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终于成了我的新郎。”这一天,我究竟等了有多久,我自己都不知道。
冷河洲蹲下身解开鞋上的红色系带,将我的鞋脱下来,然后拂开被子上的红枣花生,抱我坐到了床上,再抬手慢慢卸下我头上的发饰,解散头发,取下我的耳环,项链……整个过程他的目光始终注视着我,火热滚烫。我有些紧张,脸颊开始发烫。他拿起化妆棉蘸着卸妆水,低着头认真擦拭着我的额头,眼睛,脸颊,嘴唇,唇上的口红。他的脸离我很近,鼻息喷在我的脸上,带着迷醉的酒香。他的目光随着他的手一寸寸下移,一颗一颗解开礼服的盘扣,一丝不苟,我的心也跟随着他的动作不住发抖。上衣,下赏,衣服一件件被剥落了下来,整齐地放在椅子上。一月的冬天,我却并不觉得冷,我微仰着头看他,他的目光在我脸上扫视,热烈而迷乱,然后倏地吻了过来,急切、狂乱。我身体发软,仰躺下来,背压在了那一堆杂乱的红枣花生上面,有些硌得疼。冷河洲有力地唇舌穿透我的嘴唇,在口里肆意搅动。触手都是花生桂圆瓜子儿,他似乎有些嫌烦,伸手托住我,捏住被子一角用力一抖,被面上的干果噼里啪啦全掉了个干净。
被子里很暖,他的身体更暖,让我止不住颤抖。他轻咬着我的耳朵,反复地舔舐着我的唇,声音低沉沙哑,如粗粝的砂纸摩挲,有着迷人的颗粒感。他说,“你这里有一颗小小的唇珠,很性感。”
“嗯~”声音带着娇怯婉转,我脸色一红,不敢相信这是我发出的声音。
他在我耳边低低地笑,强烈的气息洒在我耳畔脖颈处,“霏霏,给我生一个孩子好不好,我不想等你毕业了?”
“好~”
他眉毛上挑,一双眸子在烛光下熠熠生辉,发着精亮的光。他用力一转把我揽到他身上,“我们现在就生!”
瞬间,他眼神变得幽暗,眼里似乎有滔天巨浪,他猛地翻身压在了我身上,唇用力地吻下来,身体炽热滚烫,浓烈的激情几乎让我承受不住。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身畔没有人,我忍着全身酸疼挣扎着起床,不想婚后第一天就给人留下喜欢赖床的印象。门外传来轻轻地敲门声,我赶紧缩进被子里只露出头来,“进来”。门被缓缓推开,晓珍姐站在门外,不及腿高的小汤圆趴趴地跑了进来,踩在地上噼里啪啦作响。我一看,是那铺了一地的干果儿。我满脸羞臊,只想往被子里面钻。
“晓珍姐,不好意思,起晚了。”
晓珍姐坐在床沿,“没事儿,反正这大冬天也没事,河洲和他哥一起出去跑步了,妈在下面做早饭,我上来看你醒了没,醒了我们就一起下去吃早饭。”
小汤圆蹲在地上捡花生吃,剥了两颗往嘴里塞,然后又扒拉着被子想往上爬。我有些惊慌,赶紧抓紧被子,晓珍姐叫住他,“小汤圆,不能往床上爬。”
“妈妈,小妈怎么还不起床呀,小汤圆都起来了哦。”
晓珍姐摸了摸他的脸,“小妈……小妈今天身体不舒服,小汤圆要乖,等一下小妈再陪小汤圆玩。”
小汤圆跑到床头,“小妈,你是感冒了吗?感冒了要吃药药哦!”
