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赐匾吗?”芦老太爷脸上写满失望,一百万两银子啊!一家老小十辈子不吃肉也省不出来这一百万两啊。
芦大老爷咽口唾沫,有些为难地说道:“五夫人问瑜哥儿可愿到京城给她管帐,瑜哥儿……”
芦老太爷霍的坐了起来,声若洪钟地问道:“瑜哥儿怎么说的?”
“瑜哥儿说与京城相比,他更想留在西安独挡一面。”芦大老爷只好实话实说。
芦老太爷噗通一声,又躺到了床上。
气死他老人家了,真是让那个不肖子孙给气死了。
芦老太爷打死也想不到,他那个不肖孙儿之所以不肯来京城,并非如他信上所说,是什么想要独挡一面,而是因为他的桃花来了。
有一天,芦瑜去摊子上吃面,羊肉烩面,洒着葱花,飘着羊油,他吃了一大碗,热气腾腾,他吃得满头大汗,舒服,太舒服了,这味道比得上小时候在霍九家里吃的了。
一碗面吃完,芦瑜仍下四文钱便走,可是刚走几步,小二就追了上来。
“大爷,承惠五文,五文啊。”
“五文?去年我在你这里吃的时候才四文。”
“您也说是去年了,都一年了,小的才长了一文钱。”
可是芦瑜身上只有四文钱,他平时没有花钱的地方,所以也就不带钱,免得招小偷。
“那……先赊着吧,下次再给。”
芦瑜说着就要走,小二一把揪住他:“小的这里不赊帐,再说,你穿得人模狗样,连一文钱都要赊,你不觉丢人啊。”
芦瑜虽然脸皮比别人厚,可是这会儿围上来一堆人,他终于难得地脸红了。
正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从哪里冒出个少年,手里拿着只钱袋子:“少爷,您的钱袋子放家里了,小的给您送来了。”
虽然诧异,可芦瑜一向反应很快,他从钱袋子里拿出一文钱交到小二手里,再白送一记优雅的白眼。
芦瑜是谁,天底下最有钱的富二代,不对,是富三代。
最有钱,懂吗?霍九也不如他有钱。
而且这一次,他的眼神很好,那只钱袋子上绣着黄鹂翠柳,那只递过钱袋子的小手细白如葱,还有那张脸那个身材……标准的女扮男装!
这一世,除了芦大太太,还没有别的女子给钱让他花,就连霍九也没有。
当然了,霍九是他的兄弟,兄弟给钱也不算啊。
这个女扮男装的,就是天底下除了芦大太太以外,唯一一个肯拿钱给他花的女人了。
这样的女人不娶回家,天理难容!
芦老太爷很生气,直到芦瑜把那个肯给他钱花的小姑娘娶进家当老婆,直到芦家三位子弟进了户部为官,芦老太爷依然在生气。
就是因为芦瑜不肯进京当官,以至于芦家在户部的职位并不高,再说那三位子弟虽然是精挑细选,可是又有哪一个比得上芦瑜呢,本事比不上,功劳更比不上。
好在芦家的大金匾是和霍家同一天颁下来的,否则芦家上上下下这辈子也别想吃肉了。
燕娘夫妇来到随云岭,接管了霍柔风的马场,霍轻舟带着他的一百匹马一百头羊,去西北提亲了。
他在临走之前,对霍柔风说:“我要娶一位鞑剌女子为妻了,你替我向那些对我寄予厚望的人解释一下吧。”
他是谢家硕果仅存的男丁,而他要娶的是正妻,从此之后,谢家血脉里便有了鞑剌人的血统,这对于看中血脉的世家门阀而言,这是从未有过的,也是很多人难以接受的。
更何况,谢家不只是世家,他们还是皇族。
“娘的意思呢?”霍柔风问道。
“谢家风雨百年,还有什么看不透的,你嫁了想嫁的人,而我也要娶我想娶的人,什么江山社稷,于我们谢家人而言不过是争的一口气而已。”霍轻舟笑道。
“这口气我们争来了,可是……”霍柔风心里清楚,哥哥其实并不像她那样憎恨沈家人,那些过往,对她而言是亲身经历的切肤之痛,而对于哥哥而言,那只是祖上的恩怨。
“可是什么?以后我玩我的,你忙你的,就是这样啊。”霍轻舟哈哈大笑,是啊,想想就开心,有个有钱的妹妹真好。
“为什么是这样?”霍柔风瞪眼。
“为什么?因为谢家女儿一直都比男人强啊,好妹妹,你负责打打杀杀,顺便母仪天下,而我就负责传宗接代,顺便游山玩水,我们各有分工,都是为了家国天下。”
不愧是状元郎,大言不惭,却又绝顶聪明。
展怀和霍柔风是在一个晚上进城的,当时距离薛盛和蔡若愚攻进紫禁城已经一个月了。
展怀告诉霍柔风,之所以选在晚上进城,是不想惊扰城中百姓,如今城里有明和帝的文武百官,还有勋贵世家,与其大张旗鼓进城,还不如明天早上直接出现在金銮殿上。
霍柔风想了想,觉得这样也挺好玩的。
她亲亲阿裳红扑扑的脸蛋,问她:“那阿裳跟着爹娘一起去京城玩,好不好啊?”
