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这次回来是为了接大儿子,但难得回一趟老家,多多少少都要带些东西给两边的老人。
过年时家里总有来来往往的客人,周云梅备下的糖果瓜子炒豆都还剩下不少,女儿又不爱吃,这回干脆就全带上,看上去也有面子。丁娇娇吃的糖都是丁振华外出采购时带回来的大白兔奶糖,令家属院的孩子们可羡慕了。
厂子里发的棉线手套也带了不少,到时候拆了可以织线衣线裤,另外还带了两罐子麦乳精,到时候给两家老人一人一罐,面子里子都有了。
“不想吃鸡蛋,想喝水。”
丁瑶并不饿,再加上晕车后还是有些蔫哒哒的。丁振华连忙把手里拎着的军用水壶递了过来,还帮着拧开了盖子,这水本来就是给女儿准备的,周云梅还想放糖来着,被丁瑶发现给制止了。她不喜欢喝糖水,更偏好花茶、果茶之类的。
喝完水后,一家人又准备出发了。从公社到丁家所在的大队走路需要四五十分钟,他们没有提前通知家里来接,只能碰运气看看有没有正好回大队的牛车,可今天并不是赶集的日子,公社长街上只有三三两两的人,他们只有走路了。
对于丁振华和周云梅来说,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并不算什么,但丁瑶在他们心里那可是娇滴滴的小闺女。
“乖女,咱们还要走好一会儿,让爸爸背着你走吧!”
当过兵的丁振华体力很好,这些年即使转业了但还是坚持锻炼,才不过四十来斤的小闺女他可以轻轻松松地背着走很久。
“对呀,让你爸背着你走吧,前面的路不太好走,小心石子硌脚。”
他们抄近路选择了田间小路,会节约会很多时间,就是路不太好走。周云梅准备接过丈夫身上的背篓,丁瑶忙拉着她的手摇了摇,撒娇道:
“妈妈,我想要走一会儿,如果累了再让爸爸背。”
周云梅低头看了看她,知道女儿到乡下觉得好奇好玩,便遂了她的意,担心她走不惯会摔跤,便让闺女走在她与孩子爹中间,时不时地还伸手扶一扶。
第6章 妹妹
“哟,是振华呀,你们一家人这是回家呢?”
丁家三口刚从小道转进略宽一些修整过的正道,就听见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待丁振华回头一看,那人就笑了,声音很是爽朗。
“大队长,这么早你这是从哪儿回来啊?”
他们从县里走得早,这会儿也不过才八点多钟。来人是丁家所在大队的大队长,也姓丁,他们那一片丁是大姓。不过大队长家里条件好,这不连自行车都骑上了。
丁振华都还没有呢,去年过年时厂子里难得有自行车票,不过只有一张,他没去争取让老赵给得了。他想用时说一声随时就能推走,再加上他时常出门都是跟车的,也不太用得上自行车,便没有去倒腾。
“刚从公社取了个文件回来,赶早不是凉快些嘛!哟……这是你女儿,叫娇娇是吧?”
大队长从自行车上下来,扶着车把手看向一旁的小不点。
“娇娇,叫二堂伯。”
周云梅笑着跟大队长打了招呼,又晃了晃丁瑶的小手。整个大队姓丁的不少,有些有亲缘关系,有些则没有。而大队长家跟丁振华家里确实有那么些关系,就是离得有些远,按辈份丁瑶确实该叫他二堂伯。
“二堂伯早上好。”丁瑶礼貌地打了招呼。
“哎……你这小丫头可真是越长越好看了,二堂伯这会儿兜里没糖,下回见面给你补上。”
大队长乐呵呵地点头答应,见小姑娘一直盯着自行车看,便笑着问她要不要坐上来。
丁瑶摇了摇头,大队长也没有强求,推着车走在丁振华旁边,两人不时聊着天。丁瑶退到后面与周云梅走在一起,耳朵却好奇地听着前面两人的对话,不过大多她都不是很听得懂。
不过在大队长提起卫红时,丁瑶立即把小耳朵竖起来,听得很是专心。
“……这次你们把卫红带在身边也好,咱们大队的情况你也知道,虽说有个小学但大家都把那儿当成看孩子的地儿……不管怎么样,多读点书总是有好处的。”
大队长是少有的依然觉得读书有用的,且非常支持孩子多读书,大队小学也是在他的坚持下才一直开办,至少让孩子们能识字,不当文盲。
但现在这个大环境连不少老师都下放了,不仅课本浅显,老师教得还不好,不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把学习当玩儿。他自己家的孩子虽然没能力弄到城里读书,但至少都是在公社上学,比起大队里的学校不知道好了多少。
丁振华点着头应了,说他也是想到卫红都十岁了,之前一直没上户口,前两天找厂子终于把这事办好了。等孩子接过去了,再找找关系去插班也是可以的,就是有点儿担心孩子跟不上。
“跟不上没关系,大不了降一级嘛!”
