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看季明珠的表情,季老爷也只能叹息道:“既然如此,贤婿就先带明珠回去吧,过几日我们在城西酒楼碰面,好好商议一二。”
温钧没什么情绪地颔首,转身随季明珠一起离开。
建立养殖场一事,宜早不宜迟。
几日后,温钧重返私塾,见了阔别数日的先生和同窗,一边认真读书,一边将生意的事情提上了行程。
他手上有了银子,动作就很快。
在温家村不远的山上挑选了一块地方,和村民说了,又去官府报备了,交了足够的银子,就得到了这块面积为一顷左右的山地。
山地周围缺水,只有一泓山泉,用于种植灌溉是不够的,所以这里才没有人开地。
但是用在养殖场的生活用水,只要再稍微挖开一点,让水流量大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不过因为养殖场场面铺得太大,必须要一开始就做好规划,温钧近些日子,一下回到家就去山脚那里视察帮忙去了,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回家。
有时候碰上休沐,更是一整天都在那里。
温常氏担心儿子饿肚子,便会叫季明珠送餐过去。
她经历过从富家小姐、到秀才娘子、再到孀居寡妇的变化,吃过年轻时候遭遇重变、挣扎蜕变的苦,怕季明珠不适应,从不要求她做事。
只有这等小事,一来可以让季明珠熟悉村里的缓解,二来可以促进小两口的关系,才会让季明珠去做。
季明珠虽然不知道温常氏的想法,但是她嫁进温家之后,就没做过什么事,终日闲在家里无所事事,早就不好意思了,对这份工作的到来十分欢喜。
又能帮上温常氏的忙,又能见到温钧,真是两全其美。
……
温钧负责选地,带着人,设计建造养殖场,还有雇佣长工,赵三老爷负责出钱,季老爷就负责采买猪仔。
他上次去荆楚郡见过不少养殖户,其中有些位于两郡交界线的养殖户,和苍南郡这边的养殖户也同样有交情。他们本着好心劝位于苍南郡的朋友脱手猪仔,免得猪瘟也弥漫到苍南郡。
有些人听了建议,想要脱手猪仔,无奈没有人要。
季老爷一听,当时就留下了名帖,表示他要。
中间人将他视为再生父母,也不关注他买了猪仔要干什么,一直在紧张地等着他。
温钧这边建立养殖场,他就收拾行装出门,去找这些养殖场谈生意去了。
这一去就是大半个月。
半个月后,他满脸风霜地回来,脸色凝重,告诉了温钧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京城那边,有人和我们一样的想法,也在大肆收购猪仔。”
虽然因为路途遥远,不会收购到苍南郡来,可是对方财力庞大,气势汹汹,一看就知道所图不小。将来猪仔养大了出市,撞上对方,猪肉价格下浮,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原本的目标失利。
第31章
温钧静默半响, 眸色渐深,没有说话。
其实季老爷的担心很没有道理,因为京城距离苍南郡实在太远了,就算顺水路而上, 也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活着的猪受不了这种辛苦的颠婆, 死了的猪也一样。
有这功夫,还不如在京城就地销售。
不过温钧被他一提醒, 立刻想起,对了,他竟然忘了关注女主的事业线。
穿来之后就没有接触过女主, 一直过自己的日子,甚至连原书的剧情走到哪里都忘了。
这可不好。
别忘了,季明珠就是因为得罪了女主,季家才会出事的。
温钧依稀还能记得原书剧情, 那篇小说以女主为主视角,很多都带着强烈的主观性, 季明珠出场的那两章也是如此。讲述女主随皇子前往江南处理公务,皇子忙碌的时候, 她接到了当地乡绅的邀请, 出门赴宴, 却不防遇见了主人家从偏远小镇来的外孙女, 被对方嘲讽轻慢区区妾室也能登大雅之堂。
这外孙女, 就是前去外祖家游玩的季明珠。
女主大为恼火, 心里记恨在心。回去后,夜里在皇子身上使了把劲,皇子被迷得情难自禁,一腾出手来就问罪了季家。
季家就此破产,拉开了季明珠自尽的序章。
对了……温钧想到这里,突然眉心紧拧,书里还说过,季明珠在这次事件里破相了,这也是原身上门退亲的原因之一。
可是他见到季明珠以来,似乎并没有在季明珠脸上看到伤口?
