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寡妇守贞不稀奇,人们对此不感兴趣,一听到风流寡妇就立刻兴奋起来。
何况魏采薇端午节时晕倒、陆缨抱她入军帐、一掷千金买冰桶、小寡妇神秘失踪一个月、小寡妇被陆炳推荐考中宫廷女医, 以及陆缨从此不找小寡妇、汪衙内几乎天天往寡妇家跑等等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从”逻辑“来看,谣言比真相还真。
而丁巫靠着吃义妹的软饭,从苦寒之地铁岭回到京城, 那里舍得回去?宁可舍弃高官子弟的尊严脸面,也要操持贵人们所不齿的商贾之事,开铺子赚钱,成为京城钉子户——坚决不肯回铁岭。
万货商行的老板叫做赵全, 其实就是白莲教教主。
赵教主听了手下讲述丁巫的底细,目露鄙视之意,“你看,我说的对吧,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什么高官,朝廷,都是纸老虎,和我们老百姓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要吃饭的。他们吃饱了饭,就对我们讲什么礼义廉耻,忠孝节义,来控制我们,给他们做牛做马。我呸,若这些朝廷官员每天都饿着肚子,受朝廷欺压,他们还会对大明称臣?”
手下赔笑道:“教主说的对,昔日兵部尚书之子,在苦寒之地熬不过去,吃不饱饭,跟我们没有区别,都是要拉下脸面做买卖的,丁巫甚至靠着女人吃饭,属下看他吃的也挺香的,不知廉耻。一群道貌岸然的人骂我们是明奸,出卖国家,祸害百姓,那是因为他们没饿过肚子。”
赵教主打开丁巫送的礼物,外面包的挺好看,里头只是京城长见的点心桃酥而已,他拿起一块桃酥,咬了一口,酥掉渣,几乎入口即化,但甜而不腻,味道居然比市面上的好吃。
这礼物送的还挺用心。实惠又不贵,还能引人注意。丁巫还真是个聪明的生意人。
赵教主很满意,将桃酥吃完,下巴胡须全是碎渣渣,他拿起象牙小梳子将胡须上的饼渣梳理干净,说道:
“大明朝廷的饭和俺答汗的饭摆在面前?那个是清白的?那个是污秽的?其实都是一样的饭,当然是谁能让我们吃饱饭,我们就效忠谁。那些愚忠之人唾骂我们是明奸,若真把俺答汗的饭摆在他们面前,保管他们端起碗吃的比我们还快。说的都是仁义道德,心里都是男盗女娼。”
手下献策,“不如,我们把丁巫也收进来?如果他能够归顺大汗,定狠狠打了大明的脸面,我们在大汗那里又立了一大功。大汉必定重重有赏。“
桃酥实在太好吃了,赵教主梳完胡子,忍不住又拿起一块继续吃,只不过这次拿了一块茶巾隔在下巴上,边吃边说:
“不要着急,先看看,试探试探。丁巫的父亲丁汝夔当年是判了死刑,但至今还没死,估计丁巫还没彻底对大明死心。如果大明杀了他父亲,估计他能归顺大汗。”
甜水巷。
桃酥是丁巫自己烤的,味道当然不一样。
因炮制各种药片,有时候需要烘焙药材,丁巫来到京城和半夏一起住之后,就在院子里自己用泥巴和砖头垒了一个馒头般的烤炉。
以前在铁岭的时候,丁巫会想起京城里各种好吃的,本来人们的思乡之情大多都只是思念家乡的吃食。
丁巫在武艺和医术上不开窍,但厨艺却是无师自通,铁岭乃流放军屯之地,很多东西花钱都买不到,丁巫就自己琢磨着做吃的,不停的改进配方,做的饭菜和点心有时候比厨师还好。
桃酥是丁巫的拿手点心。他的秘诀就是比点心铺子舍得放油酥和细白糖。
自古以来,高糖高油都是通往美食的捷径。
此外,丁巫还用小火烹煮牛奶,炼出黄油,加在面团里揉搓,烤出来的桃酥酥脆细腻,一点都不口干,咬一口,渣渣就像化在嘴巴里似的。
丁巫将烤炉里的炭火取出来,然后将装着桃酥饼胚的铁板推进去,然后用泥封上炉口,利用里头的高温来烘烤。
魏采薇站在墙头梯子上,兴奋的压低声音说道:“来了来了!那个叫什么多斯的表哥真来还钱了!”
人类都喜欢八卦,谦谦君子的丁巫也不例外。
梯子只有一个,丁巫就趴在后门,偷过门缝看热闹。
戴着金项圈的多斯骑着一匹黑骏马打门前过,后面还有两个人抬着礼物。
多斯下马,叩响了汪府大门。
汪衙内一早就去了锦衣卫衙门点卯,不在家,但昨晚汪千户夜巡,白天在家休息,管家叫醒他,说有个外族人来还钱,足足两千两!
