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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战天下(女穿男)——爱杰辰

时间:2020-11-28 10:26:25  作者:爱杰辰
  朱远看着他如此感叹,摇摇头道:“有我在呢。”
  “就是,老大在啊,你怕什么?”
  昌盛对其翻了个白眼,他真的很看这人不顺眼,可算正大光明的出了一口恶气。
  只是想到他的经历,更狠的话,又咽了下去。
  夏侯一乐,想到,昨天他拿钱的表情,又要忍不住狂笑,这真是一对冤家。
  萧何心里倒没有生气,其实心里特不自在,昌盛跟主公差不多的年纪,自己都比他大将近10岁,这怎么都得大度些,更何况,这钱都是他好不容易攒的,也的确是自己理亏。
  等老百姓有钱了,到时候,征粮征税,就可以还上,那时,自己就可以挺直腰板,手上不差钱,也不会束手束脚。
  不过,主公的钱财确实比自己想的还丰富,真是事半功倍。
  *
  第三天,大商人们实在是坐立不安,煎熬不已。
  这要放,要杀,给个痛快啊,这光提心吊胆的算怎么回事?
  宅子被围了三天,全家都不敢安睡,尤其是他自己精神更是萎靡不振,眼底青黑。
  朱远带着人进来的时候,就见穿着一身棉衣的商人不停的走来走去,嘴里还念念有词。
  吆,这还知道怕啊?
  义商们的家里,特地都被传了话,吃好喝好,人家老狐狸般的心思,立刻配合演戏。
  就面前这几家没有消息,不得不说,这心眼还真是,越老越厉害。
  有亲戚关系,都没透漏,还真是擅长明哲保身。
  小六接过眼色,立刻趾高气昂的进去。
  商人一见着,绝对比见了亲生父母还热情,朱远他们就站在大堂的屋檐下,门口是大树遮阴,正好当看戏。
  朱小六慢悠悠的喝着茶水,看着一侧站着讨好掐媚的胖商人,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进入正题,还记得,老大说这谈判呀,就是看谁先把握住先机。
  很明显,这攻势在自己手里。
  比起小五负责老大的衣食,自己对商道更迷恋。
  显然老大也发现了,昌盛喜欢攒钱,但是却对挣钱兴趣缺缺,既然如此,自己更得未雨绸缪。
  随着老大,势力越大,需要的钱财定会越多,这个决不能放在别人的手里。
  我朱小六也必须得展现出独一无二的本事来。
  为了老大的大业,在所不惜!
  *
  自从县城易主,百姓们发现日子越来越好过。
  还没吃完官府分发的免费粮食,突然发现,重新开门,位于主街的粮店内,一直居高不下的粮食价钱,居然降价了。
  百姓们骤然发现后,揉揉眼,问了好几遍店小二,得知是真的后,直接回家拿袋子,就往粮店争抢。
  每家店前都排着长队,人们心里默念着一定要轮到自己。
  两个时辰后,发现还没有涨价的意图,顿时才知道,老板说以后都这个价钱卖粮食,是真话。
  既然是真的,那还抢什么啊,顶着这么个毒辣太阳,真是傻透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抱怨,很快,长长的队伍,接二连三的散去。
  没人发现,笑着夸赞小二的粮店老板,进入内堂后,立刻脸一垮,往后背一摸,才发现早已湿透。
  现在这粮食堪比黄金,若是真的照这样下去,不出5天,哪还有什么库存。
  但是现在还真如六管家所猜测的那样,明明一个黄口小儿,怎么如此妖孽?
  更别说,一直以来,只传闻还没见过的,新丹城掌控者,六管家口中的“大帅”,又该是何等人物!
 
 
第19章 战歌 
  正所谓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清晨,偷偷和弟兄们一起出来逛街的朱远就看着,百姓们与当初进城时,截然不同的精气神,身上衣服还是打有补丁或粗衣穿半截,可是眼神却是闪闪发亮,满怀憧憬。
  当初行尸走肉般死气沉沉,现在容光焕发,步伐快速。
  带着草帽不疾不徐,穿过一行行路人,谁都没有多瞧他们一眼。
  心里皆想着,现在手工作坊到处招人,这论时辰给工钱呢,等到傍晚下值后,或许狠狠心也可以给买上一点点麦芽糖,让孩子们尝尝什么是甜滋味?