“汤圆,我没事,马上就起床了。”
晓珍姐把他抱了起来,“那我们先下去了,你收拾好了就下来吃早饭,肯定饿了。”
“嗯,好”。
我穿好衣服下楼,冷河洲和有炜哥正跑完步回来,他抬头看过来,冬日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温暖和煦。
一切安然,岁月静好。
重来一次,他的人生轨迹从未曾改变,考上D大,成为国防生,进特种部队,然后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三年结婚了。只有我,成了他生命中唯一的变数。
第66章 番外四
我家门前有几座大山,记得每次跟爸妈赶集都要走好远好远,所以每次我都不愿意去,他们也不爱带我去。我喜欢跟着村里的小伙伴满山跑着捉迷藏,夏天下水摸鱼捉虾,然后把衣服一脱在水里泡个冷水澡,再拿块木板趴在上面扑腾着学游泳。我还喜欢跟着奶奶屁股后面缠着她给我讲故事。奶奶特别会讲故事,我最喜欢听她讲爷爷打仗的故事,每次把坏人打得屁滚尿流觉得爷爷超级厉害。于是我对奶奶说我以后也要当兵,当大军官,可以打很多的坏人。每次听到我这样说,奶奶都笑得特别开心,对我说要好好学习,以后就能当大军官。
我自小淘气。这天我跟小伙伴在外面又疯了一天,摔了一跤沾了满身泥,回到家妈妈竟然没有骂我,抹着泪让我去里屋看奶奶。前几天妈妈告诉我奶奶生病了,哥哥也从外面很远的学校赶了回来。奶奶躺在床上,看起来比以前更瘦了。她摸着我的脸笑着说,“你这个皮猴儿又去哪里调皮了,以后奶奶不能陪你了,你答应过奶奶要好好读书,以后当军官的。”我不知道奶奶要去哪里,也不想让奶奶走,因为陈清跟我说过他爷爷也这样跟他说要走了,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我哭着闹着,最后奶奶还是走了。
我的学校在一座山顶上,每次去上学都要爬很高的坡。学校很小,只有几间教室,人也不多,都是住在附近几个村子的人,大部分都认识。以前每次上学爬到半坡就不想爬了,整天琢磨着如何逃学去山林里爬树抓鸟,现在我每天认真地上学,认真老师讲课,再也不出去玩了。如果我好好学习,好好听奶奶的话当了军官,说不定奶奶就会回来了。
后来我终于明白奶奶再也不会回来了,那天我在奶奶的屋里呆了很久,最后拿了一本奶奶常拿在手里翻看的一本的书,薄薄的旧旧的,封面上写着《飞鸟集》,然而内容我却读不懂。
过了一年,山顶上的学校办不下去了,于是我们去了更远的学校上学。不过无所谓,读书在哪里都是一样。新学校比我们以前的学校大多了,从幼儿园到初中每个年级都有。我们年级有两个班,我被分到了二班,不过同学是谁我不关心,只要不打扰我学习就行,然而往往事与愿违,我的新同桌却偏偏是这样的人。上课永远不认真,不是说话就是睡觉吃东西,找我说话我不理他,有时他觉得无趣也就闭嘴了。
这天语文课我正在写字,用的是以前哥哥用过的钢笔,笔很旧了不容易出水,我就把墨水瓶打开倒了满满一瓶盖放在旁边,蘸着写。突然同桌用手肘猛地撞了我一下,钢笔在书页上划出很长的一笔,纸也刮破了。我很生气,平时不理会也就罢了没想到他变本加厉,忍不住用力推了他一把,他似乎没料到我会对他动手,于是也用力推过来,指甲在我手臂上抓了一把。我们正推搡着,突然听见旁边传来一声惊叫,这才发现桌面上的墨水瓶及瓶盖都被掀翻了,墨水全泼在了前桌的女生背上,整个背都被浸湿了。我们一时也愣住了,停止了打斗。她的同桌小声地告诉了她,然而她只是用手摸了摸,然后往衣服上擦沾了一手的墨水,没有任何反应甚至没有回头。我依稀记得这个女生叫李霏霏,上课喜欢抱本书看,看似不认真听课成绩却很好。
下课我们被老师叫去了办公室教育了一番,无非就是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的那一番说辞,两年前就听腻了。最后,也是罚打扫卫生这老一套,不过说以后会帮我们调座位还是不错的。下一堂课已经开始许久前面的位置都是空的,差不多一堂课时间过半她才进来,重新换了件白色的T恤,很干净。看着她的背影,那句道歉却梗在喉咙怎么也说不出口。
自此之后,我的目光有时会不由自主地飘向她,她学习好,作文好,字也写得好看,各科老师都很喜欢她。然而,我发现她上课是真的不专心,有时背书写字会显得不耐烦,许多时候感觉她都想潦草完事却又逼着自己一笔一画认真地写。原来,她是一个这么生动有趣的人。渐渐地,观察她成为了我上课的一大乐趣。
