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栩不禁抚额,莫非这阵子太累,出现了幻觉?
不是不可能的,为了将时间排除来陪陪顾莘莘,昨夜里他忙到凌晨鸡叫才睡,今儿一大早又去接顾莘莘,许是真的累了。
“没什么,”他收住表情道:“脚被石头绊了下。”他找了个说辞。
顾莘莘道:“哦,你小心着点啊。”
谢栩敛住心神,接着跟她聊:“在你们那边,男女成亲是什么情况?”
“成亲?”顾莘莘莫名,“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谢栩道:“好奇罢了,总听你说你们的国度,听多了难免有些好奇,想看看你们异国的风俗与我们大陈有什么不同,偶尔听听不一样的风土人情就当增长阅历吧。”
这话说得自然而然不露痕迹,且谢栩向来博学多才,要增加些阅历无可厚非,顾莘莘便打消疑惑,纯当讲解了,“哦,我们那啊不叫成亲,叫结婚。”
“结婚?”谢栩思索:“结婚结婚,两个人缔结婚约,意思相同。那你们结婚过程是怎样的,有什么习俗,跟我们大陈一样么?”
“不一样。”顾莘莘道:“很不一样,比如你们成亲就麻烦些,规矩礼节多,得媒人上门大礼小礼三媒六聘,听说男方还要亲自打一只鸡送到女方家里去表示诚意。”
谢栩失笑,“是大雁!”
古人成亲前,有一项环节是男方送大雁,古代大雁是订亲信物,据说在古代,大雁是挚情忠贞之鸟,一双大雁里一只死了,另一只会孤独到老,至死不渝,象征着男人对女人的承诺。
“哎,不是鸡也麻烦,据说还得亲自去打,万一有的男人箭术不好,打不到大雁还不得急死?”顾莘莘摇头,“我们那简单多了,就先买个戒指做信物,然后跪地求婚,女孩答应了就可以操办婚事……”
“等等,”谢栩道:“跪地求婚?”
戒指做信物他能接受,但跪地……在古代,男人除了父母长辈及君主高官外,对其他人下跪是万万不可的,是一种羞辱。
是以当顾莘莘提及之时,谢栩惊呆了,不是不能接受,如果真的需要,他愿意试着为她改变,只是听闻这等言论仍然为之震惊。
倒是顾莘莘一脸坦然:“对啊,有什么不行吗?在我们那男女平等,而且女孩比男孩少很多,很多男人娶不到老婆的,哄女孩子得格外上心,有的男孩子跪了好几次,女孩都不答应呢!”
谢栩:“……”跪好几次。
默默镇定一把,谢栩问:“那接着呢?”
“接着?”顾莘莘道:“只要女方同意的话,他们就可以去领证了,领证就是官方的一种契约,双方填表签字登记,相当于国家在法律上认可你们正式成为夫妻了,以后所有的权利与义务都绑在一起了。”
谢栩点头,古代虽没有领证一说,但有婚书,且文体典雅,词藻优美,将两个家族愿意缔结秦晋之好描述得十分动人,具有官方认证性。
顾莘莘接着道:“然后就是办婚礼啦,就是你们的成亲仪式,不过在此之前,双方得要做不少准备,一般男方承担得多些,比如买婚房,装修啦,买车,等等……”
“买婚房?”
“在我们那结婚,世俗大体上认为结婚男方得有车有房,即准备新房跟新车,供小两口婚后使用,不然女孩子大多不嫁,当然,爱到深处也有裸婚的,什么都不要也愿意嫁给对方。”
谢栩默默记下她说的关键词汇。
新房。
大陈朝倒是没这个习俗,一般将新妇娶回家即可,祖屋里同父母至亲同住,毕竟日后还要孝顺老人,买一套新宅子小两口单过的不多。
既然顾莘莘提了这个要求,他自要满足。也是到这时他才发现,他这位戍北候还没有正儿八经的侯府,他素来对物质要求不高,兼之平日里太忙,鲜少想着如何安逸享乐,要么在帐营凑合,要么在月城官署公务的院宅凑合。如今想想,是该给自己倒腾个候府了,不然新妇住哪啊?总不能叫她委屈。
新房的事放在规划里,接着便是……车?
顾莘莘的国度成亲还要车?这年头,但凡舒坦点的人家要个马车跟简单啊,为什么还要郑重其事的提出来?
顾莘莘瞧出他的疑问,道:“此车非彼车,哎……”她挠头,“是你们这没有的车,我也没办法给你形容,所以你也别纠结了,横竖只是个代步工具。”
她不说,谢栩却在内心默默想,既然她们的习俗要车,还是准备一辆,虽说他不知道她那国度的车是什么样的,大不了他让人做豪华点,舒坦点,让她出门光鲜而舒服。
至于她说那什么“裸婚”,什么都不要就成亲,怎么可能?就算她不想要,他还想给呢!
