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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鹤云歌

时间:2021-09-22 08:36:29  作者:鹤云歌
  还是大陈不放心过来看他,各种给他求情,保证他不是危害社会的疯子,这才让受惊的路人放过了小陈。
  但小陈总能比大陈赚的钱多些。
  无他,他有一门手艺——拉二胡。
  宁馥正是每天都来听这个小陈的二胡,她都快摸出规律来了。
  通常到了晚上九、十点钟以后,行人少了,大陈就会从他那地下通道出来,来找小陈。
  一根棍子两人各握一端,手残的领着眼盲的回家去。
  宁馥记得有个学长的作业就以这二人“回家”的背影做结尾镜头,最后拉个远景,天上月亮光辉洒落,冷漠而又慈悲。
  虽然也只拿了个及格分,但不得不说,令人印象深刻,发人深省。
  *
  小陈今天拉《二泉映月》。
  他会拉的曲目并不太多,但这《二泉映月》是保留曲目,往往拉上一首两首别的曲子,他就会拉一遍《二泉映月》。也许正是因为瞎了眼,他和这首曲子更有共鸣。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是阿炳。
  这个沉默寡言,只有在摇晃缸子要钱时才努力而认真地营业一下的小陈拉琴时有出错。
  因他是盲人,能拉出曲调来已经很令人称奇,也就没什么人在意曲子里的错误了。
  他对《二泉映月》很有执念,哪怕这曲子对一个瞎子来说有点太难了,但平时没人叫他拉琴表演的时候,他自己也反复地练习。
  宁馥天天来,小陈虽然看不见人脸,但也知道有个姑娘,要么就是个很瘦的小伙子,脚步轻快,每天来听他拉琴。
  就这么过了半个多月,小陈终于问:“你怎么不去找我哥。”
  大陈更好说话,对学生们也算是有求必应,甚至愿意让人给他的伤口拍照(当然,钱要到位)。比起小陈传闻中那随时可能暴起伤人的古怪脾气,学生们还是更愿意和大陈打交道。
  宁馥笑道:“我喜欢听你的二胡。”
  她喜欢努力的人。
  而且,二陈的故事,基本上都是由大陈讲述的,小陈不爱说话,很多学生到了也撬不开他的嘴,最终还是被大陈笑吟吟地接过话头。
  如果要另辟蹊径,故事换个人来讲,说不定也会有更好的效果。
  小陈盲眼直视着前方,那眼仁上蒙着一层白翳,“那你认真听。”
  语气冷淡,仿佛在质疑宁馥根本没说实话。
  他不再说话了,重又拉起了二胡,琴声幽咽,如泣如诉。
  宁馥听到晚上,大陈来了,看看小陈面前的讨饭缸子,高兴极了,一边将木棍伸给小陈,一边说“走了,下回多拉琴,咱就有钱了!”
  宁馥目送着二人在月光下走远。
  她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小陈的琴声。
  他的确很努力,拉了这许多年,却还是出了几处不大不小的错。听起来有点别扭。
  宁馥回了宿舍,打开电脑带上耳机,找出了《二泉映月》。
  小陈果然是拉错了。
  宁馥反复听了几遍,又找音乐赏析来看,对应着白天听到小陈的琴声,一段一段地看过去。
  每次,在第一段的第十小节,他都会拉重复。
  淹没在整段曲调里,不是精通这专业的人,不是完完整整听过一边的人,是觉察不到的。
  宁馥眯起眼睛,她忍不住有了一个猜测。
  第一段第十小节。多余出来的琴声。
  1-10.
  110.
  他……是在求救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有点害怕
  给大家壮胆,高歌一曲好汉歌!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
  该出手时就出手
  风风火火闯九洲哇
  (该出手时就出手哇)
  (风风火火闯九洲哇)
  嘿呀咿儿呀
  嘿唉嘿咿儿呀
  (嘿嘿呀咿儿呀
  嘿嘿嘿嘿咿儿呀)
  夜深了,壮壮胆气!
