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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次相亲——欧阳墨心

时间:2019-12-10 10:43:15  作者:欧阳墨心
  罗姐也看到了乐从心:“小乐,你也来逛街啊!”
  乐从心:“明天要去相亲,买件新衣服。”
  “我的妈呀,第几次了?”
  “106次吧……”
  “你这是要创造一项纪录啊。”
  “哈哈……”
  罗姐乐身边还有一个六十岁左右的大叔,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位老奶奶,满头银发,满脸笑容。
  “这是我老公,这是我妈。”罗姐热情介绍。
  “伯伯好,奶奶好。”乐从心笑道。
  罗姐的老公笑容很和蔼,腰杆笔直,头发染得乌黑,一点也不输年轻人,和罗姐站在一处,很是般配。
  罗奶奶更是人来熟,拉着乐从心的手十分亲热:“小姑娘多大了啊?”
  “奶奶,我二十七了。”
  “老公是哪的啊?”
  “奶奶,我还没男朋友。”
  “哦,好好好,不着急,不着急。”
  “小乐,你看这条裙子,多适合你!”罗姐提着一条裙冲过来。
  乐从心看了一眼,差点没趴下。
  紫红色的大摆裙,印着民族式样的花纹,还是露肩款。
  “罗姐,这我真穿不了。”
  “年轻人要穿得鲜艳一点,不要总穿那些灰了吧唧的衣服,看着都没精神。”罗姐不由分说把裙子塞给了乐从心。
  “穿花裙子,好看。”罗奶奶笑呵呵说,“小姑娘,你多大了啊?”
  乐从心一愣。
  “二十七了。”罗姐的老公笑呵呵接口道。
  罗奶奶:“有男朋友了吗?”
  罗姐老公:“还没呢。”
  “哦、哦,好,不着急,不着急。”
  乐从心看向罗姐。
  罗姐一笑:“阿兹海默,十年了。”
  乐从心:“……哦……”
  “妈,您看这裙子好看吗?”罗姐在罗奶奶面前转了一个圈,鲜艳的摆裙在灯光下划过一圈虹彩。
  “好看,”罗奶奶笑道,“跳舞穿这个最好看。”
  “那就买这条了?”
  “好看。”
  罗姐喜喜滋滋去开单子付款,乐从心看向罗姐老公。
  “岳母忘了很多事,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女儿喜欢穿花裙子跳舞。”罗姐老公轻声说,“阿梅就跳了十年。”
  乐从心笑了:“罗姐是我们公司的著名艺术家。”
  罗姐老公也笑了:“那当然。”
  “阿健!”罗奶奶突然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罗姐老公和乐从心吓得忙扶住老太太,可罗奶奶却拼命想挣脱,眼睛直勾勾盯着店铺外,嘴里大喊:“阿健!阿健!阿健!”
  “妈!”罗姐狂奔过来,“怎么了!?!”
  “阿健!是阿健!”罗奶奶指着门口大叫。
  乐从心:“阿健是谁?”
  罗姐老公:“我去世的岳父。”
  “妈,爸在家呢,不在这儿——”罗姐忙安抚罗奶奶,“你看错了。”
  “在家吗?对,他在家等我回去呢……”罗奶奶安静了几秒,又激动起来,绽出大大的笑脸:“阿健!阿健!”
  “罗姐?”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
  乐从心转头,她看到了丁步直,穿着黑色的休闲运动服,左手挎着一个女士提包,右胳膊则被一个明艳照人的美女抱在怀里。
  空气似乎凝滞了,浓稠得让乐从心无法呼吸。
  细细密密的疼痛刺入胸口,仿佛万针钻心。
  乐从心猛地攥紧手指,指甲割破了掌心。痛感消失了,她又可以呼吸了。
  刚刚的感觉,和梦里几乎一模一样……
  太诡异了!
  乐从心惊疑不定看着丁步直。
  丁步直的表情很怪。
  他瞪着眼,半张着嘴,下一秒,他猛地抽出胳膊,把手里的女式包甩给了美女,旁移两步,两手揣在裤兜里。
  “乐从心,你也在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阎罗造型,只是嗓门有点高。
  他身边的美女似乎受惊不小,提着包,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最后落在了乐从心身上。
  “你不会就是——春城分公司的乐从心?”
