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留的时间太久,林馥馥突然闻到一股焦味,她心想完蛋,忙跑到厨房里。
饺子都焦了……
莫炀尾随而来,乐呵呵地说:“我重新再做一份。”
他倒是一点都不恼。
= = =
两个人早餐连着午餐一起吃了。
午餐过后林馥馥钻到了莫炀的书房。
书房很大,大概是为了满足他日后的创作需求。
书架上也有很多书籍,大多都对林馥馥的胃口。
她随手挑起一本,是余华的《活着》。
这本书她看过一遍,心里难受了好几天,发誓再也不想看余华先生的创作。可后来忍不住又将这本书再看一遍,心境同第一次大不相同。
林馥馥将这本书放下,转而又重新抽了一本自己没有看过的书。这是一本琴谱。
像是在更深地了解莫炀,林馥馥打开这般琴谱,一页页翻阅。
学生时代学的是简谱,所以林馥馥根本看不懂这本书上的五线谱。事实上,她这个人音律极差,唱歌走调不是什么稀奇事。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从不会当着别人的面唱歌。
莫炀在楼下喊她。
林馥馥看了眼窗外,他坐在外面的草地上和她挥手,“来,晒太阳。”
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迷人又耀眼。
眼前就是花海,他们可以惬意地晒太阳,不管今夕何夕。
林馥馥很快便被这个提议打动,她最后看了一眼书上的五线谱,将其放回原位。
草地上有几张藤椅,而且人性化地带有阳伞。
莫炀虽说让她下来晒太阳,可真的等到她下来了,他又支起那把阳伞,说:“估计你晒两分钟就要脸红,还是在阳伞下比较好。”
这算什么晒太阳?
但林馥馥也不管那么多。
她想和他待在一起,看看这满地的向日葵,度度这悠闲的时光。
眼睛刚眯下,莫炀便走了过来。
他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脸颊,俯身,亲吻上她的唇。
莫炀说:“你知道吗?这一刻我期待了多久。”
只是分开片刻,他的唇又吻上她。
急切又热烈,明明昨晚弥足,可这会儿又饥渴难耐。
林馥馥不知道他所谓的期待是什么,下一刻,他的手已经开始不老实。
于是她一厢情愿地以为,他所谓的期待是在这光天化日之下。
可他又将她打横抱起,散步并做两步往屋内而去,他说:“我们做吧,做.爱吧。”
她不知道的是,莫炀的期待便是这短暂的二人时光。
无拘无束,无人打扰。
他们彼此只有对方。
午安。
阳光被全部阻挡在厚实的窗帘外,连同所有的是非黑白。
室内安静到针落有声,他们彼此的呼吸匀称。
莫炀抱着林馥馥,睡得香甜,尤是在其一场激烈的运动过后。他酒足饭饱,激情四溢。林馥馥几次三番求饶,最后是在厨房的琉璃台上里大汗淋漓。
莫炀喜欢林馥馥身上的每一处地方,他爱亲吻,他总是无法在她面前做到克制。他喜欢听她的喘息声,喜欢听她一遍又一遍喊着他的名字。
他们现在宛若新生,在这场博弈中,那么默契十足。
此刻的他们忘记了身处何方,享受着短暂却又美好的倾城时光。
莫炀似乎根本没有这样放松惬意过,从学生时代起他的时间就被安排地分毫不差。他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全是父母的要求。进了演艺圈之后更忙,没有喘息的时间。
于是,在这样看似一个枯燥无味的下午。莫炀抱着林馥馥睡午觉,千金不换。
事实上两个人昨晚真的都没有睡好。
两个人真正闭眼睡觉已经是三四点。
巧合的是,这个午觉也睡到了将近四点。
林馥馥醒来的时候就见莫炀笑看着她,她人还有些混沌,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说:“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
莫炀摇头,“看你睡得香。”
真好看。
看得他忍不住又想要她。
莫炀也觉得自己过分了一些,从昨晚到现在,他要了她太多次。
“嗯,睡得好香。”她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雪白的藕臂伸出被子外。
莫炀轻轻扯了一下被子,她的春光便展露无遗。
林馥馥长得白,越是这样白,他留在她身上的吻痕就越是刺眼。
她忙把被子拉回来盖上,又把脑袋埋到被子里看了眼自己。
“莫炀!”她露出脑袋,一脸懊恼,“我身上全是你留下的印子。”
从昨晚到现在,大大小小的吻痕布满了她的身上,她是真的恼了。
莫炀神情洋溢。
这是他在宣誓主权。
他将她拉到怀里,哄着她:“要么,你也在我身上留点?”
