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有一点——
“我们需要签订合同,”乐景严肃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们不许对外公布我的任何身份信息,否则我将再也不会在你们报社刊登作品了。”他是担心留学事务局知道这件事后,会因为不务正业禁止他投稿。
约翰对这个要求求之不得,他当然也不想公布作者的身份——很多人是对华夏人很有偏见的,要是影响到报纸的销量可怎么办?
所以约翰爽快地和乐景签订了合同,然后给乐景签了280美元的支票。
约翰走后,大家立刻把乐景围了起来:
“颜,你竟然能写出这么优秀的小说!”
“颜,你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方人!”
“你说不定会在未来成为美国大文豪!”
“苍哥儿,你太厉害了!你写了什么小说?”
乐景手忙脚乱回答他们的问题,然后再三要求他们替他保密。
大家都很理解乐景的苦衷,纷纷保证一定不会像外提及这件事。
玛莎兴致勃勃:“等到下周一,报纸发行后,我要买十几份回家收藏,等颜成为大作家后,这些报纸一定会变得非常值钱!”
……
周一晚上,汤姆怒气冲冲回到了家,狠狠甩上了房门。
汤普森太太关切地从厨房跑了出来,担忧地看着他,“哈尼,你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
汤姆脸色气的通红,挥舞着拳头,大声咆哮道:“还不是那些肮脏的黄种人!他们不知道施展了什么妖术,不仅老师喜欢他们,就连女生们也开始喜欢他们了!”
想到自己喜欢的玛利亚看向那个可恶的猪尾巴颜眼神里的爱慕,汤姆气的眼睛通红,鼻孔张开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我不会放过他的!我一定要把他赶出我们的学校!”
汤普森太太信心十足的点头道:“当然,妈妈的小汤姆是最优秀的,那些卑鄙的中国人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她心疼的摸了摸儿子通红的小脸蛋,慈爱说道:“去洗个手,等会儿我给你做你最爱的意大利培根面吃,对了,今天的报纸有个很有趣的故事,你可以看一看,有助于改善你的心情。”
汤姆洗了手,坐在沙发上,然后随手拿起妈妈放在一旁的报纸开始呼啦啦翻阅。
他们家是《孟松小说报》的忠实读者。汤姆之前一直在追《西部侠盗》,后来《西部侠盗》完结后,他就提不起劲来看《孟松小说报》了,因为上面的故事越来越无聊了。
希望妈妈说的很有趣的故事真的很有趣,汤姆漫不经心的翻抖着报纸,脑海里玛利亚给猪尾巴递毛巾的身影挥之不去,让他一阵阵气闷。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他目光一定,惊喜的念出了声。
这个书名好有意思!
他好奇地开始阅读这个故事。
两分钟后,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心中的不愉快,整片心神都沉浸在这个奇思妙想又精彩刺激的故事里。
这个故事简直比他想象中还要有趣!
一名落魄潦倒的流浪汉竟然一觉醒来后变成了坐拥一座豪华庄园的英国伯爵!庄园里陈列着各种古董字画,豪华珠宝,还有几十名仆人任他差遣!
他还有一个厨师团!里面的厨师都是曾经服务于各国皇室的顶尖大厨,由他们来给负责给他烹饪三餐!
一片小小的火腿,都是选用西班牙伊比利亚吃天然橡果长大的黑猪后腿根,厨师选择后腿根肉质最紧嫩的部位片下一片的分量,杰克只吃这一片。这种黑猪从小到大只吃橡木,肉质紧致,夹带着橡果的清香。
男主角杰克形容黑猪火腿的味道是“入口即化,满口清香,回味无穷”。
汤姆满口生津,不住的吞咽唾沫,实在无法想象这种猪肉应该有多美味。
上帝啊,他甚至开始嫉妒男主角了!杰克这个该死的家伙难不成是上帝的私生子吗?!
而杰克的富豪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他可以眼也不眨的买下一队纯血赛马,也可以随手把蓝宝石戒指赏给女仆。庄园里美丽娇俏的女仆们对他暗送秋波,不少比他喜欢的爱丽还要美丽的女人拼命想要爬上他的床。
汤姆突然想起了对他不屑一顾的玛利亚。
他是如此喜欢玛利亚,可是玛利亚却对他不屑一顾,反而喜欢那个古怪的,卑鄙的,留着猪辫子的中国男人!
