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该是在里屋炕桌上摆桌的,可刘大妞身上血腥味重得很,连带着这间主卧里味道也不怎么好闻。
于是许大河就在堂屋里摆了一桌,妇女们则去秋老太那边的炕上吃饭。
大岗屯的人最喜大乱炖,特别是冬天里,什么食材都往一锅里扔,也不说什么厨艺,总之瞎炖也能炖出一锅好味道来。
中午就两大盆菜,一盆栗子粉条炖腊肉白菜,腊肉自然不多,切了小颗粒的丁,捞一筷子,基本上不可能捞到肉,只能用勺子舀菜汤拌饭的时候能舀到。
另一个则是萝卜香菇木耳兔肉大乱炖,兔子就是之前青梅让赵三明跟狼皮一起送来的那只。
别看青梅成天都能去林子里套到兔子,可不是屯里人人都有这本事。
换了旁人,一天窝在雪地里能套上一只回来,就已经算是不错了——可见青梅愿意留下狗子,也是有看中他打猎天赋这个原因。
许大河就是没多少打猎天赋的人,大概主要愿意还是因为他没长辈手把手传授相关经验,平时就只能种种地,再跟着打猎队一起混个份额。
吃了这一顿,青梅有点后悔,兔子是她送的,腊肉也就那么一丁点,萝卜家里没有,可白菜蘑菇木耳栗子粉条这些,却是屯子里集体分的,家家户户都有。
关键是这菜是秋老太煮的,老人家过惯了苦日子,今天为了宴客,也算是手松了不老少,吃在青梅嘴里,却还是缺油少盐,味道真不如何好。
反正是绝对比不上赵三明的手艺。
出门那会儿才生出的嫌弃,在这样惨烈的对比中,赵三明的重要性在青梅心目中增加了不少。
算了,以后要是赵三明惹上啥事儿,青梅决定自己多花费一点耐心跟精力也是值得的。
青梅一边默默想着等下回去就让赵三明拿鸡炖了蘑菇,一边埋头认真吃饭,并不参与饭桌上满桌子喷口水的女人们谈天说地。
因为刘大妞的忽然落泪,崔大嫂想继续问狗子的事也只能暂且歇了。
等全部转移到秋老太屋里吃饭,大家七嘴八舌说着事,青梅又毫无存在感,崔大嫂竟是把这事儿给忘了。
等青梅吃完饭就一声不响走了,帮着收拾了碗筷的崔大嫂这才一拍脑门,想起这个事来。
第53章 新思路
吃完午饭,青梅没多留,让赵三明去跟他大河说了一声,三人就先走了。
赵三明拿着户口本要去老支书那里给狗子上户口,青梅原是不想去的,可看这狗子满眼依赖地瞅着她,青梅心中一动,就也跟着去了。
刘大妞生孩子那天,去帮忙的除了李医生,其他的都是女人,所以今天请客的时候老支书跟李红军都没去,就在家里。
青梅跟赵三明带着狗子去的时候,老支书他们已经吃过饭,正在屋檐下一边修理农具一边说话。
看见青梅他们来了,老支书笑着站起身,问是不是来上户口的。
说完,老支书就看着狗子问:“这就是那娃?瞧着挺精神的。”
特别是那双眼睛,瞅青梅的时候跟条狗崽子一样,可等到看其他人,就像狼崽子了,既警惕戒备又隐含攻击性。
对于青梅要把个捡来的孩子上到自家户口上这事儿,老支书没表达什么看法,别人可能不知道,可老支书却隐约知道点事儿,比方说上回林队长私底下招揽青梅那事。
事实上,老支书已经跟儿子江红军私底下商量过了,既然青梅没有往外面走的想法,那以后等老支书退下来,江红军上去了,屯子里民兵队的队长,就交给青梅。
青梅有本事,人也沉稳,端得住大事,头脑也聪明。
比如说上次彭满仓他们那事儿,江红军都没往那上面想,偏偏青梅就感觉出不对劲来。
对此,老支书跟很多老人一样,觉得是青梅天生直觉就准。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要不是现在不准信封建迷信,老支书怕是都要生出旁的想法。
这样的能人,不拿出来用,可惜了。
有了青梅压阵,以后江红军在屯里,甚至在镇上公社里,说话的份量也更足。有了这样的想法,老支书跟江红军对青梅越发信重,铁了心要拉拢青梅。
见青梅来了,江红军笑着起身,先跟二人打了招呼,又对着狗子笑了笑,自己转身去房间里拿了个罐头倒进碗里,给三个人端了出来。
罐头可是稀罕物,要不是江红军的大儿子在镇上教书,小妹又是汽车站里的,未来女婿还是供销社里头的,有钱也不一定能弄来这样的好物。
青梅看见江红军端出来的黄桃水果罐头,注意力免不了就被转移了,话也不多说了,就坐在那里,看着赵三明拿出本本来,随口跟老支书寒暄几句。
还甭说,有青梅在,又是从小就相熟的人跟环境,赵三明那张嘴确实比青梅会说多了。
当然,以前他那张嘴是专门尖酸刻薄,等跟着海哥去了趟县城,赵三明的嘴终于能说好听话出来了。
老支书跟江红军也察觉出来赵三明的改变,不过也只以为是青梅现在能压着他,赵三明自然智能服软,哪里想得到这个二流子还能干出跟人去县城搞买卖这等吓人的大事呢。
也就亏得赵三明本来就跟屯里人没多亲近,青梅以及原主也都不是与人热情往来的,所以青梅他们家多了棉被,青梅多了穿在里面的棉衣,居然这许久也没被人发现知晓。
“叫孙致远是吧?这名字好,是青梅取的?”