流氓。
林馥馥推开他。
或许两人都没有发现,他们彼此之间的相处多了一分熟悉。林馥馥在她面前的羞涩褪去一分,多了一分亲昵。
莫炀笑笑,提醒她:“你妈刚才给你打电话了。”
林馥馥心里一惊,她条件反射瞬间想起相亲的事情,“你接电话了?”
莫炀摇头,“没接。”
有过上次接林疆疆电话的经历后,他现在不敢随便乱动她的手机。
林馥馥连忙拿起手机,看了眼,十几分钟前的电话。
她头皮发麻,但还是给老妈回拨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那头的薛白梅就说:“馥馥,你在哪儿呢?今天一天都没有见着你。”
薛白梅以为林馥馥一大早出门,所以并不知道她昨晚在外过的夜。
林馥馥顺势说:“我在朋友家。”
“怎么又在朋友家,你答应妈妈晚上要去见见人男孩子的,该不会故意躲着吧?”
莫炀就躺在林馥馥的身边,闻言故意靠过来埋到了被子底下。
“我……”林馥馥的声音突然猝不及防地断掉,她捂着自己的脸,不敢置信莫炀做了什么,连忙伸脚准备踢他,却被他一把抓住。
“你在听我说话吗?”那头薛白梅咄咄逼人,“我不管,我今天必须看到你,不然我是真的要生气了。”
“妈……”林馥馥骑虎难下,她捂着自己的嘴巴,眼下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好,你什么都别说了,地址我发给你,我等你,多晚都等。”
薛白梅说完就一把挂断了电话。
与此同时,林馥馥实在忍不住一阵低吟。
第34章 (*^▽^*)
= = =
林馥馥没有瞒着莫炀自己要去相亲的事情, 但相亲不是她的本意, 实在是抵不过她妈妈的咄咄逼人。
莫炀嘴上没说什么, 心里却是一万个不爽。做了十几年的邻居, 莫炀最明白薛白梅这个人的性格, 如果硬要忤逆, 薛白梅肯定是要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得不安生。林馥馥这个小白兔从小听话惯了,肯定也很难拒绝相亲。
但莫炀心里多少是不是滋味的。
林馥馥前脚刚一走, 莫炀就偷偷摸摸地跟在她的屁股后面。他转头给一个人打了个电话,语气有点急:“所以我的设计稿你什么时候出来?”
那头嘿嘿地笑, 说:“莫爷,你讲讲道理好不好,我手头上的工作都排到半年后了, 你现在又突然要插进来。”
“我不管。”莫炀的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隐隐的不安,他看着林馥馥离去的方向,对那头的人说:“出多少钱我都愿意。”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我做设计的,是需要时间和灵感的。”
莫炀默了默,暗暗骂了声操。
他觉得自己有点等不了了。上次听到林馥馥的告白之后让莫炀又欣喜又激动。自己喜欢了整整一个青春的人也刚好喜欢自己,他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幸运。
他思前想后最直接了当的告白方式就是允诺林馥馥一整个人生,是的,他打算直接求婚。他不想浪费今后的每分每秒光阴了,莫炀想让林馥馥成为自己的妻子。
所以这段时间莫炀一直在默默准备着,他自己开始动手剪辑视频, 准备把自己这些年的心路历程都化成影像文字,让她能够清楚直观看到。莫炀甚至能够想象,林馥馥看后肯定会感动地泪流满面,而他就在这个时候单膝跪地,手举着一枚举世无双的戒指求婚。
光想想那个画面莫炀就就觉得甜,他笃定林馥馥是肯定会答应自己的求婚。
要是她感动到忘了答应?那他就直接把她吻晕了,立即拐走。
万事俱备,现在莫炀就欠一枚求婚戒指了。
莫炀本身对珠宝一窍不通,所以想到的办法就是花重金请一位设计师设计一枚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戒指。想法是没错的,但是他相中的这个鬼设计师又忙得跟个鬼似的。
“周清泉,我等不了了。”莫炀说。万一这次林馥馥相亲还真的相对眼了怎么办?莫炀没有这个自信心。妈的,他越想越觉得慌。
那头顿了顿,说:“我可以给你建议,你可以自己设计。”
珠宝领域莫炀从未接触过,可谓一窍不通,他怕自己设计出来的东西连个鬼都不是。
周清泉闻言哈哈大笑,“你对自己有信心一点嘛我的创作小天王,呐,你不觉得求婚戒指自己设计会更有意义吗?”
