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志这话一出,不仅是肖静怡笑了,就是周围卸妆的演员和大剧场的工作人员都笑了。
“果然是乡下来的,什么话都敢说。”
“就是,芭蕾舞可是世界上最难跳的舞蹈。”
“土妞、大言不惭,无知者无畏啊。”
一帮人对着沈月指指点点,说着一些不好听的话。林京墨脸色更黑了,拉住沈月的手道:“我们该走了。”
“京墨哥哥别走啊,既然月月妹说这个容易,要不就让她试试呗。”林京墨越是维护沈月,肖静怡就想看沈月出丑:“月月妹穿多少码的鞋子,我们这边人多,什么码的舞鞋都有。”
“小静别闹了。”林京墨声音开始变得冷。
“那里是我们小静姐胡闹,明明就是她自己不自量力啊。”
“就是,那丫头胡闹还说我们小静胡闹。”
周围声音又此起彼伏起来,沈月没有因为周围的起哄羞恼反而看着林京墨的眼睛恼火起来:“你不相信我能跳,所以也觉得我是在胡闹?”
林京墨抿了抿唇角,轻声:“月月,芭蕾舞并不是看一眼就能会的东西,那需要很扎实的基本功和……”
“我穿三十五码的鞋。”沈月不等林京墨说完就直接扬声一句。
“三十五码的脚好小啊。我是三十七的。”
“我三十八的。”
肖静怡偷偷将自己三十九码的脚往后面挪了挪。
“我穿三十六码的。”
后台二三十个跳舞的,竟然找不到一个穿三十五码的。
“那就将三十六码的拿来吧,我凑合穿一下。”沈月又扬声道,这过程中眼神始终没有离开林京墨的眼睛,带着十足的挑衅。
林京墨看出沈月眼中明显的情绪,心头五味杂陈。他是不想月月出丑,可月月为什么不明白他的良苦用心。这不是乡下,不是认识几个字,有点小聪明就能搞定的事。这是实打实的功夫啊。
一个小个子女孩递过来一双舞鞋,沈月接过坐在一边的凳子上脱下自己脚上的鞋,直接带着袜子穿进去还是有一点松。她便找了一些纸塞进鞋子前端,又将绑带在脚脖上多缠了一道。
“远志,你觉得姑姑能跳芭蕾舞么?”沈月穿好鞋走了两步试试,问远志。
远志从来都是无条件的相信沈月,坚定的点头:“我相信姑姑一定能跳。”
肖静怡唇角带着奚落的笑,却甜甜说道:“月月妹,你不用跳,你能立起来走两步就已经很好了。小心点,别伤了自己。”
沈月扫一圈看热闹的眼睛,问肖静怡:“我能去前面舞台上跳么?若是有点音乐就更好了。”
肖静怡都被沈月的装腔作势弄愣一下,这丫头是来搞笑的吧,以为能穿上舞蹈鞋就真的能跳舞了?还要去舞台,还要音乐?哈哈,她难道不知道糗字怎么写么!
工作人员看肖静怡的眼色,肖静怡微微点一下头。
哼,你找着出丑惹人嫌让人笑,我还能不成全你么!
工作人员上前道:“现在观众都撤干净了,你想去舞台跳当然可以了。音乐么,就刚才娘子军用的音乐可以么?”
“可以,就用那个。”沈月接着将斜挂的包交给远志:“别压了,灰灰在里面睡觉呢。”
“嗯,我不会压到它。”远志接过包掀开一条缝看看里面,睡神灰灰此时正双手抱着脸睡的昏天黑地。
沈月又脱下自己的外套交给远志,只穿着红色的毛衣就往舞台上走去。拦不住的林京墨自然是跟上,那些想看热闹的自然也都跟上。
之前灭掉的舞台灯光“唰”的一下又打开,沈月一步一步走到舞台中央,重拾着现代时候登台的感觉。
她来到这边还从没有跳过芭蕾舞,但是曾经十几年的练习就好像刻在了骨子里一样熟悉。而且她拳脚功夫一直没有扔下,身体的柔韧和拉伸甚至比以前还好。虽然这乍然上台不可能达到现代时候的巅峰,但跳一跳虎虎这些人还是可以的。
随着音乐一响起,沈月就笑了。
大剧院的工作人员也是和肖静怡一伙儿,就等着看自己出丑呢,放的音乐居然是舞剧里练兵的那一段。这一段音乐明快激昂,舞者的动作很多很快很繁杂,难度是全舞剧里最高的一段。
沈月闭目深呼吸,自己还都没有开始,就听到了身后那毫不掩饰的嘲笑奚落声。这嘲笑声是沈月的兴奋剂,却是刺进林京墨心口的刀。他满脑子都是接下来沈月在舞台上摔倒,自己要怎么快速的去扶起她,安慰她才不伤害她。而相比他的担心,远志就是双眼期待的看着姑姑,等着姑姑白天鹅一样的一飞冲天。
沈月忽的睁开眼,身体一提,双脚就轻松的立起来,身体绷成一条直线,脚心更绷起好像拉满的弓一样有力,支撑整个身体稳稳的站着。这一个最基本的站姿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直接就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沈月当然不会只是站姿,她稍微用脚趾头调整一下脚尖处不得劲儿的棉花,就随着那欢快激昂的音乐动起来。绷膝盖,一字马,小跑,大跑跳跃,在空中劈叉的高难度绝对都是专业水平。在所有人惊掉下巴的时候,沈月开始了芭蕾舞最考验人技术的旋转。
一圈,两圈,三圈,从慢到快,最后随着音乐好像陀螺一样转了足有几十圈的沈月才猛地一个收身,稳稳的站在舞台中央。脖子高高扬起,真的就好像优美的白天鹅。
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响起清脆响亮的鼓掌声,是远志的一个人的鼓掌。
远志随即跑向舞台,笑得满脸灿烂和得意:“我就说姑姑是最棒的,说看一遍会跳就跳的这么好,姑姑果然好像白天鹅一样优美轻灵!”
