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外号老孙头,年岁在四十左右,平日里同街坊邻居十分友善,在家中更是疼妻爱子,除了爱喝两口小酒外,几乎没有什么毛病。
他的猝死牵动着周围街坊邻居的心。
老仵作仔细勘验了老孙头的尸体,扒开他死不瞑目的眼睛,又把堵住他鼻孔的秽物都清理干净,越千城与花涴靠近观看老仵作的一举一动,跟着他的动作观察死者的尸体可有异样。
“唔,”仵作从老孙头的鼻孔里取出几根细绒毛,用木夹子夹着给越千城和花涴看,“他的鼻孔里有毯子上的绒毛,看到没有。”说着,他又看了看老孙头的鼻孔,若有所思道:“还有不少呢。”
越千城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雯娘,一边故意对老仵作道:“这有什么稀奇的,睡觉的时候要盖毯子,喘气之间绒毛便能进入鼻孔中。”
雯娘揪着手中的帕子,轻轻擦拭眼泪。
老仵作不住摇头,“少年郎,你不懂的,你瞧见没,”他示意越千城靠近死者的鼻孔,“他的鼻孔里面有不少毯子上的绒毛,若是和平常一样呼吸的话,根本不会有这么多绒毛进入鼻孔,除非是非常急促的呼吸,且毯子必须紧贴鼻孔,才能呼入这样多的绒毛。”
越千城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这样。
“你再看他的手,虽然手臂平放在两侧,乍一看很安详,像是睡梦中背过气似的,可是他的手指头根根蜷曲,显然死之前曾用力挣扎过。”老仵作继续道:“喝醉的人睡得大多安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会让他用力挣扎呢?”
花涴绕到尸体上方看了会儿,突然解开尸体脖颈扣得严实的衣领子,平着声儿道:“这里有印子。”
越千城凑到花涴发现的印子旁边,只见五枚指痕分散在死者的脖颈两侧,其中四枚指印较重,一枚比较轻。
花涴问了一句,“是尸斑吗?”
老仵作看了看,摇头道:“不像,这就是手指印嘛,这个人在死之前肯定被人掐过脖子。”
看着死者浑浊的眼睛和有些僵硬是尸体,越千城突然想到什么,他靠近老仵作,低低问了他一个问题。
老仵作低声将问题的答案告诉他。
在仵作勘验老孙头尸体的整个过程中,雯娘始终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用手帕擦拭眼泪。直到花涴发现了死者脖子上掩盖的掌印,她终于抬起头,像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双目中射出决绝的光芒。
“不用看了。”她突然出声道:“是我,是我杀的他。”
一言既出,满座皆惊。
那些与他们家相熟的街坊邻居都被雯娘的话吓住了,“雯娘,你莫不是被吓傻了,说什么胡话呢?”
雯娘捏紧手中的手帕,仿若捏住了燃烧的仇恨,“我恨极了他,唯有杀了他,我才可以解脱!”
有个看热闹的大婶儿和雯娘该是熟人,她皱着眉头,很是痛心疾首道:“雯娘啊,你糊涂!老孙头的年纪虽然比你大了些,可他是真心实意待你好的,咱们街上谁不羡慕你有个好夫君,你究竟受何人蛊惑,居然做出此等事情来?!”
雯娘长笑几声,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们都被他蒙骗了。”她道:“他待我好?是的,外人是这样觉得的,有些时候我也这样觉得,可那都是假象!”她猛地撸起衣袖,露出素日里妥帖藏好的累累伤痕,“你们都看看,这些伤痕都是他打的!”她将那些伤痕一一展示给围观的阿婆阿爷们看,“我嫁给他多少年,便挨了多少年的打,他不喝酒还好,一喝酒打得更厉害。这些年来,为了孩子也好,为了夫妻恩爱的好名声也罢,我从未对外人说过他的所作所为。可不说不代表我已习惯了他的毒打,我实在是受不了了,与其被他打死,倒不如我先将他害死!”
雯娘身上的伤口太过触目惊心,有些地方疤痕颇深,显然是很久之前留下的,到如今也未完全消失。
街坊邻居们这下更震惊了,先前说话的大婶儿望着雯娘身上的累累伤痕,眼中含泪道:“雯娘,咱们做了这么多年街坊,我从未见过你受伤的模样,也从未听到过他打你时发出的声响……”
雯娘抬起头,目光悲戚道:“这便是他的精明之处了,婶儿,咱们家住得离街面远,房子隔音又好,动静本就不容易传出去,他哪怕喝了再多酒,每次打我之前都会记得关好门窗,连条缝隙都不闪,我叫得再大声,也不会有人听得到。”
有人感慨不已道:“雯娘啊,你应当将此事告诉娘家,想办法与他合离,你杀他作甚,何必赔上自己个呢?”
