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永安宫,甄珠微微愣了一下,然而看着少年低落的模样,脸上很快扬起笑,揉着他的脑袋道:“可最后,你还是找到我了啊。”
阿朗唇角又小小地弯了起来,重重点头,“嗯!”
然后又接着道,“……于是我就去找太后,想问她你在哪里……刚问出口,义父就来了,然后——”
少年顿了一下,下意识地隐去了太师与太后的那段对话,再张口,便只是干巴巴地道,“然后,义父便把太后杀了。”
“……杀了?”甄珠喃喃着重复了一遍。
“嗯。”阿朗点头,然后看着甄珠的脸色,见她脸上并没有什么高兴的神色,不禁问道,“杀了她,姐姐不高兴么?她把你囚禁在宫里,还把你给——”
他咬着牙,有些愤恨,“还把你送给那样一个人做侍妾!姐姐不恨她么?”
甄珠摇摇头,有些怅然地笑笑:“不喜欢,但也谈不上恨。”
事实上,甄珠经常觉得太后应该是挺喜欢自己的,不然的话,她应该早就没命了,只是太后喜欢人的方式,一般人真是承受不起,也无法生出感激,尤其在甄珠见识了太后对待狗儿的方式之后……
狗儿……
想到这个名字,甄珠胸口一闷,抬头看向阿朗:“阿朗——”
阿朗也正看着她,闻言“嗯”了一声。
甄珠吸了口气:“阿朗,我问你一件事。安王……真的死了么?”
阿朗陡然睁大了眼睛。
——
武昌城。
“报!”
传令兵的声音打断了进行中的讨论,崔相抬起头,让传令兵进来。
“……禀报相爷,逆贼计都与奸后反目,于昨夜奇袭皇宫,据悉奸后已身亡,计都不日便要‘登基’。”
传令兵话声一落,崔相便拊掌笑了起来。
“果然啊……”他看向对面身着明黄龙袍的少年,“陛下果然英明,早早料到计都与那奸后不能长久。”
少年点头,笑容有些腼腆:“不,若不是崔卿告诉朕那计都的性格为人,朕也推测不出来的。况且——”他看向崔相,脸上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尊敬,“崔卿其实比朕更早看出来吧?只是为了让朕能学会分析局势,才没有直说,而是循序渐进地点拨着朕,崔卿如此用心良苦,朕实在是很感激……”
崔相连忙摆手:“陛下万万不可如此说,这本就是为臣的本分,陛下这般说,可是折煞老臣了。”说着,脸上又露出一丝伤感,“先帝临终时任命臣为顾命大臣,便是希望臣能尽心辅佐下代君王,谁知……”
他叹了一口气,又看着少年笑道:“幸好还有陛下您,才让那奸后的野心未能得逞,不然臣便是死了,也无颜去见先帝。”
少年点点头,又露出腼腆的笑:“崔卿用心良苦,朕都晓得的。”
崔相笑着抚了抚胡须,又说了句“哪里哪里”。
互相恭维了一番,两人便又开始商议起正经事来,既然如今京城局势已经变化,那么他们的布置自然也要相应地变化,不过好在他们对计都太后两人闹翻早有预料,如今应付起来也是游刃有余。
只是说了几句,少年便问道:“崔卿,不用唤方卿来商议么?”