 
 
第38章 仗剑人间(4)
  宁馥带着一种忐忑的疑问入睡。
  第二天,她又到了天桥上。
  这一回,小陈不再搭理她了,只是自顾自地拉他的二胡。
  宁馥这一次在天桥上呆了一整天。
  她从早上八点就到了,比小陈去的还要早。站在平时他乞讨的地方有点太古怪,她挑了个有垂柳的地方,拿一本书装作早读的学生。
  过了一会,小陈来了。
  大陈照旧用那根木棍牵着他,这条路他们走过许多遍,上天桥的台阶一共六十多节,走上来没有一个磕绊。
  大陈把小陈领到惯常的地方让他坐下,“今天太阳大,中午我给你带水来。”他又嘱咐了两句,转身走了。
  宁馥在小陈的讨饭缸子里放下一张十块钱。
  这应该是小陈今天“开张”的第一笔钱了。而且还不是小数目呢——大多数人给得都是一元、五角和一角的钢镚或纸币,五块钱的都少。
  小陈的耳力很好,他听出了宁馥的脚步,朝她点了点头。
  两个人这段时间说过的话,总共加起来也不到市局,但却莫名地培养出了一种默契。
  ——小陈虽然脾气不好沉默寡言,但也还算是个“称职”的乞丐,路人给钱,他都会说上句谢谢,再加上一两句吉祥话。
  可宁馥给钱,他就只是点头致意,似乎知道对方在意的也不是那一两句“好人一生平安”。他也就不浪费口舌了。
  宁馥更像一个付费的听众。
  小陈又拉起《二泉映月》。
  他拉完这一首,有换了一首喜庆的曲子,有路人走过,瞧见他眼盲,也掏出一两块钱扔进那个搪瓷缸子里。
  硬币发出清脆的响声,小陈就停下琴弓,嘶哑地说:“谢谢,谢谢,好人啊,谢谢你……”
  又过来两个女孩子,体贴地弯腰放两张纸币,他也能从面前空气的流动感觉到人家的动作,又开口说:“谢谢,谢谢,好人啊,谢谢你们……”
  宁馥数了一下,这一上午的工夫,算上自己那十块钱,小陈已经赚了五十多。
  对于一个乞丐来说,这绝对是个可观的数目。
  到中午吃饭的时间,宁馥问:“我给你买一份饭吧?你也一上午没喝水了。”
  小陈在这里要饭堪称“孑然一身”,只有一张破塑料布和几张旧报纸垫在屁股底下,除了一把二胡和装钱的搪瓷缸子,啥都没有。
  小陈冷漠地拒绝了她。
  “不用,”他的语气听起来很不耐烦,中间还带着一丝隐约的愤怒,“我有人管!”
  他看起来极为暴躁,那样子像是随时准备捡起地上的砖头砸人。
  宁馥退开了,“那我吃完饭再来。”
  小陈没有再理她。
  宁馥其实并没有走远。她只是下了天桥,找了个就在路对过的小饭店,跑到二层去给自己点了个工作套餐,特地挑了一个靠窗的座。
  从她这个位置,刚好可以望见天桥上的情景。
  原女配在她的脑海角落里冷嘲热讽——这有什么好看的?明明只是最简单的课程期末作业,却偏要搞得像在追踪什么惊天的大新闻一样。
  她最烦这样的人,一副我最认真我最正义我最有理想的模样,管天管地管别人是不是阳光健康,其实根本是自己最没本事!
  都说社会太现实,可难道让社会变成这样的,不是每个人的现实么?
  因为人都是贪生且趋利的。
  只要你过得好,没人在意你用了什么手段,他们只会羡慕你,然后暗自恼恨为什么好机会没有降临在自己的头上。
  若要拿游戏来比,这就是个全员恶人的局。想要胜利,就要能狠心,能取舍,能放弃底线。
  她是林氏报业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她本该拥有优渥的家世,疼宠她的父母。
  她不应该坐在这个满是油烟味的小餐馆里,盯两个乞丐的梢。
  在原女配心中,这个不知打哪来、还霸道地占据了她身体的“孤魂野鬼”,也是个和林越越一样的傻子。
  看看吧,她连最简单的采访选题都搞不定!
  原女配现在是干看着干生气,即使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无法让自己的意识操控这身体哪怕一根手指头。
  她直接在宁馥的脑海里气到自闭了。
  与此同时。
  大陈来了。
  他手上提着个塑料袋,从中拿出一个破旧的保温瓶递给小陈,看着小陈猛灌几口水,又从中取出个馒头来,掰了一半递给他。
  小陈就一口水一口干馒头地解决了午餐。
  他吃那半个馒头时,虽看不到表情,但动作显得格外小心翼翼,显然很珍惜这顿饭。
  他们说了几句什么,宁馥离得太远,根本听不见动静,也看不清嘴型。只见大陈弯下腰,从地上拿起那只搪瓷缸子,将里头的钱倒进那只塑料袋里。
  然后又叫小陈站起来,给他挪了挪位置,将塑料布换到有些树荫的位置,省得他长时间地在太阳下暴晒。
  然后大陈就走了。
  宁馥叫店家打包了一份青椒肉丝的盒饭,重新回到天桥上。
  “我刚刚去吃午饭了。你吃了吗?”