雯娘闻言只是面露苦涩,“我不是没想过,可是他说了,若是我敢同他合离,或是将此事告诉别人,他便先杀了我,再杀我的孩子和家人,你们别看他在外人面前表现得老实,然他内里十分极端,我相信他真会做出这种事情的。”
任谁也没想到,平日里老老实实的老孙头背地里竟是这样的人,众人对雯娘的遭遇心疼不已。
那几个衙门里的官兵本以为这是桩普通的案子,没成想,里头竟牵扯到弑夫一事,且发现这件事的不是他们,而是六扇门派来的捕快花涴。他们几个心中难免忐忑不安。
虽说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但终归还是要补一补的,免得出现更大的问题。“你叫雯娘?”其中一个官兵询问雯娘,“人真是你杀的?”
雯娘擦擦眼泪,重新将身上的伤口掩盖好,点头道:“是我。昨天他又喝多了酒,关好窗子打了我一顿。打完我之后,他便上床睡觉了,我在冰冷的地砖上躺了一宿,越想越觉得活着没意思,也觉得这么些年实在是太委屈了。我趁他睡得熟,便用床上的被褥闷死了他,为了掩人耳目,也是为了不被人发现,我又将他伪装成醉酒后窒息而死的样子。”
“对对对,我看到了。”那个偷顾一念钱包的壮硕贼汉子忙站出来作证,试图为自己争取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这个娘子可狠了,我看到她用被褥捂死了自家汉子!”
越千城的视线一直放在雯娘身上,不知是他的错觉还是什么,当听到壮硕汉子站出来作证时,雯娘并未惊惶,反而,她的眼底有一抹庆幸的光芒在闪烁,似乎在庆幸汉子能够站出来作证。
越千城眉心一动,心底的猜测又多一重验证。
官兵不耐烦地望着横插一杠的壮汉,“你又是谁?”
壮汉正要开口作答,花涴给了他一个眼神,道:“他与这件案子无关,但也并非什么善茬,一并带回衙门去吧。”
壮汉的如意算盘彻底宣告落空。
☆、第二十八章
人证物证俱全,就连凶手自个儿也承认了,这个案子轻而易举地了结,只等回衙门细细审问一番,便可按照当朝的律法处置凶手。
官兵们在一众嘈杂人声中押解起雯娘和那个偷钱包的壮硕汉子,“跟我们去衙门吧。”
在这个过程中,越千城始终一言不发,当官兵们打算将雯娘押出去时,他终于出声问了雯娘一句话,“家中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不见你儿子出来,他不在家吗?”
雯娘愣了一下,她不知面前这个面生的公子哥怎会晓得她家还有个儿子,转念一想,也许他也住在附近,只是她出门少,不曾见过罢了。
“他回乡下的太姥爷家中了。”雯娘坦然答道。
越千城继续追问,“何时回去的?”
雯娘不假思索,“昨日。”
却并未说具体的时辰。
围观人中有人质疑道:“不对呀雯娘,我昨天下午还在家门口看到大梁子的,他昨天还在郡上吧?”
雯娘看说话的人一眼,眼底似有嫌恶一闪而过,神色不过瞬间便恢复如初,“是了,”她平静道:“昨天夜里回去的。”顿一顿,她又露出哀婉祈求之色,“拜托你们,”她对围观的众人道:“看在街坊一场的份儿上,别将此事告诉我的孩子,若他回来问起什么,你们便说我与他父亲一起死了。”
有年纪大的人不住摇头叹气,口中说着“作孽”一类的话,他们这些人心软,最见不得这样的场面。
越千城缓步走到老孙头的尸体旁边,微微弯下腰,语气低沉道:“夫人,你可知,替人顶罪也有违我朝法度,按律也是要入刑的?”
花涴与越千城虽然相识不久,却与他有着超乎寻常的默契性,示意官兵们暂缓行动,她道:“等一等。”越千城定然发现了什么其他的事情。
听完越千城的话,雯娘只是不解笑一笑,“公子说什么,雯娘不懂,雯娘只知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我杀了自己的丈夫,犯下弑夫之罪,那么便要承担起后果,何来替人顶罪一说?”
越千城抬起头,望着右边墙壁上不知何年何月贴上去的、早已褪去颜色的“囍”字,语调缓慢道:“夫人当真聪慧。这个壮硕贼人□□进来偷东西时,你应当有所察觉,左不过你心中另有打算,是以并没有表露出有所察觉的样子,而是故意让贼人看到你用毯子杀人的场景。你料到贼人心虚,不敢将此事到处宣扬,顺水推舟,你做了两重打算。”
偏转头颅,他用那双会笑的眼睛看向雯娘,“一重,若贼人不说,官爷们怕麻烦,老孙头的死便成了意外,你和你儿子都可以侥幸逃脱律法的惩戒;二重,若瞒不过官府的人,老孙头死亡的真相得以暴露,查到你头上,你便认了,若是官府深挖一层,查到你儿子头上,这个时候小偷便成了证人,他能够证明人是你杀的——毕竟,他亲眼看到了你杀人的场景。如此,你便可以顺利成为凶手,成为心甘情愿的替罪羔羊。”
花涴转瞬间明白越千城说的话是什么意思,神情变得肃穆而紧张,她知道他为何要打断官兵们的行动了。
只是围观的百姓们还有些糊涂。
“公子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雯娘愈发不懂了。”雯娘的鬓发有些松散,显得她很憔悴,“这件事同我儿子有什么关系,他年纪还小,昨夜又不在家,您万不能信口雌黄,污蔑我孩子的清白。”
越千城不置可否,他淡淡一笑,眉眼微弯道:“我揣测,纵使这个贼人不主动送上门来,你也会将他供出来,对吗?”他长长叹息一声,故意大声向着拥挤的人潮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做娘亲的尤其会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哪怕赔上自己的自由和生命也无所谓。可,让母亲出来顶罪,自己却躲起来不吭声,如此小人行径,真能称得上男子汉大丈夫吗?”