最实际的,他若是侯爷,她得有诰命。
不止如此,别的女人都有的,统统不能少。
她又想起什么:“哦,戒指还没说完,作为定情物,你们可能是玉佩发簪,我们不同,我们那的女人都喜欢一种石头镶嵌的戒指,叫钻石,你们这叫金刚石,越大越好,越闪越好,直接决定男人求婚被答应的概率,最好戴在手指上,像鸽子蛋那么大,闪瞎眼!因为在女人们看来,这是一种荣耀!哈哈哈……”
她说到这自己哈哈笑了起来,虽说她对未来的另一半不会逼着强求钻石,但这东西有她也不会拒绝啊,珠宝谁不喜欢,尤其她是个商人,谁会嫌值钱的多呢!
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谢侯爷默默想,大陈朝哪里产金刚石?鸽子蛋那么大,得有多大?女人以此为荣,那一只手指戴一个?一只戴五个?或者十只手指都戴?然后再打几套头面?
顾莘莘不知晓,此刻在谢侯爷的臆想中,她已经双手沉甸甸浑身“buling buling”,整个人闪成一个炫亮发光体。
最后,顾莘莘想起了最劲爆的内容,“是了是了!我们的习俗与你们最大的不同是衣服!婚礼上你们穿红,我们穿白!婚纱,白纱裙,头上还戴白纱巾,从头到脚一身白……”
好不容易平和心态的谢侯爷表情都要冻住。
从头到脚一身白?脑里俨然浮现新娘子从头到脚披麻戴孝还浑身“buling buling”的装扮……
淡定,淡定,谢侯爷努力镇定中。
谨记昨夜两位过来人的经验,取悦女子,让女子对自己死心塌地,总结就八个字,投其所好,百依百顺。
于是他默默又开始想,怎么能让成亲礼上亲娘子穿着白色衫裙,还要让一群来宾拼命鼓掌欢喜而不是条件反射的下跪磕头再吹起唢呐?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更晚了。
哈哈,翻车的章节虽然不是这一章,但是也很快了!再有几章就上了,我也会努力加快写的,哈哈哈,每天都在构想里面的画面,应该很逗趣。
第110章 Chapter110 忽利
于是谢侯爷默默又想,怎么能让成亲礼上亲娘子穿着白色衫裙,还要让一群来宾拼命鼓掌欢喜而不是条件反射的下跪磕头再吹起唢呐?
总之,谢侯爷脑里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
算了,管它呢,媳妇要紧。
戍北候说服了自己,而那边,顾莘莘对这个话题腻了,想起另一件积压在心里多时的事。
“那个人你查出来了吗?那个金黄眼睛的男人,他身份应该很不寻常。”顾莘莘说的是后两场月城保卫战里,处于战役正中央,身份颇高,能影响主帅决策的神秘男人,尤其是最后一场战役,他是人群里唯一看穿大陈军秘密的,后来顾莘莘想解决掉他,竟还被他跑了,身手了得。
这人的身份一定不简单。
“他是柔然王庭的王储,忽利王子。”谢栩道,顾莘莘的担忧他早就料到,这一年他追击柔然败军,那男人的身份自也查了出来。“他名叫郁久闾.忽利(柔然王族主要以郁久闾为姓氏),是柔然王最小的儿子,也是大妃(正室)唯一所出的嫡子,自小备受宠爱,他的几位哥哥早在数年前上了战场,冲锋陷阵,只有他因年纪太小,又被大妃溺爱,迟迟未能正式上战场,这几次遇到他,是柔然王决意磨练他,才将他送去的,毕竟他是王储,没有点战功说不过去,这才领了督军的职,随大军一起出发,不想连续两场大败,虽说主帅难辞其咎,但忽利王子作为督军,回族后脸上亦甚是无光。”
话说回来,虽说柔然主帅对战败负有极大责任,但忽利王子也逃不了干系,他年轻气盛,又因身份倨高自傲,不懂迂回变通,尤其是后一场仗,明显战局不利,主帅都起了撤退的心,他却出言激将主帅,坚持让其战斗到底,导致战败局面加剧,这样的“功绩”回去,当然避免不了口诛笔伐。
“不过,抛开战场上的事不谈。”谢栩接着说:“他也有常人不能比拟的一面,他从小与人不同,其他几位柔然王子学文习武,或征战或治国,皆有一技之长,唯独这位小王子兴致缺缺,相反,他天生喜欢跟野兽厮混,据说他仗着身份圈了好大一块地,在上面圈养野兽,偶尔还与野兽同吃同住,不少野兽甚至肯听他的指挥驾驭。”
“啊?”顾莘莘大为惊奇,“竟有这种人?”