  官府采买,制办武器等等花出去的钱,流进了百姓和商户们的手里,以此为循环,直接让丹县的经济变得顺畅,产生了良性推动。
  身侧的萧何总是忙着脚不沾地,这今早晨练完,主公非得说让自己跟着,望着这一幕,他才明白了其用意。
  眼看穿插而过的这一张张清晰的笑脸,心里产生了无法言语的极大慰藉。
  “萧何,亲眼所见,如何,这全都是你的功劳。”
  进了县衙内,朱远才把头上的草帽拿下来。
  身后的兄弟们早就忍不住了,立刻边拿下来,边替他开心轻笑。
  萧何先是看了一眼笑的最大声的夏侯,才双手抱拳弯腰,行礼道:“主公这话是错了,也都是多赖主公及弟兄们,不过,咱确实心里高兴。”
  想想,又接道:“不过,属下所做还差的远呢,今后定会再接再厉。”
  朱远听他这么说,顺势接道:“好,那我们今后就一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这么直白的话语,顿时让所有人打了鸡血般,嗷嗷应和。
  *
  古代的酒都是用纯粮食酿造,更别说,现在是百姓吃粗粮都吃不上的日子。
  尽管门铺有很多重新所开,可是,刚才朱远他们逛了一圈,却一个酿酒铺子都没有。
  去酒楼里,一问,才知道,现在这酒根本没得卖,连货源都没有,何处去进。
  最次的浊酒,也可叫“米酒”,只需用大米,黍米,栗米等常见谷物酿出,浑浊含有碎渣,入口极差。
  中等如清酒,就得用大豆,大米,小麦、精米等等众多细粮掺在一起酿出来的酒,才入口绵柔,不伤肝肾,清澈香甜,美味好喝。
  至于御酒,那就更不得了,得用发酵好的糯米,糁米,粳米,精米等等,冬夏酿熟,还得沉淀发酵,比如埋入地下、地窖,那才叫神仙醉,千金佳酿;口感更为别致,基本上只能皇家和贵族专享。
  回想起包厢里,酒楼老板汗流浃背的给小六解释,还把一旁的他们都以为是保护的打手。
  昌盛知道,老大为什么示意小六出面问酒的事,可是,这现在丹县里,根本没有那么多大米啊。
  至于老大专门要来的高粱,他就没指望那个能酿成酒,这白高粱磨面吃都得必须掺细粮面,否则吃进去,就会跟吃观音土似的,拉不出来,必涨肚而死。
  就这种只能制成笤帚或炊帚的红高粱,也能酿出酒来,打死他都不信。
  朱远知道昌盛这么说的用意,现在很多北地百姓连麸糠都吃不起,的确是不宜行此事。
  可是,他们都不理解,这高粱酒,就算不是为了喝,也可以制成蒸馏酒,高浓度的酒精,战场上必需品,可以救活无数士兵,这才是自己所必需弄出来的原因。
  只是,这自己知道归知道,步骤也知道,可是,就没亲手弄过啊。
  “给我在丹县城内外贴告示,若是寻到会酿酒的,重赏。”
  朱远心里不信邪,就是分锅的诀窍,到时候,酿出来,事实胜于雄辩。
  看着老大这坚决的样子,众人点点头,到底是想着老大从不打没把握的仗,万一凑巧真的成功呢?
  *
  自从丹县已全部掌握,朱远他们不由的把目标转向阳线和黟县。
  这呈三角包围之势,若是先攻打陵县,到时三方夹击,不妥不妥。
  看着老大这么一比划,弟兄们可真是迫不及待。
  “要不派几个人,先去打探消息,摸清底细。”
  长胜立刻就脑筋急转,想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看着其他弟兄们显然也是如此想,朱远点点头。
  要说这古代,出门可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必须得有路引,还有居留时期,比如,这县衙开的凭证,上面还规定归来的日期。
  也别想着能够糊弄过去,不归,要不就是死,要不就是黑户,成为任人欺负的乞丐儿。
  于是,显然也是气力足,每天的武艺练习,更为刻苦,身上的绑带,因为匍匐爬山地,两三天就得更换,破碎的粗衣,再继续撕开绑。
  一开始,这夏侯习练打硬仗,那是无败绩,一到这山地战,总是连连吃亏,后来这也学精了,结果这游击战是越打越溜。
  每天傍晚,看着整的泥猴子似的军队归来,也成了百姓们的乐趣。
  每个人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脸上灰头土脸,看不清人样,可是嘴里共同唱着,浑厚慷慨之雄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没错,这就是朱远看着他们枯燥的练习,趁休息时,所教给他们唱的,出自《诗经·秦风·无衣》。
  是朱远最为喜爱的先秦战歌之一。
  这首歌曲,也可以称之为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亦充满了同仇敌忾,激昂之气氛。
  北地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崇尚英雄气概与勇武之风,在合适不过。
  忙了一天内务,专门来接主公的萧何与百姓们一样,不禁为歌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脑海中想象出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令人心驰神往。
  最重要的是,内里主公的雄心壮志。
  君王吗,萧何的眼中灼热无比。
  朱远可不知道,萧何和众人完美的误会了。
  其实理由就是单纯的,千古一帝秦始皇是其偶像啊。
  *
  6天后,武器坊检验,长戈、长矛、刀剑,还有最重要的弓箭,萧何看着主人对弓箭格外专注的样子,记下心来。
  “两军交战,相隔数十步,就可一轮放射,你们想想,万箭齐发,遮天蔽日的场景,咱们还没上呢,敌人就死伤殆尽,是不是,很过瘾?”
