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请我回来的口讯非常奇怪。你说洛杰爵士在布洛肯的某处失踪了,而这件事是卡罗特伯爵之子,拓宾爵士所策划的?”爱德华站在主堡的参议室里,背朝着雕饰繁复的黑木长桌,双腿随意地交叉着,但真正了解国王的人绝不会用轻松和漠不关心来形容他。
“这是很严重的控诉。”国王用深不可测的蓝色眼睛看着跪在面前的每一个人。他的左眼一侧微微地往下弯,这是金雀花王朝国王的一项特徵,他父亲尤其明显,但在爱德华身上,没人敢说这是缺陷。四十一岁的他,头脑就像硕长而精瘦的身体一样有用。
爱德华指示臣子们站起来。“解释你们的怀疑?”
寇裴恩往前站了一步。“一开始,洛杰爵士毫无预兆地在布洛肯消失,尾随一名骑着马的女子而去,从此没有再出现。我们等了一天一夜,陛下,然后我们开始搜索那一带。”
“你们没有发现他的下落任何的一点线索?”
裴恩摇头。“但拓宾出去搜寻的时间比任何人更久,在比其他人多花一天的寻找回来后,也没有任何解释。当我建议要向麦威爵士寻求协助时,他拒绝了,虽然明知道葛莱摩的距离较近,而且能够提供我们搜寻上的帮助。”
“你想他有理由伤害洛杰爵士吗?”
“他们合不来,这不是秘密,还有拓宾的姊姊、伊丽夫人也是原因之一。”
“我们都知道伊丽夫人和洛杰之间的事,但我认为毕修格会比雷拓宾威胁更大。”
“但更该死的是,陛下,在我们等待你回来的期间,雷拓宾也失踪了。”裴恩顿了一下,补充道:“无辜的人不会藏匿情报,也不会往夜里偷偷逃走。”
“什么情报?”
“到葛莱摩向麦威爵士寻求帮助,麦威爵士还不知道他的朋友发生了什么事。”
“洛杰也是我的好朋友。”爱德华指出。“还有,有人看见拓宾爵士逃走吗?”
“没有,但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打算离开,今天早上我才发现他不见了。”裴恩抱怨着。
“布洛肯没有洛杰坐骑的足迹吗?”
“拓宾说它们在布洛肯森林南方的一条河流旁消失不见。”谭约翰解释道。“没有人看过他,陛下,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但费爵士和他的马就像是消失了一般。”
爱德华开始在他们面前踱着步,戴着戒指的手交握在背后,一直走着,上好皮革做成的尖鞋底一边敲着地板的砖块,显示出他的不耐。“那里从来没有发生绑架事件,没有证据显示他被任何人俘虏。”他迅速转身,面向那群人。“必须通知他的家人。”
“我会派人到沃斯堡去,陛下。”裴恩告诉他。“我们应该也派人到康洛斯堡去吗?麦威伯爵会想知道这件事的。”
爱德华转身面向裴恩。“不用,我会通知麦威。”爱德华说完便离开了。
爱德华国王关上门的同时,一个黑发的男人骑过了威尔斯的边境。他独自一人,没有随从或是仆人跟随,只有身畔那把银柄的长剑为伴。
他已经骑过了黑山,在莫尔河畔的小径上前进,去年冬天的雪水同样流过岩石,灌入河水之中,鲑鱼在水中游动,野雁用单脚站在水边的浅滩上。他在那里停了下来,装满一瓶新鲜的水,看向西南方,想着自己该做的事。
但想了不久,他便跨上马鞍,向着下面的山谷前进。坐骑迅速地跑着,越过蜿蜒的山脉,跨过荒凉的田野。野地上的绵羊吃着草,天空中有老鹰盘旋,而风正往远方山上的一棵孤树的方向吹去。
他正在往布洛肯的方向前进。
洛杰和黛琳吃着当天所采集的耶些蘑菇,配上更多从菜园里摘来的蔬菜,但当晚洛杰躺在干草床上时,他想着黛琳是怎样小心地衡量储藏室里的存粮和菜园里的蔬菜。她有的并不多,但却愿意与他分享,所求的只有当他离开时,不要把那匹阿拉伯马带走。
他从来不知道饥饿的滋味。他是一名富有伯爵的独子,母亲那方的家庭更是这个土地上最古老庞大的家族之一。他被养育成一名强大的伯爵,以及后来成为英国国王的王子的朋友。即使在战争中被包围时,洛杰依然是一名贵族和一位骑士。对他们而言,食物永远是不缺的。当他加入十字军——当时早期的战役中,部分的人都是处于饥饿状态的——洛杰一直都在爱德华身边作战。
而国王是不会饿着的,即使在战争之中。
第二天下午,洛杰离开小屋,进入树林之中。他没花多久的时间便完成了任务,沿着小径走回空地,配合风吹过树梢的沙杀声,吹着口哨。他举目四处张望,看着橘色的树叶飘落到地面上,并感觉到它们在没穿鞋的脚底下碎裂。
他在小屋院子西缘的空地停下,看着黛琳。他当然见过女人,看过她们走路、说话、移动,但她们都非常类似,即使是伊丽都会在宴会或餐桌旁的人潮中失去身影,他得靠她的黑发认出她人做区别。
但对于黛琳,他确定即使在伦敦最拥挤的街道上,自己也可以找到她,从她移动的方式,仿佛御风而行的迅速步伐。她的小脚像森林中的小动物一般地敏捷,而当她伫立时——那并不常见——她偏着头的方式就像是注意听着危险讯号的鸟儿或小鹿,仿佛她感觉自己必须随时准备冲刺。
她正走向小屋的南方,左右张望着,然后停在甘蓝菜圃中,将手举起,在嘴边围成杯状,大叫着。“小猪!小——猪!”