阿裳已经五岁了,她一手拉着父亲,一手拉着母亲,开心地说道:“还有金豆儿和小乖,我们一起进城。”
金豆儿已经十几岁了,可身子还很硬朗,至于小乖,它立志要做一只好狗。
这是阿裳第一次来京城,没有骑马,也没有前呼后拥,他们和普通百姓一样,一家三口手拉手走进京城,唯一与众不同的,就是他们身后跟着一只狗和一只狼。
已是掌灯时分,阿裳睁大了眼睛东张西望,京城里好多的灯啊,树梢上,店铺前,还有搭起的灯棚,全都是灯,无颜六色各式各样的灯,兔子灯、小鸭灯,还有莲花灯和走马灯。
阿裳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多漂亮的灯笼,她开心极了,一双大眼睛应接不暇看不过来。
“爹,快看,那灯好大啊。”
“娘,小兔子灯会眨眼睛的。”
可是没人理她,阿裳扬起小脑袋,看看爹,又看看娘,他们没有在看灯,他们正在望着彼此……
直到多年以后,长平公主展颜对祖母说起昔年初进京城时的事,她仍在抱怨:“父皇骗人的,他分明是给母后准备了一个灯会,我长到五岁,还是头回见到那么多灯呢,可是他们眼里只有彼此,如果那时有拍花的把我拍走,他们一定也不会知道。”
祖母笑着斥责她:“胡说,哪个拍花的敢拍你啊,祖母才不信呢。”
就在这一年里,长平公主展颜率五万大军征战交趾,活捉了蓝先生和崇真帝,后顺小朝廷灰飞烟灭。
蓝先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将他拿下的是,会是拥有谢家血脉的女子。
那一年展颜十六岁,虽然大臣们都知道,这个大功劳是皇帝和皇后白送给女儿的,可是古往今来,又有哪位帝姬能有胆量和能力接下这份大功呢?
这些年来,兵部一直都由谢皇后把持,天下兵马皆由她调度,是不是大公主回来后,谢皇后会放权给她呢?
就在朝中百官悄悄猜测之中,圣旨颁下,长平公主展颜擒住崇真帝有功,册封为皇太女。
满朝皆惊,当今天子后宫之中只有谢皇后一人,谢皇后育有二女一子,长女长平公主,次女长乐公主,幼子展望只有三岁。
皇帝没有册立幼子为太子,却前无古人地册封了一位皇太女。
这个消息很快便传到了秦国夫人谢红琳耳中,她叹了口气,走进内室,从黄梨花匣子里取出了那本谢氏族谱。
这是当年霍轻舟偷来的那本,后来被她要了过来。
谢红琳又从另一只匣子里取出一张纸,纸是镂空的,用刀子刻出一个个小洞,每排一个,位置各不相同。
她打开族谱,从第一页开始,把那张纸盖在上面,第一页是在第一排,第二页是在第二排……
谢氏女帝,一代足矣!
谢红琳拿起桌上的蜡烛,烧了上去。
阿裳不是姓谢的,所以小九让她继位了。
这是女帝留下的家训,谢家代代相传,但是谢红琳并没有告诉女儿,就在女儿要攻打京城时,谢红琳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她,可是女儿亲手将玉玺交给了展怀,而她掌管了天下兵权。
那时谢红琳觉得女儿很聪明,可是现在她却有些不确定,小九为何会如此安排,莫非冥冥之中,女帝曾经托梦给她?
谢红琳永远也不会猜到真相,霍柔风也不会告诉她,有些事是打死也不能说的,否则这辈份不就乱了?
