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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我看脸的——晓渔天歌

时间:2019-11-23 08:41:19  作者:晓渔天歌
  “娇娇怎么起来这么早?”
  丁瑶坐在写字台前看书,再过两月她就要上小学了,这套书还是周云梅找关系好的邻居要来的。不过丁娇娇可不爱学习了,这些课本拿回来后也就新鲜了一会儿就搁那儿,渐渐布满了灰尘。
  “妈妈。”
  合上手中的语文课本,丁瑶小小的身子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来到周云梅身边娇娇地唤道。周云梅高兴地哎了一声,正准备如往常一般帮女儿铺床叠被,却发现床铺都收拾好了。
  “唉哟,我的乖女还自己叠被子,可真棒,不过以后还是放那儿让妈妈来,小心累着了!”
  瞧她家娇娇就是乖巧,厂子里那些爱聊闲话的人总说他们家太宠女儿,养得四体不勤。真该让那些婆娘们瞧瞧,她女儿聪明得很,根本就不用教,只不过是他们这做爸妈的舍不得罢了!
  其实床上的被子叠得并不好,歪歪扭扭的,床单倒是被拉得很平整。毕竟无论是丁娇娇还是丁瑶都是不会叠被子的,上一世的她可是随时都有人伺候在侧。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问题,显然在周云梅心里,乖女是哪儿哪儿都好。
  “妈妈,我长大了,马上就是学生了!”
  虽然有了前生十几年的记忆,但丁娇娇与妈妈相处一向自在又随意,因此丁瑶撒起娇来并没有丝毫心理障碍,十分自然。
  “妈妈的乖女哟,你离长大可还远着呢!”周云梅看着女儿娇俏的样子,心里软软的,非常高兴地搂了搂丁瑶道,“桌子上有妈妈给你准备的早饭,你一会儿吃完把碗筷放桌上就行。”
  要是以前她不会叮嘱这一句,可是今天女儿自己叠被子还铺了床,周云梅担心万一她不讲,女儿跑去洗碗怎么办?碗摔了没关系,把乖女划伤可不行!
  “好的,妈妈。”
  丁瑶乖巧地点了点头,无论怎么样,这一世能有妈妈在身边,那真是再幸运不过的事情。虽然因为刚恢复记忆,原本早已平复的丧父之哀又涌了上来,但丁瑶知道如今是新生,她努力生活得更好才是她爹想看见的。
  “吃完饭就自己出去玩会儿吧,爸爸今天有事不在厂子里,妈妈中午从食堂买饭回来。”
  得到女儿乖巧的点头,周云梅十分高兴地去上班了,脚步都比往常轻快不少,她准备去找往常一起聊天的妇女们好好吹嘘一番自己的乖女。
  丁瑶可不知道自家妈妈的想法,吃过早饭也没有出门,回到自己的屋子又捧着脸坐到了写字台前。
  碗筷她没洗,不过也没有如周云梅所说留在桌上,而是都收进了厨房。丁瑶对自己认知准确,无论是丁瑶还是丁娇娇都不会干这活,而且才六岁的小身体一不小心就会把碗摔碎。就算丁瑶想要变得能干一些,帮爸妈分担生活的压力,也还是等再长两岁吧!
  而且她有这个时代的记忆,曾经的丁娇娇可能并不懂得,但丁瑶知道他们家虽然算是日子好过的,但同样需要周云梅精打细算,尤其是这个时代还十分特殊,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东西。
  不过丁瑶却很满足,感恩能有新生且父母亲具在,即使这房子小小的,还没有她上一世的闺房大,屋里的摆设也简单至极。
  但比起曾经精挑细选的家具、摆设,她更喜欢如今的人生,就连写字台有些斑驳的红漆她也觉得无比可爱。丁瑶对这个世界有足够的认知,这里比起上一世女子所能够拥有的自由多了太多太多。
  她……很开心!
