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少女缩了缩肩膀。
“快回去吧,外面挺冷的。”
“恩,拜拜。”
渔歌抬手冲他挥了挥。
“拜拜。”
渔歌转身,朝门口走去。
“渔歌!”
周溯突然喊住她。
渔歌回头,“怎么了?”
“明天……”
周溯像是有些紧张,喉头不自觉上下滑动,“明天晚上能带我逛逛这片吗?”
他是第一次主动约女孩子,表情很是不自然。
渔歌倒是没看出来什么,爽快地答应,“行。”
“那……我们明天见。”
周溯的声带还是有些紧绷。
“明天见。”
*
一天过得很快。
周溯早早就来渔歌家门口等着她。
两人约好了出来吃饭。
渔歌也提前出了门,因为再晚一点儿穆桂兰就要下来吃晚饭了,结果没想到周溯比她还早,出门便看到了他。
以前周溯脸上总是有大大小小的淤青,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好看,甚至添了一份说不出的氛围感,现在他脸上没了淤青,站在水色清凛的江边,寸头配上游鱼般的纹理,更像是一副画风绝艳,充满叛逆与原力的插画。
“来这么早?”
周溯望向她,勾起嘴角,“你不也很早。”
两人相视一笑。
“走吧。”
两人来到上次那家中餐厅,不过为了避免又被陆宴看到,周溯专门选了一个不靠窗且隐蔽的位置。
点完菜,两人就坐等菜上来。
这家中餐厅味道很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上菜慢。
渔歌和周溯都不是会很聊天的人,现在菜又没上来,两人只能面对面干坐着,说实话有些尴尬。
最终竟然还是渔歌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下学期就高三了,你以后什么打算啊,出国吗?”
周溯被她问得一愣,这才猛地想起,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想过以后。
“我……我还没想过。”
渔歌捧起茶杯喝了口水,“你该想想啦,你跟你家里人不是关系也不好吗,他们要是不管你,你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在迪纳摩打拳吧,当职业拳手很危险的。”
渔歌是真的把他当朋友才跟他说着这些,也没有顾虑太多,说得比较直白。
都说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周溯是在这一刻才意识到这一点。
像是被渔歌一语点醒,他开始有些后悔当初的选择。
现在这样近乎自暴自弃的活法,是他的选择,为了报复那个混蛋。
那个混蛋是他爸。
自他记事起,他记忆里,他的妈妈总是在哭,起初不懂事,他并不知道原因,直到慢慢长大,他才知道是因为周坤那个混蛋在外面养女人。
甚至,还会把那些女人带回家。
更过分的是,他还纵容那些女人挑衅他妈妈。
她妈妈因此长期抑郁,在他八岁那年,从周坤的办公大厦上一跃而下。
妈妈的离世,对他打击很大,他也一度抑郁。
有一年的时间,他都没有上学。
而这段时间里,周坤竟然一次也没来看过他,仿佛没有他这个儿子。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笑脸相迎地把他从外婆外公手里接走。
周坤与他妈妈是商业联姻,但后来他妈妈的家族逐渐开始走下坡路,是靠着周家才能勉强经营,所以外公外婆没有办法阻拦周坤接走他。
后来,他偶然得知周坤得了死精症,而这也是周坤把他接回去的原因。
周坤不是独生子,商业头脑还行,本来不出意外,他会是周氏集团的下一个董事长,但如果他没有子嗣,老头子必不可能把公司交给他。
周坤与其他几兄弟关系并不好,几乎是水火不容,如果周坤当不上董事长,等老头子一走,他绝对会被踢出周氏集团。
而以他的挥霍钱的速度,如果不另谋他路,迟早会饿死。
以周坤的商业头脑自然是可以另辟蹊径,但有一条捷径在面前,谁又愿意白手起家从头开始,况且还会受到其他人阻拦。
只要其他人上位,动用周家的人的势力压制周坤,周坤是极有可能生意不成反而破产的。
在了解了这些后,他就做出了一个选择——
毁掉自己。
因为他毁了,周坤也毁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怕死。
他要是死了,周坤会跟他一起下地狱。
如果不是为了亲眼看到周坤最后的下场,他就跟他妈一起去地下等着周坤了。
这么多年以来,对于这个选择,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但这一刻,他后悔了。
要报复周坤,不是只有这一种办法。
他只要证明给老爷子看,他绝对不会从商,周坤就不可能当上董事长。
从前之所以会做出这么极端的选择,是因为除了报复周坤,他找不到任何活下去的意义,也烦透了这个世界。
可现在,他发现这个世界也并非那么令人厌恶。
比如,此刻眼前的人。
“你呢?”
