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的好越越,就今天,明天我保证跟你一起回家好不好。”林璇捧起任越越的脸蛋,露出一个宠溺而甜美的笑容。
任越越一直觉得林璇比自己漂亮,比自己可爱,她的美里,有一种不可替代的天然的吸引力,一种开阔爽朗的自信,那是任越越无论如何也无法拥有的。
虽然林璇并不这样认为。
“行吧,那我先走啦。”任越越无奈地跟林璇挥挥手,有那么一瞬间她想问林璇关于那个西红柿的事,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第二天下午,任越越头昏脑胀地从教室出来,站在走廊里透透气。
一阵打闹声从左侧传来,她循声望去,操场对面,高一高二教学区,低年级的男生女生在走廊上三五成群挤成一团,追逐打闹,抑或围在一起吱吱喳喳聊八卦,完全看不出有隔绝了一个暑假的生分。
任越越趴在走廊护栏上,看着前方用脚尖踢着地面。
“你们就使劲开心吧,再过一两年就笑不出来了。”
啪!
任越越还没反应过来,一只篮球便从她头顶滚了下来,弹跳几下,落在她的脚边。
任越越直感到头顶传来一阵眩晕,她晃了晃,差点没站住。
“我去!”她捂住头,轻哼一声。
正待发作,陌生的声音在她头上响起:“同学你没事吧?”
她抬起头,对上一双漆黑的双眸。
她来不及思考是不是被撞傻了,脑子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不是吧,南中除了那个西红柿还有这么好看的男同学?
差点破口而出的谩骂,被眼前清俊的脸生生堵在喉咙。
她缓缓站直,随意拨了拨额前被球砸乱的头发:“还行,没事。”
语气说不上大气,毕竟上了一天课,又饿又累还被砸,换谁都没有好脸色。
“那就好。”男生弯腰,把任越越脚边的篮球随手一捞,重新抱在胸前:“实在不好意思。”
一抹温柔的落日斜照过来,在少年盛满温柔笑意的眉眼里洒上一层莹亮的金色,连带发梢也反射着一层细绒绒的光。
晃得任越越晕乎乎的。
“走了,周陆。”几个少年簇拥着叫周陆的篮球少年往楼道口奔去。
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任越越晃了晃失神的脑袋,转身回教室,还有一堆更头疼的卷子等着她。
这周各科老师就不知又从哪弄来一堆真题,天女散花一样发下来。
摸着还留有印刷机余热的卷子,任越越才算是体会到那一句“一入南乔深似海”的真正奥义。别的不说,仅仅卷子,单拎出来,也比五中一周的量还多。
前两次月考,任越越第一次班级第三,年级第九,第二次班级第四,年级第十。一次比一次差,让她很烦躁。
高三的日子除了做题就是做题,除了排名还是排名,任越越觉得日子似乎可以这样无止境地过下去。
乏味,但充实。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趴在栏杆上的她,忽然想起海边那一幕,那天直到两人不欢而散,任越越也不知道西红柿耳机男的名字。
算了,反正就是个但脾气不好但的面瘫,不知道名字倒也无妨,她想。
但很快,她就不得不知道了。
下午最后一节,是自习课。
高三九班第一组最后一排,任越越正低头做着英语模拟卷,左耳传来轻轻的叩窗声。
抬头,林璇的笑脸出现在窗外。
她隔着玻璃龇牙咧嘴、手脚并用地比划了很久,任越越才看懂:林璇想找个人陪她逃课,而她幸运被选中。
看了一眼手肘下压着的卷子,任越越叹息一声,便把卷子收进桌肚,轻手轻脚从后门溜了出去,拜托了同桌帮她打掩护。
“我们去干嘛?”
校道上,任越越忧虑地环顾着四周,确认麻辣教师老爹和恶魔班主任都没有突然现身,才担忧地发问。
作为一贯的三好学生,任越越从不逃课。毕竟一旦被抓到,面临的代价太大,谁叫她怂呢。但此刻,一丝丝窃喜像细微的电流贯遍她的全身。
偷来的自由,最可贵。
“向篮球场进发!”林璇大手一挥,朝任越越眨眨眼。
真是够神秘的,任越越娇嗔地翻了个白眼,乖乖跟着林璇往篮球场的方向走。
初夏时节,距离太阳落山尚且还早,清亮的阳光透过头顶密密匝匝的枝叶星芒一样落在女孩的脸上,扬起一汪清可见底的笑容。
“合着你拉上我一起逃课,就为了偷窥哪个班的帅哥啊。”任越越掐了一下林璇的腰威胁道,“说,是哪个害人不浅的公子哥拐跑了你的魂。”
林璇身体一旋,躲过任越越的毒手,笑得更加灿烂了 :“就不告诉你!”说着便甩开任越越跑走了,任越越笑着追上去,稀稀落落的笑声沿校道洒了一地。
任越越很快明白过来,林璇不惜逃课也要来看的人到底是谁。
白色球衣,17号。
个子很高,弹跳起来能摸到篮筐,额间留着细碎的刘海,眼睛很有神,笑起来温暖又明亮,是一双看谁都含情脉脉的桃花眼。
慢着!