  不过,看过这本书的丁瑶知道,她想要过幸福人生,有些问题就需要早早解决,最迫切的就是她的哥哥,以后会成为大反派的哥哥还被父母给丢在乡下呢!
 
 
第3章 兄长
  没错,是亲哥!
  丁振华与周云梅还有一个大儿子,丁振华十几岁去当兵,后来家里给安排娶了周云梅。两口子关系不错,虽然聚少离多,但周云梅还是怀上了。生下儿子丁卫红后这头还没来得及跟丁振华报喜,就收到了他受伤的消息。
  不久后丁振华因伤转业,被安排在了城里,成为收音机厂的一名普通工人。
  这个收音机厂原本是生产军用通信设备零部件的,后来转了民用才成为了现在的收音机厂,但还是有不少军人转业后被安排过来。
  丁振华不是其中最出色的,也不是最特殊的,因此即使成为工人,他也没办法把妻子儿子都带进城,自己也是与别人一起住在一个小单间里,十分不方便。
  为此周云梅颇不是滋味,如果丁振华没有转业,每个月的津贴可是要多得多。而且在部队还没有多少花销,丁振华一贯是把所有津贴都寄回来给她的。当了工人以后,工资变少了不说,每个月在厂子里少说也要花掉十块钱。
  手里的钱变少了,周云梅虽然有些不高兴,但她并没有把情绪发泄在男人身上。毕竟丁振华转业之后也是有好处的,虽然她还在乡下,但男人只要有假都能从城里回来,两口子见面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不少。
  不过一些闲言碎语她却听进了耳朵里,大家都在说她生的儿子跟丁振华命里相冲,就连婆婆和妯娌背地里也在嘀咕。周云梅初时还十分生气,可又一思索,原本她男人在部队干得好好的,儿子一出生他就被迫转了业,心里不由一阵打鼓。
  周云梅原本一腔母爱顿时凉了下来,不过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算心里这般想,她到底也不曾薄待,只是少了那么一份爱。
  她却不知道对于孩子来说,需要的恰恰就是属于父母的爱。
  丁卫红长到三岁那一年,周云梅又怀孕了,并且在得到怀孕消息后不久丁振华终于有了独属于他自己的一间房,并且工资也从二十多涨到了三十六块七毛五。
  有了住的地方,周云梅便时常往城里去,丁振华也很高兴妻子能陪在身边。
  那段时间厂子里十分忙碌,从外面招了不少临时工。周云梅有些心动,加上自己孕期最危险的前三个月已经过了,在乡下还不是得下地干活,便让丁振华托关系给自己也谋求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
  放在之前丁振华肯定做不到这事,正好碰上曾经的战友也转业了,而且在厂子里还有个不大不小的职务。本来厂里就缺人,战友求上门这事儿又不难办,周云梅很快就得到通知上岗了。
  手脚麻利且说话漂亮的周云梅很快适应了自己的生活,便也长期落脚在城里。由于只有一间房,自己又怀着孕还得上班,如果把儿子丁卫红也从乡下接来,她根本就照顾不过来。便跟丁振华商量,反正儿子在乡下也有婆婆看着,大不了每个月给婆婆孝敬五块钱。
  周云梅这次相当大方,不仅仅是因为丁振华涨了工资,还有她自己每个月也有十几块的收入。加上两个人住在一起,不用丁振华再吃食堂,十块钱的开支足够两个人花用。每个月能还攒下三四十块钱,给婆婆的钱她也就不心疼了,还能得个孝顺的名声。
  作为儿子的丁振华自然没有什么异议,常年在外的他也没有孩子一定要带在身边的想法。毕竟乡下娃儿都是放养,他小时候也是这般长大,实在不用费什么心力劲儿,又吃不了几口饭,相当于他娘白白得了这五块钱。
