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白甚是满意地笑着离开了。
包文兴确认李太白走后,打开衣柜和鞋柜“好家伙,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有钱人家的贵公子,这些衣服连标签都没拆呢,就不要了?真够浪费的?
咦~老大让我帮他处理了,可没说让我怎么处理?那我是不是可以处理给自己穿啊?捐给谁不是捐啊...哈哈...”
包文兴嬉笑着开始试穿那些衣服和鞋子,越试越觉得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他和这些衣服鞋子真的太有缘了,不带他们走,都对不起他们。
那一晚包文兴久违地睡了一个好觉,而且还做了一个一夜暴富的美梦,咯咯咯直接笑醒。
第10章 截然不同的李太白
黎初晨听见外面有动静,立马放下手头的活奔跑过去。于是乎,在李太白输入最后一个密码前,门已经开了,迎接他的是黎初晨甜美的笑容。
“回来了。”
“嗯。”李太白低头在黎初晨额头上轻轻一吻,“好香啊,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鼻子可真灵。做了你最爱的红烧肉,李家祖传的红烧肉。”
“我媳妇真是越来越能干了,不但会做小蛋糕还会做红烧肉了。”
黎初晨羞红了脸,微低下头,娇嗔道:“谁是你媳妇了?”
“谁问的谁就是咯”李太白伸出手将黎初晨的脸抬起,然后在她唇瓣上轻啄了一下,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手捏着她的小脸,“让我看看,这是谁家媳妇脸红了呀?”
“你没正经,真讨厌”黎初晨一手将他推开,低着头跑开了,手背不停地给双颊降温,奈何一点用都没有。
李太白站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傻乐着。也就只有对着黎初晨,他才能这般没正经。
“初晨,能遇见你真好。”
“你还傻愣在那干什么,洗手吃饭了。”
“好,马上”
黎初晨给李太白夹了一块红烧肉,然后望着他迫不及待问道:“怎么样,好不好吃?”
“媳妇做的,能不好吃?”
“你还没吃呢”
李太白将整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咀嚼了两下后眼神里立马多了一道喜色。
“怎么样,怎么样?”
李太白恍然大悟笑道:“难怪你之前说是李家红烧肉。未来婆婆教的吧?”
“你吃出来了?”黎初晨偷偷松了一口气,这么说来那她应该是做成功了。
“嗯,比我妈做的还好吃呢。”
黎初晨知道李太白这话里多半是掺了水了的,但还是止不住的嘴角上扬,“好吃那你就多吃点。”
“嗯,不准和我抢啊,这盘都是我的了。”
“嗯,都是你的。”
“你也是我的。”
“你真讨厌。”
黎初晨难以想象,要是他的同事见他私底下是这副没正经油嘴滑舌的样子,还能不能服众?但她认识的李太白从来都是这样的,那个工作时冷漠不苟言笑的他才是让人陌生的。可不管哪个样子的他,都是她最喜欢的那个人。
吃完饭后,李太白主动揽下了洗碗的活,黎初晨则半坐在地毯上,手里不知道在忙着什么?
“在干嘛呢?”李太白幼稚地用湿漉漉的手朝她甩了两下。
“大白,你真讨厌。”
李太白抽了纸巾将手擦干,然后和她一起并肩坐在地毯上,伸出一手搂住她的腰,将下巴搭在她的肩膀上,“你不就喜欢我的幼稚?”
黎初晨很快明白他这话里的意思。他们是在Y国认识的,当时两家人是邻居,她和母亲还有肖叔叔是后来搬去的,搬去的那天,李太白正在院子里用水管浇草地,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反正那天她被李太白浇了一身水,而阳光下,白得像道光的他不但毫无愧意,反而挺直了腰板高昂着头笑靥如花道:“你好,我叫李太白。”
就这样,李太白以这种欠收拾的方式,让黎初夏对他印象深刻。
“你那天是故意的是吧?”
“嗯哼~”
“你可真坏。”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李太白说着伸手挠黎初夏的痒痒,黎初夏忍受不住瘫倒在地,李太白跟着一起倒在了地上,你望着我,我望着你,那一刻时间仿似静止了。
黎初夏将手中的石榴放在胸前,望着李太白小声道:“大...大白,我还要剥石榴呢,别闹了好不好?”
“我要是说不好呢?”
“...”
“逗你呢,看把你吓得”,李太白先起身,“我去趟洗手间。”
李太白走后许久,黎初夏才“哦~”了一声,然后慢慢坐起身,手在剥着石榴,灵魂却神游不知去了何方?