  朱远想到,大秦帝国里的场景,就止不住的有点小哆嗦。
  若是真有一日,自己一定要实现,上辈子现代都是枪炮,轮起来,还真没有冷兵器时代带劲,没有那种铁与火、宛如壮丽一曲的极致美感。
  一直以来的梦想啊。
  “主公,外面手下来报,健壮年轻的马匹来了。”
  小六这话一出,朱远立刻回头,惊喜。
  丹县的马厩里只有当苦力的柴马,嘴歪力衰,根本无法练骑术,这可真是好。
  “嗯,你去吧,好好夸夸人家,毕竟用了短短几天时间,就办成了事。”
  朱远说完,又小声道:“商人地位低贱,可是也得夸夸,让人家心里更有干劲,啊。”
  萧何在一旁道:“主公,为何要给他们脸,办好差事,是应得的,要不然,留着他们那小命何干?”
  朱远摇摇头,手里摩擦着箭身,嘴上解释道:“这将来用他们的地方多了,只是现在这几个小商人的确是不起眼,可是,毕竟是第一批投靠咱们的是吧。
  哎,对了,问问马匹的价钱,得给。”
  小六皱皱眉,还是点点头。
  昌盛从一旁劝道:“对啊,六子,你就听老大的话,这咱们得千金买马骨啊,这以后就是当范本的。”
  朱远看着他们恍然大悟的表情,表情微妙,这总不能解释道,上辈子的未来,商人会不可小觑,地位都可称为豪门。
  这团结起来的作用,比想像中的都大。
  不过,这辈子,我一定不会让他们这么猖狂。
  *
  县衙后院,小六指着28匹正在吃草料的马儿,说着主要是从陵县商队运来的,胸腹、四肢肌肉有力,眼神温和,毛色发亮,除了脖子处有些杂毛外,当练习的马是绰绰有余。
  朱远看着也就一般吧,一点没有桀骜之气,那种一看就是神驹,马中之王,还是得有缘分才能遇见。
  不过,记得老村长说过,这巨鹿郡以北就是塞外游牧蛮夷,大大小小的部落,统称匈奴,盛一盘散沙状态,可真是天佑大陈朝,要不然,这内忧外患,怎么也够喝一壶的。
  此时的朱远可不知道,无边无际的草原上,一个40多岁,身着奇装异服,披头散发,鹰视狼顾之汉子,后面跟着黑压压的人群,万马奔腾,呼和震天,正在东征西讨。
  有了马匹,朱远就带着弟兄们联系,可是他突然发现一个大问题,怎么没有马鞍和马蹄铁呢?
  这才发现身上都是光秃秃的,等等,该不会现在还没有设计出来吧。
  萧何自认是一介书生,本来就没有学习骑马的打算,可是,夏侯就不一样了,神情跟见了脱/光的女人似的。
  随着主公随手挑了一个暗褐色毛发的,剩下的弟兄们摸摸这个,摸摸那个,开始犹豫不决了。
  “嘻嘻,跟娶媳妇似的。”
  李十一灵光一闪道。
  这次不等李十二阻止,都朝他怒目而视。
  李十一心虚的把身子往里侧侧,只是没想到,马匹骤然打了个喷嚏。
  “噗,哈哈。活该。”
  李十一的脸,光荣的满是草料渣滓。
  此时,他内心还发散着思维,幸亏没有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偶像,严重卡文。
  最喜欢的皇帝是千古一帝,秦始皇!
  最喜欢的朝代是明朝,不和亲,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壮哉,大明!
 
 
第20章 折磨 
  “老大,我们去骑一圈吧。”
  张婷玉一眼就相中里面最漂亮的一匹,全身呈枣红色,看着它甩甩头,鬓毛随之舞动,打心眼里喜爱。
  两旁的女士兵满眼羡慕又透着崇敬。
  当初乞儿里,也是有女孩子的,被婷玉都要了去,看她们这机智伶俐,怎么都是好苗子。
  朱远看着婷玉变化越来越大,想起初见还是个邋遢假小子,现在营养已跟上,面容越来越英气美丽,又透着股冰雪聪明的劲。
  朱远觉得就婷玉这样发展下去,有点明朝秦良玉的影子。
  有意思的是,他靠着直觉选择的这匹马,就只专心致志的吃着草料,被他摸也没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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