莫炀默默地觉得有点道理。
周清泉继续道:“况且你最了解你的爱人,你的设计里肯定会包含了她喜欢的元素,充满了LOVE。但我就不同了,我的设计是冷冰冰的。”
莫炀更觉得有道理。
“对方戴上你设计的戒指,才会知道你的用心啊,这样戒指的意义远远超过了本身。”
莫炀彻底赞同。
“好啦,就这么决定啦,你先设计,遇到什么问题再问我。”周清泉说完挂了电话。
莫炀看着手中的电话怔了怔。
不是,他要怎么下手?
= = =
林馥馥相亲的地点就约在了一家中高档的中餐馆。
这家中餐馆林馥馥之前和同事周小琴来过,印象挺好,但因为消费偏高,所以来过两次之后便心疼荷包。
天气渐凉,已经要套上薄薄的外套才能抵御。
林馥馥刚下车不久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妈妈薛白梅,薛白梅也是第一时间看到女儿,连忙小跑着过来。
“呐,你迟到十分钟了。”薛白梅拿出自己的手机亮起屏幕上的时间对林馥馥说。
林馥馥脸上表情淡淡的,但整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看起来比平时要赏心悦目许多。
薛白梅其实并不在意女儿是否迟到,换一句话说,她也想看看如果自己的女儿相亲迟到了对方男孩子会怎么表态。
如果十分钟就等不了,这个男生直接可以出局了。
“你小姨已经在里面了,男孩子倒是提前十分钟到的。”
薛白梅说着便拉起林馥馥未受伤的手往里面走,一边走还一边说:“我还以为你晚上不来呢,吓死我了。”
林馥馥叹了口气:“妈,如果我今天真的不来呢?你会怎么样?”
薛白梅一脸乐呵呵的,她就知道这个女儿最听话,“什么怎么样,不会怎么样的。”
林馥馥无奈一笑。
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妈妈了,如果她今天真的不来,断绝母女的可能性都会有。
林馥馥必须声明:“妈,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擅自做主安排我来相亲。”
薛白梅闻言一怔,好像真的觉得今天女儿有些不高兴了。不过来都来了,现在先不管这么多。
很快到了餐厅里面,林馥馥的小姨薛白花看到两人后招了招手,“这儿呢。”
相亲的那个男孩子随即也站了起来。
薛白梅不动声色观察着这个男孩子的举动,印象分挺不错,很有礼貌。她早早摸过男孩子的家底,独生子,单亲家庭长大,但其母亲是知识分子,而且男孩子本身也是个律师,职业不错。
走近了,林馥馥才看清男孩子的模样,不禁一怔。
“你好,我是武冬旭。”
林馥馥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武冬旭,好似看着外星物种般。
薛白梅见女儿失了态,才在一旁道:“坐吧坐吧,真不好意思我们迟到了。”
武冬旭温温笑着,说:“不碍事的。”
小姨薛白花在一旁充当起了暖场的人物,招呼着说:“咱们都是熟人,不来什么虚的。都还没吃饭吧,先点菜。不要当成什么相亲,就是好朋友吃一顿饭。”
武冬旭笑着说好,转而把自己手上的菜单递给了林馥馥,“你点吧。”
林馥馥看着眼前的人,始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武冬旭不是第一次见别人用这样的眼光看自己,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对林馥馥说:“是不是觉得我很像一个人?”
林馥馥点点头。
真的太像了。
武冬旭太像莫炀了,脸型,鼻子。不像的是眼睛,莫炀的眼睛太有特点了,但武冬旭的眼睛也长得很好看。
除了长得像以外,武冬旭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也和莫炀很像。
其实正如林馥馥所看到的,武冬旭有个绰号:律师界的莫炀。
不仅是林馥馥觉得武冬旭长得像莫炀,是所有见过武冬旭的人都觉得他长得像当红的那个明星莫炀。
林馥馥的眼神太过直白,以至于让武冬旭有种错觉,他们是认识的。
不过武冬旭倒是习惯了,因为他长得像当红的明星,没少被小姑娘拉着一块儿合影。
林馥馥意识到自己的不礼貌,便低下了头。
这种巧合真是让人意外。
其实之前薛白梅一看武冬旭的照片时就发现了,但这个世界上相像的人那么多,况且这个男孩子的条件她是真的满意,于是也不管那么多。再说,她还特意把照片发给林馥馥看过的,是林馥馥觉得没什么她才安排这次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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