大队长觉得能读书,这些都不算什么事儿。
“说得也是,反正到时候去了学校让老师看看情况,再做安排。”
“你们是好,两口子双职工,孩子自然是城镇户口,读书都不用愁。”
丁瑶还小,对于大队长的羡慕实在感受不到太多,不过她记得以前每次回老家,都有不小孩子围观她,仿佛能摸一摸她身上的花边裙子就十分满足。
这时代城里人大多有一种优越感,就连周云梅在厂子里工作了几年,回到原本生活的乡下心里都是满满的得意。当初她嫁给丁振华,不少人表面羡慕她,背地里却笑话她有男人等于没男人。
而现在呢?她可是正儿八经的工人,吃着供应粮,手头有钱有票,每个月拿着粮油本就能去领东西,跟当初那些议论她的人可是完完全全不一样了。
丁瑶没发现自己妈这种小小的得瑟感,她只是对于见到的一切感到新奇。曾经的知府千金虽说也不是没去过乡下,但那都是坐着马车去自家的庄子上,可从来没有亲自在田边上走过,这一路上她都好奇得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进了村子后大队长就跟丁瑶一家分开了,他得先去了大队部。丁振华则带着妻子女儿回家,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去上工了,来的路上看到田地里就有不少人,不过他娘应该是在家的。
丁婆子有一双巧手,虽然不会绣花但做的衣服和纳的鞋底儿都非常不错,据说当年还给革命战士做过千层底儿的鞋子,不仅结实耐穿还美观。大队组织了一些手艺活做得不错的老婆婆小姑娘,一来这些人下地干活也做不了什么,二来也算是给大队创收了。
能够靠手艺挣到工分而不用下地,这是丁婆子最得意的事情之一。另一件事当然是大儿子出息,当兵转业后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不用回到乡下干农活,工人……那可是最体面的。最重要的是因为他条件好,才能每个月都按时孝敬她。
“娘,我们回来了。”
“谁回来了?”
丁婆子正在自家院子里缝衣裳,今天没什么事儿,她就把家里的衣服都拿出来缝缝补补,缝得好还能多穿两年呢!听到外面传来动静,她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就见自家大儿子背着背篓从外面大踏步进来,立即就笑了。
“原来是大郎啊!你们可有些日子没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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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婆子把大儿子带回来的东西都收进自个儿屋里上着锁的橱柜,又用碗舀了半碗为端午节准备的红薯干出来,还顺手抓了一把塞在丁瑶的衣兜里。
“揣着慢慢吃。”
“谢谢,奶奶。”
红薯条看着黄澄黄澄的十分好看,丁瑶倒也没嫌脏,拿了一根放在嘴里嚼了嚼。虽然她怀疑丁婆子肯定没洗手,不过长辈的一片心意,丁瑶并不会拒绝。
“好吃吧,你奶奶这手艺在整个大队都是一绝,爸爸当兵那会儿就想着这口。”丁振华拍着丁瑶的小脑袋满是感慨,结果下一瞬就被自家娘给拆穿了。
“也不知道是谁说自己吃红薯吃得想吐?”
“那不是当年咱家穷给闹的嘛,顿顿红薯,还没个花样。”而且那红薯还不好吃,硬梆梆的。
“有红薯给你吃就不错了,你还挑呢,闹饥荒那几年多少人家连树皮都没得啃,观音土烙的饼子你肯定没吃过吧!”
丁婆子一点儿也不给儿子面子,要说苦日子,这些小娃子哪里他们这辈人过得多。丁振华只能挠了挠头,不再提起这事儿。他十几岁时就已经参军了,在部队里不说吃得多好,至少不会饿肚子。
……
周云梅很自觉地去灶间忙活,不论她多自得自己的工人身份,也没有回来就吃白食的道理。丁瑶有些好奇想要出去逛一逛,便向丁振华申请,他有些担心,想说自己带女儿出去,不过丁婆子直接挥手同意了。
“操这么多心干什么,咱们大队里的孩子谁不是野大的,你小时候也没少撒丫子乱跑,摔倒了拍两下不就得了,摔一摔更皮实,不用把她看得那么紧。”
她很看不惯大儿子两口子这德性,在她的观念里让后辈有衣穿有饭吃就行了,身边的几个孙子孙女她不是看顾得很好嘛!
丁婆子叫许兰珍,虽说大字不识几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但她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重男轻女思想她并没有,但并不是因为她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而是在她心里最重要的是自己和能陪她一辈子的老头子。
丁瑶觉得她奶奶挺矛盾的,一方面是个传统的旧时代农村妇女,另一方面某些思想却又与很多老人不同。丁婆子一向认为儿媳妇生儿生女那是儿子媳妇自己该操心的事情,她都半截入土了,让自己过活得滋润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态度也没人说她有错,反而儿媳妇们都觉得日子好过。但是丁老二家的三个小孩有父母亲疼爱,爹妈不靠谱的丁卫红就被衬托得很是可怜。
他毕竟才十岁,周云梅去城里上班时甚至才三岁多。饭冷了没人热,摔伤了没人疼,生病了更加没有人嘘寒问暖,还要被人嘲笑是爹妈不要的孩子。这些是书中丁娇娇发脾气说丁卫红冷血时,他嗤笑着说的话。
跑出门的丁瑶微微抿了抿唇,脑海里不由映出那个年纪小小却十分倔强的身影。
其实对于孩子来说她奶并不是个很称职的长辈,细想一下,她爸大概是肖母的,虽说有责任感,但却少了几分细致的爱,她能得到父亲的宠爱还真是个意外!
