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后,她成了仙女》作者:山栀子
文案:
赢秋在高考完的那个夏天伤了眼睛。
离开小镇时,她从院子的锦鲤石缸掬了一捧水装进玻璃罐。
玻璃罐里绽开一朵玄莲花,此后听书软件里最火的那本仙侠文掌控了她每个夜晚的梦境。
常有红衣少年含情相望,吻她眉眼,盼她成亲。
后来她发现,外婆请来教她盲文的老师,声音清冽,像极了他。
赢秋发现了他的秘密,就在他成为她的男朋友之后。
他经常给她吃的巧克力豆,居然可以洗髓伐骨,他给她做的饭菜,吃一顿就能让她延长一年的寿命,他随手丢给她的书,居然是凡人修仙的重要心法。
最重要的是,当嬴秋某天晚上忽然身体腾空,漂浮到层云之上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个半仙了……
赢秋:???我是被一碗火鸡面辣飞升的你敢信?!
——
傅沉莲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时,他原本想要将这里连同他来的那个地方,一同摧毁。
即便是死,那便去死。
但从他找到那个小瞎子开始,她脸颊的红,就成了他留恋此间的唯一颜色。
于是他甘愿收起自己所有的尖利爪牙,做她眼中最普通的凡人。
然后,收拢囚笼,让她成为他的。
她能陪他多长久,这个世界在他眼中的意义就有多长。
所以她最好,永岁长生。
——
#傅沉莲·仙侠文里跑出来的美强惨大反派,日常伪装平平无奇普通人骗女朋友#
#赢秋·真·普普通通女学生,获得一个男朋友后,她成了仙女(?)#
——
PS:女主只是暂时失明,眼睛会好。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穿越时空 甜文 都市异闻
搜索关键字:主角:赢秋,傅沉莲 ┃ 配角:都是小可爱鸭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谈恋爱居然能成仙?!
立意:治愈所有不快乐。
1、红衣少年(捉虫)
眼前的一切都很模糊,许多灯火的光连带着某个人的影子,都融成了她眼睛里或浓或淡的痕迹。
湿冷的空气,耳畔水滴不断跌落碰撞的声音,还有手触摸到的凹凸不平的湿滑石壁,让她察觉到自己好像身在一个阴冷的山洞里。
眼前的人的身影融成朦胧的一抹红,可她的眼睛就好像是笼上了一层厚纱,令她始终看不清他的轮廓。
血腥的味道在蔓延,并不是什么好闻的味道。
那样真实刺骨的寒冷让赢秋忍不住瑟缩身体,朦胧中,一件带着温热体温的外衣落在了她的身上,一双手将那殷红炽烈的一团红裹在她的身上。
他是如此亲昵地俯身轻抵她的额头,清澈的嗓音就在她的耳畔,“阿秋,”
仿佛是少年犹带羞涩地一声轻唤,温热的气息拂面而来,令赢秋的睫毛止不住地颤啊颤,好像那颗心跳动的频率,也同她眨眼的时候一样迅疾。
也是此刻,他忽然退开一些,伸手掀开她的裙角,也不知是将什么东西,咔哒一声扣在了她的脚腕。
赢秋伸手摸索,便触碰到了一只圆环状的东西,上面好像还坠着什么东西,她摸着形状,也不大确定。
忽有温热柔软的触感贴在她的眉心,就那么极轻极轻地触碰了一下,好像比蜻蜓点水还要水波不兴,如此虔诚又小心翼翼的一个吻,是少年羞涩含情地愿将整颗心奉上,“父亲要我成亲的那日,是你抢走我的。”
他的手背上好像有一片模糊血色,赢秋看不清,但她嗅得到浓烈的血腥气,也感受得到,当他握住她的手腕,将她小心地抱进怀里的时候,她触摸到的他后背湿润温热的鲜血。
可他却全然不顾这样狼狈的境地,只顾着拥紧她,又是如此欢喜地问她:“阿秋,那么如今,你可愿与我成亲?”
少年的嗓音清冽又羞怯,却又好似冬夜里兜头淋下的冷雨在她的耳畔烧成了沸水,呼吸都好像被倏地夺走,令她顿时从睡梦中惊醒。
她一下子坐起身,却又被绑在自己手腕上的绳子给拽得重新躺了回去,后脑砸在软绵的枕头上,赢秋愣愣地睁着一双眼,她发现自己竟然连天花板的白都看不真切。
她先摸索着在床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不小心弄掉了上头的耳机线,于是一阵清晰的音乐声伴随着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傅沉莲,我将你视作知己好友,却原来,一直想杀我的人,竟然是你?”