她等待着,双手插腰,搜寻着院子,显然因找不到那只捣蛋胖猪而沮丧。
“今天每个人都不见了吗?”她嘀咕着,快步越过院子,走向小溪,溪里有几只野鸭大声地鸣叫着,并拍动着翅膀。“小猪!”她拍拍手。“过来!”
但一只猪的影子都没有,没有喷气声、没有蹄子踏在地面的声音,也没有洪亮的嚎叫声。
洛杰在一侧考虑要试试“培根”,但想到要是那只猪正好在附近,他的耳朵可能受不了。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手指敲着嘴唇,然后叹口气,脸抬向太阳,举起双手,开始慢慢地转着圈圈,再渐渐加快速度,头发四散,裙摆飞扬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吟唱着。
“喔,崇高、温暖而光明的太阳啊;
请帮助我,赶快帮助我,
在这里绕着圆圈的我
失落了东西,不知何处找寻。”
最奇怪的事发生了:阳光变得更加灿烂,然后保持着同样的亮度,像是在战场或是竞技赛时,从闪耀的金属或是骑士的头盔上反射出来的强光,迅速地让他眼前一片空白,连呼吸都忘了。
他走到旁边,但阳光照射的范围似乎变广了,依然耀眼的光线笔直地从他的头顶上照射下来。他向右移动,而阳光还是用同样的方式洒落。他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即使他一路走到伦敦,阳光还是会跟着他。
明亮的光线让他开始流汗,他眨眨眼睛,因为强光的关系,眼泪也流了下来,但仍然什么也看不到。他举起手,挡住直射眼睛的光线。
她还是和几分钟以前一样站在原地,但头是朝向右边,看向草地另一端的一处树丛,那里的阳光像照射在他身上一样刺眼地照耀着。他揉揉眼睛,然后再次用手遮住,正好看见那只怪猪踏着步从树丛里走出来,一边闻着地面,一边走到她的光脚旁边,然后像一大盘火腿一样趴了下来。
她朝它皱着眉,但就算是洛杰也看得出来:她并不是真的生气,只是很担心。她蹲了下来,搔搔它的耳朵,然后它翻过身来,四脚朝天,让她笑了出声。
她又笑了起来,而洛杰只是站在原地倾听着那个声音。她的笑声中充满了他很少听到的欢愉和自由。小时候,几个妹妹也曾这样自由自在地笑着,但那是很久以前;宫廷里的女性是不会无缘无故地笑出声的。
她站起身,然后抬起头,朝向他的方向,愣在原地,眼睛看着他,阳光感觉上仍然包围着他,她皱眉。“英格兰佬?”
“是我。”
“原来你在这里。”她仿佛松了一口气,这让他感觉非常舒服。他喜欢她想念他。
洛杰走出树丛,而阳光就像出现时一样迅速地消失了。他抬起头,正好看见一朵云遮住了太阳。所以阳光为什么会消失,很合理的解释。
“我还在想你去了哪里。”她说道。他离开那些及腰的树丛,走进空地。
她站在原地没有动弹,眼睛盯着从他手中垂挂下来的兔子。她所发出的第一个声音像是受了伤的人所发出的哀嚎,脸上的表情充满恐惧。“你做了什么?”