“傻丫头,想什么呢,都魔怔了?”
“啊?”黎初夏不解地看着重新又落座回她身旁的李太白。
“你怎么把皮放在剥好的石榴盆里,却把石榴籽扔进了垃圾桶里了呢?”
“啊~怎么办呢?”回过神来的黎初夏不知所措。
“把皮挑出来不就好了。”
黎初夏心疼地看着垃圾桶里的石榴,“好吧,也只能这样了。”
“你剥这么多石榴干什么?”
“哦,我们明天晚上不是要去叔叔和阿姨那嘛。”
“额?”李太白歪着脑袋看她。
“我看阿姨和叔叔都发了个朋友圈,阿姨抱怨叔叔不帮阿姨剥石榴,叔叔则抱怨阿姨不让叔叔喝酒。今天打电话给阿姨,听阿姨的语气,两人好像真的闹得挺不愉快的,所以我想着既然去了,那一定要缓解一下他们的矛盾不是?”
“哎呀,我真是遇到了个好媳妇呐,我爸妈则是遇到了个好儿媳妇。”
“你别闹了。”
“我不闹,我说正经的,你赶紧洗洗睡吧,接下来的我来剥。”
黎初晨则推李太白起来:“还是你赶紧洗洗睡吧,我明天又不用早起,更何况剥完这个我今天就结束了,剩下的明天再剥。”
“好的,全听我媳妇的。”
黎初晨羞红着脸低了头,娇嗔道:“那你还不快去。”
“是,领导”
对李太白来说,每日清晨,比闹钟更可怕的是生物钟,身体会一秒不差的在5:45分舒醒过来。他侧过头看着趴在自己的胳膊上睡得正香的黎初晨,突然想打破常规赖一次床。
李太白半侧着身子,一手握拳撑着头,时间一分一秒静静的流逝着,很快就过了半小时,硬生生的把自己的一手撑麻了,同时炽热的眼光也把某人盯醒了。
黎初晨不敢看李太白,羞红着脸直接拉了被子盖住头部。
李太白隔着被子亲吻了她一下,然后轻拍了两下:“快出来吧,我不逗你了,上班去了”。
黎初晨立马探出小脑袋出来,不知是害羞的原因还是在被子里面闷了一会儿的缘故,或者两者皆而有之,黎初晨的双颊像那熟透了的红苹果,真让某人忍不住想停下脚步,放下理性,上前咬上那么一口,一定脆爽可口。
黎初晨好似从李太白眼里捕捉到异常火热的神色,立马又钻进了被窝里,催促道:“你上班快迟到了。”
“知道了,领导。”
“等等~桌上有我给你准备的早餐,别忘了带上。”
黎初晨像个蜗牛一样,往外探了一下头后,迅速的又缩回了自己保护壳里面。
李太白笑逐颜开,他不知道别人的媳妇是不是这么容易害羞的?但他十分确信的知道,自己的媳妇非常的害羞,而且害羞的还非常可爱,可爱到他都不想去上班了。
洗漱完毕后,李太白换了衣服,坐在餐桌上,打开黎初晨不知何时为他准备的早餐盒。
早餐盒的保温效果似乎很好,摸上去仍旧温热,而这股温热一直蔓延进他的心窝里,最后绽放在脸上,成了嘴角两个深浅不一的小酒窝。
黎初晨今天做的是寿司还有鸡蛋卷,量很多,显然是把刑侦二队其余几个人的份也都做了。
李太白笑着摇了摇头,难怪包子他们几个,平时动不动就左一个嫂子右一个嫂子叫得那么的热乎。
果然人心都是肉长的。
算是借花献佛,李太白分了一半的寿司和鸡蛋卷带去了鉴定中心。
鉴定中心的刘丽是第一个来上班的,刚坐下还没缓口气就听闻门外敲门声,转身回头见是李太白,直觉得脑仁疼。
李太白扬了扬手中的餐盒,微微一笑道:“刘姐早餐吃了吗?”
“谢谢,我自己带了”刘丽说着从包里掏出来时路上买的包子还有豆浆,要是连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这点常识都没有的话,她可真是对不起李太白刚才叫的那声不冷不热的姐了。
李太白在刘丽旁边坐下,将餐盒推到她的面前,依旧是他素日里惯有的那副清冷的模样,即使求人声音也没有丝毫升温,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变化的,起码眼神是炽热的,可是刘丽也清楚,这份炽热是为了什么?