崔相顿了一下,然后笑着摇了摇头:“暂且不用他。”
却也没解释为何不用。
少年点点头,也没有追问。
于是两人便继续商议,只是多半是崔相在说,少年在听,与其说是商议,倒不如说是教学。
“……计都此人勇武非常,脑子也不算笨,可以称得上是一代枭雄了,然而他却不是没有弱点的,他的弱点,便是过于狂妄,因此大局上看得清,却容易栽在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上……”
“……京城禁卫军十万,之前守城之役后,恐怕只余七万众,然而还有北方各道驰援的兵马未回,若援军迟迟不退,我们再攻城依旧困难重重,要么有攻城利器,要么以绝对的兵力优势压制,不计代价,如此才有可能攻破城门。”
“但是,这样就太笨了。”
——
商议事毕,崔相又留下了今日的功课,便匆匆离开了,事实上若非他特意挤出时间来陪少年,以他的忙碌程度,少年是不可能每天都长时间与他交谈,甚至受他教导的。
毕竟,这个偏居江南的小朝廷,虽然有他这个“皇帝”,但实际撑起它的,却是崔相。
崔相便是这个小朝廷的顶梁立柱,也是引导着少年一步步走上合格君主之路的帝师。
他为了高氏皇族尽心尽力,更为了少年这个不久之前还被囚禁,被当作畜生一样的人费尽心力,竭尽所能,用他的毕生所学教导少年,期望以此弥补少年之前被囚禁所导致的教育空白。
虽然打理着这个小朝廷的一切大事,却事事都向少年禀报,都与少年商量,完全没有少年原先猜测的,把他当作傀儡,实则自己野心勃勃的样子。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忠心耿耿,挑不出半点差错的忠臣、良臣。而在这位忠臣的带领下,这个小朝廷的其他领袖,也对他这个被拥立的皇帝十分尊敬。
除了还未重回京城,少年似乎已经的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帝王。
无上权势,人人敬畏。
与过去简直天差地别。
少年低下头,看着崔相留下的功课,嘴角却露出一丝疲惫。
虽然现在很好,但是,却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开心啊……
如果……她也在就好了。
他低下头,双手捂住了脸。
——
武昌是小朝廷的临时都城,“皇宫”便是原来的知府衙门,包括皇帝、崔相等的所以高层人马都住在衙门里,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方朝清。
京城事变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衙门,各位大人都紧张地忙碌起来,方朝清出门时,便见过往的人都脚步匆匆,有人认出他,便笑着打招呼,还唤他一起去议事堂议事。
议事堂,是崔相专门用来与各位大人和幕僚议事的地方。
方朝清闻言,笑着摆了摆手。
“我就不去了。”他说道。
那位大人有些奇怪,“诶?为何不来?方公子可是有事?若是无事便来吧,您上次出的几个主意可是很奏效呢,崔相都夸赏不已,议事嘛,就是要咱们集思广益嘛!”
方朝清摇摇头,笑道:“我还是不去了,毕竟无官无职,以前形势所迫也就算了,如今各位大人都已聚集武昌城,也用不着在下献丑了。”
那大人眼睛一瞪,还要劝说,便被另一位大人赶忙拉走了,“哎呀快走快走,晚会儿耽误了事儿,相爷可要发脾气了!”
那人便只好急匆匆地走了,临走还不忘朝方朝清挥挥手,“方公子,你有空一定来啊。”
方朝清笑着拱手送别。
第111章 直面
方朝清漫步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市里。
虽然如今南北并立,人心惶惶,但武昌城却还颇有些热闹景象,除却起初几日的惊慌,一段日子下来,经过崔相的梳理整治,如今的武昌城处处井井有条,完全不像是时刻将要面临战火的模样。
看着这热闹的街景,方朝清眼里才露出一丝笑。
这份热闹,也有他的一份贡献。
当然,那是时局紧迫时的临时上任,如今崔相手下英才备至,自然也就不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了。
也好。
方朝清笑笑,走到一家书铺门前,铺子门口已经摆好了桌椅和纸笔,方朝清跟店里伙计打了招呼,坐在了门口,不一会儿,便有人围了上来。
“……方先生,这次还是写给我家那大儿,就跟他说,他媳妇儿昨儿生啦,生了个大胖小子,八斤四两呢!他爷给取了个小名儿叫铁头,大名儿留着给他取哪……叫他在外头注意身子,别胡混浪荡,生意做完了就赶紧回来,如今这时局不太平,他媳妇儿天天念叨他……”
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碎碎念地说着,方朝清一边含笑听着一边落笔,笔尖如流水在白纸上蜿蜒宕开,一挥而就,流畅自然,写出的字工整又不失流丽,而且极少连笔,十分明了好认。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说完,一看方朝清也停下了笔,探头看了看,顿时笑得满脸褶皱乱颤,小心翼翼地捧起信纸,一个劲儿地夸赞。
“还是方先生的字儿写地俊!”
一旁顿时有人笑道:“大娘,你都不会写字,就知道人家写地好看了?”
老太太眼睛一瞪:“老婆子不会写字,老婆子还没长眼啊?”
立刻有人附和:“就是就是,方先生字写地好,长眼睛地谁看不出来!”