沈月从远志手里拿过外套穿上:“穿着毛衣毛裤笨的很,哪里轻灵的好像天鹅,明明就是一只胖胖的大鹅。”
“姑姑才不是胖胖的大鹅,就是天鹅。她们都长着眼睛看着呢。”远志固执坚持的道。
沈月又拿过斜挂包,见灰灰露出一个小脑袋在挂包口上趴着张望,便伸手将灰灰抱出来戳戳它的脑门,戏弄的道:“小灰灰,你知道么?信任是对一个人最大的尊重,友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修养和善良。可惜啊,就是有人不懂。”
小灰灰发出咕咕的叫声,还连连点头。然后手脚并用的爬到沈月的肩膀上坐着,双爪环起来,用不屑的小眼睛看一圈周围的人,意思很明显,我的主人在说你们呢。
林京墨的眼底写满震惊和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羞愧。而剩下那些人的脸从青到白再到红黑,就好像调色盘一样难看。
沈月去换上自己的鞋,和远志一起离开后台。远志见姑姑不招呼师傅,就回头问一声:“师傅,你不回么?”
“回。”林京墨应一声,后面跟上。
一路上沈月和远志在前面,林京墨始终跟在后面。沈月快走他就快走,沈月慢走他就慢走,始终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不和他们并肩。
沈月知道林京墨是不相信自己后被打脸了面子挂不住,她也不主动找他说话,就小声问远志:“远志,你管那个妖精女人是直呼其名还是叫姨啊。”
远志眉头皱起老深:“我为什么叫她姨?当然是对她直呼其名。”
“所以她的名字是?”
“肖静怡啊,肖邦的肖,静悄悄的静,怡然自得的怡。”
沈月伸手敲一下自己的脑袋:“我好蠢啊,居然一直以为你叫她小静姨。小很多的小,静悄悄的静,姨娘的!”
远志眉头皱起:“肖静怡,小静姨?居然是一模一样的发音这也太巧了,怪不姑姑你会听错。但我不喜欢那女人,才不会管她叫姨。”
沈月回头看看后面的大尾巴,又小声问:“那肖静怡不是你师傅的女朋友?”
“当然不是了,肖静怡是经常来找我师傅,但是我师傅都不怎么理她。但肖静怡的父亲和林爷爷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所以不理又不行的那种。”
“是这样么?但我……我看见肖静怡送你师傅东西,你师傅还一点没有推辞的收下了!”沈月惊讶后,又很小声的道。
远志狐疑问:“姑姑怎么知道肖静怡送我师傅东西了?姑姑看见了?”
“对啊,我看见了。就昨天,肖静怡在门口给了你师傅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黄色毛线编织的东西,可能是围脖或是毛衣之类的东西吧。”沈月说起这个还觉得酸酸的。
“袋子是黑色的?”
“对啊,黑色的袋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十几米后跟着的师傅,忽的凑到沈月耳边小声道:“姑姑你误会我师傅了,那个黑色袋子里装的东西是我师傅祝贺你考上北大,准备送你的礼物。”
“怎么会!”沈月完全想不到远志会说这个:“我亲眼看到那是肖静怡给你师傅的!”
远志笑着道:“肖静怡一个亲戚的亲戚在外事办,能弄到好看的港货。师傅就厚着脸皮托肖静怡的亲戚从港外买东西。估计是肖静怡的亲戚没空送来,肖静怡就送来了吧。昨天晚上姑姑回房间,我见师父拿着黑色的袋子,那袋子上写了一个“港”字,就知道是送给姑姑的东西到了。”
“……”沈月仔细想想,好像昨天看见那个黑袋子上的确露出的半个字,是个三点水。
“姑姑,还有你房间的那些家具,都是师傅这两年给别人看病自己攒下钱买的。师傅平时去理发店剪头八毛钱都不舍得,但是给你买那些家具花了一百多呢,师傅眼睛都没眨一下!”