  她问小陈,语气欢快,像一个善良单纯而不知人间疾苦的女大学生。
  宁馥将手中的盒饭揭开盖,青椒炒肉的香味扑鼻而来,“我给你也点了一份,你虽看不见,但是应该能自己吃饭吧?店家没给勺子。”
  她也不怕伤了小陈的自尊,自顾自地道:“你也不用谢我,这饭只花十二块钱,你待会拉二胡给我听就行了。”
  “啪”地一声,是一次性筷子被掰开的声音,她还特地磨了磨筷子上的毛刺,将筷子放进小陈的手中。
  小陈却并不领宁馥的好意。
  他猛地一甩手,那筷子就立刻被甩了出去,滚出老远。
  “我吃过了,不饿。”
  他说完,自顾自地拉起了二胡,仿佛不打算再和宁馥说任何一句话。
  青椒肉丝盖饭就在旁边冒着香气,他也无动于衷。
  一个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男人,即使因为常年行乞,营养不良身体不好,但也不该只吃半个馒头就饱了。
  若说他患有重病,可除了眼睛盲了行动不便,身上脏兮兮地发臭,却还有力气拉上一整天的二胡。
  他为什么不吃呢?
  是不想,还是……不敢?
  她注视着小陈的脸,他蒙着白翳的眼无神地注视着前方,因为要博人同情博人眼球,因此也不能戴墨镜。
  《二泉映月》的曲调又响起来,琴声悠扬,第一段快要结束的部分,又重复了。
  明日高悬,正是下午两点最热的时候,宁馥突地打了个寒颤。她猛然若有所觉地一回头——
  大陈站在天桥下,正望着他们。
  *
  大陈似乎只是不放心自己这个瞎子小兄弟,见宁馥转回头来,还朝她招了招手,然后便转身离开了。
  宁馥一颗心激跳了几秒,这才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
  她虽然快穿过无数的言情世界,什么霸总的小黑屋啦,反派的“爱心锁链”啦都经历过不少,自认也是见过世面的,可却从来没像此刻一样,有被吓到。
  事到如今,那一丝怀疑已经盘旋成一团浓重的疑云,笼罩在宁馥的心上。
  追寻真相,这是记者这个身份与生俱来的本能和冲动,是恐惧无法驱散的。
  ——即使她现在还根本算不上个正经记者。
  小陈果然还会理她。
  哪怕他一次次做出拒绝的姿态,甚至紧闭双唇,言语动作无不透露出不耐和暴躁,但只要宁馥没被他吓走、依旧蹲在他旁边时不时地问些问题,十个问题里他会回答一两个。
  哪怕大多数是简单的点头、摇头、“是”或“不是”,这也已经是非常大的突破了。
  “其实你一天能讨到的钱不算少。”宁馥笑笑,小陈面前的搪瓷缸子里已经又铺了薄薄一层硬币和几张纸币了,“你不怕有人欺负你瞎,把你的钱拿走么?”
  她说话直白,倒不想那些个估计他眼睛,讲话小心翼翼的大学生。
  小陈对一个施舍的路人道完谢,说道:“不会。”
  他倒是很笃定,冷淡道:“有我哥呢。”
  宁馥眨了眨眼。
  她搜索了一下回忆,至少在原女配的记忆中,从一入学,好像就没怎么在学校附近这两个位置看见过大陈小陈以外的乞丐。
  似乎也没发生过抢地盘欺负人或者乞丐们打架斗殴的事件。
  可能是地盘已经划分好了。小陈有他哥“撑腰”,没人敢来欺负他是个瞎子。
  宁馥看他手上似乎有茧子,便道:“能给我看看你的手吗?”
  小陈有些警惕,但似乎是想到宁馥这些天来的“诚意”,将手伸了出来。
  常握琴弓的位置确实都有一层茧子。
  茧子是老茧,他手上还有些细碎的伤痕,可能是这些年伤到的,又或者当初在工地打工时难免的伤口,但依旧无法遮盖那拉琴磨出的印记。
  如果不练上十几年,是磨不出这样的老茧的。
  宁馥又问:“你练琴很久了吧。有多久?”
  也许是想到练琴的不易,小陈的声音低沉,“我是瞎了以后才开始练琴的。四五年了。”
  如果是真的,听到这故事的人免不了称赞一声天才,一个盲人,在失去视力以后才开始练习二胡,如今还能拉的似模似样,期间付出的辛苦努力,绝对不是常人能比。
  但因为带着怀疑之心,所见便处处有蹊跷。
  他手上的茧子,那模样绝对不止是练琴四五年能磨出来的。
  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眼瞎后练出二胡技艺的故事,让小陈的行为与其说是乞讨,不如说是卖艺。后者显然更令人尊敬,——
  也能得到更多的钱。
  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下来,小陈又拉了一编《二泉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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