  她穿着纯白色的运动衣,长发随意卷在头上,虽然素着一张脸,但皮肤白皙如牛奶,两只眼睛黑溜溜的,让人联想起某种可爱的小动物。
  怎么……有点眼熟?
  乐从心:“您好,我是乐从心,请问您是——”
  “哇哦!”美女一把握住了乐从心的手,“你好,我是唐甘悠。”
  唐甘悠?!
  那不就是——影帝唐甘兰的表妹,唐氏集团最年轻的董事?!
  “唐总,您好!”乐从心和罗姐点头。
  “你们好,”唐甘悠摇了摇手,“奶奶好。”
  罗奶奶没有看唐甘悠,她的目光至始至终都盯在丁步直身上。
  “阿健,”罗奶奶招手,“过来,让我看看你。”
  丁步直看了一眼罗姐。
  罗姐:“咳,抱歉,我妈妈的记忆有些——”
  “妈,我们回家吧,晚上还要去看小梅跳舞呢。”罗姐老公说。
  “阿健,阿健!”罗奶奶拼命向前伸手。
  丁步直神色一动,向前一步。
  “丁总,我们先走了!”罗姐递给老公一个眼色,二人推着轮椅一溜烟跑了。
  店里就剩丁步直、唐甘悠,还有乐从心大眼瞪小眼。
  “这位女士,您还想试这条裙子吗?”导购员走过来问。
  “不用了,谢谢。”乐从心忙不迭向外走,“丁总,唐总,那我就先——”
  “这条裙子适合你。”
  一条裙子横在了乐从心的眼前,是一条天蓝色的雪纺裙,估计是这个店里最朴素的裙子,被丁步直苍白的手托住,就像托着一弯泉水。
  乐从心脸皮有点抽搐。
  “谢谢丁总,我觉得不适合。”
  “很漂亮啊,来,试一试!”唐甘悠一手扯过裙子,一手拉着乐从心直奔更衣间,“那边的几条,我也要试一试!”
  乐从心被塞进了更衣间,隔壁就是唐甘悠。
  更衣间很狭小,乐从心觉得呼吸困难,还有点头疼。
  “小乐啊,你和丁步直认识多久了?”
  “他在这边的公司还是那副棺材脸吗?”
  “听说那个什么公司的许总追到春城来了,你见过他吗?”
  “春城我只来过两次,有什么好吃的吗?”
  “小乐,你怎么不说话?”
  唐总您也要给我插话的机会啊。
  乐从心突然想起以前看到的唐甘兰的采访,也是这样滔滔不绝连绵不尽。
  难道,唐家人都话痨?!
  乐从心加快了动作,飞快换好裙子,拉开帘子走了出去。
  坐在沙发上看手机的丁步直抬起了头。
  那一瞬间,他的眼睛似乎划过了一道光,眸子呈现出一种明澈的琥珀色。
  他笑了,微微歪着头,睫毛似乎也弯了起来。
  他说:“好看。”
  乐从心的脸腾一下热了。
  “咔嚓!”
  身后响起了快门声,就见唐甘悠飞速扒拉着手机,满脸激动。
  “我的妈呀!玉面阎罗居然笑了!而且不是冷笑,不是冷笑诶!这个世界简直疯魔了!”
  她的手机叮叮咚咚响个不停,全是微信提示音,同时响起的还有丁步直的手机。
  丁步直看了一眼手机,闭了闭眼,锁屏,起身,走到柜台前。
  “蓝色的裙子,多少钱?”
  柜员盯着丁步直,满脸通红:“3800,加会员可以打折的,先生。”
  “不必。”丁步直举起手机。
  “丁总!”乐从心连滚带爬跑了过去,“不不不不不不——”
  “我的这两条也一起包起来。”唐甘悠走过来说,“刷我的手机,就当是给小乐压惊了。”
  丁步直眯眼:“你说什——”
  “小乐,上次阿直车里那条黑丝袜是我的,”唐甘悠说,“你可千万别误会啊!”
  “唐甘悠!”丁步直挡在乐从心面前,“你闭嘴!”
  唐甘悠露出狐狸一样的表情,朝乐从心抛了个媚眼:“下次有机会一起吃饭哦,我们可以一起聊聊阿直,么!”