“李队,真不是我不想帮你,是我们已经匹配了全国的数据库可依旧一无所获,目前来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也只能到这里了。除非你们能找到关于死者身份的新线索。”
“我知道,刘姐我是单纯来送早餐的。”李太白无声打了一个响指,然后起身离开。
刘丽望着桌上的餐盒叫住了李太白:“等等~其实也并不一定要通过NDA匹配才能确认死者身份的”,刘丽转头望着李太白笑了笑,继续道:“我想李队应该明白我话里的意思的。”
李太白微皱眉头,但很快又舒展开来:“谢谢!”
“是我该替我们部门里的小姑娘谢谢你,谢谢你的早餐,我相信一定很抢手。”
李太白满面春风自豪道:“我媳妇做的。”
“看来传闻都是真的。”
“什么?”
“大家都说李队其实不是一个冷若冰霜、不苟言笑的人,如果你觉得他是,那只能说,很遗憾,你还未有幸认识一个叫黎初晨的人。”
刘丽说出黎初晨三个字时,李太白脸上洋溢的笑容更盛了,刘丽不禁跟着嘴角上扬。
第11章 新线索
李太白没有回办公室,而是去找法医秦晟。同样的进门前先礼貌性地敲了三下门。
秦晟闻声抬头见是他,笑了笑低头继续忙活:“李队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说吧,来找我所谓何事?”
“我这脸上像是刻着有事两个字吗?”
秦晟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脱下乳胶手套,边洗手边说道:“既然没事的话,那我可就下班了。”
“别~”李太白拦住了他,“真找你有事。”
秦晟得意一笑:“关于兴科路那个案子?”
李太白点了点头。
“我听鉴定科的那边同事说了,死者的DNA数据库里没有匹配到。所以,你来我这,是想在死者的身体上寻找答案?”
李太白不说话,伸手向他比了一个赞。
“你别说,还真可能是个答案。”
李太白两眼立马放光。
秦晟递给李太白一副手套,自己也拿了一副新的重新戴上:“你过来看一下,看见了没?”
李太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弯腰低头去看,然后直起身望着他问道:“你想说什么?”
“你先告诉我,你看见了没?”
李太白点了点头:“看到了,骨头啊。”
秦晟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不是,那你再看看这只手,看懂了没?”
李太白对比了死者左右手,皱了皱眉:“你说的是,大小手?”
秦晟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对,没错就是大小手,右手比左手大出了一小节。死者幼时应该摔伤过左手,还是很严重的那种,以致于遏制了后来的发育。”
得知这么重要的一信息,李太白立马笑靥如花,拍了拍他的肩膀:“谢了兄弟,改天请你吃饭。”
秦晟沉浸在他的笑容里了,等他走了许久后,他恍然清醒过来,立马伸手拍打了一下脸颊,但一想到刚摸了尸骨,洁癖瘾立马犯了,五官纠结挤在一起,赶紧洗手洗脸,恨不得把脸洗秃了一层皮。
内心小声抱怨道:一个大男人,长着一张妖孽脸,过分,真是过分。
李太白风风火火回到刑侦二队:“包子,郭艾来一下我办公室。”
一秒前还在众人面前吹嘘今天穿的这身新衣服的包文兴,立马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秒变严肃:“是~”
郭艾眼睛始终落在他的衣服上,艳羡道:“包子,你今天的这件外套真好看,在哪买的,我也想去买一件。”
“嘘~嘘~”与刚才的肆意张扬形成鲜明的对比,包文兴现在双手抱拳祈求着郭艾:“一会儿,千万别提衣服的事情啊,拜托了。”
郭艾推了推眼镜,不解道:“为什么呀?”
“哪那么多为什么呀,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这世界对你而言有这么多好奇的吗?好奇害死猫,再说了,你是猫嘛,你有九条命吗?就你这怂样,还是多多珍惜生命,远离好奇。”
郭艾有些委屈:“我...我就是喜欢你这件外套,想问问在哪买的,我也没说什么呀。你...你怎么还咒我?”陈辰说的没错,真是没法交流。
包文兴知道自己又嘴贱无心伤人了,立马伸手拍打了两下嘴:“说者无心,听者也别多想啊。你要是喜欢,送你就是。总之一会儿不要提啊,不然,我告诉隔壁的小美,说你喜欢她。”
郭艾立马慌了,急得都快要哭了,伸手捂住他的嘴,小眼四下张望,深怕被人听了去,心虚得结结巴巴:“你...你别胡说,我...我才不喜欢她呢,不...不喜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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