如果他像杰克那样就好了。如果他像杰克那样有钱,一定会有很多美丽的女人爱慕他,区区玛利亚,他才不在乎……才怪!
啊啊啊!他果然还是好喜欢玛利亚QAQ
汤姆摇了摇头,想要把这些不愉快的回忆甩出脑海。不想这些了!继续看小说!
曾经看不起杰克的酒馆老板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极力奉承讨好,杰克漫不经心的买下了酒馆所有的酒,然后又一一砸碎,从头到尾酒馆老板脸上都挂着讨好谄媚的笑容,甚至极力谄媚恭维道:“伯爵大人砸酒瓶的声音听起来好听极了!”
汤姆乐得哈哈大笑,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大冬天泡了一个热水澡一样,全身上下每一根毛孔都舒张开来发出舒服的呻吟。
太爽了!
这个故事真是太他妈的爽了!
在一个宴会上,杰克发现了曾经殴打自己的贵族,那个曾经在杰克面前趾高气扬耀武扬威的贵族老爷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男爵罢了,现在的杰克一根手指头就能捏死他。
杰克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冷笑,打算进行复仇。
汤姆屏住呼吸,激动的全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杰克打算怎么复仇?一定要好好惩治一下这个邪恶的贵族!
汤姆迫不及待的往后翻了一页,然后傻眼了。
妈的,报纸已经到头了!他刚刚看到的是最后一页!!
他不敢置信的把报纸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最后只能沮丧的承认,这期的连载已经结束了!
他从未像今天这样痛恨过《孟松小说报》是周刊!
他起码要等上一周,才能看到接下来的故事!
杰克到底会怎么样复仇啊?
还有爱丽,杰克现在是贵族了,他会不会去娶爱丽呢?
汤姆抓心挠肺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
汤普森太太端着意面从厨房出来,就看到儿子焦急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亲爱的,怎么了?”
汤姆沮丧道:“《流浪汉穿成英国伯爵》真是太好看了!我真好奇接下来的剧情!我已经等不到下周了!”
汤普森太太想了想,努力为儿子出谋划策,“这个作者写的文章这么好看,之前绝不可能籍籍无名,你或许可以看一看这个作者的其他作品。”
汤姆眼睛一亮,这才想起来去看作者的名字——路易斯L。
这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
汤姆作为一名通俗小说迷,之前从来没有在小说届听说过这个作者!
……也就是说,《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是一个新人?!这是他的第一篇文章?
汤姆倒吸一口冷气,这个路易斯到底是哪里来的怪物?这家伙简直是一个天才!
汤姆突然感到一阵激动,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将会见证一名天才作家的崛起?他会是这个作者最初的粉丝!
想到这里,汤姆再也坐不住了,闪电般向自己的房间冲去。
汤普森太太在身后喊道:“亲爱的,你去干什么?不吃意面了吗?”
“不吃了!”汤姆头也不回说道:“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
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让路易斯记得他!
当然,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套近乎后,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嗯,他只是有点好奇路易斯先生接下来的文章安排,他作为资深读者,可以就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出自己这辈子最工整的字体:
“尊敬的路易斯先生:
您好,我叫汤姆,住在布鲁克林大道上,是您的书迷……”
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
《孟松小说报》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考虑到一个家庭只会订一份报纸,也就是说《孟松小说报》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
而在最新一期的《孟松小说报》发布后的第二天,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其中有45封信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
在《孟松小说报》创刊的十年里,这种现象称得上绝无仅有也不为过了!
而在第三天,《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增加为八十封,在一个星期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达到了惊人的两百封。
编辑室的编辑们都目瞪口呆,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就连一手挖掘出路易斯,认为他未来一定可以成为扬名全国的约翰此时也是惊诧不已,心潮澎湃。
他单知道《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个好作品,但是他绝没想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能在刊登的第一期就达到这样惊人的效果!
约翰突然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他这次究竟发掘了一个怎么样的怪物啊!
一个刚来美国不过四个月的15岁东方少年,能用非母语写出这样受他们美国人欢迎的作品,这份才能说的上罕见也不为过了!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小说,约翰是打算把他分成三期刊登完的。等这个故事刊登完,他们报纸怎么办?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坐不住了。
他抱起装着读者来信的箱子就冲了出去。
刚结束棒球训练汗流浃背的乐景的刚回到家,玛莎就对他说:“约翰先生正在等你。”
约翰找他?