他问她,“你以后什么打算。”
渔歌回道,“我准备先冲一冲,看能不能考清华,等高考完就进国家队。”
周溯一惊,“国家队?”
“嗯嗯,国家队的教练找过我了,我跟他说好了,等高考结束就进队训练。”
“拳击吗?”
渔歌点头,“我不想一辈子靠打拳为生,还是想去读大学,学金融学建筑都可以。”
这时,服务生端着菜过来了。
渔歌赶紧抽出筷子摆好碗准备开动,对面的周溯却怔怔的一动不动,目光始终看着对面的渔歌,似乎是思索着什么。
半晌,等服务生走后,他兀的笑了笑。
“你笑什么?”
周溯摇了摇头,“没什么。”
“那吃饭吧。”
“嗯。”
吃完饭,走出餐馆,天已经开始黑了,只剩天边还有一抹灿烂而斑驳的晚霞。
两人沿着江边的路往回走。
香山别墅区很大,也有很多出口。
周溯把渔歌带到他住的地方,渔歌就带他在周围转了一圈,告诉他从哪个出口出去最近,哪里有小卖部,那条路离江边最近,那条路又离后山的公园最近。
“你怎么这么了解?”
周溯问她。
“刚来的时候经常迷路走到这边来,慢慢就熟悉了。”
渔歌看了下时间,“现在还早,你还想去哪儿逛?”
“去江边转转吧,凉快。”
今天比昨天热了不少,周溯现在已经出了不少汗,胸前已经湿透了,被汗浸湿的衣服紧贴在皮肤上,能隐隐看到凸起的胸肌曲线。
渔歌不小心瞄到了,脑子里瞬间蹦出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在食堂脱衣服的场景。
那身材,啧啧!
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渔歌,赶紧甩了甩头,在心里默念着:
人家把我当兄弟,我可不能馋别人身子。
“走,我带你去沧浪桥,那边可凉快了。”
渔歌带着周溯朝沧浪桥走。
沧浪桥的另一边就是红枫别墅。
周溯远远看到那座桥,突然想起陆宴之前说的,他住渔歌对面,他赶紧祈祷千万别再撞上陆宴。
然而,人往往都是怕什么来什么——
他们刚准备上桥,就看见桥上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手里牵着一条狗。
周溯:……
“哟,真巧,你们俩大晚上的跑来这儿干嘛?”
陆宴率先跟他们打招呼。
“周溯刚搬过来,我带他逛逛。”
渔歌看着他手里牵的萨摩耶,“你来遛狗?”
“嗯。”
“它叫什么名字啊。”
“千岁。”
渔歌她很喜欢狗,尤其是大狗,小时候养父母也养了一条叫大头的大狗狗,小时候她很喜欢趴在大头的背上玩,再大一些就喜欢抱着它,把头埋进它脖间长长的毛毛里,那种感觉特别治愈。
可惜,后来养父母出事,她就和大头分开了,也不知道大头现在怎么样了。
沈家也养了一条狗,是只博美,但跟她一点也不亲,甚至看到她就会狂吠,上辈子她因此还难过了好久。
“我可以摸它吗?”
渔歌刚问完,千岁像听懂了一样,吐着舌头雀跃踏着小碎步过来拿头蹭渔歌的手。
千岁的毛很软,手感极好,被它这一蹭,渔歌心都快化了,立马蹲下来摸它。
“你喜欢狗啊?”
陆宴歪头看她一脸开心的样子。
渔歌一边摸着千岁,一边回答,“喜欢。”
她是真的很喜欢了,自从千岁这么一蹭,她眼神就没分给其他人过。
陆宴把牵引绳递给她,“那你陪它玩儿去,这货刚把我累够呛。”
“好。”
渔歌举起手,等着陆宴把牵引绳递到她手上,完全没看到陆宴刚刚已经把牵引绳递过去了,就在她手上面一点点。
陆宴:……
真就人不如狗。
陆宴深吸了一口气,把牵引绳放到渔歌手心里。
这时,一只蝴蝶从千岁眼前飞过,千岁的目光立即被蝴蝶被吸引,撒腿就开始追蝴蝶。
渔歌因为牵着它,也跟着跑了起来。
两个大帅比就这么因为一条狗被渔歌忘得干干净净。
陆宴看着远处的一人一狗,脸上露出笑容,过了会儿才转头看了身旁的周溯一眼。
“怎么搬这儿来了?”