后来,初中我们被分在了不同的班级,但却时常从老师口中听到她的名字。每次看到班主任那一副遗憾错失了好学生的模样,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那张生动的脸,猜想她现在是不是又在不情不愿地背课文。
初二的作文练习,我选择的题目与她不同,听着老师在班上念她的作文,思路清晰文笔流畅,我时常觉得那些优秀作文书上的文章也不过如此。她的作文引起了学校的关注,在大会上听校长读着更新的校门进出制度,陈清在旁边吐槽,“这个李霏霏,她这么厉害干嘛不写一些帮助我们减负,增加体育课的作文,害得我再也不能课间出校门买零食了。”嗯,她确实挺厉害的。
县里数学竞赛的证书发下来了,得奖的是我和她。记得当时我还在演算她就已经做完了,之后就一直望着我的方向,大概又是无聊地看着窗外发呆,以前上课的时候她就老爱往窗外望。
陈清15岁生日,邀请了许多同学为他庆生。那天她也来了,一个人,到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了,她就这样拎着礼物抱着一大束花走来了,在狗的逼迫下瑟瑟发抖。我的位置靠教室后面,偶尔会听到班里一些男生说谁喜欢谁,谁给谁写了情书,我从来不在意,而如今,却竟然有些在意了,那束花也有些碍眼。晚上他们都喝醉了,虽然陈清的父母说可以照顾,我还是借口留了下来。那天夜里突发了一些事,于是听到了她的那句话“喜欢不一定要拥有”。难道,她真的有喜欢的人了?
不知什么时候班里开始流行起了交笔友,大都是一个班的同学写纸条传来传去,觉得有些幼稚,直到我收到了一封信。那封信被夹在书里,有完整的信封,并不像他们传阅的那些只是很随意的一张作业纸。我好奇地打开,里面有一张精美的书签,一封折叠起来的信,应该是个女生写的,字迹娟秀洒脱,很漂亮。对方说她有喜欢的人,想与他一起变得优秀。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愿意去相信一个陌生人,而不是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然而,这封信让我有些触动,她很勇敢,为了自己喜欢的人默默努力。也许她说得很有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人生有时候值得去冒险,去尝试未知的东西,只是我却不允许。
看着这封信,不知为何脑海里浮现的是那张生动的脸。我思考了很久要不要回信,觉得也许回信才是我冒险的开始。过了一周,我最终决定回信。对方很热情,每次都会夹一些自己做的小东西,从她文字中可以看出她有主见有思想,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人。我们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聊着,每一封信我都会回,只是每一次写信脑海里总会不由得想起另一张脸,渐渐地甚至开始期盼每次地来信。就这样,我和一个陌生人一直通信到初中毕业。
我和李霏霏去了同一所高中,这让我有些意外,原本以为她会去十二中,毕竟十二中师资会更好。我们依然不在同一个班,但仍时常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她的作文在年纪传阅,她的文学社刊也受到学校的欢迎。她一如既往地优秀,受到老师的喜欢。
元旦晚会,她穿着滑稽的衣服在舞台上表演,表情生动活泼,我坐在第一排,第一次认真看她的脸。眉毛秀美,眼神灵动,嘴角含笑,一颦一笑淡雅温柔,突然想起了下午肖逸说的话“长得好看”。
当肖逸问我她是否有喜欢的人时我有点没反应过来,我拿着社刊一本一本地翻看。奶奶很喜欢写诗,小时候她会时常念给我听,所以对喜欢写诗的人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如今,看着这一首首小诗,诗里潜藏的情话,也许她的心里真的藏着一个人。