  在乡下地头家里有壮劳力,吃喝是不用愁,但一年忙到头手里也攒不下两块钱。所以对丁婆子每个月能得五块钱,二儿媳妇宋小翠可是羡慕得紧,总想着从婆婆手里掏两块钱出来。而且不仅是她,大队里也有不少人羡慕,因此爱说丁家闲话的人也就更多了。
  丁瑶对这个哥哥没什么了解,因为总共都没有见过几次面,除了过年时往常周云梅都不怎么带她回乡下。
  虽然书中对丁卫红的描写很少,但丁瑶知道他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那本书的后半部分曾对丁卫红做出过描述,说他父母亲缘淡薄,性格十分极端阴鸷,对什么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这也是他能凭着以死搏命的冲劲儿站得比别人高的原因。
  但是他再厉害也逃脱不了反派的命运,因为手下人犯的一桩案子牵扯到了书中的男主,最后在与男主朋友的对决中输给了正义。虽然最后书里没有写,但等待他的大概只有一声木仓响。
  而如今已经十岁的丁卫红还在乡下受着村里小孩的嘲笑,因为父母妹妹都在城里过着好日子,只他是被抛下的那一个。
  丁瑶出生那一年丁振华升了职,工资又涨了,这回有四十多块了。虽说速度快了些,但考虑到当初他刚来厂子里被人排挤,干的事儿不少却没有回报,按他转业前的情况本就不该三年没能动弹。而如今有了战友帮衬,工资职称提上来也就无可厚非。
  不过当初怀疑大儿子与男人相冲的周云梅却觉得好运都是自己这个小女儿带来的。她的娇娇简直就是个福星,专门来旺她与丈夫。家里条件变好了很多,周云梅自然对女儿宠爱有加。
  丁振华虽说并没有如她一般偏颇,但小闺女长得好看又贴心,最重要的是一直养在身边,感情确实不一样。
  女儿长大了一些后,两口子也不是没想过把大儿子也接来身边,但一直独享宠爱的丁娇娇却显得很排斥。丁振华考虑到一间房还是不够宽敞,便把这事先搁置下来,打算等哪天分到新房子再说。
  可是随着丁卫红渐渐长大,每次丁振华带着妻女回乡下,大儿子都是避而不见的态度,实在避不开也是冷着张脸,哪里有小闺女的软糯可爱。渐渐地感情的天秤越来越倾斜,再加上工作上的发展越来越好,能够给家庭的时间并不多,仅有的都用来陪女儿了。
  再后来丁振华与周云梅都习惯了,似乎生命里只有一个孩子一般。即使后来分到了新房子,不用再一家人挤一间屋子,两人也没有哪个提起要把大儿子接来身边。
  “这样下去可不行!”
  丁瑶握了握小拳头,这事儿也有她的“功劳”在里面,如果不是她不乐意,也许哥哥早就被接来了。丁瑶觉得很是心虚,虽说当初闹腾那会儿她还没有恢复记忆,但不可否认是她自己作的。
  无论是因为对这位哥哥未来的了解,还是因为曾经没有兄长造成的悲哀,她都不想丁卫红走上那条不归路,索性一切还来得及!
  **********
  “……慢点,慢点,前面转弯小心些别碰着了……”
  晚间,从外面回来的丁振华同两个朋友一起搬了张单人床回来。周云梅正在厨房里做饭,听到动静连忙出来张罗。
  “老赵、兴国可真是麻烦你们了,先把床放过道里休息一会儿吧,晚上就在家吃饭了。”
  周云梅非常高兴,她本来准备找人打一张床,都已经做好要花费一笔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自家男人直接把床搬回了家,又节约了一笔,她觉得晚上应该好好奖赏他!