“是,他养了不少兽,獒犬、熊、虎、豹子都有,据说百兽里他尤其会驾驭狼,甚至是狼群,他曾在大漠里驾驭数百头狼去打猎,故而他在柔然大漠里有个称呼叫狼王子。”
顾莘莘无言以对,王子的身份下有着这等奇异,也是天赋异禀了。难怪上次她举枪狙他,他能如此灵动避开,眼里满满野性桀骜。
还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顾莘莘感叹着往前走。
话题结束了,前方戈壁还有更多的景致要看,听说戈壁再往前有个泉眼,类似现代的月牙泉,很是独特美丽,既然来了,便去看看。
于是两人骑着马向前,晌午刚过,待走了二十来里地,本在急速奔跑的骏马倏然收速,不安地东张西望,神情惊恐。
“怎么回事?”顾莘莘问。
“不对劲。”谢栩勒住了马绳,四处察看。
而两人身下的马则越发慌张,嘶鸣着,不住后缩,想跑又不敢跑。
两人强行压住马匹的暴动,察看周身。
当视野投向最前方地平线,一望无际的边缘线上,缓缓探出了某些让人惊悚之物。
或棕或灰,身披毛发,四肢矫健,眼神幽狠!
狼!
“怎么会有狼?”顾莘莘大骇。
叫人骇然的还在后面,随着一头狼的出现,成批成群的狼陆陆续续显示在广漠的戈壁滩上,乌泱泱一大片。
它们显然瞧见了两人,紧盯着两人,倏然头狼仰头一声长嚎,身后群狼齐齐仰头回嚎,整个戈壁上只听到狼的回响,让人浑身发毛。
此时,一声大笑传来,“哈,很意外?大陈的戍北候怕了?”
随着狼群缓缓出现的,是一群柔然人的身影,最前头一个年轻男人,颇为熟悉。
跨坐在骏马之上,一身麂皮绒衣,发编成细辫子捆起,额抹蓝宝石,腰佩鎏金弯刀,面孔古铜色,最引人注意的是,他有一双金黄色的眸子。
正是两人先前说过的柔然忽利王子!
方才谢栩还说他天赋异禀,能驱野兽,此刻见他慢悠悠打马上前,群狼环伺在他身侧,真像是他的驯兽奴役般,众星捧月。
看着样子,多半准备已久,是来寻仇了。
两人猜测的没错,今日的这场偷袭,忽利准备已久。
前年与大陈连续几场仗大败而归,柔然元气大伤,主帅身死后,忽利也脱不了干系,回去受了不少责罚,甚至让他做王储的父亲,也将王储之位给撤了,打算给他的兄长,在王庭里大失颜面不说,还丢了储君之位,忽利愤恨交加,将怒意撒到大陈军身上。
此后,大陈还在他们战败后继续追击,在谢栩的领导下,导致柔然被迫往后迁几百里,疆域的流失让整个王族憋屈至极,对忽利越发苛责。
原本积怨已深的忽利,对谢栩的愤恨更是达到了顶点,哪怕家族里不允许再与大陈军对抗,他仍是偷偷溜了出来,企图抓了谢栩,一来给族人报仇,二来要将自己的脸面扳回来,他要让族人好好瞧瞧,他是有资格有能力继承王位的。
可族里审时度势,不允许再与大陈军起冲突,他无法大规模带兵袭击,出门只有十来个贴身侍卫跟着,战力不足,他便干脆借自己的天赋异禀,驾驭兽群,将兽群作为攻击武器,试图实施袭击。
也亏他运气好,这几天他偷溜出来,原本是想将兽群放在野地里在训练一番,这戈壁滩空无一人,一不会被王庭发现,二地质结实,没有沙漠里各种流沙的危险,训练最为合适,没想到竟那么巧,撞到了谢栩与顾莘莘二人!
只能说,这两人运气太差了!
忽利扬起马鞭,缓缓打马上前,“哟,真是太巧了!宿敌见面,分外眼红啊。”
他指指身侧的狼群,“就是不知道本王今天带来的战士,合不合戍北候的眼啊。”
随着他的举动,狼群伏在他身边,一个个呲着牙低吼,有的牙上还挂着血丝。群狼狠起来,连狮虎都敢猎,顾莘莘第一次面对如此多的群狼,说不怕是假的,谢栩便将她护着缓缓后退。
谢栩悄悄摸到腰囊,边退边说:“男人间的较量,与女人无关,让她先走。”
“女人?”忽利积怨已深,讽刺道:“哪有这样的女人!!”
照忽利的想法,若是寻常女人就罢了,可这女人非同小可,战场上她曾瞄准了他,若不是他躲得快,早就死在她手里!况且他回去后一打听,更是不得了,这女人还是大陈军营里的教官,据说那可怕的火器,就是她一手教导出来的,若不是她,他们柔然也不会死伤如此惨重!她哪里是个普通女人,她比千军万马还可怕!今儿他一定要取她的命,不,两人的命他都要取,他要将两人首级拿下,好好扬眉吐气,以慰惨死的将士在天之灵!
他挥手嚷道:“今儿你们谁都别想着走!”
话落,他猛地将手含在唇边,对着狼群,一声长啸发出。
哨响就是命令,乌压压的狼群瞬时朝着两人蜂拥而上,两人的马别说逃了,吓得抖索颤栗,站都站不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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