紧接着便是另外一抹低沉的轻笑声,“楚靖阳,你真愚蠢……”
这是她最近在听的一本叫做《满城雪》的仙侠小说,这本时下最火的仙侠小说被绿江听书app买了广播剧的版权,又请了重量级的声优阵容来制作广播剧内容,因此《满城雪》广播剧也在这段时间内一直位于听书app的热度第一位。
她昨天晚上听睡着了,也忘了关手机,耳机虽然从耳朵里掉出去了,这广播剧却播了一夜,直接播到了大结局。
赢秋触摸手机屏幕,估算着大概的位置,划掉了手机后台所有正在进行的程序,广播剧的声音总算消失,她又摸索着去拽了拽绑在自己手腕上的绳子,躺在床上缓了一会儿之后,脑子也没有那么晕了,也是在这样的静谧中,她才隐约听到外头的说话声。
“行了,你走吧,午饭我也不留你吃了。”
外婆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硬邦邦的,透着明显的冷淡,并不像是平日里笑呵呵的她。
“黎姨,小秋她……”
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犹犹豫豫的,有些软弱无力。
“小秋好得很,你也别惦记。”赢秋听见外婆果断地打断她。
“真的对不起,黎姨。”女人的声音里藏着愧疚,“如果不是出了这样的事情,小秋现在应该已经大二了吧?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行了!还说这些干什么?你们家那祸害不都已经进去了?你既然已经跟他离了婚,也搬到了严市来,那就好好跟你女儿过安生日子,也别惦记着我们了!”
外婆大约又是被戳中了痛处,她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好。
“黎姨,这些我都知道……只是你说这小秋,我每次想起这事儿来,我心里都不是滋味儿,小秋那么好的成绩,还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可她这眼睛……”
女人停顿了片刻,又说,“黎姨,你有没有考虑过,让小秋去盲人学校学些东西也好,不然她这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啊?”
“小秋眼睛还没到那地步呢!你要是上门来就为了跟我说这些,那你也别说了,我不想听,拿着你的东西走人,以后也别来串门子,你们家那个人进去了,咱们两家也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外婆显然是生气了,赢秋听到了外头推搡的动静,从堂屋一直到院子里,直到她听到大门被重重地关上,周遭才终于又变得寂静下来。
“外婆!”
赢秋顺着风吹来的方向,连着喊了好几声,“外婆外婆!”
这老房子的隔音并不好,她都能听得见门外外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随着一阵开门声响起,赢秋朦胧地望见一抹模糊的影子。
紧接着就是外婆温柔的声音:“小秋醒了?”
“……外婆您昨天晚上又把我绑起来了?”赢秋抬了抬被绳子绑住的手腕,打了个哈欠,声音有点有气无力的。
“我这不是怕你那梦游的毛病再犯吗?”黎秀兰走过去将她两只手腕上的绳子都解下来,“你说你要是再像之前那样磕着碰着了,可怎么好?”
“那都是半年前的事了,我现在不是没有梦游了嘛。”没有了绳子的束缚,赢秋就在被窝里翻了个身,又伸了个懒腰,“我现在只会安安静静地做梦。”
话音方落,她忽然触摸到了自己脚腕上有一个圆环状的东西,她忽然想起来那场神秘模糊的梦里,那个轮廓不清的少年。
外婆说,她脚腕上的东西是一个银丝缠镶玉的脚环,上面坠着的两颗东西是两只银铃铛,却是哑的,发不出丝毫的声响。
那是一年前在某个夜里她梦游后,莫名其妙出现在她的右脚上的。
在那一年的时间里,赢秋出现了梦游的症状,从脚上莫名其妙出现的踏过青草地残留下来的青绿草汁的痕迹,再到腿上被荆棘划破的伤痕……又或者是身上莫名出现一些什么东西,譬如咬了一半的糕点,啃完的苹果核,缀满宝石的项链。
赢秋还记得外婆在看到她脖子上挂着的宝石项链后,就吓得连忙摘下来,然后送到了警察局里头去,让人查查是哪家丢了东西。
只有锁在赢秋脚踝上的那只脚环,无论黎秀兰怎么弄,都没办法将它摘下来。
“你这两天不总说你做同一个梦吗?我怕你那梦游症又犯,绑着还放心些。”黎秀兰摸了摸她的脑袋,算是安抚。
等赢秋穿好衣服,被黎秀兰扶着去堂屋里坐下后,一碗热粥放在了她的面前,自碗壁氤氲缭绕出来的热气迎面而来,黎秀兰把勺子塞进她的手里,“粥不烫,你摸着碗,小心点。”
赢秋点了点头,刚舀了一勺粥喂进嘴里,黎秀兰就又塞给她一只包子。
黎秀兰也许是忽然想起来,“你这两天反复做什么梦呢?跟外婆说说。”
“……”赢秋咬着包子,支支吾吾半晌,才慢吞吞地说了一句,“就很模糊的几个片段,我也记不太清。”
“外婆,”她又喝了一勺粥,连忙转移话题,“刚刚是大伯母来了吗?”
