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做什么文豪大家,先发蒙、读点书,有了点基础之后,大约十来岁给他塞进国子学里,那里是一窝子的权贵子弟,让余盛去交朋友。国子学里混上三、五年,交一圈朋友,二十岁之前出来反手给他个官职出身。起点比一般人高,入仕也趁早,就算熬资历也能勉强熬出头了。
“那就这样识字,读书,将他放到我这里,行么?”但凡公孙家能有钟家那样繁茂的子嗣,她都不用跟余盛在这儿较劲!这个外甥那是真的没见有什么天赋,哪方面的都没有。
余盛道:“这是自然!随你处置。”余盛是屁话没有的,亲爹拍板了,他也就没啥好说的了。而且他们也不大可能请得到比公孙府更好的老师了。从来武力发家的人就要迈过这一道门槛。
乔灵蕙却很心疼妹妹,擦着眼泪说:“你这是要操多少心哟~阿爹看到了,不得多心疼!”
公孙佳道:“你再给我生个顶用的外甥吧!”她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外公家那一大家子,自有外公布置,她能处置的,也就只有自家血脉这几个人了!丁晞这个哥哥,心里第一想着的是丁家,公孙昂生前给他准备好的婚事他愣给耗黄了,以致于公孙佳到现在一个可用的侄子也没有,只有余盛这一个蠢外甥。
就惨。
余泽反而放心,他孙子算是跟公孙家绑一块儿了。公孙佳看起来能成事儿,他就耗一个孙子搁这儿,他也不亏!
余泽慷慨地说:“药王!我余家能有今日全赖烈侯青眼,如今我就把普贤奴交给你了!你随意处置!我们绝无二话,就算他不懂事,打死也随你!他就是你的的了!”
余盛在不知道的时候,就被自己的亲爷爷卖给了自己的金大腿,他还在为金大腿担心。
金大腿则说:“让他好好过这个无忧无虑的年吧,我灯节还要入宫伴驾的,过了正月,将他送过来,看我能饶得过他!”
余盛的父母和祖父在一旁喝彩:“好!不要饶过他!”
叮铃藤里的铃铛欢快的响着,大外甥踢球踢得正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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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盛开始不太想玩那个藤球的,他觉得自己被歧视了。然而作为一个很正常的男孩子,他的爱好也是普通男孩子普遍有的爱好,比如喜欢个球类运动什么的。呆坐着实在无聊,一边追着藤球跑,一边在思考:要怎么抱上金大腿,并且诱导好她!
如何诱导公孙佳,余盛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计划。只是想,得多跟她聊聊,具体聊什么,就随机应变吧!
完全不知道金大腿已经给他安排得明明白白了。
安排得这般用心,亲娘也不过如此了。余泽一家满意地将余盛暂时拎走,余盛被拎起来的时候还是一脸懵懂,两条短腿在空中直蹬:“阿翁,放我下来!我要跟阿姨玩儿!”
余泽道:“你还没玩够吗?”
乔灵蕙也说:“玩玩玩,就知道玩!你给我等着,以后有你累的时候!”
亲娘的嘴是开过光的,大正月里说的话,更是灵验得紧,只是这时候的余盛还自信满满,以为自己依靠千多年的知识,对上古人是可以碾压的。他心里埋怨着父母强行将他带回,耽误了他跟金大腿交流的好事,硬是被塞进了车里装回了家。
钟秀娥旁观了这一出,劝道:“普贤奴也安排好了,你也歇一歇吧。灯节那天还要进宫呢,这几天养养神。”
“养神的日子长着呢,普贤奴又不用我亲自教。过完了节,跟八郎说一说,问问他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合适给普贤奴发蒙的。”
钟秀娥道:“哦!给八郎那一车东西,原来是这个?”
“还有他那诗会。我那天与容家的娘子聊了聊,她倒说了几个适合办诗会的园子。有些人家愿意出借园子给这些人,付些钱就行,若请的人里有名气更大的,主人还愿意白白让他们使呢。”
钟秀娥道:“八郎的狐朋狗友,自己都不走正道,别教坏了普贤奴。”
“难道一个愿意正经做事来趁食的也没有吗?”公孙佳笑了,“选那有妻有室,要养家糊口的。他就得认真。”
“你是没见过抛妻弃子的男人!”钟秀娥白了女儿一眼,“这人情世故啊,你还是要知道一些的。这些酸文假醋的东西,最爱个风流,家里老婆孩子饿得两眼昏花,他有两个糟钱还能跟‘知己’喝酒呢。”
公孙佳道:“我是说,问问他那一圈文士里他最瞧不上哪些个人,又呆,又不会讨好人,没法儿四处混好处,又有家累,就很闷的那种。”
钟秀娥拍案大笑:“妙妙妙!”继而又有点担心,“余泽面前我不好说,普贤奴要是不成器可怎么办?你看你那些表哥,让别人操心的多,顶用的少!万一连话也不会听呢?”外人嘲笑她侄子和外孙是废物,那是不行的,考虑到亲生女儿的利益,她会先琢磨一下万一余盛不可靠,要怎么办。
公孙佳道:“也好办。”
如果余盛连这个也不行,那就只好废物利用,通过他来辨识与他同龄的人中有何可选之人。就像从钟佑霖的亲友中反向选择,给余盛找启师一样,筛拣小辈中可造之材,从小栽培。等余盛长大了,还能拿来联个姻什么的。
余盛未来老师的风格也就选好了。公孙佳既不需要一个古板的只会给外甥灌输些纲常伦理的人,也不需要一个圆滑得浑身都是鬼主意的人。最好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教书机器,给外甥打好识字背书的基础,余盛脑子里的想法,得她亲自往里灌。
就先让他过完这最后二十天无忧无虑的童年吧!
