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是啊,哈哈,好久不吃还挺怀念……嫂……不是,球,”他说着,视线欲盖弥彰地在她和某人直接转了个来回,“呃,艾卿,你也是来,那个,怀念一下?怀念……我们食堂的饭?”
艾卿:“……”
唐进余:“……”
我怀念你奶奶个球。
气氛在方圆的努力维持下愈发诡异,向着琼瑶剧的方向以万夫莫敌之势一路狂奔。
周筠杰一只手被艾卿攥着,另一只手还空在那,不尴不尬的,索性又低头扒了口饭。半晌,看他们还在隔空喊话没聊完,大概出于好心,也为了打破沉默,便随口问了句:“你的熟人?”
艾卿:“嗯嗯,以前读书的时候认识的,呃,两位师兄。”
“那边那个吃面的师兄,看着有点眼熟?”
“……”艾卿压低声音,“可能是比较大众脸吧。”
“哈哈,但我们这么当着别人的面说大众脸是不是不太好?”
“……如果你不要这么大声的复述的话,其实还行。”
聊得确实是有点旁若无人了哈。
= =。
方圆的表情认真看都有点发绿。
眼见得“吃面的师兄”还雷打不动,稳如泰山地顾全饱腹之欲,一碗面吃了半天却还只去了个三分之一,愈发悲上心头,就差没把“兄弟我都懂”五个大字刻在脑门上。
唐进余被他无意识地拍了拍手背,拍得手背通红,想装没感觉也未免太刻意,遂也不得不从盆大的碗里抬起头。
长睫微掀。从艾卿的角度望去,亦能瞧见镜片下如旧弧度:眼头是无辜的圆,渡到眼尾时却显得轻佻而狭长,内双有个好处,平时是内敛的压眼皮,累极了时便变作天成的扇形。唐进余就顶着这么一双双到不行的眼,淡淡瞥了他们这边一眼——
“吃面。”
末了,却只言简意赅地冲方圆抛下一句:“都做师兄了,人至少该稳重点。”
艾卿:“筠杰,那我们……”
唐进余:“而且,糟糠之妻不下堂早就过时了,现在流行的是故人相见不相识。师兄,多读点书吧。”
艾卿:“……”
谁是糟糠之妻?
你说清楚谁是糟糠之妻?
方圆这货十年如一日的没眼色,很快代替她问出了这个问题。
艾卿竖起耳朵想偷听。
唐进余却不知是真没听到还是装没听到,只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碗里开始膨胀泡发的面条,沉默得像个哑巴。
一直到艾卿拉着周筠杰走出食堂,依旧没有听到身后传来只言片语的回答。
嗯。
艾卿于是很认真的想:太久不见,他应该是聋了吧。
无奈手上此刻还拖着个烫手山芋——她心说好歹是自己主动拖的对方的手,用完就扔未免也太不厚道,于是沉着张脸、一马当先走在前,愣是又把人原模原样送回了T大门口——怎么来的怎么走,还不忘眼疾手快、给人从眼皮子底下“抢”来了辆共享单车。
“骑这个吧。”
她拍了拍那被烤得发烫的单车坐垫,颇有种逃出虎口的霸气姿态,大方道:“说到做到,我给你扫。我办了月卡,单次两个小时内都免费的。你记得关锁就行。”
大概是碰见了唐进余的后遗症作祟,连装都不装了。
“……”
周筠杰愣了下。
看她的眼神恍惚像是白日见鬼,好半天——大概是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淑女变穷鬼的转变,看了看方才被她握得汗涔涔的手,又看了看她,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又过许久,复才讷讷点头,回了句好。
艾卿:“嗯嗯嗯,一路顺风,再见。”
说完,不给他追问后话的机会,她转身就想走。
没走几步,肩上却又被人不轻不重拍了下。
她回过头,是周筠杰扶着单车后脚追上来,见她转身,又灿烂一笑。直说道:“刚才吃饭的时候忘记提了。艾小姐,请问你周末有没有时间?”
“……?”
“上次你说你朋友养猫吧?你也喜欢猫吗?”
“啊、就,还好。”
“我朋友在这附近开了个猫咖,”周筠杰说,“可以上网,可以喝咖啡那种。我这几年也攒了点钱,准备做些小投资,方便的话,周末要不要一起去坐坐?我也想听听艾小姐你的意见。”
借口。
绝对是借口。
什么关系啊就要听她意见?