一提起这件事,黎秀兰的脸色就变得不大好,她干巴巴地“嗯”了一声,“她和她女儿搬到严市来了,说过来看看。”
赢秋吃到了包子里的肉馅,又咬了一口,说话就有点含含糊糊的,“您把她赶出去啦?”
“她说的那些话我不爱听,再说了,你这眼睛是怎么受的伤,她是来了,可她那女儿呢?要不是她那好女儿,你的眼睛……能成现在这样?”黎秀兰的喉咙有些发干,即便是一口粥喝下去,可当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这个眼睛里没有一丝神光的外孙女儿,胸口就好像聚着一口气,密密地压在心脏上,有点闷疼,“亏得她还是你堂妹,你出了这样的事,她来看过你几回?一回都没有!”
“她来看我,我的眼睛就能好了吗?”赢秋放下勺子,弯着唇角,冲着眼前那一抹模糊不清的影子笑,“反正已经这样了。”
黎秀兰却忍不住眼眶泛酸,她连粥也吃不下去了,捂着脸忍了半晌,那张携满风霜,皱纹丛生的脸紧绷起来,最终她只能颤颤巍巍地说一句,“小秋,你的眼睛会好的。”
这样的一句话,黎秀兰这一年多来已经说了很多回,越说便越无力。
她想要安抚赢秋,却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赢秋伤了眼睛,这对于他们这个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来说,无疑更是一重雪上霜。
“外婆,”
赢秋捏着半个包子,那张白净漂亮的面庞上仍然挂着笑容,“没有什么是习惯解决不了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慢慢习惯了,我也不会觉得难过了,您和妈妈也不要难过。”
除了医生,或许再没有人比赢秋更清楚自己的状况,曾经在她的视线里如此清晰的世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慢慢变得模糊不清。
或许有一天,她连外婆的模糊的轮廓都会看不见,从此眼前只有一片虚无的黑,而她也或许会在越发漫长的时光里,逐渐忘记颜色,忘记光芒,忘记……所有人的脸庞。
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无论多么绝望,多么难过,她也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这样糟糕的现状。
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她就只能接受。
自从眼睛受伤后,赢秋的耳朵反而变得越发灵敏,她也听到过很多邻里关于她的惋叹声,而为了让她远离那些声音,外婆和妈妈带着她离开了庆沣镇,搬来了严市。
她们为她已经伤神太多,而赢秋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再因为眼睛的事情而难过。
一顿早餐黎秀兰是吃得没滋没味,可赢秋却连吃了三个包子,一碗粥也都喝光了。
等黎秀兰洗完碗,走到院子里,就看见赢秋一个人坐在长椅上,背影单薄可怜,乌黑的发辫垂在身后,此刻她正捏着半块饼,摸索着往下探时,躺在她脚边的那只毛色发黄的小狗就摇着尾巴站起来,张嘴咬住了那块饼。
然后她弯起眼睛笑,又用那只手往下去摸小狗,小狗也把脑袋往她手掌蹭。
也许是听见了脚步声,她就本能地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外婆,这有只小狗跑到我们家来了!”
黎秀兰站在那儿,望着外孙女儿的笑脸时,她也扯了扯唇角,应了一声,“嗯。”
“它是什么颜色的?它长得可爱吗?”赢秋迫不及待地问她。
“黄色的,它长得很可爱。”
黎秀兰走过去,也蹲下身,摸了摸小狗的脑袋,然后抬眼时,她的眼眶分明有点发红,可赢秋却看不见,“你要是喜欢它,咱们就把它留下来。”
“小秋,我和你妈妈给你请的盲文老师,今天就会来。”黎秀兰又说了一句。
即便黎秀兰再不愿意承认赢秋眼睛的状况越来越不容乐观,平日里更是小心到不愿意多提一个“盲”字,可她无法否认的是,她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眼睛也不好使,看那些书页上的字就跟蚂蚁似的,她没有办法读书给赢秋听。
“他比你大一岁,是个大学生,听说是做过志愿者,特地去学过盲文的,”黎秀兰的声音越来越柔和,“等你学会了,你就能用手摸着书页自己读书了。”
赢秋把小狗抱进怀里,点着头应声,“好。”
值此初春,院子里盈满了杏花的香,阳光不够炙热,照在人的身上时,温度也没有很暖,赢秋身上还穿着一件薄毛衣,坐在外婆搭的可以前后摇晃的长椅上,抱着那只小狗,耳朵里塞着耳机,里头播着一首不知名的歌,曲调平缓温柔得不像话,赢秋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慢慢有了些睡意。
她无意识地晃荡着双腿,那只脚环上的铃铛仍然静悄悄的,可她却不知,在这世上,这两只铃铛的声音,原本就只有一个人能听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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