第771章 番外一
苏磊的名字,缘自苏母的一个梦。
梦里,苏母从一堆石头上抱回一个孩子,没过几日,苏母就诊出有了身孕,十月怀胎,生下一个男孩,便取名苏磊,所以,苏磊又有一个乳名叫小石头。
苏母年少的时候受过很重的伤,后来虽经李老太医的传人医治,得以保住性命,看上去与常人无异,但是那位李大夫说过,苏母的身体亏损太多,即使有孕,也难以顺产。
可是苏母不但有孕,还顺利生下了苏磊,苏母便认定这个孩子是神仙送来的。
苏父虽然不信神鬼之说,但是苏母这样认为,他也没有反驳。
自从苏磊记事起,他们一家三口就在富春山结庐而居。
富春山遍山青翠,气候宜人,每天清晨,父亲会带着他去林子里散步,有时还会带上一两棵新笋,几朵蘑菇回来加菜。父亲喜欢钓鱼,可是常常在溪边坐上一天,也钓不上一尾鱼。
每当这个时候,母亲就会打发阿少到山下买鱼,可是每一次阿少都会空手而归,因为第二天,姑姑和姑父就会上山来了。
姑姑烧的一手好鱼,父亲和苏磊都喜欢吃姑姑烧的鱼。
姑姑告诉苏磊,说她以前是卖鱼的,苏磊不相信,他下山时见过卖鱼的,全都没有姑姑好看,见他不信,姑姑也不再说,只是嘻嘻哈哈地笑。
姑父是个老实人,什么都听姑姑的,有一次姑姑收拾余地的时候划破了手,接下来整个下午,姑父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姑姑的手,姑姑想要洗手,都是姑父用湿帕子一点点给她擦拭干净,后来姑姑烦了,轰他下山回家去带孩子,姑父索性不说话了,蹲在草庐前不肯走,还是母亲把他叫了进来。
姑父虽然老实,可是他有一个很响亮的外号,姑姑和母亲都叫他青狼。
那天,姑姑和姑父刚刚走,就有亲戚来了。
亲戚们不是经常来,但是每年都会来上几次。这次来的是一位自称是祖母的女人也来了,她抱着苏磊亲了又亲,苏磊皱着眉头强忍着,他不喜欢这位祖母,她身上的味道好刺鼻。
后来母亲从屋里出来,要带苏磊去后面,祖母看到母亲就尖叫起来,苏磊给吓了一跳,他下山时见过杀猪的,祖母的叫声就和那些猪一样。
一个自称是二叔的人跑过来,连忙拉着祖母出去,还不住地向母亲道歉,母亲没有说话,抱着苏磊去林子里看小鸟。
苏磊对母亲说:“以后不要让祖母来了,我不喜欢她。”
“为什么不喜欢?”母亲问他。
“因为她讨厌!”五岁的苏磊真的很生气,母亲很美很美,是祖母看不到母亲的美,她只看到母亲脸上的伤疤就吓得尖叫,多讨厌啊。
他和母亲回来的时候,祖母和二叔已经走了,草庐里又恢复了草木的清香。
父亲告诉母亲:“我答应给京城写信,以后他们不会来烦我们了。”
母亲诧异:“你真要给京城写信?这样不好吧。”
父亲微笑,把一碟剥好的栗子推到母亲面前:“我只是答应写信而已,给他们一个机会,能不能被挑上就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
母亲拈了颗栗子放到嘴里,边吃边说:“你写信过去,京城那边能不给面子吗?我看啊,你这封信写过去,朝廷里就要多出两名贪官了。”
“那怎么办?我已经答应他们了”,父亲很为难,抱起苏磊放到自己膝下,侧头问他,“小石头,你来说说,爹爹该怎么办?”
苏磊眨眨略显狭长的眼睛,他也捏起一颗剥好的栗子放到嘴里,接着他的眼睛就亮了:“两把火叔叔要来了吗?”
两把火叔叔是父亲最好的朋友,他每隔些日子就会来富春山住一阵子。
三岁的时候苏磊跟着父亲启蒙,他便觉得自己是个读书人了,看到字就要读一读。草庐的墙上有一幅字,苏磊踩着竹椅,仰着小脖子使劲去看,终于看到了认识的字,那是两个火字。
父亲告诉他,那是谢叔叔的名字,后来谢叔叔来坐客,苏磊就叫他两把火叔叔。
两把火叔叔喜欢吃栗子,每次他来的时候,父亲就会亲手炒栗子,再一颗一颗剥去栗子壳。
如果问苏磊,除了父母以外,他最喜欢的人是谁,苏磊就会说,他最喜欢的是两把火叔叔,其次才是姑姑。
苏磊问父亲:“两把火叔叔不来我们家时,他住在哪里呢?”
父亲笑道:“他会去很多地方,有时也会去京城。”
在苏磊看来,京城是个很遥远的地方,而且应该也不会是好地方,至少不如富春山好。因为祖父来的时候,曾经劝父亲去京城,父亲说他不想去。
父亲不想去的地方,那一定不是好地方。
“那两把火叔叔岂不是很可怜。”要去京城啊,那多可怜。
苏磊决定等到两把火叔叔来的时候,要对他好一点。
父亲哈哈大笑,对苏磊道:“那好,等到你两把火叔叔来的时候,你一定要告诉他。”
于是苏磊每天都会去山路上等着,可是两把火叔叔来的时候,他偏偏被母亲捉去量尺寸裁衣裳了,等到他好不容易才从一堆布料里脱身出来,才知道两把火叔叔已经来了。
两把火叔叔永远都是那么精神,他一边吃栗子,一边对苏磊招手:“小石头,快过来,叔叔给你介绍一位小朋友。”
苏磊这才看到两把火叔叔身边还有一个小女娃。
小女娃看着比他还要小,脸蛋雪团似的,像极了苏磊桌上的瓷娃娃。
“这是长乐,你叫她乐乐吧。”
苏磊从没有和女孩子玩过,大人们让他们出去玩,他便带着乐乐去看他和父亲一起编的鸡笼,鸡笼有三个,昨天才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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