汪千户赶紧起床见客,多斯道明来意,送礼还钱,一沓三通钱庄的银票,“……多谢汪公子仗义相救。”
汪千户刚刚被前妻的娘家坑了四千两银子,见识到了人间残酷,现在多斯替未婚妻还钱,立刻又变成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了。
多斯稍坐了一会就告辞,他虽一副外族打扮,但是熟悉汉礼,谈吐规矩,在汪千户面前感恩但是不卑微,一看就是很有教养的人。
汪千户以礼相待,将多斯送到门口。
趴在墙头的魏采薇说道:“走了走了,汪千户亲自相送,脸上还有笑容,看来真的还钱了。”
丁巫正在做午饭,今天的饭依然是铁岭特色的铁锅炖大鹅,丁巫忙着切大鹅,没功夫趴在门缝看人,说道:“多斯还钱又不是还给你,你怎么比汪大夏还着急?”
因为我想确定汪大夏上辈子没有被人辜负。
魏采薇终于从梯子上下来了,“我就是想看到好人有好报,恶人受到惩罚。好人不应该被辜负。”
铁锅里正烧着水。
丁巫把切好的大鹅放进一个肚大如鼓的锡器里面,往锡鼓子里倒入葱姜大料,并料酒酱油盐花椒以及黄豆酱,一滴水都不加,然后紧紧旋上锡鼓子的圆盖子,放铁锅热水中,往炉膛里塞了一根粗柴火。
锡鼓子密不透风,持续加热之后就像后世里的高压锅,一根柴火就轻松的将难以烹饪的鹅肉煮烂
了。
一个大鹅抵得上两只鸡,丁巫特意留了一半晚上喂给汪大夏,和采薇吃了半只炖大鹅。
吃罢中饭,丁巫又要去头条胡同盯铺面装修,临走时还特意嘱咐魏采薇,“半夏,你记得半个时辰后把烤炉里的桃酥取出来,放凉之后用干荷叶外加油纸包好,晚上要汪大夏明天捎给陆统领。”
魏采薇收拾碗筷,笑道:“我也想吃丁大哥做的桃酥了。”
丁巫说道:“我做了两盘子,另一盘是留给你的,晚上汪大夏来的时候,你别都拿出来招待他,他一个人就全吃了。我最近很忙,好容易抽出时间烤的,做这个又麻烦,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烤了。”
丁巫真是太了解汪大夏了。
魏采薇点点头,“我知道了,省着点吃。你出门办事小心一些。”
丁巫出了甜水巷,立刻换上一副市侩生意人面孔,买了个西瓜捎带到头条胡同铺子里,分给刷漆粉墙的工匠们,“来,大伙歇息一会,吃西瓜!”
堆在铺子里的油漆工具等无人看管,但是门口栓着一头山东细犬负责看门,无人敢进去偷东西,更无人会进去偷听。
工匠们去了里间吃瓜休息,其实是说今日监视的结果。
他们都是锦衣卫的暗探。
“今天有一车货物运到万货商行时,细犬很激动,不停的对着车咆哮,好像里头有东西,但不确定是火药。”
丁巫负责记录,走笔如龙。
另一人暗探说道:“这里土层比较软,容易挖地道,但是地道也容易坍塌,需要用木头加固。”
丁巫拿起尺子绘图,计算挖到邻居家地下仓库所需要挖出来的土方,还做了复杂的计算,一天半挖了十车土,“按照现在的速度,十天就可以挖到对方的地下室。”
“火药容易潮湿,如果真有这些东西,墙壁一定用石灰和青砖隔绝湿气,我们提前准备这些,将来如果不慎打通,我们可以把墙补上去,以免对方发现。”
在门口刷漆的暗探说道:“今天上午,我看见以前的花魁娘子莺莺姑娘进了商行,与她同行的是个外族人,头上全是小辫子,戴个金项圈,看看气质,又不像是个暴发户。万货商行的赵老板亲自在店铺门口接待,好像和这两个人很熟的样子。”
丁巫继续记录,说道:“金项圈外族人叫做多斯,是金莺的未婚夫婿。金莺以前是花魁,应该经常光顾万货商行,是大客人,故店主亲自接待。”
暗探说道:“赵老板旁边有个留着大胡子的掌柜,我总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丁巫一一记下,等下午收了工,由暗探带到锦衣卫衙门交给陆缨。
晚上,汪大夏毫无悬念的来蹭饭吃,魏采薇把多斯还钱的事情说了。汪大夏淡定的吃大鹅,“还钱也是贴补家里以前继母捅出来的大窟窿,我反正都见不着银子,随便了。”
饭后,魏采薇把桃酥拿出来,刚开始只拿一半,见他吃的开心还意犹未尽,就情不自禁把另一半也给他吃了。
次日,汪大夏把包好的桃酥给了陆缨,晚上回来时说陆统领很喜欢,给了一半陆大人,当天吃完了。
丁巫听了,又点燃了烤炉里的炭火,熬到半夜烤出一盘新桃酥。
魏采薇半夜被香味“惊醒”,看到院子里忙碌的丁巫,心想你昨天还说最近很忙没时间做,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烤,怎么突然出尔反尔了?