公孙佳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对小朋友特别友好的亲姨妈!还知道给死囚吃断头饭。
一开心,她就对钟秀娥道:“阿娘,咱们出去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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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秀娥很诧异,以她对女儿的了解,公孙佳等闲不愿意出门,出门必有缘故的。她问道:“这时节,你要出去做什么?”
公孙佳道:“仙仙不是来咱们家么?提到一家好吃的糕饼铺子,我想去看看。”
“外面的东西,干净不干净呀?”因为女儿从小体弱,饮食上也格外的小心,钟秀娥在这一点上很上心。
“她们都吃的,应该还好。”
“那倒是,他们那些人,很有些瞎讲究。她说好,你让人买来就是了。”
“要亲自过去,说是买回家吃就不香甜了。”
钟秀娥秉承着钟家的习惯,对孩子纵容得紧,当即点头答应了。一行人便往江仙仙说的那个铺子去,公孙佳坐在车里闭目养神,钟秀娥倒有兴致张望。
忽然,钟秀娥问道:“那个是不是咱们家的那个阿静?”
第33章 解衣
钟秀娥对“阿静”的印象不深不浅, 人们对于和自己不是一个人种的人,分辨起来总是不那么的清楚。只因“阿静”长得太好看,她才能将这张脸给记住了。
元峥低着头,失魂落魄。
他的身边是阿练等几个公孙府的丫环。阿练与女伴们叽叽喳喳:“好啦, 别不开心了, 回去给你买果子吃。”
元峥是被她们给带出来的。
本来元峥留下只是权宜之计, 他一心要跑路,与府里人也不深交, 与阿练说话多些, 但阿练与他差了好几岁, 也是玩不到一起的。今天一同出行,是托了元峥这张脸的福。
在阿练和她的小伙伴里流传着一个消息, 西市那里有一家胭脂铺,铺子的老板是个胡姬。传说曾是前朝某巨贾的爱妾, 有着极妙的胭脂方子,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 她就自己出来到西市开了这家铺子。
这老板极会做买卖,每日只卖限定数目的胭脂, 来得晚了的都抢不到。人也是奇怪, 越是这样,越爱买她家的货,阿练等人就是日常抢不到的,只好动点歪脑筋。老板因她自己是胡姬, 年轻时吃了不少人在异乡的苦头, 就立下一个规矩,每次会给胡女留一点货。
并且规定,一个人不许频繁过来代买, 如果能骗得过她的眼睛,算你赢。有些胡商会入乡随俗,过年休息。有些人则就趁这时节好多赚些钱,各人习惯不一样。这家老板娘就是过年也要赚钱的,这几天铺子还开着。
阿练就把元峥给拐了来。
元峥与她一拍即合。
他之前陪两位师太打了三天的牌,有输有赢,师太们也不贪他的钱,只为一乐。三天过后,师太们就不打牌了,因他小输了一点点,两个师太很难得地勤快起来,说:“拿了你的钱,就给你家里再念几卷经吧。”
知道这两位的习性,她们能动起来就让元峥很感动。又有点伤感,因为他计划的逃跑计划,开始了!
师太们继续念经晒太阳,元峥也就闲了下来。他准备这两天先出府探路,探好了路,灯节好跑路。
按照习惯,元宵节会有三天的“灯火不禁”,连着三天是没有宵禁的,这是许多人家奴婢逃亡的好日子。偷点主人家的金银细软,跟着外面的相好又或者强盗跑路。这个时候,街上人挨人,连真正被拐子拐卖的人口都很难寻回来,刻意想跑的就更容易了。
就在今天阿练找他来了,元峥不用自己找理由出府,也很愿意陪着阿练跑这一趟。
阿练出钱雇了车,与三、四个好友,带着元峥到了西市去。让元峥不要把头发编起来,要散一散,简单扎一下就行,一定要突出她是个“胡女”。西市里有些铺子休息了,不休息的人也不少,大部分胡商过节就是加班加点的卖货。
她们先带着元峥进了胭脂店,老板娘三十来岁,身材丰腴,眼角眉梢都会说话,眼睛一扫便知道她们来这是干什么来的。捏着元峥的脸仔仔细细看了好一阵儿,才说:“你要照顾好自己啊!”阿练不乐意了:“怎么说得像她受了气似的?我们会照顾她的。”
元峥低声道:“多谢。好些人都这么跟我说过了,有些事儿,是天意。我到现在,运气都还可以。”
老板笑了:“好吧。你以后在主人家待不下去了,还想混口饭吃,就来找我。”
阿练怒道:“你这人好没道理!我们府里怎么会养不起一个人?阿静就是主人带回来的,阿静,你说是不是?不买了!我们走!”