沈月彻底愣了,懵了,更惊了。原来自己误会了林京墨!原来肖静怡根本就不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原来他根本就没有将自己当成是肖静怡的替代品。原来他背着自己做了这这么多,可自己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气他。
“远志你先自己回家。”沈月推了远志一把。
远志都是十四岁的大孩子了,自然知道姑姑想什么,就了然的点头小声道:“嗯嗯,那我先回去了,姑姑和师傅好好聊聊。”
远志撒开腿就跑了,沈月想着站在原处等林京墨挺尴尬的,就装着脚疼的往地上一坐。反正这时候的街上也没有路灯,周围乌漆麻黑的,还隔着十几米的距离,林京墨根本就看不到自己怎么坐地上的。
林京墨正跟着呢,隐约的见沈月坐地上了,顿时什么别扭都忘了,几步跑上前蹲下问:“怎么了?”
沈月捂着脚,声音娇气的哼哼:“可能是跳舞鞋不合脚,逞能之后脚疼的厉害。”
“现在知道是逞能了?早想什么去了。”林京墨伸手去摸沈月的脚踝,她的脚踝伤过,很怕是旧伤复发了。但是摸完之后松口气,不是旧伤。“远志呢?”
“远志见我脚疼,就跑回去拿跌打酒了。”沈月说着瞎话。
林京墨不疑有他,二话不说的扶起沈月就背到自己的后背上。沈月双手圈住林京墨的脖子,露出诡计得逞的小得意。
“我很重吧。”
“不重,很轻。”
“京墨哥哥,你上一次背我还是我们在山上遇到野猪逃跑的时候,那时候我不小心崴到脚,让你丢下我你也不丢下,还背着我一起跑。”
“我那时候要是丢下你,就算偷生活下来也会内疚一辈子。”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都八年了。那时候的一切就好像是做梦一样。”沈月趴在林京墨的后背上,曾经少年清瘦的肩膀现在都变得结实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林京墨嘴上说时间过得快,其实一点都不觉得时间过得快。他八年前就盼着这个小姑娘长大,一天一天盼着。现在她终于长成大姑娘的模样,但还要过两年才成年。
只是,他们这算是和好了么?林京墨偷偷的想。
月亮在两个人的身后,林京墨看到两个人的影子被月光拉起老长,沈月在他后背上就是一个隆起,好像骆驼后背上的生命供给驼峰。好像他们本就是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走过无数次的街道,林京墨希望它没有尽头。就这样背着自己的生命驼峰一直走下去,永远走下去。但外面很冷,她的脚还疼着。
林京墨背着沈月进门,在客厅坐着织毛裤的王桂英惊慌的小跑过来:“这是咋滴了?怎么还背着回来了?”
“娘,我没事,就是脚有点疼,京墨哥哥非要背着我。”沈月笑嘻嘻的说着就要从林京墨的后背上跳下来。
“别动。”林京墨双手圈着沈月的大腿用力往上托了托:“阿姨,月月的脚扭了,我背她上楼了。”
林茂之从药房出来,正好听说沈月的脚扭了,就赶紧走过来:“月月的脚扭了啊,放沙发上我看看。”
“不用,我会看。”林京墨说着话就往楼上走。
林茂之又热心的喊一嗓子:“药油,药油在药房里。”
“我房间有药油。”林京墨说这话的时候都走到楼上了。
王桂英纳闷:“奇怪,月月和远志一起出去的,回来却是和京墨一起回来。京墨什么时候出去的你知道么?”
林茂之神秘的小声道:“我当然知道,月月和远志前脚刚走,京墨就来问我月月去剧院的票是什么座位。我猜京墨就是也去剧院看演出了。”
王桂英也压低声音:“这俩孩子以前多好啊,可自从京墨两年前要离开的时候,他们就奇奇怪怪的。现在看他们和好,真好啊。”
“那时候两个孩子要分开,从此一个城里一个乡下的,以为会永远再见不到,奇奇怪怪也是正常。我们那时候也奇奇怪怪的你都忘了?”
林茂之回想起两年前自己做的疯狂的事,还忍不住窃喜的津津乐道。这两年他没有一次后悔年过半百还去寻了自己的第二春。他和木晚樱一起生活,是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眷侣。而和王桂英一起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材米油盐。
神仙眷侣也好,但材米油盐更有滋味。自从王桂英来到家里,餐桌上一天三顿换着样儿的往上端,吃的他都胖了十几斤,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再不是瘦瘦弯腰的小老头模样。在乡下十年落下老寒腿的毛病,刚一入冷,王桂英就给他换上新棉花续上的厚实棉裤,这两年冬天腿都没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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