瑗都走累了, 这才瞧见朱红色的远门前站了一老妪。
  一瞧见朗华和沈南瑗便绽开了笑道:“四爷, 老太太都念叨许久了。这位想必就是沈小姐?”
  “嬷嬷好!”沈南瑗落落大方地打了个招呼。
  朗华道:“当年,就是张嬷嬷发现我落水的。”
  “多谢嬷嬷。”沈南瑗鞠躬到底。
  张嬷嬷虚扶了一把, 眉开眼笑,第一眼见就实打实地喜欢上这个长相标致的孩子。
  “好孩子, 不用客气。这人啊, 都有个落难的时候。老太太昨晚上还在说, 当年若不是救下了你舅舅,今时今日的朗家恐怕就没有喽!所以这人事都说不好的, 只能说我家与你舅舅很有缘。”
  朗家真正的四爷在出国的第三个年头, 就死于国外的一场瘟疫, 只是这事情没几个人知道。
  朗华机缘巧合下从那场变故中活了下来,用了朗家老四的身份。
  说来也巧, 两人从外形身量上还都差不离,就连老太太有时候眼花都会错认。
  这亦是张嬷嬷说的, 有缘。
  张嬷嬷引着他们两人进了院落的花厅。
  天京靠南, 如今已是春意盎然。
  老太太喜花,且一年四季都爱赏花。
  如今这时节,最为好看的还是早开的山茶。
  那粉的, 红的,开了半个院子,好不瑰丽。
  沈南瑗跟着朗华穿行在山茶花之中,只听“咔嚓”几声,还有闪光灯亮了起来。
  沈南瑗压低了声音道:“舅舅,怎么你们家都爱偷拍别人的?”
  朗华不自主扬了下嘴角,对着那边躲在花丛里的少年说:“逸威,逸行,出来吧!”
  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花丛里露了头。
  两人的外貌有六七分相似,就连穿的衣服也一样,都是藏青色的中山装,头上戴的帽子带有校徽,这一身八成是他们学校的校服。
  “四叔!”
  两个少年,异口同声地叫。
  一动起来,还是可以看出两个人的差别。
  前头的那个少年似乎更跳脱,一跃从花丛里出来,又问:“四叔,这个漂亮的妹妹是哪家的?”
  而后耍的那个少年,明显更加稳重。
  沈南瑷已经能够分出他们哪个是哪个了。
  稳重的多半是大房里的朗逸威,活泼的肯定是过继到三房的朗逸行了。
  朗华没好气地说:“这是我女儿,你休想打她的主意。”
  “四叔说谎,你连婚都没结,哪来的女儿。”朗逸行笑嘻嘻地说。
  “总之,你死了那个心。”朗家的小一辈,没人知道他是假的朗四爷。
  朗华不欲解释,最是清楚朗三儿的德行,遂硬声说道。
  那朗逸行撇了嘴说:“四叔可真狠心,心要是死了,那人还能活吗?对不对啊,妹妹?”
  这后一句话是冲着沈南瑷说的。
  可朗华就没给朗逸行继续搭话的机会,带上沈南瑷走得飞快。
  朗逸行翘了下嘴角,一下子被他四叔吊起来了好奇心。
  这到底是谁啊?
  家里的大人只说今天要来贵客,他追着人问了好久,都不知道这贵客是打哪里来的。
  花厅里,坐着朗家老太太,还有朗家老大朗宁和妻子焦氏。
  朗家二奶奶周氏,带发修行多年,若不是为了女儿朗千惠还尚婚嫁,早就住进了尼姑庵。
  这一大屋子,阴盛阳衰,怪不得显得朗华犹为重要了。
  沈南瑷乖巧地挨个叫人。
  老太太眉开眼笑地夸赞,“这姑娘长得多俊俏啊!”
  “瞧那眉眼,生得可真好!”焦氏附和,老大这房统共就生出了两个儿子,还过继给了三房一个。
  一大家子子嗣不旺,瞧着人家家的孩子,也是欢喜的。
  尤其是沈南瑗长的还真的附和长辈们的眼缘,又乖乖巧巧地往那里一站,周身的气派温润,让人瞅着就喜欢。
  何况也就小辈们不知,老太太和两个嫂嫂那都是清楚朗华来历的,是以对朗华这外甥女也有所了解。
  就是清楚,才愈是觉得没娘的孩子可怜。
  老太太的见面礼给得丰厚,一出手就是一对儿翡翠的帝王玉玉镯。
  手镯底子干净、水头足,里头沁了的绿色部分青翠欲滴,一眼就能瞧出十分贵重。
  那玉镯子,沈南瑗是要推辞的。
  老太太假装不高兴,“这是奶奶给的,你必须要收下。”
  一句奶奶,让沈南瑗意外有些红了眼眶,见推辞不了,索性大方地接下了:“谢谢奶奶。”
  “嗳!”老太太乐的合不拢嘴:“没想到啊,我朗家还能再多一个孙女。”
  焦氏和周氏也送了自个准备的。前者的是一套喜庆的红珊瑚头面首饰,快赶上出嫁物件了。后者的则内敛文气,是一套徽墨斋的文房四宝,无论是书写用或者收藏皆可。
  沈南瑗一一回礼,把礼数是做足了的。
  “妈,你这披肩真好看!”郎千惠是瞧出来这是手工缝制的,绣法精巧,在天京都没看过这么时髦的!