温钧两三句安慰了季老爷,将人打发走,皱着眉,转身回屋子里去找季明珠,打算去看看小姑娘破相的事是怎么回事。
季明珠今天找了一个新爱好,和温常氏学绣花。
温萤帮了几日忙,已经坐上来接的马车回家去了,家里就温常氏和季明珠两个女人,又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学学绣花还能做两件衣衫表心意,她美滋滋地学得十分欢快。
就是绣花不太好学,她用了几日,也才堪堪绣出一只麻雀,还丑了吧唧的。
“没事,多练习,以后总会好看的。”
温常氏安慰她,然后放下手上的东西站起来道:“你慢慢绣,我去厨房做事了。”
季明珠皱着眉,一脸苦恼地听话继续折腾。
看见温钧回家,眼睛一亮,蹦起来叫他:“夫君你回来了?”然后有点期待又有点不好意思地将绣布递到温钧面前,“你看,我的麻雀绣好了。”
温钧瞥了一眼,实在无法昧着良心说像,只能一笑而过:“明珠喜欢就好。”
季明珠似乎听明白了他语气里微妙的嫌弃,瞪他一眼,放弃地捏着绣布转身回屋檐下。
正好方便温钧上下打量她。
季明珠撞见他的目光,不明所以,低头看了看自己,疑惑问:“怎么了?”
温钧没说话,怕伤害了小姑娘脆弱的自尊心。
在和女主的那一场交锋中,季明珠收到的伤害远比现在轻描淡写的严重。
她本是上林县里人人羡慕的天之骄女,到了皇权面前,却孱弱得毫无还击之力,连疼爱她的外祖家也不敢出言保她。
能不让她想起那些糟心事,最好就不要想起了。
“没什么,我不过看你近日好像脸颊圆润了些,有些侧目。”温钧没找到伤口和疤痕,放下心,自然地转移话题,唇角淡淡微笑,“看样子,娘做的饭菜十分合你的心意?”
季明珠脸颊微红,有些羞愧。
她近日是吃得略多了一些,不过,不是夫君说她还在长身体,让她多吃一点的吗?
“我晚上不吃了。”季明珠有点负气的嘟囔。
温钧眼底随即流露出无奈的笑意:“哪里就差你一碗饭了?而且圆润一点才可爱,你现在的样子,比起以前,可是好看多了。”
季明珠狐疑地看温钧,见他神色真诚,犹豫半响:“那好吧,我晚饭还吃两碗。”
温常氏路过院子,听见他们的对话,扑哧一下笑出来:“钧儿,你别欺负明珠。”
这个傻儿媳哦,真是傻得可爱。
她儿子说什么,儿媳就信什么,她儿子随口一句话,儿媳就记在心里,并且老老实实地执行。
这样傻乎乎又赤子之心的孩子,她怎么忍心苛待?
这不,短短数日,温常氏偏袒的人就变成了季明珠。
季明珠也确实很讨人喜欢,因为刚来温家就收到了温常氏的照顾,对温常氏十分亲近,又一心想着温钧,自然就讨好了视儿如命,将温钧看得顶顶重要的温常氏。
温钧对这种情况乐见其成,也不打岔,温和一笑,在季明珠身边落座,说起正事。
“你爹已经从外地回来了,后面的事情都交由他处理,我无事在身,以后可以在家多陪陪你。可有想去游玩的地方,我陪你去。”
季明珠微楞,转头看他:“夫君你不用读书吗?”
“读书不急于一时,累了这么多天,歇一歇也好。”
季明珠点头,思考半天,迟疑道:“我不知道。”
温钧无奈而笑:“没事,你想到了要去的地方和我说就好,我先回书房读书了。”
季明珠老实点头,认真思考起来。
夜里,又到了夫妻同房的时间。
经过这些天的试探,温钧已经知道季明珠没有母亲教导,对一些事都不太懂,以为圆房就是睡在一张床上,也就没有和她解释什么叫真正的“圆房”,误打误撞,将这件事忽悠了过去。
而季明珠对他的态度,叫他对季明珠的态度也自然了许多,又恢复到了成亲前的状态。
今天是休沐日,温常氏烧了一大锅热水,让家里人都洗漱洗漱。
温钧从书房出来,回去新房,因为习惯了一个人住,没有敲门的习惯,顺手推开门,不小心就撞见了刚刚沐浴过后的季明珠,小姑娘背对着门口,手里捏着袍子,正打算穿上。
烛光下,她的肩上有一块难看的疤痕。
温钧动作一顿,眉心紧拧地盯着那块疤痕,眼底快速闪过一丝戾气。
在季明珠穿上衣衫将要转身的前一刻,他回过神,抿紧了唇,悄无声息地关上门,退了出去。
过了半刻钟,估摸着季明珠应该已经穿好衣裳,他才放重了脚步,故意发出动静,推门进屋。
季明珠已经换好了衣衫,正在打理长发。
温钧和她说了两句话,全程毫无异样,等她回内室休息,才独自坐在桌前沉思,盯着摇曳的烛光,神色冷淡,眸光幽暗难辨,不知道想什么。
那么长的疤痕,当时受伤的时候,该有多痛。
原著女主穿到了这个皇权至上的时代,不过数月,竟然也学会了以势欺人?
