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样子看得吴美鹃心惊肉跳,雷休君在她眼里,从来都是勇猛无敌的,曾是那么的威风,那么的矫健,如今却变成这副样子,她从未见过他这个样子。
“我的……灵根没了。”仿佛沉痛的钟鼓敲响,余音都透满荒凉。
泪水混淆着眼中的血珠滚落而下,雷休君再是无法接受,可最终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他身体里那根稀贵无比的雷灵根……没了,没!了!!
“不、不会的!怎么会呢,主君你、你再试试,一定能将灵根修复回来的!”吴美鹃难以接受这个惨痛的事实。
“修……不回来了。”因为浓烈的恨意,在说这句话时,雷休君咬断两颗后槽牙。
那可怕又荒诞的一幕,还在他脑中挥之不去。
时光回溯到一个半月前,他听罢护法来报,旋即去了蓝湖邺,欲给容烨报仇。
可去到了那里,笙香学院的校长却说杀害容烨的刘针已经逃了,说刘针有个道侣,这个道侣劫狱,带走了她,帮助刘针逃跑的,还有蓝湖邺邺主府朱氏一家子。
听到这个消息,他亟需宣泄愤怒,也不管刘针逃跑一事跟笙香学院校长是否有关,他直接爆了校长的头,风凝君赶来,因为此事将他斥责。
可风凝君曾因为和十三冥一战,两根灵根皆受了损伤,哪里还是他的对手,他轻松就避开的风凝君的阻挠,前去邺主府。
他将邺主府上上下下,同刘针那一群老乡妖怪伙计抓到一起,一个个审问他们,可是竟然无人招供。
他愤怒之下,想全部灭口,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时候飞来一只小麻雀。
那麻雀长得跟普通的麻雀很不一样,眼睛泛滥,屁股处的尾巴呈紫色,两只鸟爪异常灰嫩。
小麻雀飞到那群人和妖面前,眼睛直直地看着他。
一只小畜生罢了,他哪里会当回事儿,一道雷电就劈过去。
不料,劈过去的雷电竟如着了魔一般,半道转弯,回冲过来劈到他身上。
只是短短的一会儿功夫,他怎么也忘不了自己沐浴在自己炼化出来的雷电之中的抽搐模样。
雷电像是毒蛇,蹿进他的五脏六腑,再深入他的灵海,他越是挣扎,那道雷电越是缠绕着他,直到将他体内的雷灵根束缚住,缩紧再缩紧。
他嘶吼着,眼睁睁看着那道雷电将他的灵根连根拔起,被拔出来的灵根在雷电的纠缠下,化成灰,灵根被燃烬的那一刻,雷电也一应消失。
没有雷电的他,轻而易举就被负伤赶过来的风凝君钳制住。
邺主府众人和那群看起来一个比一个傻的小妖怪看着他,瞪大了眼。
他们毫毛未损,他却没了灵根。
因为一只麻雀。
雷休君回想起这一幕,悲痛之下,不由呲出一个“操……”
这事儿说出去谁信?荒谬至极!!!他堂堂雷休君,竟然被一只麻雀……
“噗!”也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身体太虚所致,雷休君又吐出一口鲜血。
容烨其实是他的亲生儿子,而不是什么侄子。
吴美鹃的新婚夜,并不是给了他弟弟,而是给了他,所以杀子之仇连同着灵根被废之恨,一时间像虫蚁盘踞进雷休君的心头,一日大仇不报,一日难解心疼只痛,可他仇人是一只……麻雀?
思及此,雷休君又吐了口血。
不!他的仇人是那个名叫刘针的丫头片子!!
一切皆因她而起!
若是以前,早就雷电炸响遍地,可今后,他再也无法操纵雷电了。
吴美鹃抱住雷休君,头埋进他的胸口,“不,主君,老天爷还是站在你这边的!”
“你什么意思?”雷休君低头睨着她。
吴美鹃翘起一边唇:“不还有那什么郑妞吗?只要主君收她为徒,夺了她的灵根移植到自己体中,主君一定能复从前威武!”
不同灵根者或者无灵根者,就算掠夺别人的灵根,也绝无可能把别人的灵根种到自己体内,因为滋养灵根的土壤也需要自己生出,容器也即是本生的身体,和长出的土壤不同,不能随便种上别的灵根。
但是属性相同者就不同了,同属性者可以移植对方的灵根,只不过有一定难度。
以是雷休君也不是没有机会。
“主君,你看,你灵根被废,立马就出现一个与你相同灵根的小孩,可不能白白浪费了!”吴美鹃唇翘得更深。
雷休君却没有她这么乐观,说道:“你说的,本君怎会不知!这雷灵根小孩的确是天赐,可你以为移植灵根这么容易?变异灵根者几百年才可能出现一个,这郑妞如今就是个横空出世的宝,谁都想争到自己门下,包括方长那老不死的,本君都派人去说过好几次了,分明本君是雷系修士,是最适合当这小孩老师的一个,方长却说他要自己教,他是宫主他说了算,还说我最近行事太莽撞,不易为师,一通狗屁道理!就是不愿意把那小孩给本君罢了!”