短短时间的相处她就能揣摸出一个人的性格,这是她上一世就具备的。毕竟偌大的丁府一应事情都是她操持,对人心的把握不到位,很容易管不好下人。何况她时常还得组织宴会,都是些身份相当的大家小姐,虽然年幼却都并非省油的灯。
她觉得自家哥哥好可怜,就像那歌里唱的小白菜一样可怜,按说丁瑶能非常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也不知道是不是成了小孩子的缘故,愣是想着想着眼睛就红了一圈。
要哭不哭的样子,好生可怜,跟小白菜也差不离儿了。
这副丑模样被树桠上的一个男孩看进了眼里,男孩皮肤黝黑有些瘦,也不知道是不是衣服太大的缘故,显得空荡荡的,因为坐在那儿也看不出身高。
男孩的眼神微微一动,这个穿得明显跟村子里的小孩不一样,且还哭唧唧的小姑娘他认识。
据说……是他的妹妹!
第7章 打架
“你说这回是要接你大儿子去城里读书?”
“他十岁了,城里读书环境要好一些,再说娇娇也要上小学了,他还能带带妹妹。”
丁婆子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继续拿过簸箕里的针线缝了起来,隔了好一会儿,才道:
“以前就跟你说过,虽说一般父母都是跟着老大,不过你们城里我住不惯也住不下,乡下屋子还算宽敞,以后我就跟着老二了。不过,你得给养老钱,就维持原样还是五块钱,逢年过节该孝敬的比照原样。现在我跟你爹还能挣工分,以后等我们干不了活了再商量。”
“是,都听娘的。”
丁振华点了点头,不能在父母身边尽孝,出钱也是应该的。他反而觉得五块钱有些少,不过既然是他娘做的决定,他听从就是了。
周云梅虽然在厨房里忙活,但院子里两人说的话她也都听在了耳朵里,见婆婆并没有多要钱,她也是松了口气。接大儿子去城里,以后他们家的生活开销又要增加不少呢!
……
丁卫红待在树上没有动,虽然心里有些疑惑丁振华周云梅那般宝贝的女儿为什么一副要哭不哭的丑样子,可是稚嫩的脸上却没有太多的表情。
看着小姑娘渐渐远去,丁卫红从树上跳了下来。乡下孩子就没几个不会上树的,他更是个中翘楚,虽然才不过十岁的年纪,爬树摸鱼却都利落又熟练。拍了拍身上粘着的树叶子,丁卫红抬眸看了一眼丁瑶离开的方向,转身往村东头行去。
丁瑶凭着记忆来到了大队小学,说是小学其实只有两间平房,紧挨着大队部,门前有一小块空地。此时并没有人,丁瑶停顿了一下,才迈步走向窗边。
她知道哥哥在念小学,所以想来看看他,没曾想丁卫红并没有在。教室里稀稀拉拉地坐着十二三个小孩,看过去一目了然,里面没有她想要找的人。
丁瑶才刚出现就被里面的人发现了,主要是一群小孩儿上课没两个是认真的,正东张西望,一下就把丁瑶给瞧见了,顿时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其中有个小姑娘望见丁瑶,面上神情变得有些欣喜,还不等她有动静,正在讲台上上课的老师也发现了丁瑶的存在,迈步往门边走来。不过丁瑶并不准备停留,见哥哥没在教室里,冲老师礼貌地点了点头转身就跑走了。
“也不知道哥哥他跑哪里去了!”
丁瑶无意识地踢着石子,嘴里有些失望地嘟囔着。突然听见小石子落进水里的咚咚声,抬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竟然跑到村头的小溪边来了。
溪水潺潺十分清澈,丁瑶暂时放下心事,选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头顶上是一棵柳树,枝条垂下随风飘荡着。上午这会儿天气还没那么热,阳光从树缝间洒在丁瑶的脸上,她一时冲动想要泡一泡脚。
放在过去这是不端庄的行为,不过丁瑶这会儿却兴致勃勃,既然有了想法,那就赶紧脱下自己的小皮鞋和袜子。一双小脚丫探进溪水里,冰冰凉凉的非常舒服。
丁瑶微微眯了眯眼,圆润的脚趾头还灵活地动了动,眼眸里是显而易见的喜悦。能够获得新生,令她高兴的事情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自己再也不是那双被缠得变了形的双足。她可以跑,可以跳,就像她的人生一般,拥有了无法想象的自由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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