  沈南瑗把一粉色的礼盒递给了郎千惠,“这是姐姐的。”
  “我也有?”郎千惠颇为惊喜。
  拿到手是一条漂亮的水绿色裙子,高兴地在身上比了比。
  沈南瑗悄摸看向朗华,都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去NY搬的,竟还搬了不少,就这样分成了两份,让大家伙以为是舅甥女俩心有灵犀的。
  朗华冲沈南瑗笑了笑。
  整个花厅里的气氛和乐融融,以老太太最开心。
  她总担心她这个失而复得的‘儿子’心事太重,如今有了这样娇滴滴的牵绊,想必做事也不会再冒险激进。
  这时,朗逸行和朗逸威也进了花厅。
  朗逸威是堂堂正正走进来的,朗逸行探头探脑,眼睛一会儿在沈南瑗的身上溜一遍。
  给厅里头的长辈问了安好。
  朗宁重重咳嗽一声,朗逸行才算是收敛点。
  沈南瑗在边上看,老大朗逸威这副少年老成完全是随了朗大爷的。朗三儿实属画风突变。
  老太太横了老大一眼,这么正经严肃吓到孩子怎么办,就让朗逸威和朗逸行带着沈南瑗上去别处玩耍。
  “好好照顾妹妹。”
  “好的,奶奶。”朗逸威点了点头。
  而朗逸行则兴致勃勃地问:“能带妹妹去外头玩儿吗?”
  “不行。”
  说话的人是朗华。
  朗逸行摊了摊手,却故意冲朗华吐了吐舌头,不待他反应,一把拽了沈南瑗的胳膊,就往外面跑。
  朗逸行没别的爱好,就特别喜欢拧巴的来,越是不行,就越想试试。
  照郎千惠的说话,那就是欠收拾。
  不过今个不一样。
  他也不是那么没分寸,把人带了朗家的人工湖旁,走走看看。
  湖里饲养了许多锦鲤,大的比沈南瑗的胳膊还粗,随着朗逸行扔下的面包屑都围聚了过来。
  姑娘家一会儿就能聊到一块去,郎千惠很羡慕沈南瑗的短发,一逮着机会就想摸一摸,颇符合她直爽性子。“要是有你这样的小脸儿,我也去剪个这样的,好看,还凉爽。”
  碍着她妈,还有怕剪坏了才一直没去。
  沈南瑗为免自己的头发被扒拉秃噜,连忙道:“千惠姐想剪短头发,我可以给你设计个!可以给现成的看,好不好,自个做主。”
  “这个好!”
  朗千惠比沈南瑗大了一岁,性子直爽,还透着一股娇憨,是正正经经娇宠长大才有的气质。
  沈南瑗喜欢心思单纯的,相处起来没有压力。
  朗家小辈里头,朗逸行也是,听说只比她大了一个月,一口一个哥哥占便宜。偶尔忘形想捉弄沈南瑗,就挨了朗逸威一个爆栗子。
  沈南瑗夹在当中,嘴角一直咧着,体验了一把有‘哥哥姐姐’罩的感觉。
  朗逸行的性格洒脱,嘴巴也快,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他便凑到了沈南瑗的面前,好奇地问:“嗳,妹妹,你和我四叔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家里的大人总是神神秘秘的,一说起来,就是小孩子问这些做什么。
  可但凡是人,总有好奇心的。
  朗逸行的问话一出,朗逸威和朗千惠的眼睛都朝她看了过来。
  显然是都很好奇。
  沈南瑗不紧不慢地回他一记白眼儿,不客气地道:“你去问你四叔啊!”
  “他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相信。”
  “那我说的话,你就相信啦?”
  朗逸行眨了眨他那双过分漂亮的眼睛:“你那么漂亮,一定不会对我说谎话的。”
  “你那么会骗姑娘,你四叔可说了,叫我宁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你的嘴!”
  噗哧一声,朗千惠笑喷了。
  朗逸行挠了挠头,还别说,头一回撞上不吃他这套的漂亮姑娘。
  他追着朗千惠,一边跑,一边喊:“二姐,你不许笑!”
  朗千惠也不跑远,就绕着沈南瑗打转转。
  朗逸行几次都要追上了,可朗千惠将沈南瑗往前一推,他就无计可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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