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重逢,千言万语静默在深深心底,最先开口的,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长高了”???
这戏码可真不适合他。
……干嘛呀……干嘛这么煽情。
逼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虽然这也不是一句好话,从前他就嫌弃她矮,可这会儿她真的觉得这三个字煽情得很。
她好容易才扯了扯嘴角,“可能……二次发育了吧!”是长高了一点,原本一六三,现在有一六五了。她说:“生完林御凡长高了一点。”
连老头老太太都没发觉。
他那眼睛还是那么毒。
记得很清楚就是很久以前有一次她出门买咖啡,结果非常寸的卡到两个小情侣吵架闹分手闹到互相泼咖啡的地步的狗血场景里,她从柜台一转身……一杯热美式朝着她奔涌而来,她连躲都没时间躲,硬生生挨了一杯咖啡,烫得她胸疼。
没忍住,张口就讽刺了句:“当自个儿演偶像剧呢是?”
俩小情侣吓得够呛,看年纪都还小着,估摸着是大学生,还没毕业的样子,书包里露出的一个角还隐约能看到卷页的书本。一个劲儿道歉,刚吵架的气势全没了,女孩子拿纸巾出来,男孩子拿钱包,嗫嗫嚅嚅地说:“真对不起,我赔您衣服钱吧!”
林景娴只接过了纸,随便擦了擦,反正是越擦越脏的,因为有些烦躁,大约她抬头的时候显得有些凶:“别了,留着好好学习,争取以后做个有社会公德的好公民。”
她那嘴巴可真是有点儿毒了,把人小情侣整得尴尬的。
那时候已经在江衍修公司上班了,他们公司抠门的要死,女员工的制服都丑得没眼看,她身上衬衫加西装外套,胸前一大片咖啡渍,更是又丑又狼狈,下午还有许多会要开,她连换的衣服都没有。
最后决定去江衍修的房间,找人送套衣服过来换,顺便看看胸口是不是被烫伤了,火辣辣的疼。
江衍修那时候住公司附近五分钟路程的酒店,长期定了一套公寓套房,她去要门禁卡,捂着胸口含胸驼背进了他办公室,鬼鬼祟祟伸手问他要卡,他坐在办公桌前,抬头看她的表情,带着几分若有所思。
她直起身,指了指自己胸口,“买咖啡去被误伤了,泼了一身咖啡,还是滚烫的,估计烧出泡来了,这会儿火辣辣的疼。而且我得去换套衣服,顺便看看要不要涂个药。”
“过来我看看。”
“这……不太好吧?”办公室诶,虽然那时候俩人已经在谈恋爱了,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但在办公室里腻腻歪歪多不好。
江衍修眯了眯眼,她又觉得自己估计是思想太龌龊,一本正经地过去把他办公室的门反锁了,然后把扣子解开了三四颗,凑近了给他看,“没起泡,就是火辣辣的。”
他扯着她的领口往里面看了看面积,他坐着,林景娴站着,这动作不怪她多想,脸不自在地盯着他的头顶,他头顶两个发旋,据说两个发旋的人都特别固执,但别人她不知道,江衍修确实是个固执的人,他认定的事,就没有做不了的。
也不知道随了谁,江叔叔向来随和,江阿姨……算了,不提她了。
他说不用去酒店,就在这边就可以,直接拨了电话让送一套女士xs码的正装上来,内衣和鞋子配套都带来,鞋子36码,内衣两个A的。顺便带烫伤药过来。
他刚挂电话她就忍不住哼了声,“你才穿两个A的,有那么小吗?”
他抬头看她,目光淡然而笃定,“没那么小吗?”
……但是你也不要说得这么直白嘛!
“小你不也摸得挺开心。”恼羞成怒了,都开始胡扯八道了。
江衍修那张严肃的脸上难得带点儿笑意,“我又没说不开心。”
逗她,就爱逗她,很好玩是不是?
等衣服的功夫,她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我穿俩A的?”
“量了呗!”
“你什么时候量的?”
“手量,目测。”
“……臭流氓啊你!”
……
……
……
如果一件原本很美好的事情没有结果,那回忆就是一种折磨。
李景娴忙止住了自己的胡思乱想,把思绪拉到现在。
现在是她离开西城第七年,和他分手第七年,她有一个六岁大的儿子,生日是十月末,怎么算都和他没关系,他就算怀疑也不会认为这孩子是他的吧?
江衍修沉默片刻:“先坐!”