季明珠只不过是看不惯她区区一个妾室出来赴宴,又清高冷淡目下无尘,稍微说了两句,她便挑拨男主,毁了季家,又在季明珠身上留下这么长的疤痕。
可真是……好一个入乡随俗穿越女主啊。
……
夜里休息,有些不好意思的发现,夫君的手无意放在了她肩上。
她慌忙躲闪了一下,避开夫君的亲近。
那里是她不能被外人发现的地方,她知道,虽然外面有许多人都说她破了相,可是她一直将伤口保护得很好,没有人见过,这传言过不了多久就会没有人关注。
可要是被夫君看到了,吓到他,被他嫌弃怎么办?
季明珠缩了缩身体,抿紧唇,十分的担心。
她身上的疤痕那么丑,自己看到的时候都吓了一跳,不敢接受,夫君肯定也接受不了。
不行,一定不能被夫君发现。
她好不容易嫁过来,虽然日子稍微平淡了些,却满是温馨的氛围,不舍得离开。
为了保住这样恬静的生活,她一定要小心一点。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季明珠尽量减少了和温钧的肢体接触。
温钧觉一开始还有点不解,不过有一天,看见温常氏无意拍了拍她的肩头,她差点跳起来的紧张模样,立刻明白了。
她也在害怕。
因为这件事,温钧对原书里那位经商手段粗暴又心肠狠毒的黑莲花女主更加反感。
不过她如今倚靠着皇子,想要对她动手,只怕有些难。
……
度过新婚燕尔,温钧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读书中去。
卫二郎打算明年开春下场一试,温钧刚刚入读私塾不过半载,本来没有什么想法的,经过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也动了心思。
这就导致他在课业上愈发努力起来。
老先生十分欣慰,加大了给他开小灶的频率,还时不时给他写了书单,让他进行课外拓展。
他也十分用心,只要是老先生推荐的书单,都想尽办法找到了细细研读。
这里不得不说,温承贺的存在,给温钧提供了太多的便利。从一开始读书练字,就用的是温承贺留下的笔墨纸砚,后来入读私塾,也靠的是他生前的名气和人脉,现在就连老先生推荐的书籍,其中大部分书,都能在温承贺留下的箱子里找到。
温承贺简直就是个在世杰克苏般的人物,要不是早逝,考上举人后,一定能在史书上留下一二名字。
当然,温承贺也不是万能的,总有些生僻的书籍没有收藏。不过这些书,也能从老先生手上借到,倒是不用另外花费许多银子。
书籍相互对照,各有长短,有些让人怎么想也想不懂的句子,同时看过两本后,竟然让人茅塞顿开。
比起单纯地诵读四书五经,又更加有效果。
再加上温钧勤勉,日夜挑灯夜读,时常忙到夜深才休息,如此一来,学业进度堪称一日千里,很快追上了乙班的同窗,引起了大家的侧目。
乙班可不同于丙班。
丙班是过渡班级,里面的学子要么是十几岁却不努力,只求混日子的学子,要么是非常努力却没有思路,怎么学都学不进去的农家子,几乎毫无科举这方面的前途可言。
而乙班,大多是有了一定的基础,甚至下场试过一两次的“高材生”,只要运气好一点,或者开窍一点,就可能在下一届院试中成为秀才。
温钧在他们之中引起注意,已经证明了他的天赋和潜力。
大家对他的看法各异,有的审视,有的羡慕,有的妒忌,有的眼红……
总之,都认可了温钧的出色。
谁料就这个时候,有同窗无意中发现了温钧每日放学没走,私底下接受先生另外教导的事情。
一时不忿,回到班上后,大声嚷嚷了出来。
众人闻言侧目,十几个少年的目光同时落在了温钧身上,其中满是惊讶。
第32章
“嗤!我以为是什么在世柳永般的存在, 原来也不过是死皮赖脸缠磨先生, 得先生偏爱, 才如此而已。”
安静下来的教室里, 一个瘦高的学子首先打破沉默。
他站着, 自上而下瞧了眼温钧, 不屑地撇了撇嘴,收回视线, 脸上充满了妒忌。
其余十几人没有说话,但是看脸色就能知道,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抱着同样的看法,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乙班的学子都是小有天赋的那种, 自视甚高, 打从心里不肯承认一个荒废学业五年的所谓“天才”, 就能在短短半年时间追上自己。都在各自心里找借口,比如自己懒散, 不如温钧拼命, 比如自己只是没用功,一用功就能追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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