难道……一个大胆的猜测在采薇脑子里出现。
第68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直以来, 丁巫都是可靠的义兄形象,心里永远的一抹温暖。甚至魏采薇重活一世,心理年龄都够到当丁巫的老娘了, 她还是把丁巫当成大哥, 像上一世一样尊敬他。
丁巫上一世一直没有成亲, 丁汝夔出狱赐官、赐还家产, 丁巫恢复了国子监监生的身份, 也没有成亲和考科举。
他半生坎坷, 后半生如闲云野鹤般,寄情于山水, 四处游历, 甚至一度出海下了西洋、跟着商队走西域、穿越草原和沙漠。
他后半生都在弥补着前半生困在铁岭、不得自由的遗憾, 后半生到处跑, 到处都留下他的足迹。
就像一个饿极了的人, 下半生的愿望就只剩下吃饱饭,别无他求。
丁巫自由自在,不愿被家室所累, 也不想害得别人家好姑娘一辈子独守空房,所以干脆不结婚。
所以,对于魏采薇选择和汪公公当对食夫妻, 丁巫一点意见都没有。
丁巫经常对她说,半夏妹子自己开心就好,不用在乎别人的议论。
而这一世, 丁巫好像对陆缨有意思?
陆缨上辈子嫁人不久就当了寡妇,最后选择出家清修。
不过,以魏采薇现在对陆缨的了解,她出家清修八成只是一个走出夫家、得到自由的幌子而已, 陆缨才不会坐下来抄经,估计她最后带着心爱的佩剑行走江湖去了。
这样想想,陆缨和丁巫两人上辈子的结局其实是殊途同归呢。
魏采薇半夜闻着桃酥的香气醒来,看着丁巫打着呵欠,用扇子扇着刚烤好的桃酥,快点凉透了好包起来送给陆缨。
反正满脑子都是问题也睡不着,她干脆披了衣服,下楼问丁巫。
“对不起,把你吵醒了。”丁巫有些抱歉。
魏采薇帮着丁巫扇风,“又是送给陆统领的?”
丁巫面不改色,“是的,感谢她救了我。”
魏采薇:“汪大夏也救了你。”
丁巫依然绷得住,“汪大夏几乎每天来蹭饭吃,我都多做一份留给他。”
丁巫还有高官贵公子的矜持婉约,但魏采薇是个爽利的性子,自知绕来绕去肯定绕不过丁巫弯弯肠子,干脆挑明了直说:“丁大哥是心悦陆统领吧?”
丁巫站起来,从水缸里舀水洗脸,“尽说些孩子话。我与她地位天壤之别。”
的确,丁巫和陆缨一直都身份悬殊。现在如此,以后也是如此,等陆炳一死,嘉靖帝一死。陆家被抄家下狱,到时候丁巫已经恢复贵公子的身份,陆缨如果一直不嫁的话,她会是阶下囚。
他们两人的地位,永远都不会对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是你强我弱,就是我弱你强。
魏采薇说道:“咱们不说地位,只问自己的心,丁大哥如何看陆统领?”
丁巫看着铜盆里渐渐平静下来的倒影,“我很佩服她走出闺阁当锦衣卫,还有永不放弃的勇气,若不是那晚在水底识破她的女儿身,我恐怕一辈子都蒙在鼓里。”
“我有时候想,如果当年我爹在兵临城下之时有陆缨这种无畏的勇气,拒绝严阁老死守城门的建议,带着大明军队拼死一搏,或许很多人的悲剧,包括你、还有那个进宫的陈经纪,你们的人生悲剧就都不会发生了。”
丁巫一直都是善良温柔的人,不怨天怨地,甚至能够跳出为人子的天然立场,去反思父亲可能犯下的错误。
无论如何,丁汝夔是兵部尚书,天下兵马大元帅,他都没有试一下就放弃了抵抗。
哪怕陆炳也比丁汝夔强些,当年陆炳违背死守城门的命令,去求嘉靖帝,打开城门,放难民进城。陆炳至少在最坏的结果里做出最后的努力。
魏采薇说道:“不管怎么样,这都不是你的错。”
丁巫摇头,“我一直渴望着做些什么,来弥补父亲的过错,是陆缨给了我机会,不嫌弃我是个文弱书生,大胆的用我,比起知遇之恩,熬夜做点小点心实在太渺小了,不足挂齿。”
魏采薇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丁巫:“当然。”
桃酥凉透了,丁巫麻利的包起来,当然还没有忘记给魏采薇留两块,“给你明天当早饭——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门,不能给你做早饭了。”
丁巫的心思,采薇不能看透,其实连他自己也不能。
水底下的“一吻”,其实不算是男女之吻,因为根本无关情爱。丁巫觉得陆缨眼神坚定,她的勇气能够感染到他,原本丁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但是陆缨身上仿佛有光似的,照进他晦暗的人生里,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这束光。
但是听到陆家和吴家议亲的消息,丁巫觉得陆缨一旦嫁人,夫家恐怕不会容许她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当锦衣卫了,倘若这束光都要熄灭,他又要陷入无边的黑夜。
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变什么,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兵临城下,不做尝试、不做抵抗,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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