“那个,林御凡呢?”她有些尴尬,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抬眼打量了一下房子,干净整洁,四面通透,就是少了点儿人气,估摸他也才刚搬过来,她昨天之前就没见过直达的电梯有启动过。
“阿清带着下楼去拿作业了,说是想让我辅导他写作业。”
林景娴:……
那么她过来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她要来接那兔崽子?他回家难道不是一节电梯的事情吗?还有她实在看不出来江衍修很忙的样子……
他似乎也意识到了,倏忽笑了,“大约我只是想寻个借口单独见你一面。”
林景娴:……
这题……超纲了,话痨都不知道怎么答了。
“我很想你。”他说。
……
很长一会儿,林景娴都处于死机状态。
几个意思?
……
智能机器人提醒电梯来人了,助理阿清有权限,直接带着林御凡进来了。
林御凡抱着自己的书包,本来兴高采烈的,看见林景娴立马稍息立正站好,就差敬个礼了,半晌忽然想起来什么,飞扑到江衍修怀里,“爸爸,快,快保护我,小景好凶的,她会佛山无影脚和天马流星拳。”
江衍修手卡在他腋下把他提起来搁在自己腿上,“没关系,她打不过我。”
林御凡拍拍胸口,“那我就放心了。”
林景娴:……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说了句,“有本事你别落我手里。”
林御凡哇的一生哭出来,“江叔叔,我晚上可以和你睡吗,我很乖的,我睡小小的角落就可以了,我真的很好带的。”
江衍修说:“好。”
林景娴大有一种我是谁我在哪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怀疑人生的感觉……
“林御凡,别闹!”她压低了声音训斥他。忍不住又训了江衍修一顿,“你怎么也跟着他闹啊!你这样会把他惯坏的。”说完才觉得不妥,她在心里叹了口气,虽然决定打死也不说林御凡是他儿子,可内心仍旧还是把他当林御凡爸爸。
“哦。”他倒是被训了还挺高兴。
过了会儿,江衍修又开了口,“不是招家庭辅导考试吗?我试试吧!报酬就算了,以后在我这里辅导,他如果愿意,就留下来陪陪我,我一个人住,很孤单。”
边儿上阿清舔了舔舌头,心想总裁又不喜欢小孩,以往的时候就爱一个人住,林琅要来他这里蹭住,他一句我不喜欢热闹就给人打发走了,从来都是一个人,前段时间要不是江董身体不好,他才不会回家去住呢!
他琢磨了好一会儿,忽然才反应过来。
总裁这是在把妹?
看上人家了?
难不成这么着急搬过来就是因为离人家近?他刚下楼的时候还在感慨,这简直楼上楼下嘛!太巧了。
第一招拐孩子叫挟天子以令诸侯?
把儿子搞定了,妈妈怎么着也跑不了,这不微信都加了,人也来了。
就是他没想到总裁他这么不要脸,第二招这苦肉计都使上了。
林景娴确实心软了,她从来都知道,他是个孤独的人,可从他嘴里说出来,那孤独是加倍的。
“那……就麻烦你了,这小屁孩儿折腾人的很,你要是觉得累,就算了,没关系的。”
“不会。”
林景娴说要回家煮饭,随口问了句,“你怎么吃饭啊?”刚搬过来,厨房都还没开封吧!而且他看着就不是会做饭的人。
阿清非常有眼力见地卖了个惨,“请了厨师,还没开始上班,今儿个只能先吃外卖了,就是我们江总胃不好,还不知道定什么餐,外面的东西都不大对胃口。”
林景娴微微蹙了蹙眉,“我熬粥,不嫌弃的话,要不一起吃一点?”
江衍修微微笑了笑,“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没事,多个人多双筷子而已。”
第14章 .