人潮涌动,围观的百姓面面相觑,场面一时变得安静许多。
那几个官府里的衙役凑过来同越千城搭话,“这位……”想了会儿,不知该怎么称呼他,干脆按照寻常打招呼的方式称呼他,“这位公子,你到底什么意思?”他们也糊涂了。
也许要解释很久,越千城在屋内寻了两个板凳,一个推到花涴身边,示意她坐下歇歇,另一个自己坐在身下。
他寻思着靠在椅背上太吊儿郎当了,花涴可能不喜欢,是以他将脊背挺得笔直,颇有几分板正少年的风雅模样,“让我们从头捋一遍。”
越千城将心中的猜想全部道出,“一开始我也以为这是个普通的案件,不过是个醉酒之人意外身亡罢了,没什么值得深究的。但我和花涴遇上了这个不上道的贼人,”他看一眼那个偷顾一念钱袋子的毛贼,“他告诉我们,老孙头并非醉酒身死,他在凌晨时分,亲眼目睹了雯娘用毯子闷死老孙头的可怕场景。”
“你们来看老孙头的尸体,”他撩袍起身,一边呼唤花涴和官兵们,一边朝老孙头仰面朝天的尸体边走去,“老孙头的尸体上有好几处疑点,方才仵作已经说过一个了,他的鼻孔里有许多毯子上的细绒毛,这可以证明他是被人用毯子捂死的。但是你们接着看,”他拨开老孙头包裹严实的衣领子,“他的脖子这儿有个轮廓分明的手掌印,从角度来看,应当是有人骑在他身上,从上面固定住他的脖子时产生的,再从痕迹的深浅来看,手掌印的主人用的力气应当不大,所以他的目的应该不是用手掐死老孙头,而是想固定他的头颅,方便用毯子堵死他的鼻孔和嘴巴,让他无法呼吸。”
“你们再仔细看看,”越千城伸出指头,指着老孙头脖子上的手掌印,“一、二、三、四,人有五指,老孙头脖子上的掌印却只有四指。”
花涴辨认片刻,拧眉道:“果然。”
四个指印十分明显,能辨认出分别属于哪根手指头,仔细看一看,缺少的是中指。
越千城继续道:“之前雯娘在街上哭泣,我闻得旁观的人说,他们家的孩子手有残疾,十根指头凑不全,所以看到这个缺少一指的掌印时我便有所怀疑。再一个,”他偏首望向老孙头死不瞑目的双眼,“按照雯娘所说,她是凌晨时分杀死的老孙头,贼人目睹她害人也是在凌晨。可人死后并未全无表现,你们看,老孙头的双目已经出现轻度浑浊,我方才问过仵作了,他说当死人的双目出现轻度浑浊,便代表这人死了起码四个时辰以上。若他刚死个把时辰,双目并不会浑浊。”
抬起头,他冷静道:“我以前在某本册子上看到过,人死一个时辰,尸斑开始出现,三到四个时辰,用手指挤压尸体上的尸斑,会出现退色的现象,七到八个时辰,尸斑便会转移。老孙头脖子上的尸斑已到了指压退色的阶段,种种迹象说明,他死亡的时间并不是凌晨,而是更早一些,应当在昨夜子时左右。”
凌厉如剑般的眉峰微微上挑,他用几乎可以洞察一切的深邃目光凝望雯娘,“夫人,请你告诉我,既然老孙头死亡的时间是上半夜,你为何要在黎明时分,趁有贼人闯入的时机,再一次佯装杀死他?你究竟想掩盖什么?”
说到底,雯娘是个妇道人家,长期相夫教子,心机没有修炼得太深,被越千城这样摆出证据逼问,她不由得露出慌乱的神色,两根藏在袖子下的食指不停搅拌,只缄口不言。
将越千城的话从头到尾听完,官兵们才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这件有隐情的案子里还有隐情,他们都着了这个小妇人的道。
围观的百姓们太多了,他们先是判错了案子,接着又认错了凶手,官兵们觉得面子受损,干脆不说话了,干等着那位年轻的公子哥帮他们揪出真凶。
越千城讲话咄咄逼人,语气较为硬气,花涴接过他的话,扮演了较为温和的劝说者,“夫人,让你儿子出来吧,”她放软语调,缓缓规劝雯娘,“不管他行凶的缘由是什么,杀了人终归是要负责任的,纵然他躲的了一时,可也总躲不了一世,官兵们会想方设法将他捉拿归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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