赵三明小学都没上几天,就因为太调皮不服管教,被学校里的老师给劝回来了,大字不识几个,当然不可能给狗子取这样有文化的名字。
老支书戴上个碎了一边镜片的老花眼镜,眯着眼拿着笔,在赵三明提供的户口本上填写信息。
赵三明已经对拍青梅马屁形成了良好的惯性,闻言那自然是麻溜地接过话头,嘿嘿一笑:“那可不,咱家里就属青梅最能耐,这个名字一听就是以后能干大事的人。”
其实赵三明连“孙致远”这三个字到底咋写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是啥意思,可只要是青梅决定取的,就算是还叫“狗杂种”,那也必须得变着花样地夸啊!
老支书笑呵呵抬头看青梅,“丫头,这是自己跟着书上学过?能给娃娃取这个名字,可不是一般的有文化。”
青梅面不改色,放下碗“嗯”了一声,垂着眼帘看着吃空了的碗,舔了舔嘴唇。
狗子一看,连忙把自己还剩许多水果罐头的碗捧着送到青梅嘴边,小小声说:“梅姨,你吃!”
青梅看了看碗里的糖水跟水果块,又看了看狗子,伸手把他的碗接过来,倒了一半,把剩下的还给狗子。
青梅又有吃的,高兴了。
狗子把自己的分享给了梅姨,也满足了。
一大一小眯着眼开吃,旁边的江红军看了,只觉得好笑。
之前他就发现了,青梅这个人看起来沉默寡言,关键时刻也很稳得住,可在吃这上面,就跟小孩子一样。
转念一想,青梅今年也才刚十九岁,还没当娘呢,可不就孩子气了些么。
大概是小时候饿怕了,现在长大了,青梅对吃的多看重几分也是正常的。
老支书那里,青梅就回了个“嗯”,老支书也就笑笑,没多问,心里则想着青梅怕是跟嘎子村那些“臭&老&九”学的。
嘎子村是方圆有名的穷村子,前两年定罪打下来的那些人,好些都被放到了嘎子村。
嘎子村恶汉泼妇懒汉贼汉多得很,整个村子的民风就那么形成了,到了那里的那些“臭&老&九”少有不被欺辱的,有的受不住欺辱,直接上吊跳河自杀的。
到现在,下放的十来个人,硬撑着还活着的,竟然只剩一个了。
想到这里,老支书忍不住摇头,嘴巴却闭得很严,什么都没说。
他信得过儿子,信得过青梅,可信不过赵三明。
万一他透露了点口风,这二流子拿出去有意无意说漏了嘴,那可就是天降横祸了。
这也是老支书没再问青梅如何学习识字的原因。
赵三明却根本没往深处想,看老支书正认真写字,自己就松快着去端自己那碗水果罐头。
正端起来要吃,结果赵三明忽然感觉头皮一凉,抬眼一看,才发现青梅跟狗子都目光炯炯地盯着他。
端着水果罐头碗的赵三明:“……”
吃,还是挨打,这是一个问题。
要是换个人来,赵三明咬咬牙,也就选择挨打了。
毕竟水果罐头可是好东西,他长这么大,也就上回去沾了海哥的福,才尝到了一小块。
可现在盯着他的是青梅,是不出意外他必须得跟着过一辈子的娘们儿,是随手都能伸手出脚毫无压力碾压他的恶婆娘。
赵三明没法,笑得很勉强地问:“青梅,喜不喜欢吃?要是喜欢,我这份也给你。”
赵三明还抱着卑微的期盼,期盼青梅能在老支书跟队长面前忽然害个臊,不好意思说喜欢吃。
然而他自己也知道这个期盼是多么的渺茫不切实际,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是吃的,还是挺好吃的那种!
“喜欢!”
青梅果然干脆利落地点头,还开口吐出清晰明白的两个字,赵三明再舍不得,还是智能僵着脸把碗送了过去。
青梅接了碗,唇角抿出笑地弧度来,眼睛亮晶晶地看了赵三明一眼,而后转身跟狗子一人分了一半。
真好,她吃了两人份,狗子也吃到了整份,赵三明还是挺识趣的嘛。
青梅对赵三明,那是赞赏满意地一笑,可赵三明却看愣了眼,缓过神来就飘起来了,觉得是家里娘们儿在对他抛媚眼。
嘿嘿,这是被哄高兴了,终于愿意软乎的意思了?