林景娴第一次做饭的时候差点把厨房炸了。
第一次做烧茄子烧成了炭烤茄子干。
第一次打荷包蛋打成了蛋花汤。
第一次煲汤把炖罐炖干了。
第一次煮米饭,是夹生的,水是水米是米,
第一次……还是不说了。
总之吃一口长生不老,再吃一口永登极乐。
油烟机没开,滚滚油烟在屋子里肆虐。
塞卡把她从厨房里揪出来,问她为什么要想不开?并且深切怀疑她开发了一种新型自杀手段。
劝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
就算要学做饭也不能一蹴而就不是。
那段时间大约是她人生最倒霉的时候,出门买鱼被抢了包,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护照都在里面,身在国外,何止是麻烦,她怀孕六个月,饶是她徒手能揍一个小区的熊孩子,也不敢追上去,脸色苍白地躲在一家鱼摊儿里,人生第一次体验到憋屈和恐惧,直到塞卡过来把她领走。
胖胖的土耳其大婶像个小孩子一样自责——她那天睡了个懒觉,没陪她出来。
其实她已经很负责了,当时她刚过去的时候,其实凡事都可以自己做,但她希望身边有个很陪着,那样即便突发状况也可以应付,她好像忽然一夜之间长大了,她权衡了所有利弊,走了一条最愚蠢的路,别人都劝她回头,可她觉得没所谓的,她本就是个随心所欲的人,跟随内心就够了。但该有的准备她都要做好,去伊斯坦布尔之前她就定好了房子,离医院只有五分钟的车程,周围就是购物中心。各种程序,因为未婚的原因不好办,耽搁了很长时间,所幸最后还是顺利的,这得益于她的雄厚资金储备。塞卡是突然有一天找上她的,说是一位朋友介绍她过来应聘随佣,她说她什么都会干。
林景娴看了她的简历还有身份信息,最后决定把她留了下来。
没想到,一用用了七年。
那天她被赵小姐告知有一部作品和她风格特别像,连某些情节和桥段都和她惯有的风格很像,除了署名几乎都一样。
天真的赵小姐还以为是她开了小号,并且很得意地说:“我就是孙悟空,你呀,别想逃过我的火眼金睛,我可一眼就看穿了你这小妖精。”
还小心翼翼地试探地问她是不是想要换编辑合作了。
她是个特别懒的人,除非赵小姐和她有严重的理念不合,不然她怎么都懒得去换合作编辑的。
开马甲对创作者来说有时候是一种乐趣,但对当时的她来说,一点心思都没有。
赵小姐一下子严肃起来,要她一定要看看,真的很像。
巧合吧!她对于赵小姐的一惊一乍已经习惯了。
她在伊斯坦布看不到样书,赵小姐一页一页拍给她看的,然后她看了第一行字,就只觉得浑身冰冷加不寒而栗。
那是她的旧稿,初稿写于一年前,她离开西城的时候完成了三分之一,后来种种事宜耽搁,再捡起来的时候也就没了头绪,夭折了。
她让赵小姐给她拍到第六章节的部分,那是她完成的部分,从开头到这里,几乎一字不差。
后面是续写,她大致看了看,和她列好的大纲走向,几乎一模一样。
但不是她自夸,她觉得对方续写的部分,粗糙的可以。
关键是,她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这部作品。
哪怕是赵小姐,当时觉得是个不错的点子,但害怕自己驾驭不了,所以基本是边写边反思,权当练习了,至于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她自个儿都不确定。
她是个恐怖悬疑流写手,国内这方面的优秀作家都是男性,女性的纤细注定和这种题材难以擦出剧烈的花火,但是她靠着纤细和精巧也算有了一席之地,之所以和赵小姐合作,也是因为赵小姐和她一样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她的很多观念不谋而合,也非常喜爱她的作品和风格,甚至于有些崇拜她。
所以说,她的风格很好认,但是某种意义上也是很难模仿的。
赵小姐那一年还是个小编辑,人微言轻的,那本书也是她公司制作的,但经手的是另外一个编辑,她和主编提说是那本书涉嫌抄袭和照搬,但主编要她拿出证据来,她把所有林景娴的作品其中一些相似的片段还有相同的处理手法整理出来,甚至总结了林景娴常用的词和形容手法,加上一部分聊天记录——林景娴当初写的时候和她谈论过其中一个男主的设定,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构成决定性证据。或者说对方根本就不想要所谓的证据。
对方编辑还冷嘲热讽说她们想碰瓷想疯了。
那时候林景娴刚刚卖红一本书,尽管销量可观,被誉为新星,后起之秀,但也仅仅是个作品数连一行都写不满的新人。
何止赵小姐人微言轻,她自个儿都人微言轻。
那时候对方整个项目已经全部制作完成了,出版书籍已经开始预售,并且预售量惊人,影视项目在谈,有导演看中了作品,出的价格据说还不低。
对方签约了经纪公司,着手把她往神秘天才作家方面打造,一书成名,这噱头可是搞的足足的。
赵小姐一直想和那位作者聊一聊,但是联系方式要到了,对方拒绝和她谈话,她对对方的身份一无所知。
林景娴那时候和家里僵,特别倔强地不愿意麻烦爸妈或者哥哥,生怕露出一丝一毫自己过得不好的迹象。
她也提交不出来证据,远程找了律师,对方希望她回国面谈,但她受惊吓下面有些出血,医院这边强烈要求她住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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