楼上的玻璃花房很安静,我很喜欢在这里看书,听着那清脆的风铃声。风铃,是我送的那串,在风中摇晃。既然喜欢,便想拥有。
于是,我慢慢向她靠近,主动申请参加辩论赛,主动和她说话,喜欢在言语上逗她,也不在乎别人的起哄和误会,甚至心里默默欣喜有这样的误会。原来我并不是一个天生纯良的人。
我在木屋里看书,平时那只喜欢呆在花房晒太阳的胖猫竟然在木屋里蹦蹦跳跳,我好奇地看过去,发现它正在玩一张粉色的纸。我从猫爪下夺过,只见第一行写着“李霏霏,我喜欢你”。没有署名,不求回应的喜欢。我拿着信纸走下楼,“阿姨,这信不知猫咪从哪里翻出来的,你看看,应该对李霏霏挺重要的。”
高中的最后一个国庆,我们去到了她的家,院子里开满了花。还记得她当初问曾红家都有些什么花,没想到如今已繁花似锦了。晚上的真心话大冒险,张如琴问我会不会对一个陌生人动心,我犹豫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犹豫,我确信我是喜欢她的。轮到我问她,如果再来一次,是否还会喜欢同一个人。她说,会。原来,她是那么喜欢她心里的那个人。
我打量着她的房间,没有许多小女生喜欢的粉红装饰或是布娃娃,相反墙上挂了些字画,比起卧室更像一个书房。靠墙立着一个书柜,透过玻璃可以看见放了满满的书,下面是柜子,我试着拉了一下,上了锁。书桌上放着几本书,桌面上放着一个相框,是初中毕业时相馆拍的照片,她和杨艳如琴。记得那时候还一起拍了合照,只是那时候的我们并不是很熟。
高中毕业的后谢师宴,因为可能是最后一次见面,许多人都喝醉了,肖逸也喝醉了,我才知道他也喜欢她。我们没有回家,一起去了她家的木屋。肖逸在翻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书架上最底层的杂志。我去收拾的时候,见其中一本正好散开翻到了目录页,一眼就看到了第一篇后面的作者——木香花架。我有些疑惑,连忙翻开其他几本杂志的目录页,每一本都有一个叫“木香花架”的作者,猛然间想起了她家院子里那个有着浓密藤蔓的花架。突然曾经很多不明白的事情现在都有了答案,那个曾经她在信里说的喜欢的人,明白了那些诗,明白了张如琴为什么会那样问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今天阻止她填D大时她会那么难过,还有肖逸今天突然的阴阳怪气。这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很荣幸那个被骗的人是我。
大二,暑假,我通过了考核正式成为国防生,不出意外大学毕业后会进部队,这是我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从来不曾动摇。爱情里的陪伴,我给不起了。炽烈的阳光下,看着她在店里忙碌的身影,温柔笑意。请允许我,允许我今天做你一天的男朋友,吃饭、逛街、看电影,只要你喜欢的事情我通通可以陪你做一遍。从电影院出来,她哭了,我却已经不记得电影究竟是怎样的情节。
国庆,她来参加哥哥的婚礼,她还是一样美丽,温柔有礼。婚礼结束时遇到陈雯英,她对我表白了。喜欢一个人很容易,承认喜欢也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这我在心中早已确认过无数次。只是,在一起,不容易。
大三换了宿舍不再有人提及她的名字,只要不再刻意联系,想要一个人在自己生活中消失其实也挺容易。秋天、冬天,再从春天到夏天,本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成为最普通的朋友,直到遇到了地震,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可以轻易斩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所有的哭喊与追悔都已经没有了意义。班长说,生命太短暂了,经不起兜兜转转,也担不起犹犹豫豫,好好把握现在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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