说到蓬莱宫宫主方长,雷休君一想到自己被这老东西一连拒绝了好几次,又气得吐出一口血。
吴美鹃眉头拧成麻花,因为生气,声音更尖了:“那老头和风凝君他们,就是看主君受了重伤才如此放肆!要是以前,主君开口要人,他们怎敢不从!”
“可不是?!”雷休君眼睛充出更多血丝。
“主君,管他呢,我们偷偷派人把郑妞绑来挖了她的灵根就是,何必这么麻烦!”吴美鹃说。
“不行!”雷休君当即反对,“你可别瞎整,浪费了一根雷灵根,本君可还指着它!”
他掐住吴美鹃的脖子,似乎怕这愚蠢的小妇人做出糊涂事儿,“灵根是有灵识的,你以为你想挖就挖?如果灵根原主人怨恨太甚,我就算挖到自己身体里,也无法融合,需要对方自愿把灵根献给本君才行,而且就算对方自愿了,是不是能百分之百融合她的灵根,还不一定!如今本君灵根已废,已经不再是方长和其他三君的对手,做出夺别人灵根之事,他们为捍卫他们心中所谓的正道,绝对不会放过本君!!”
吴美鹃差点没被雷休君掐断气过去,她挣扎得脸涨成了猪肝色,雷休君才松开她。
她强忍住委屈,带有娇弱的哭腔“咳咳咳”咳嗽了一会儿。
盛怒之下的猛兽什么都有可能杀来泄愤,似乎为了保命,她赶忙说道:“那……那主君就更要将郑妞收到门下了!若是被别人抢了去,主君不就再也没了机会吗!主君,方长老儿和风凝君他们还不知道……不知道你灵根没了,一定还忌惮着你的!你多争几次人,甚至不惜与方长老儿拉下脸,威胁他,他怕你伤复后报复,最后一定会依了你的!大不了,大不了就算最后那小孩跟了方长,你因为本身是雷系修士,绝对可以去给那小孩上课的啊,到时候还有很多机会的!!”
雷休君阴沉着脸:“所以,本君灵根被废之事,绝对不能传出去!”
没了雷灵根,他还是什么雷休君?等同于一个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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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的成绩很快出来,流筝意料之中考得不错,虽然离满分还有一些距离,但得分在所有考生里最高,经验点一下子蹭蹭蹭往上涨,从第九名升到第二名。
水光潋笔试成绩很一般,分明这人考试的时候还对流筝嫌弃过蓬莱学宫出的考题太简单。
不过一般的笔试成绩,和他的武试成绩凑在一起,他的总经验点还是第一,雷打不动。
不同的是,紧挨在他“水光潋”这个名字后面的名字,变成了“郑妞”。
看完剑上的排名,流筝心情大好,来考蓬莱学宫之前,她对自己的自信其实更多的是蜜汁自信,没有什么强有力的根据。
但通过蓬莱学宫武试和笔试这两关后,一下子让她的底气涨到了新高度,不来挑战这一回,她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棒成个这样,看完成绩的当刻立马拉着魏煊去买食材,想在客栈涮火锅吃。
为了吃火锅,流筝问客栈老板借了口锅和一堆跳舞石。
火锅这种东西,魏煊早在小别墅的时候就见流筝做过,特别是寒冬腊月,流筝尤其喜欢吃这种咕噜咕噜冒热气的食物。
每一次流筝都会倒很多辣椒进去,还有花椒大蒜香菜大葱生姜各种重口味的调味料,这些东西他从来不吃,后来为了照顾他的口味,她还搞出一种叫做“鸳鸯锅”的东西,一边辣得热火朝天,一边清汤寡水。
不过即便是清汤寡水,他也不怎么动筷,次数多了,等下一次再吃这种东西时,流筝干脆懒得搞什么鸳鸯锅,直接按照她的口味来。
冬日里流筝经常这般吃,魏煊看得多了,倒来了兴趣,某一次多尝了几口,被流筝发现他似乎什么食物都能拿下,哪怕是朝天辣吃完后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就动起撒娇的功夫哄他吃了不少,被流筝哄习惯了,魏煊很神奇地、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流筝洗脑成功,同她一般爱上火锅这种东西。
此时窗外没有漫天飞雪,也没有寒风凛冽,总之就是……没有一点儿适合酣畅淋漓享用滚烫烫火锅的天气。
夏季的烈阳照在当空,烤得一座座木头搭的高楼大厦仿佛要脱层皮,一家客栈的一间厢房里,少女穿着轻薄的纱裙,外搭一件防晒的不透明粉色纱衣,紧挨着青墨色长衫男人坐在桌边的花梨木凳子上,大口大口吃着火锅里的各种蔬菜,吃得满脸通红。
为了保持身材,即便今日心情倍儿好,流筝也只是吃了两条鸡丝就收了嘴,之后都专往蔬菜吃,不过她顾着自己吃的同时,还忙着给魏煊涮各种荤肉,尤其是鱼头。
一矮一高紧挨在一起,吃得满头大汗,吃着吃着,不知为何魏煊就笑了起来,流筝斜眼看他:“你笑什么?”