艾卿心里这么想。
然而四目相对,对方那少年般狡黠又不掩阳光的神气却像是自带感染力,烈日之下,徒然让人生出些无所遁形的错觉。她看得傻眼,心说这人情难道就是这么有借有还、一步步诱人入圈的?
“……行。”
不知怎的,迷迷糊糊间,却又还是答应了下来。
直到目送着周筠杰顶着大太阳,骑着共享单车蹬得飞快的背影加速远去,她心里才突然浮现出句迟来的批语——
对这天的“约会”,亦是对周筠杰这个人。
【这个男的,有点东西。】
她想。
*
数分钟后。
“我们的理想,在希望的田野上,
禾苗在农民的汗水里抽穗,
牛羊在牧人的笛声中成长……”
放在西服外套兜里的手机,倏然伴着歌声震动频频。
可惜周筠杰彼时正在大路上蹬共享单车蹬得正起劲,自然无暇顾及。末了,也只是因这震动锲而不舍,实在一副“不接电话打到你接”的架势,他才不得不找了个机会,单脚将车停在路边。
肩膀夹住手机,边用手背擦着满头满脸的汗水,又随手把外套一脱,团成团扔进了单车篓里。
“喂?”
“你好,周先生。”
电话那头的男声不疾不徐。
似乎颇为体贴他的气喘吁吁,又顿了一顿,复才字斟句酌地开口:“我是‘天莱’的唐进余。算起来,除了在香港苏富比慈善晚宴上碰到那次,今天是第二次见——周先生,就在刚刚,T大食堂。但当时你和女朋友走的比较急,所以没来得及叙旧。还好,我们上次交换过名片。”
见过?
叙旧?
周筠杰笑了笑:“哦哦、你是那个‘吃面的师兄’?实在不好意思,那是我眼拙了,连唐家的小老板都没认出来……这不是刚回国吗?好多事都迟钝了不少。下回一定请你吃个饭赔礼。”
此话一出。
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
“很久没人这么叫我了,还有点久违,”唐进余闻言亦笑,“但‘天莱’是‘天莱’,和我爸那边没什么关系。”
“江湖称号嘛、江湖称号,以前在国外的时候就听说过你,印象特深刻。我说我今天看你觉得眼熟呢?原来是‘皇帝仔’!百闻不如一见哪,那次在香港,说起来也是我‘横刀夺爱’——”
横刀夺爱抢了你的拍品。
他正说得兴起。
对面却不知怎的,恍惚像被一刀捅了心窝子。语气一凛,陡然开口打断他:“哪里的话。价高者得是拍卖会的规矩。只是在我看来,溢价远远超过拍品价值本身,也就不值得反复抬价而已。各人有各人的标准。”
“也是。”
周筠杰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说话间,抬头一看,头顶烈日熊熊。
自己却仍穿的白衬衫西裤、滑稽地单脚撑地停在路边,又起了收线的心思。正要找机会挂断电话,唐进余倏而却抢在他前头出声,另起话题,淡淡问了句:“今天看周先生的女友,不像是圈里人?”
他指的当然不会是娱乐圈。
至于是什么圈子——周筠杰很快便会过意来。又有些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膀。
只是,原本瞬间便到嘴边的那句“也不过就是试试”,却不知为何——大概因为汗湿的手心让他想起些啼笑皆非的场景?许久没有过的现实荒诞,给无聊的生活增添不少趣味。他单手把住车把,反反复复端看着空下来的右手,看了掌纹看手背,就是吊着人胃口不回答。
沉默良久。
“你也说是圈里人。圈里人,都在一个圈子里,太知道互相的底细,谈恋爱目的也就都太不单纯了。”
最后,只憋出一句认真且严肃的:“All right,总之,我是在认真地向生活取材,和她一起……虽然还算不上是确定关系,但的确还算有点意思,可以继续。”
“……她知道你是周筠杰?”