任越越愣住了,怎么又是他!敢情她最近跟这个西红柿男杠上了是吧?怎么到处都有他!
不对,也就是说,把林璇迷得天旋地转的白马王子,就是这个不懂感恩的讨厌鬼?
任越越看一眼西红柿,又看一眼林璇,确认了这个事实。
真是冤家路窄,任越越的太阳穴出现三横竖线。
更让人苦恼的是,每次西红柿一运球,林璇就像中了妖术一样蹦得老高外加高声尖叫,这音高,都要穿越九天云霄去了。
任越越扯过林璇的校服袖子挡住脸,她还是爱面子的。更何况,她并不想让西红柿误会自己来看他。
一想到自己豁出了小命救他,西红柿非但不懂结草衔环报恩,还反过来取笑她,她就实在气得不行。唯有安抚自己,算了算了大人有大量,不跟他一般见识。再说了,最后西红柿还不是被她的反击气到了,她没输得彻底。
不过……“喏,别哭了,你要是生气就打回我好了。”一想到他说这句话时的表情,任越越就忍不住想笑。这小子,还是有点可爱之处的。
那天之后,她再没走过那条小巷,没再遇到过那群混混,混混们也没到学校找过她。至于眼前这个讨厌鬼,也是那之后,任越越在学校第一次见到他。
“啊啊啊啊啊!你看到了吗?进球了进球了!向初辰又进球了!”林璇的肾上腺素疯狂飙升,狂捶任越越的肩。
任越越不得不一只手护住肩膀,一只手堵上耳朵,以保护自己快被震碎的耳膜。
“姐姐,咱可以小点声吗?你没注意到方圆十米以内,都在向您行注目礼吗?”任越越在林璇耳边压低声音提醒道。
“噢。”林璇才反应过来,忙用手遮住了半边脸,略带尴尬地埋怨道:“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
任越越好气又好笑:“姐姐,你想想,比赛开始之后,你的尖叫声有停过吗?”
“有!向初辰中途休息喝水的时候!”林璇信誓旦旦。
那也行吧,任越越双眼一翻,对这个女人彻底没辙:“行吧,怪我怪我。”
“你知道就好,嘻嘻。”林璇涎着脸笑道,她一旦害羞起来,只能拿毫无逻辑的话去堵任越越的嘴。
“不过,你刚刚说他叫向初辰?”任越越问。
“对啊,你不知道吗?他就是文科班每次月考榜的学年第一名啊。”林璇说话的时候眼睛都在发亮,语气中满是骄傲,仿佛榜单上的第一名是自己。
原来他就是向初辰啊,两个多月来,向初辰的名字,就算没有上百遍,也在任越越的耳边被听到几十遍了。
除了女生们对他花痴般的爱慕,就是各科老师不厌其烦的轮流夸赞。
“一班的向初辰作文又得了满分,写得真是好啊,请语文课代表去复印好了全班传阅,你们噢,什么时候才能给我写出一篇这样的。”
“这次的学年数学第一名是一班的向初辰,整张卷面只扣了4分步骤分,看看人家。”
“英语考试第一名141分,是一班的向初辰,你们呀,真该好好向人家学学。”
向初辰向初辰向初辰……听得任越越耳朵都快起茧了,却没想到,原来就是他。
把思绪收起,任越越重新看回球场,视线顺着向初辰往旁边一瞟,忽然发现,穿着白色球衣的18号,也很是熟悉。
到底在哪见过?
她眯起眼睛,在脑海中反复播放最近遇到过的人。
是在走廊里把球拍到她头上的篮球男!任越越脑壳灵光一闪,忽然想了起来。
这两人相互传球,助攻投篮,配合默契的样子,看起来很是要好,果然帅哥都是惺惺相惜的吗,任越越的思绪越飘越远。
“好球!”林璇的一声尖叫把任越越瞬间拉回现实。
她转头一看,这位奇女子尖叫完察觉到周围的目光,正伸开五指捂在脸上,从手缝里掩耳盗铃地看球呢。
“行了行了,这会才想起要脸呢,早丢光了,想看就大大方方看。”
任越越把她的手从脸上拉下来,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嘻嘻,还是我的越越好。”林璇一把抱住任越越,把脸直望任越越脸上蹭。任越越嫌弃地推开,林璇抓死不放,两人推拉闹笑起来。
“越越。”
看了一会球,林璇又按捺不住发问了。
“嗯?”
任越越耐心回应道。
“你不觉得向初辰很帅吗?”
林璇忽然脸颊微红,凑在任越越耳边压低了声问。
任越越瞟了一眼篮球场,语带嫌弃,“还凑合吧。”
“就这还只是凑合啊?!”