想到先前在厨房里老娘跟他说的那番话,赵三明心里热乎乎的,脑子里旖旎遐想一堆堆往外冒。
当时赵三明使计把狗子暂且支走,而后立马就跟亲娘诉苦,说自己成天在家如何如何操持家里家外,一个不慎还要挨打。
赵三明越说越觉得自己这日子过得没啥盼头,冤啊,憋啊,根本就看不见自由的那一天。
秋老太对此没啥想法,反而对着赵三明没好气地啐了一口,让他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看看满屯子,谁有青梅那样有本事?天天弄兔子野鸡回来,满屯媳妇都说了,你们家天天都冒肉香,这伙食,满屯谁家比得上?”
至于青梅打赵三明,嗨,那不是三明这死小子太皮太不落家了嘛,秋老太觉得现在这样就很好,她再也不用担心小儿子跑去外面惹上祸事了,也不用担心小儿子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
“像青梅这样一个人就能养起一个家的媳妇,你娘我走出去,哪个不羡慕我?以后你自己听话,乖一点,顾家一点,眼里看得见活,我就不信青梅能无缘无故就打你!”
赵三明听了,很郁闷,也很绝望,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娘,啥叫她不会无缘无故就打我?你是不知道,就今天出门的时候,就因为我一个铁哥们儿来家里站了一会儿,我都没让他进屋呢,结果青梅回来后发现了,就差点对我动手了。”
所以她是真的想打就打我!
秋老太失望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去把身后泡发的木耳扔进锅里,一边搅拌一边吹着眼皮说:“就你那些朋友,能有几个好的,青梅要打你,肯定是因为发现你那朋友不是个好的。行了,你也甭跟我抱怨了,反正我对青梅是很满意。”
“三明,你可不能再犯糊涂了,听娘的话,好好跟青梅过日子,指不定这个冬天过完,娘就能抱小孙子了。”
赵三明原还有满肚子憋屈,可一听“小孙子”,忽然灵光一闪,觉得亲娘给自己打开了新思路。
要是家里这臭娘们儿怀上崽,到时候为了肚子里的娃娃,肯定不敢对他大打出手,到时候他说不定能翻身农奴把歌唱。
这边厢赵三明想得正要双眼冒光,青梅忽然抬眸直直地看了过来,吓得赵三明一个激灵,赶紧双手往膝盖上一放,抬头挺胸打直腰背,做专心致志看老支书写字状。
第54章 民兵队队长
老支书留青梅说话,赵三明眼珠子在老支书江红军青梅三人脸上一转,知情识趣地主动开口:“那啥,青梅,我带狗子去外面走走,小娃娃在屋里窝不住。”
说罢,赵三明拉着狗子就走了。
今儿虽然没像昨天那样出太阳,乌云也从原始森林深处压了过来,可也就是飘着绒毛小雪,对于屯里已经被关了好几天的孩子们来说,也是难得能出来奔跑放风的好日子。
青梅自己不擅长,也不喜欢与人过多交流,不过也知道狗子多跟屯里小孩子来往是好的。
江红军起身,把碗收起来,再回来的时候,手上就端着三杯茶,这是摆开了架势要谈正事啊。
老支书率先端起茶缸子喝了一口热茶,这才笑看青梅说到:“丫头,林队长招你去派出所,你咋不去?”
江红军诧异地看了自己老爹一眼,而后又看青梅,显然对于这件事,他是不知道的。
青梅面色如常,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没想过要把这件事捂着。
这世上很多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不是说笑的。
“就是觉得在屯里挺好的。”
这回答简单,朴素,还有点傻,却是青梅真心实意的想法。
在末世的时候,很多人都幻想过,要是能找到一个不受外面变化影响的小世界,像世外桃源那般,大家都觉得,哪怕是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里面生活几十年,他们也是愿意的。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了尸体也得不到安宁,不是变成丧尸吃人,就是被丧尸吃。
无论哪一个,总归没一个能让国人心平气和接受的。
对于青梅来说,大岗屯就是这样理想中的小地方。青梅答得坦然真诚,老支书自然看得出来,点着头笑着说起正事。
过完这个年,开春以后春耕结束,老支书就要上公社做个交接,他身上这副担子也就要放下了。
当然,到时候肯定是要举行屯里公投,选举出下一任村长兼支书。
不过像这种事,不出意外,是已经敲定了江红军了。
“你一身本事,不使出来,单用来干活,太可惜了,我的意思是,到时候红军退下来,民兵队就由你带着。”
说完,老支书停顿了一下,拿了桌子上摆着的老烟炝到手上摩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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