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筝唔了一声,反应了一会,然后摇了摇头,伸手推着他的胸膛:“你先起来……”
看到她摇头,封鸿微微一愣,心底闪过一丝失望,额角的青筋跳了跳,以极大的控制力将自己从她身上挪开:“那我去——”卧室的洗手间。
话还没说完,面前的女人就将上身最后一件布料给脱了下来,轻轻一挥,扔到了地上。
她双手平举,软软糯糯地对着他撒娇:“不吹了,你帮我揉一下吧。”
**
看着床上呼呼大睡的女人,封鸿又仔仔细细地帮她将被子往上掖了掖,直到全身上下只露出一张白净的小脸的时候,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主要是那女人身上还穿着自己的睡衣,虽然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袖子比她的手臂长出一大截,看起来就像是唱大戏的。
但经过刚才的事情,他害怕自己看到什么东西都淫者见淫,一不小心就化身猛兽,再次扑上去。
脸色微红的他回到浴室,洁白的浴缸外面满是两人一起坐下去之后溢出来的水,彰显着刚才两人经历过多么激烈的斗争。
将地面收拾了一下,他不经意地抬头,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的时候不由得愣了一下。
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脸红得跟关公似的,最主要是,他露出来的脖子位置,有着一条长长的抓痕,一直往下蔓延到锁骨处。
就是现在睡在床上那小女人抓的。
刚才她一直在嚷手酸了,问自己好了没。
他当时根本就听不到她在说些什么,只能够密密地亲着她的唇角,说着胡言乱语低声哄着她。
然后她就直接一爪子挠了过来。
收拾干净之后,他再次回到了床上,轻轻地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睡到了她的身边。
然后,他长臂一勾,将旁边埋着脑袋在他的枕头上,睡得香甜的小女人给揽到了怀里,低头在她唇角啄了一下。
确认到那个在自己生命里缺席了一周的小女人,此时此刻确确实实是躺在自己怀里,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跟着她一起沉沉睡去。
同一个晚上,众粉红女郎发现,自家已经多日没有发过微博的爱豆,神乎其神地在周二凌晨两点多发了一条状态。
@封鸿:“养了一只猫,今天被挠了一爪子,挠得我想要跪下唱征服。”
配图正是他脖子上的那一条抓痕。
有没睡的夜猫子第一时间抢占前排评论。
“啊啊啊啊这是什么神仙更新时间啊?小粉红你不用睡的吗?要注意身体啊!”
“哈哈哈哈小粉红你什么时候养猫了,看起来好凶哦怎么挠得这么厉害?”
“放开那只喵对我来!!!”
五分钟后,封鸿再次发博。
@封鸿:回复@颠倒众生小粉红:是呀,乐在其中//@颠倒众生小粉红:“咦,我怎么觉得你好像被挠得挺高兴的?”
第41章 宿筝,超喜欢你
宿筝是因为人有三急而被憋醒的。
急急忙忙地掀开被子, 她起身到卧室里自带的洗手间里解决了生理问题之后,又闭着眼睛,凭借着直觉回到了床边。
刚躺回到床上, 她就感觉到腰上一紧, 似乎还听到了一声带着不满的“唔”声,然后,她就被勾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在反应过来似乎有些不对劲之前,宿筝甚至还将脸埋在那人的胸膛上蹭了一下。
肌肤相贴的感觉,让她意识到,身前的这个与自己紧密依偎着的男人, 应该是未着寸缕。
至少上半身没穿衣服,
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看着面前舒展着眉眼, 睡得一脸温顺的男人, 凝眉思考了一会。
在她喝了酒, 将吐得七荤八素的孟璃莎送回家, 回到公寓, 坐着电梯到了33楼之后……
发生了什么事情?
似乎感觉到她的目光, 男人的睫毛轻轻颤了颤,然后,他眼皮动了动, 也睁开了眼睛。
在看到她表情平静地盯着自己的时候, 封鸿愣了愣, 伸出手按着她的脑袋, 往自己的胸口一靠:“继续睡。”
宿筝:“…………”
从光裸的胸口抬起头来,她对着封鸿怒目以示:“你干嘛不穿衣服!”
封鸿眨了眨眼睛,掀开被子往里面瞄了一眼,然后“哦”了一声:“因为我的衣服在你身上啊。”
宿筝:“…………”
她伸出手,“啪”地一下将过长的袖子往他脸上一拍:“为什么你的衣服在我身上?你什么时候跑到我家的?”
而且难道他只有一套睡衣吗!