林璇咬着牙低声说道:“任越越,你的审美是负数吧?!”
任越越忽视无理取闹,反问:“那个18号叫什么名字?”
“那个呀,叫周陆,是向初辰的死党,怎么样,也很帅吧?”
“比向初辰帅。”
这哪是林璇能听得的?林璇一把抓过任越越的腰,上下其手,挠得任越越痒痒的,止不住扭来扭去大声发笑。
不下两个回合,任越越败下阵来,忙不迭求饶:“行了行了,向初辰全南乔最帅,银河霹雳无敌最娇俏男子行了吧。”
“算你还识时务,向初辰最帅本来就是公认的。”
林璇松开了手,又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
“任越越,你说谁娇俏呢?”抬起手作势又要伸向她。
“我我我。”任越越双手合十,“我全宇宙最娇俏,银河系甜心NO.1,是我是我。”
林璇被她气笑,眼看向初辰又进了一球,便放了她,整个人嗖一下蹦起来,又是一声大吼:“啊啊啊好球!”
任越越摇摇头,彻底放弃了这个无药可救的女子。
可就在她转过头望向球场时,那个引发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也正好看了过来。触不及防之间,四目相对,向初辰的目光因为看台上那个长发大眼睛的女孩不由得停顿了一下。
见义勇为西红柿?他眼睛眯了眯,瞬间认出了任越越。
林璇像骤然被拔掉电线的收音机,尖叫声戛然而止。
她难以自抑地坐下来,目光未从向初辰身上移开分毫,只是用手肘捅了捅任越越,像是缺氧地问道:“越越,越越,他是不是在看我?是不是看我?”
“对对对,是在看你,是在看你。”任越越躲开向初辰的炽热目光,尴尬答道。
第3章
那天看台上的任越越假装没接收到向初辰的凝视,就以不太舒服为借口回教室去了,只剩激动无措的林璇在身后投来半是疑惑的目光,以及球场上向初辰嘴角昙花一现的笑意。
饶是如此,回家路上,林璇也没放过任越越。十五分钟的路程,愣是对向初辰个人以及他和周陆感天动地的革命友谊进行了长达十四分钟慷慨激昂的讲述。直接把任越越侃晕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介绍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呢。
也是这时,任越越才知道,这个叫向初辰的男同学,是南乔中学的风云人物。
长得帅,成绩还格外优秀,常年位列理科学年榜第一,热爱运动,是校篮球校队队长,文艺天赋也是拔尖的,不但是校舞蹈社社长,还是钢琴十级,唱歌也很好听,虽然并没人听过。
“他还很关爱小动物,人超级温柔,你都不知道每天有多少女生为他疯狂。但是哦,他从来不接受表白,但被他拒绝后的女生无一例外,对他没任何怨言,再见到他还是笑眯眯的,厉害吧……”
“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中央空调?”任越越回想起海边他一副脸臭的样子,不禁对此嗤之以鼻。
林璇顾着天马行空,压根没发现任越越的小心思。她像背课文一样,又开始对向初辰的辉煌战绩倒背如流。任越越听着听着恍惚起来,心想要是林璇对待史政地有这么认真,也不至于每次都让文综拖后腿了。
“按你的话来说,这位向初辰同学,岂不是极品中的极品,完美中的圣人?”她忍不住发问。
“那当然了!”林璇旋即答道,脸颊上的酒窝荡漾着她此刻的陶醉。
可惜啊可惜,任越越心想,要是让人知道这个万人迷什么都会,就是不会打架,反倒是个被逼在角落瑟瑟发抖的怂包,南乔所有少女们的芳心会不会瞬间破碎?想到这里,她不禁“扑哧”一声笑出来。
林璇转过头满脸疑惑:“越越,你在笑什么?”
“没事没事。”任越越摆摆手,把笑意吞进肚子里,“就是忽然想到个好笑的笑话。”
向初辰和周陆的确是穿同一条纸尿裤长大的。
向初辰家在南城市中心有一座幽静的私人别墅,跟周陆家比邻而居。因此,两人的妈妈成了相识多年的好友,两家来往十分密切。
加上生孩子的时间也在同一年,所以向初辰和周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懂事之后,两位妈妈给小周陆和小初辰报了很多兴趣班,钢琴、击剑、游泳、马术……简直花多眼乱。最后小向初辰爱上了弹钢琴,说是以后一定要成为像玛尔塔·阿格里奇那样的钢琴演奏家。小周陆对此没有任何意见,因为他爱上了跳舞,梦想着有一天成为站在舞台上闪闪发亮的超级巨星。
可是在谁唱歌更好听这个问题上,小周陆和小向初辰始终难以达成一致。直到高中,两人还经常为谁是南乔百灵鸟这样的世纪难题打起来,当然,最后都是个子高了0.5公分的向初辰赢,周陆对此不以为然,申诉向初辰胜之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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