“要你管。”
周溯对他没什么好脸色。
陆宴满不在意的笑了笑,“你对我意见挺大啊。”
说着,他突然想到什么,嘴角斜斜一勾,“小子,你喜欢渔歌吧?”
周溯先是一愣,然后冷冷开口,“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把,大叔。”
最后两个字可以说是咬牙切齿。
大概真的是年龄的问题,遇到情敌,年轻的愣头小子总是火气很大,而即将奔三的人心态就很好,依旧笑得一脸云淡风轻。
“叫大叔是不是过分了,我才二十八。”
周溯冷笑一声,“快比我们大一轮了。”
始终也一直看着渔歌的周溯,这会儿才转头看向陆宴,“我说,你不会有什么不良嗜好吧?正常快奔三的人会喜欢未成年?”
他一脸怀疑。
他这么一说,陆宴也觉得自己可能有些不正常,但没办法。
自从遇到她那一天起,他满脑子都是她,完全不受控制。
他喜欢她,与年龄无关。
他愿意等她长大。
而在她长大之前,他并不介意她和其他的男孩子在一起。
在这个年纪,和同龄的男孩子谈恋爱,才是最好的青春。
他没有那么贪心,连她的青春也想一并占据。
当然如果她愿意,他会很开心。
晚风轻轻吹起额前的碎发,他转头看向不远处和千岁一起奔跑的女孩,脸上渐渐露出温柔笑容。
小屁孩儿,快点长大啊。
第49章 陆陆超撩的一天
此后的好多天里,只要没任务,陆晏就会牵着千岁来香山这边,然后给渔歌发微信:
——我来溜千岁了,要下来吗?
每一次渔歌都会立马跑下来。
周溯租的房子能看到渔歌家的大门,只要看到渔歌出门,他就会假装下楼跑步锻炼跟他们偶遇。
许遇洲知道了后也跑来加入他们,偶尔沈沐白还会出来凑热闹。
这时候香山的户主们就会看到一波庞大的遛狗队伍。
只是三天后,许遇洲就选择了退出,每次看到那几张帅脸,他脆弱的心灵就会受到重创,恨自己为什么不长那样。
他长得不丑,但一对比别人,他仿佛一个小学生。
虽然他总是安慰自己,渔歌有个那么帅的哥哥,肯定对帅哥都免疫了,说不定就喜欢他这种阳光大男孩儿,但只要一看到那几张帅脸,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自欺欺人的好。
而且他和周溯跟陆晏还完全没有话题,每次都是渔歌在前面和千岁玩儿,他们仨就跟保镖似的一声不吭跟在后面。
实在是一种煎熬。
认清现实的他,决定还是躺平和渔歌做普通朋友就好,男朋友是不可能了,渔歌是学霸,他是学渣,以后要走的路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与许遇洲不同,周溯始终死守一线与陆晏对峙,只是他也不是每一天都在家里蹲着。
拿通知书的前一天,周溯外婆六十大寿,遛狗队伍只剩下陆晏和渔歌两个人。
今天的千岁难得没有横冲直撞,很乖的晃着大尾巴慢慢走。
所以渔歌和陆宴是并排着慢慢走的。
傍晚的夕阳醺红了天边的云,偶有几只飞鸟穿梭在这油画般的天空里,蝉鸣萦绕耳旁,不算聒噪。
一片小小的叶子,顺着吹过江面的风,打着旋儿,调皮地落在经过的少女头上。
彼时,陆宴的目光刚好落在这名少女的身上。
夕阳下,少女的侧脸被暖色的光线镀上了一层朦朦胧胧的光。
他们之间的距离,让他能清晰的看到她脸上细细的绒毛,以及因为映着光变成琥珀色的双瞳。
这一刻,他好像知道了为什么,她会那样令他魂牵梦萦。
她很美。
比他生命里出现的任何人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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