封鸿嗤笑了一声,明白面前的女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勾起唇看着宿筝,一双眸子因为神志开始清醒而变得清亮:“你要不要先仔细看一下周围,然后再问我问题?”
听了他的话,宿筝慢慢地挪着视线,在房间里面开始逡视起来。
简洁明亮的房间,东西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不像自己平时,穿过的衣服都扔到床边的藤椅上,等到堆成一堆的时候,再埋头在里面翻来翻去,找一件今天可以再穿一次的衣服,然后把剩下的衣服全都扔进洗衣机里。
书桌旁的那一把吉他,肯定是不会出现在自己房间里的,因为她对于音乐是一窍不通,她的音乐创作成就,已经在因为把哆来咪发唆念成了一二三四五,而被气到不行的音乐老师退学回家的时候达到了最高峰。
最重要的是,墙壁上贴着的那一个熟悉的人像,怎么都不可能出现在她房间里。
在知道自己身处封鸿家的时候,昨晚发生的事情也如同淙淙泉水一般,慢慢地渗入到宿筝的脑袋里,她的意识终于开始回笼。
她昨晚抢了人家钥匙强行进入他的家里不说,噼里啪啦乱哼哼地朝他剖析了内心想法不说,将他的浴室给弄得七零八乱不说……
她跟封鸿之间,是不是还发生了其他的事情?
她掀开了宽大的衣领,往里面看了一眼。
“啊啊啊啊啊啊你都对我做了什么!!”宿筝反应过来之后直接扑了上去。
从脖子一直到小腹,那深深浅浅的吻痕和指印,都彰显着这个大尾巴狼昨晚用了多长的时间对自己做了多么令人发指的兽行。
“你搞清楚一点啊宿小姐,是你昨晚对我做了些什么,我已经非常严肃地义正言辞拒绝你,结果你热情起来真的让我有点遭受不住……”想起了昨晚的事情,封鸿的声音变得有些微哑,低下了头靠近她。
“记不起来的话,我不介意再帮你回忆一下。”
眼看着他的狼爪又蠢蠢欲动地想要伸过来,宿筝微咬着下唇,在他的腰侧狠狠地拧了一下:“不需要!”
封鸿“嘶”了一声,明白她的意思:“想起来了吧?昨天你都做了些什么?擅闯民宅强抢良家妇男,又要他帮你吹又要他帮你揉……唔——”
宿筝伸出手捂住了他的嘴,小脸上烧起了一片红晕,怒瞪着他:“你闭嘴!”
封鸿挑眉一笑,表情贱兮兮的,伸出手来将她的小手拉了下来,握在手心里一下一下地把玩着,觉得她绵绵的手简直柔软到不行。
“怎么样?想起来之后,决定什么时候对我负责?”他将薄唇凑到她耳边低声说道,并轻轻地哈了一口气。
宿筝斜睨了他一眼:“我是想负责啊……”
封鸿眼睛一亮,还没来及开口说话,就听到了她的下半句话:“在一周以前,你不是已经拒绝了吗?”
封鸿:“……”
“我哪有!!我什么话都没说!”轮到封鸿开始暴跳如雷。
“十二点到了,辛德瑞拉却没有出现。”宿筝想起这一周以来的等待和折磨,语气就越发地淡然,“你那是已经用行动表明了你拒绝了我想要负责的这颗心。”
封鸿心头委屈得几乎可以哗啦啦地写上几十页陈情表上书给宿筝了:“你说你不等了啊,我就以为你给出了你的答案了嘛……谁知道你喜欢我喜欢到不行……”
宿筝耳根迅速发红:“谁,谁喜欢你喜欢到不行?”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
宿筝愣住了。
她就这么怔怔地看着他,在心底又仔仔细细地将他这句话咀嚼了一遍之后,尽管想要努力控制住表情,但唇角的笑意就怎么都压不下去了。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喜欢到即便以为你不想要看到我,那天晚上十二点还是傻傻地站在你门口蹲了一个晚上,一直到第二天一早才回家。”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喜欢到即便看到你跟那个蜘蛛侠在一起,即便听到你说你跟他是情侣关系,也还是想要不顾一切地将你从他身边夺走,藏到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你的地方,让你从此以后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所以在你昨晚出现在我门口的时候,我就暗暗决定,如果我们之间相距百步,即便你只是无意识地朝我迈了一步,那剩下的九十九步,我将奋不顾身。”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你呢?”