  乐从心:“……”
  不,我不想聊!
  唐甘悠走了。
  乐从心抱着3800元的新裙子,默默跟在丁步直身后。
  丁步直走在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黑色的背影犹如一根墨色的旗杆。
  乐从心看着,看着,眼前的背影渐渐和梦中的场景融合。
  我一定是见到唐总太激动所以脑袋当机了!
  乐从心使劲儿砸了砸脑袋。
  “乐从心。”
  乐从心抬头:“啊?”
  丁步直的脸在眼前猝然放大,乐从心嗝一声向后一仰,被丁步直拉住了。
  他一只手拉着乐从心的手肘,微微低着头,居高临下看着乐从心,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灯光将他的脸耀得如玉如霜。
  乐从心的呼吸消失了。
  乐从心的心跳消失了。
  乐从心的大脑消失了。
  她呆呆看着丁步直脸上浮上淡淡的胭脂色,整个人仿佛陷入一团粉红色的梦境,柔软、梦幻、悸动、心痛……
  丁步直放开了她的手,偏过头盯着橱窗里的气球。
  “唐甘悠和我是同学。”
  “啊?”
  “上次她来春城,我接机,丝袜是……你在听吗?”
  “哦……是……”乐从心收回目光,僵着脖子四下望了望,“丁总,再见!”
  “等——”
  乐从心狂奔了出去,将丁步直的声音远远甩到了身后。
  她跑得飞快,大约是大学800米长跑考试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她跑回了家,钻进了卧室,用被子把自己整个包了起来。
  她的心脏还在隐隐作痛,仿佛被一只修长苍白的手紧紧抓住了。
  那是丁步直的手。
  乐从心狠狠闭眼,倒在了床上,生无可恋。
  完了!
  我居然喜欢上了玉面阎罗!
  作者有话要说:  入V,撒花
  友情提示,这篇文非常短,很便宜的哦,咩哈哈哈哈
  *
  下篇预收文《土地奶奶营业中》
  题材:现代奇幻
  文案:我于天地间宣誓,志愿成为伟大而光荣的土地神,献身于崇高的三界公共安全管理事业,遵守三界章程,服务三界民众,严守纪律,执法公证,保守秘密,努力工作,为维护天、地、人三界的和谐稳定而奋斗!宣誓人:范岚(人类)
 
 
第21章 
  一个人类为什么会喜欢上另一个人类?
  这个问题很玄妙。
  尤其是在如今这个浮躁的时代。
  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多,例如:家世、学历、性格、爱好、声音、缘份等。
  乐从心以前也喜欢过人。
  比如高中时的那个白衬衫男同学。
  比如大学时追的爱豆。
  喜欢的时候,满心满眼都是那个人,每次看到他,心脏都充满了幸福和爱意,仿若下一刻就要溢出来。
  可是,持续不了多久。
  对同学的暗恋,持续了一年多,毕业失去联系后,就不了了之。
  大学里喜欢的爱豆,大约有个三四五六七八个吧,持续时间最长的半年,最短的不超过一个月,如今想来,也就是镜花水月而已。
  喜欢的时候轰轰烈烈,不喜欢的时候拔*无情。
  这大约就是现代人的速食爱情观。
  乐从心认真想了一下。
  她为什么会喜欢丁步直呢?
  想了两个小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脸。
  毕竟那个人毒舌又龟毛,实在不招人喜欢,可唯独脸长得太好,只要站在那里给你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心跳加速。
  想通这一点的乐从心松了口气。
  根据她追墙头的经验,如果她喜欢一个人是因为脸,那么,持续的时间大约只有三个月。
  如果不出意外,等到明年春天的时候,丁步直就会成为她的昨日黄花。
  乐从心心安理得睡了过去,一觉睡到大天亮,甚至没有做梦。
  清晨,起床,阳光很好,又是新的一天。
  乐从心在镜子前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穿上了昨天买的那条蓝裙子。
  忘记老墙头的秘诀就是,认识新墙头。
  所以,相亲是必要的。
  *
  “哟,小乐,这裙子真漂亮,昨天买的?”
  一进办公室,罗姐就迎了上来,拉着乐从心转了一个圈,连连点头,“对嘛,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就应该这样穿,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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