魏煊没回答她,可这货像喝醉了一般,凑过来往她脸上亲了一口,眸中有点迷离,原本应该惨白的脸变得通红无比,耳根也红得厉害,男人看着她,扯了扯自己的领子。
骨节分明的手掐到她下巴上,再捏了捏她的脸,把她的脸往中间挤出丑丑的形状,当成玩具似的。
流筝:“……”
了解魏煊一杯倒的酒量后,流筝就再也没敢让他碰过酒,适才问客栈老板借锅和跳舞石的时候也忍住了买点儿酒的冲动,那眼前这人,怎么跟喝了酒似的?
魏煊亲完她的脸蛋儿,目光盯到她小嘴上,流筝落下筷子,抵住他的肩膀:“那个,现在不行,我吃了好多洋葱,味道会不太好。”
她都好意相劝了,可魏煊还是吻了过来,流筝还没顾上担心魏煊会被她嘴里的味道熏到,就被魏煊口中一大股鱼腥味熏中。
鱼腥味里似乎……还夹杂点儿桂花酒的味道?
流筝刚这么一感觉,听见房门被敲响,流筝将魏煊推开,似乎承受不住她那么一推,听到魏煊“咚”地一声,脑袋重重砸到桌上,流筝心疼得不行,可这时候魏煊的脑袋砸都已经砸了,她来不及将他的脑袋抱回来,房门再次传来敲门声。
流筝干脆懒得管他,走过去开门,门外是一个菊花笑脸的小二,手里端着一盘被切好了片的鱼,和单独截出来的鱼头。
“客官,您点的最后一份鱼送来了,请问还需要吗?”
今日涮火锅的食材几乎都是在外面采购的,除了鱼。
因为不巧今日集市里没有卖鱼的小贩,流筝想着魏煊尤爱吃鱼头,和他吃饭可不能少了鱼,便干脆在客栈订了几份,因为客栈有道招牌菜主食材是鱼,所以流筝点的份数没能一下子上齐,这会儿才终于全部送过来。
“你们这个鱼,用桂花酒腌过?”流筝问道。
为了减肥,她只吃点儿鸡丝,没碰鱼,若不是方才被魏煊亲了,她还真闻不出来鱼里有酒味。
“客官好嗅觉啊!这都被你闻出来了!是的啊,这鱼用桂花酒腌过,肉嫩得很呢,不过可不能用多了,小半杯倒上去就够了!”小二给流筝说了一通腌制鱼的小窍门。
流筝:“……”
小半杯……小半杯……
怪不得之前一杯下去,魏煊就倒得不省人事,这一次因为只是小半杯、还是混着鱼吃进肚的,所以还有点神志来亲她……
而且特喵还是桂花酒!
流筝再一次对魏煊的酒量刷新了认知。
客栈小二走后,流筝像扛大象似的将魏煊搬到床上去,瞅了他一眼,蹲下.身将他的靴子抽掉,扯开被子盖到他身上,捂好。
她还没吃过瘾呢,任魏煊在那醉晕过去,继续坐回桌边吃火锅,吃着吃着,听到床上醉醺醺的男人翻了个身,梦呓出一句:“小花,你上来一点儿。”
她将金针菇吸溜进嘴里,扭头看他,又听他哼了一句:“不,我要在下面。”
“………………”
哥,你、你梦见!了!什么!!
流筝:喝醉的小煊煊好可怕,我还是个宝宝,你竟然做那种梦。
魏煊:我没有。你别误会。我其实梦见……
——
雷休君:来跟我念,我的仇人是一只麻雀。
——
今天的亲亲是洋葱味和鱼头味的,昨天是烤鸭味?(来自书评区一位小可爱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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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ω\)
第49章 水
蓬莱学宫,孔雀阁,六个面试官吵了起来,起因是其中一个面试官说了一句:“这一届真是不像话,第一名是魔,第二名是妖,第三名才是人类修士,妖魔怎能排在人类修士的前面?”
六个面试官里有一个是妖族,是一只滚滚妖,此时就以原形坐在面试官席位上,因为身板太肥,足足占一大块区域,其他面试官也没什么意见,一开始都斯抬斯敬,毕竟都是为人师长者,喜怒不形于声色,一个比一个更像老干部,面对来面试的考生时,脸上的表情通通往里收,努力做出严肃正板的样子,做不好表情的很容易就变成了面瘫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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