封鸿看着她唇边噙着的那抹笑,感觉自己变得越发地贪婪。
从想要靠近她,到想要抱住她,一直到想要亲她,到想要跟她做一切最亲密的事情。
心甘情愿地沉溺到一个叫宿筝的酒里,并且希望一辈子都不要醒来。
宿筝缩在他怀里,良久都没说话。
久到封鸿几乎以为她又再次睡了过去。
“我和他,由始至终都不是真的……”过了很久之后,女人细细糯糯的声音终于低低地响起,“以前不会,是因为我不喜欢他。现在不会,还因为我也是……”
喜欢你喜欢到不行。
**
“我的爸爸,在最早的时候,是仲家的司机。”宿筝缩在他怀里,寻了一个最舒适的姿势,拉着他的一条胳膊放到自己的头底下枕着,然后抱着他的另一条胳膊,开始缓缓叙来。
宿崇亮很早就进了仲家干活,因为做事稳当且任劳任怨,几年之后,他被提拔成为当时还是仲家一把手的仲爷爷的司机。
仲爷爷原本就很赏识他,在知道他在乡下有一个青梅竹马之后,还让宿崇亮把温菱也给带进了仲家,成了仲家的管家。
如果没有发生后面的事情的话,仲爷爷对宿崇亮也仅仅到赏识为止了。
“上回我爸爸过来家里,你有没有觉得他走路有点奇怪?”宿筝抬头问听得很认真的封鸿。
封鸿虽然情商比较低,但智商还是很高的,而且他还有一扇善于发现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心灵的窗户。
“嗯,岳父的脚,是不是……”他撩起了宿筝耳后的一缕发丝,卷成一圈缠绕在指头,然后又重新松开,重复着这个动作,乐此不疲。
“谁是你岳父……”宿筝嗔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人真的很会顺着杆子往上爬,“爸爸的左脚,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因为一场车祸,而被截了肢。”
封鸿微微地张着嘴,有些惊讶地低头看她,他原本以为只是脚有什么旧患而已,没想到会到这么严重的程度。
“仲家早些年做的那些生意并不那么清白,只不过后面爷爷金盆洗手之后,不仅自己不做了,也不让仲家的子孙继续做了。”
在车子因为被人动了手脚,导致刹车失灵的时候,宿崇亮以猛地往左打方向盘的动作,让车子撞到山壁上而停了下来。
车后座的仲爷爷和驾驶座上的宿崇亮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在医院躺了很久。
等到出院的时候,仲爷爷恢复得与以前几近无恙,而宿崇亮的左边裤脚往下,从此变得空荡荡的。
“然后仲爷爷就觉得很对不起岳父大人,通过以孙相许来报答你们家的恩情?”封鸿皱了皱眉,脸色沉了沉,“虽然我也很尊重他,但他的脑回路是不是有点不太正常?”
都21世纪了,还能够通过这种指腹……,不是,指孙为婚来报答别人的恩情?有没有考虑过别人愿不愿意?
宿筝笑了笑,也懒得去纠正他的称呼了:“爷爷再怎么固执,也不可能这么强势地单方面决定这个事情。”
“这件事情,除了当时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我和仲一然之外,其他人都是支持的。”
“仲竹祯夫妇也支持??”封鸿扯了扯嘴角,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他们看你的那个样子,就像是看避犹不及的瘟疫一样,他们居然还支持?”
“你以为,仲爷爷只有一个儿子么?儿子往下又只有一个孙子么?”宿筝呵了一声。
“如果有两个选择摆在你面前,告诉你说接受一个你完全看不起的人做你的儿媳妇,但你得到仲氏集团的实际控制权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地增加,反之则不然,你会怎么选?”
“我选你。”封鸿勾唇笑了笑,在她唇上啄了一下。
宿筝:“……你严肃一点!”
封鸿轻声咳了咳,庄重地点了点头。
“我的爸妈……”说到这里,宿筝有些犹疑地开口,“他们对仲家,已经到了奴颜婢膝的地步了。他们认为,没有仲家,就没有他们的今天,甚至于他们并不觉得爸爸没了一条腿是牺牲了什么。
因为,他们在仲家,已经没有了自我。
所以在仲家纡尊降贵肯跟他们一个乡下出来的人成为亲家的时候,他们觉得他们才是蒙受了恩泽的那一方。”
所以,为什么仲竹祯和翟蕙说一,宿崇亮和温菱就不敢说二。
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就只是因为他们是仲家人。
在双方家长畸形的观念之下,当时没有把握住机会说不的两个当事人,在后来沟通出了一个处理方式。
“在仲家的人面前,我可以跟他扮演成情侣,但也仅限于此而已。而仲一然也给了我承诺,他会在爷爷下达最后的结婚通牒之前,掌握住自己的人生,开口朝爷爷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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