先前取笑那人笑着讨饶,还趁机挤到前面,凑到方朝清跟前道:“方先生你可别听他们胡说,我可没说您字儿写地不好!这不,我家那小子开始上学堂了,我正想在家里挂幅字画儿呢,可自个儿那狗爬字儿实在拿不出手,就找到您这儿了。”
这话一出,后头的人立刻嚷嚷开了,纷纷起哄让他滚到后面排队去。
男人转身躬身作揖陪笑,“哎哟各位,今儿个就让我占个先,反正方先生就在这儿又不会跑。”
其他人也不是真心生气,笑骂了一番,也就不再闹腾了。
方朝清好脾气地等他们都协调好了,又问那男人,知道他是想要些圣人之言挂在家里,好督促孩子上进,于是便写了《劝学》里的句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八个字,同样是一挥而就,只是相比起给方才那老妇人写的温情脉脉的家信相比,这八字更加有力,蘸墨饱满,却又并不张扬,正契合了句意里的劝学之意。
男人看了,也是十分满意,数出一个铜板,便美滋滋将那副字拿走了,剩下的人纷纷上前,等着方朝清为他们写。
大半还是给远在外地的亲人写家信,当然也有其他各色各样的,比如让写几句吉祥话儿挂在墙上的、让写孩子老人甚至自个儿名字的、养了牲畜的让写个“人畜兴旺”贴在畜棚上的,还要写会过日子的,干脆自带了红纸,让方朝清给写对联儿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方朝清来者不拒,听着他们带着不同祈望的话,感受着他们或欢喜或期待或忐忑或的心情,下笔,一个个地满足了所有人地要求,两手不停,右手写累了便换左手写,两手字都是一样的好看。
不论写什么,一概是一张纸一文钱,多了还打折,不过强强够笔墨的成本罢了,完全不赚钱,这也是他生意这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直到夕阳西沉,眼看着外头人散了,书铺伙计忙出来招呼:“方大人,累了吧?来进来歇歇?多亏了您,今儿店里生意也不错呢!”
方朝清甩甩手腕,一边跟伙计一起将桌椅搬回书铺,一边笑道:“写几个字而已,累什么。我也是多亏了你们东家,肯借我地方呢。”
说着,笑了下:“还有,以后莫要再叫方大人了,就还像以前那样叫我方先生吧。”
伙计惊讶地瞪了瞪眼,“诶?可方大人——”
方朝清摆摆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么大人,之前不过是人手紧帮了把手。”
说罢,也没再多说什么,便出去了,那卖字换来的一堆铜板,一个都没有拿走。
伙计还兀自纠结着,心想当时明明是这位方大人带了一群兵把他们这片儿给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贵的大家公子,虽然文弱书生了点儿,却把一群兵带地有模有样,据说还是什么相爷的女婿?
怎么这会儿又本就不是什么官了?
听说当官的都互相倾轧的,难不成是被排挤了?
伙计天马行空地想着,不住摇头叹息,半晌看着桌子上的铜板,才发现方朝清没拿钱,忙一把抓了跑出门,却已经不见了方朝清的踪影。
出了书铺,方朝清便在左近闲逛了起来。
虽然隔了一条长江,但闹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戏杂耍,还有来来往往的人们,有一瞬间,方朝清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铜驼大街。
然而一想,却又笑着摇了头。
他在洛城五年,在铜驼大街每日守着悦心堂也待了两三年,然而仔细想想,他却似乎根本没有仔细逛过那条日日都经过的街道,甚至连洛城的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那时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伤自怜,又何曾抬眼仔细看看周遭呢?总是耿耿于怀不能实现年轻时走遍山川的志愿,可却连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细心体会过,这岂不可笑吗?市井烟火,山川大河,哪里不是风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极啊。
好在现在醒悟也不算晚。
这几天,他经常这样兴之所至,走马观花地逛着,用眼,用耳,用心体会着这市井俚俗,人间烟火,慢慢便觉出几分况味,还在大街上卖起了字,便愈发体会到这人间烟火的美妙。
世俗,热闹,真切,喧嚣……绝不是高高在上的琼楼玉宇,而就是朴实真切的人间烟火。
怪不得她那样喜欢。
最初相识,还未避嫌时,总是听她说最近又去逛了哪里哪里,见了什么好玩儿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来洛城,却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这里,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脸上忽然荡开笑,便如忽逢三春花开,登时叫眼前摊子上,卖些木雕小玩意儿的小姑娘羞红了脸。
他回过神,一见小姑娘这模样,也不好继续待,只是在人家摊子前站了那么久,也不好什么都不买,便随意挑了个雕地憨拙质朴的小老虎,想着回去没人要的话,就给阿圆玩儿好了。
付了钱,手里拿着小老虎,一转身,便看到几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着眼前的人,方朝清没有惊讶,只是淡淡地道:“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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