老板只是摇头。
元峥出了门劝阿练:“别生气啦,咱们去别的铺子看看,出来一趟生气,多不划算?”
阿练这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边念叨元峥:“不许没良心,听到没有?你要当了白眼狼,我薅光你的卷毛。”
元峥苦笑,他就是白眼狼,要跑的那种。嘴里依然劝阿练不要生气:“咱们去旁的胡商的店里看看去吧,万一也有好货呢?”劝得阿练等人都同意。她们出来就是为了逛街买东西的,一劝就听。
元峥微微有些得意。
结果老天爷好像知道他是个坏人,不保佑他了,在西市转了一圈,元峥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他虽然自幼吃过不少苦头,被元家人歧视,心里却未尝没有一点傲气与自得。元家不重视他,也不关心他的课业,但是自从父亲给他开蒙以来,他的学业从来都是同辈里最好的。他学东西总是很快,总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问题。
从家乡到京城,这一路上千里,他以八岁的年纪——现在是九岁了——成功躲过了老砍头与州府官员李铭所派遣的家奴,略差一点的成年人都未必能办得到。他若对自己没有一点高于常人的评价,那才是奇怪。
如果父母安在,他的人生计划就是好好读书,争取做官,给爹娘扬眉吐气。这是一条天经地义的规划,他做起来也没有任何的难度。
可是一朝遭遇变故,这计划行不通了,他须得有新的规划,他的缺点也就暴露了出来。他生长在偏僻地方,再聪明也囿于见识,无法预测未来。从出逃到现在都是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现在卡在了这一条上。
胡商,他找到了,他没有上来就问人家要不要伙计,而是先观察。听、看,听他们之间的称谓,看不同称谓之间的相处。
走过几家店里,心也凉了。
挨骂的大部分是伙计,而能够分担买卖、学到手艺的基本都是亲儿子或者女婿。元峥不怕吃苦,再苦,能比当年在元家被血脉相连的人刻薄苦么?再累能比这一路孤身逃难累?他怕的是苦过了也累过了,却得不到任何的收获。
就像在元家,如果元家虐待完了他,在他课业优秀的时候能够变得对他好一些,他也不会那么的恨那么个“家”。恨到不愿意承认。
那是一种绝望,无论你做什么,都无法期待发生改变,唯一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年龄。
被父亲带出元家的时候,这种绝望被驱散过。父亲死后,被元家老仆找到,绝望的阴霾重新笼罩了他。逃亡虽苦,却有一种释放的感觉,奔逃,有奔头,只要不被抓到,心里就有一团火。
如果到商家也只是当个仆人无法出头,那还不如留在公孙府呢!出逃是为了变得更好,不是为了将路越走越窄。可他在公孙家的身份是个丫鬟,当时想着只是暂时寄身公孙府,这性别的事情等他一跑,也就不是问题了。现在就算跑出来了,他也没有更好的去处。
无论是走是留,处处都是难题。
“走一步看一步”,眼看就要走不下去了,元峥的脚步越来越沉重。他现在有点恨自己读过的书,恨自己居然还算聪明,能体悟到了一点点人生的无奈,却又对这狗日的现实无能为力。他觉得自己像被一条绳子捆住了,他想挣脱,却只能让绳子越来越紧的嵌到肉里。他想大声喊叫,叫醒这天,请祂开开眼,不要对自己这么的刻薄。
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最后心里只冒出一句话:“佛不喜欢我。”
阿练等人逛了一圈,重新高兴了起来,见他不开心,都说:“累了么?好啦,说好了请你吃好吃的,虽然胭脂没买,吃的还是有的。来!就那个吧!咦?怎么是咱们府的车?走,给主人问安去。”
元峥这时候最怕见的就是公孙佳,他不怕别人对他不好,就怕别人对他好。对他不好,他能扛过去、能记仇,只要他不死,总要报这个仇的。对他好,他就怕辜负人家,这可怎么办?
他现在只有八岁,扛不过几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的力气,被阿练和几个朋友薅起来就提到了公孙佳的车前!
想逃跑踩点,发现是条绝路,又遇到了好心收留自己的人,这无所逃遁的境况,像极了他现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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