  问她为什么知道这床肯定没花钱,一来家里的钱都在她的手里,每月发工资都是她一个人去签字领两人的,丁振华手里能有多少钱,她清楚得很。
  二来这单人床虽然完好但一看就是旧的,不过周云梅依然很欣喜,单人床虽然不大,但1米2的宽度足够一个人睡在上面了,何况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娃娃。
  “爸爸。”丁瑶从屋子里奔了出来,看到站在丁振华身边的两个人,停下小跑的脚步,乖巧且礼貌地叫道,“赵叔叔好,邹叔叔好。”
  “哎——”两人连忙笑着应道,对于丁家这个甜甜的小闺女他们都挺喜欢的。男人跟家里的婆娘不一样,并不觉得人家两口子宠着小孩有什么不对,毕竟又没吃别人家米面,当人爹妈的乐意,旁人哪里管得着。
  老赵叫赵红旗,是丁振华曾经的战友,也就是当年帮周云梅安排临时工工作的那位。两家关系一向挺好,住得又近,丁家在二楼,而赵家在同一栋楼的三层。
  丁振华升职以后负责的是厂子里的采购,这可是个吃香的活儿。曾经跟他关系不好的人也开始变得爱往他身边凑,不过丁振华是个直脾气,依然只跟关系亲近的人走动。尤其是老赵,对他们家那是实打实的帮助。
  而邹兴国则是比丁家两口子年岁小一些,跟周云梅都在厂子里的食堂工作,不过他是掌勺的大厨。家里有些关系,所以在厂子里一向混得开,不过因为个子有些矮,常年又在灶间打转,一直讨不上媳妇。
  要说也不是没人看上他,只不过他自个儿有些挑剔,后来靠着周云梅做媒成功娶到了喜欢已久的姑娘。两人的姓氏同音,周云梅虚长几岁,邹兴国成日里姐姐、姐夫叫得十分欢腾。
  前两年周云梅得到了转正的机会,要知道按常理如何轮都是轮不到她头上的,虽说自己往日表现好,但周云梅却总觉得是自家娇娇旺她。
  再加上邹兴国在其中也是出了大力气,她终于不用再拿十几块的临时工工资,为此周云梅十分感激邹兴国,与他们两口子也是走动频繁,关系越发亲近了。
 
 
第4章 靠山
  “娇娇快来看爸爸给你带回来的床,一会儿就摆爸爸妈妈屋里去,晚上就不用再害怕了。”
  丁振华高兴地招呼女儿,娇娇之前睡那床宽了些,没办法在一个屋里放两张,这张单人床就正好了。
  听到父亲的话,丁瑶沉默了一瞬,她当然不可能去跟爸妈住一个屋,毕竟在之前那一世十四岁的姑娘都可以嫁人了,哪里有还跟父母亲住一屋的道理。
  眼眸一转丁瑶瞬间有了主意,之前她还想着怎么开口让爸妈把大哥接来城里,此时父亲搬回一张床,不就正合了她的心意,这……可真是个好时机呢!
  “不嘛,我要睡自己的房间!”
  丁瑶把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尽量让自己做出一副小女孩任性的模样。
  “可要是万一到时候又害怕一个人睡呢?乖女,咱们还是先不分房睡,等你再长大一点儿,好不好?”
  丁振华最是抗不住乖女撒娇,他有些迟疑地又哄了两句,倒没有多想,以为是因为他当着两个叔叔的面说她会害怕,小姑娘害羞不乐意了。
  “不好!”
  没想到女儿却依然坚决地拒绝了。
  丁振华有些想挠头,之前娇娇一直都很开心自己能有独立的一间房,因为那是别人家的小朋友都没能享受到的,她觉得自己很特别。一方面他觉得该顺着女儿,另一方面他又担心乖女会害怕,把一颗老父亲的心都快操碎了。
  连旁边还杵着两个人看他笑话,丁振华也是丁点不在意,只是有些发愁。结果他这头还没想出办法,那边丁瑶自己就有了主意。
  “那就把哥哥接来,让他跟我一个屋,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嘛!”
  丁振华一时之间没有接话,他有些迟疑,女儿提议把哥哥接来一起住,他虽然有些惊讶,但也并不反对。不过以前娇娇可是不乐意的,怎么今天还自己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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