“当然,”周筠杰道,“我虽然有点细节上的隐瞒,倒也不至于连名字都不告诉她。老实说,我们还是相亲认识的。”
相亲认识,正在接触。
也就是说双方互相知根知底了。
很好。
这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答案。简直好得不能再好。
唐进余挂断电话,沉默片刻,忽然面无表情地一抛,顺手便将手机扔到旁边副驾驶座。不想用力太猛,新买的手机竟直撞到车门上,发出“砰”一声响,又弹回来,骨碌碌滚到脚垫上。
万把块的手机,在他这像路边捡来的石子,丢就丢了,孤零零躺着,也没人去捡。没别的作用,倒是把车外头、刚打便利店里买完冰棍回来的方圆吓了一跳,一副呜呼哀哉的表情上了车。
看着地上那手机,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
半晌,估摸着是为缓和气氛,却又忽的含着冰棒、囫囵不清地指着靠唐进余那边的车窗、大喊了一声:“哟,球球!”
球球。
意同秋秋。
是当年他们宿舍人称呼“楚辞秋”这傻妞的简称。
唐进余压根不信。
不知怎的,却仍像被他唬了一下,忍不住在这惊叫声中微侧过去脸——当然,没完全侧过去。
再转回时,那右下角裂开个缝的手机却已递到他面前。一瞬间,将所有欲盖弥彰的、并不为他所承认的心情尽数亮了个一干二净。他索性也不再装什么温文尔雅,嘴角一抽,接过手机,又随手扔到不知何处去。
是迁怒。
毫无疑问。
方圆看在眼里,却也没拦他。
只叹了口气。想着今天在食堂里瞧见的“修罗场”,无语凝噎望青天,顿觉沧桑不已。
时过境迁呐——
“我就想不明白了,”他唯有感慨,“怎么咱203这么些年,出的人才个个都浪得出奇——比你穷的比你浪,比你丑的也比你花。进哥,打死我都想不到……痴心汉诶,做痴心汉这事儿竟然轮得上你?”
“……”
“球球有特别漂亮吗?”他掰着手指头算,“你别生气,我说真的,不算顶顶漂亮吧?”
“……”
“还是说看上她学历?但那也不至于啊,我上次跟你们吃酒,连穆戎都谈了个哈佛的女朋友,你不至于接触不到吧?阿姨认识那么多王太太程太太的,估计个个都出国镀了层金,家里也一个比一个有钱。球球……我记得家里就一般吧?”
说来说去。
其实翻译过来仍然是他听烂了的那几个问题。譬如,你到底看上她哪,至于这么念念不忘吗?也譬如,相见不如怀念,干脆还是换一个吧?
道理嘛。
是个人都能听懂。
唐进余也没觉得自己多深情,是以依旧是用往日里应付旁人的口吻,应付着这多年没打过交道、却阴差阳错深知内情的老同学:“我没觉得非她不可,”他说,“她也可以谈新的……只要别在我眼皮子底下谈就行,我没意见。我只是膈应。”
“你要不喜欢她的时候就不膈应了呗。”
方圆笑:“说实话,从前……进哥,真的没发现你有这么喜欢她。还以为你只是觉得好玩。”
“是挺好玩。”
唐进余没否认这点,点了点头。
说话间,他的视线沉默扫过窗外:路旁不时有T大的学生相携走过,情意浓时你侬我侬,两个人粘成一个一样,搂着臂弯、贴着肩膀。他看遍许多人,每一个人的脸都陌生,却都带着相似的情意。好像也感染到他——莫名其妙又回到许多年前。那个时候,艾卿还是个虎头虎脑的大学生,而他已经是即将要毕业的、狗到极点的大四老人。
那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来着。
他先到。
故意躲在一个拐角的地方看她,亦几乎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她:臃肿的白色棉服,土气的人工毛领裹着一只喜庆又讨巧的小圆脸,脸蛋红扑扑的,手也被冻得红扑扑。手捂着脸,嘴又去“呼呼”吹着取暖,应接不暇。
但说实话,即使在美化过后的回忆里,在他平生看过的美人中,她依然不算太美——至多是种不拔尖的美吧。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少女的模样,不算高,黑长发一股脑蓄到腰间,缎子一样。但他依然在看她的第一眼就记住了她。因为她有双会说话的、扑扇扑扇的大眼睛。连笑着看你的时候,眼睛底下都是水汪汪、浅盈盈的。
真漂亮啊。
那时他走到近前去,亦忍不住直盯着她的眼睛。
平生第一次,竟生出种莫名的惶惑感觉——不知是不是因站在Q大的校门底下?来来往往,都是旁人眼中、未来的社会才俊,他一身潮牌,平时引以为傲的搭配,几万块的鞋踩在脱泥的地板上,反而觉得是自己糟践,混不吝的模样像极了个社会上的街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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