她的声音很低,他几乎得要停下来想一想,才知道她刚刚说了什么。
“我带了晚餐回来。”他举高兔子。这是他为今天的晚餐准备的礼物,也是为了偿还他所欠她的食物。“我找不到其他的,不过一只兔子就够今天晚上和明天吃了。”
“你杀了它。”
“这是给你的。”他举高兔子让她看,很自傲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为他们俩弄到一份晚餐,尤其他并没有武器或是陷阱可以轻易地抓到猎物。
她的眼睛充满震惊,他可以看见它们突然布满了泪水。她用手遮住嘴。
他有妹妹,很清楚女性的恐惧是什么样子。某件事非常不对劲。
她放下手,但那些泪水依然滚下了脸颊,她低语道:“你吃不饱吗?”
他的心仿佛沉到了脚底。“我想要为我们准备食物,回报你为我所做的一切。”
“所以你就杀了一只兔子,一只体积比你小上千倍的动物?”
“我带了肉回来。”
她开始哭得更加厉害,让他站在原地,感觉自己像个白痴乡巴佬。
“你杀了一只兔子给我?你怎么能这么做?”
“我不知道。”他讽刺地说。“那似乎是个好主意,肉是可以吃的。”
“对我不然。你看过我煮过任何肉类当食物吗?”
他以为那是因为她没有力气自己杀动物来吃,他想要用些好东西来给她一个惊喜。
“你不知道我永远不会要那种东西吗?你难道一点也不了解我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吗?你怎么能在这里待了这么久,却不知道我连一只动物也不会杀害!”
洛杰看着那只免子,不知道究竟该煮了它,还是为它祷告。
“你一点也没有注意到眼睛所看到的一切,没有发现与我有关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我绝不会吃那个可怜的东西,绝不!”她抬头看着他,眼泪从殷红的脸颊上奔流而下,她一面用手背抹掉它。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站在那里,感觉比一只刚刚踢了小猫的人还糟。
她不停地哭,肩膀抽动着。
“我们吃肉,黛琳,这并不是一种罪。”
“我知道有些人会吃肉,但在这里,在我住的地方,我种植甘蓝菜和芜菁、洋葱和胡萝卜,这里的莓子很甜,雨后还会有蘑菇长出来,这些食物已多过我的需要,所以我选择不吃肉。那些动物是我的朋友,我仅有的朋友,洛杰。”她的声音破碎。“它们是我仅有的一切。”
他想着他们所吃的食物:炖菜、莓果、野雁的蛋和她喂他喝的汤。他不曾见她吃过肉,但在这之前,他从未注意到这件事。
她再次面对他,表情十分严肃。“我永远不会吃任何有着一张脸的东西。”她转身奔回小屋,那只猪跟在她后面离去。
洛杰坐在桥的附近,背靠着大树,弯曲的树枝复盖在小屋和水池的上方。在他面前是冒着烟的火堆,但冒着烟的不只是火。
她还没有从小屋里出来。
他没有看见她出来,自己也没有进去。
那只兔子被串在两根绿橡树枝上,慢慢地在火上烤着。他从一些砍掉的木头那里,推了一段饱经风吹雨淋的圆橡木过来当作凳子。现在他坐在那里,一边拍打蚊蝇,一边看着烤肉,手腕放在屈起的膝盖上。偶尔倾身翻动烤肉。
快速转凉的夜风中充满了烤兔子的香味。偶尔,当油脂从肉上滴落到火中,发出嘶嘶的声音并冒出浓烟时,他会无神地瞪着烤肉看。
在这些嘶嘶声和肉串间有一种明显的寂静,几乎要让他发狂。因此他拾起一根木条,戳戳炭火,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犯下这么大的错误。非常大的错误。
在那股寂静中,他不停听到她的话语,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指控自已从未试着去了解一个温柔善良、只和一些伤残的动物为友的女人,一个救了他一命的女人。
第一次,他开始思索着她在这里的生活,想象远离人群的生活会是怎样的。他来自一个大家庭里,在那里,任何隐私都是罕有而珍贵的。
对她则不然,他想,她所有的生活都是隐密、防卫、空虚而寂寞的。当她呐喊着那些动物是她仅有的朋友时,声音里充满了清晰可辨的痛楚。
他将兔子从树枝上拔起,扯下一块肉,举高到嘴边,然后停住。它闻起来不再美味。他瞪着手里的肉低语着。“吃啊,笨蛋,吃。”
但他无法将它塞到嘴里,只能看到眼前多毛的黑鼻子、大大的棕眼、卷曲的胡须和长长的耳朵。他将肉扔到橙色的炭火中,迸出的火花就像是它刚刚烧尽了最后的一点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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