是来告诉他读者反馈的吗?
约翰兴奋说道:“颜,你看,这些都是寄给你的读者来信,足足有两百封信呢!”
乐景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刚看了开头就脸色古怪起来。
来信人叫汤姆。
当然,汤姆在美国是一个大众名字。
但是这手狗爬字,别无仅有,乐景可太熟悉了,毕竟同学那么久,汤姆的字又丑得别具一格。
看着信里热情洋溢的通篇彩虹屁,乐景心里有点微妙,甚至有点同情汤姆了。
他喜欢的女神喜欢乐景,他喜欢的作者,还是乐景。
……太惨了吧。
这孩子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失去生活的勇气?
约翰急切问道:“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想法了吗?什么时候能交给我?”
乐景还真有了个想法。
接下来他打算挑战长篇连载赚钱。
第2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
乐景笑了笑,说:“新连载,我想写一个爱情故事。”
约翰错愕地看着乐景,机械的重复道:“爱情故事?”
他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委婉道:“既然《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很受欢迎,你为什么不继续推出其他系列的作品呢?新文完全可以写乞丐变王子嘛!”
乐景慢条斯理地说:“身为作家,就是要不断推陈出新,不断突破自己,如果一直写相同的题材和剧情,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所以我永远不会写同一题材的作品。”
约翰皱着眉头,恨铁不成钢道:“那你可以写其他类型的冒险故事啊!爱情故事……这都是女人才会看的哭哭啼啼的玩意儿,以你的才华写这种没营养的小说实在是太浪费了!”
乐景挑起嘴角,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所以,你觉得我会写普通的爱情故事吗?”
约翰一怔,突然想起对方是可以把讽刺小说写的超爽的怪物,这种怪物怎么可能会写哭哭啼啼的爱情小说。
他立刻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追问道:“所以你打算写什么故事?”
乐景神秘的眨了眨眼睛,“秘密,等我写完前三章再拿给你看。”
约翰这下是彻底被勾动了好奇心。但是不可否认,路易斯如此信心十足的表现也让他吃了颗定心丸,他相信路易斯一定可以写出来让他耳目一新的爱情小说。
约翰走后,乐景走进自己的房间,坐在书桌前,摊开空白的稿纸,陷入了沉思。
乐景的新故事里虽然有爱情,但是爱情并不是这个故事的全部,认真说来,这应该是一篇讲述女性成长的小说。
乐景高中的时候读过《傲慢与偏见》,他承认,这是一个很好的爱情故事,女主角伊丽莎白和男主角达西都是很有魅力的人,但是其时代局限性却让乐景的阅读体验不太舒服。
简奥斯丁所生活的十八世纪的英国,风气保守,女性人生的唯一意义就是嫁个好丈夫,所以简奥斯丁的所有小说的内容都是如何让家境不尽人意的淑女拥有体面的婚事。
在《傲慢与偏见》里,班内特先生明明有五个女儿,但是因为英国复杂的限定继承法,自己的庄园在他死后却只能让远方堂亲来继承。
妻子班内特太太的目标就是让自己的五个女儿嫁给有钱的单身汉,让她们不至于在丈夫去世后穷困潦倒。
因此在故事的一开头,就是这么一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而经过班内特太太的不懈努力,终于把大女儿和二女儿嫁给了有钱的单身汉,而小女儿莉迪亚则因为贪慕虚荣,被空有脸蛋儿的恶棍威科姆哄骗,从而拥有不如意的婚事,婚后生活要经常靠婚事如意的两个姐姐的接济。
至于三女儿书呆子玛丽和四女儿凯瑟琳,在故事的最后并没有嫁出去,但是也都得到了一定的成长,可以想见在故事没有讲述的未来,她们也一定会有体面的婚事。
十八世纪的女性只有结婚这条出路,如果所嫁非人,那么一生都会完蛋,但是十九世纪的女性可并不是只有结婚这条路。
当前社会虽然对女性还是很苛刻,女性的上升通道还是极为狭窄,但是她们已经比十八世纪的女性多了很多出路,比如接受教育。
十九世纪是女性教育蓬勃发展的时代,已经有一些大学开始招收女学生,就像白珍妮,就是毕业于师范学院,毕业后为了实现人生价值,选择远渡重洋传教。
除此之外,还有女工人,女家庭教师,女文员,女作家等等在这个时代也并不是很罕见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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