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好像一直有一只猫头鹰在叫,烦死了。”羽琴指桑骂槐地说道,还不是因为他这只鸟,真是没自知之明!
“猫头鹰?”鹧鸪哨愣了一下,这附近鸟确实很多,但猫头鹰却没有。猛禽的话,要靠近山里才会有了。
“对,手长脚长,毛还长!”羽琴精准归纳了他的特点。
“手长,脚长,毛还长,这是野猫吧。”鹧鸪哨哪里听得出来她在骂自己呀,只是回忆着自己见过的猫头鹰,真没有这样的。
“你头发怎么了?”羽琴为了避免自己被气死,只能主动转换了话题。
“才洗了头。”鹧鸪哨也是有自己的包袱的,他摸了摸口袋,还好头绳带着呢。
两人直接坐的小汽车去上海,这儿离上海很近,而且扎格拉玛族的人还挺会做生意的,家底丰厚。族里人没有多少了,所以这些钱都是大家凑一起在用,没有分彼此。毕竟他们都活不过50,计较那么多也没用。
鹧鸪哨从管家那边将车钥匙拿了过来,直接就坐在驾驶座上。
“你会开车啊?”羽琴真的震惊了,她觉得他就是那种很有大侠风范的人,靠飞檐走壁就行了。没想到啊,现在机械他居然也如此熟练。
“是啊,族里年轻人都会开。”鹧鸪哨点点头,他们族人丁不旺,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学习各种技能,新的,旧的,都要学。这样才不至于诅咒没解除,就被时代的浪潮淘汰了。
“不错嘛。”羽琴要以新的视角来看待鹧鸪哨这个人了,他能带着一族人去美国闯生活,而且还很成功,那就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只会跟古墓打交道的人物。书中展示的,只是他其中一面。还有更多的,那就需要她去发掘了。
一想到这里,羽琴心情又不好了。昨晚他都把她手甩开了,她还发掘个屁啊,还是把自己埋了比较方便。
“你要学吗,我教你。”鹧鸪哨觉得羽琴肯定有兴趣学车,她对什么都那么好奇。
“不学。”羽琴一口就拒绝了,她刚成年就去考过驾照了,还需要他教!
鹧鸪哨碰了个钉子,他默默发动了汽车,往上海滩去了。
羽琴打开窗,让风吹了进来。这一路进城,所看到的风景都比较原始。不是绿油油的稻田,就是成片的树林。
满眼的绿色让她心情平静了一些,到了上海之后,她稍微有点要去逛街购物的精神了。
鹧鸪哨一早就找族里的姑娘问好,这上海滩她们觉得最好的旗袍店。开着车直接去了那里,都没绕路去看看外滩。
羽琴先到里面去量尺寸了,而鹧鸪哨就在外面守着。他稍微有点不适,因为店里的女孩子都在看着他,也不知道是干嘛。
“这位先生,你要不去隔壁西装店看看。你这件西装的料子啊,有点厚了。这眼看就是夏天了,得换套轻薄的布料。现在正流行白色的咔叽布,你可以做一套。待会儿啊,小姐的旗袍做好了,你多裁一块下来,去做领带。这样啊,人家一看就知道你们是一对儿。”其实隔壁西装店也是同一个老板,店员很会做生意了。
鹧鸪哨点点头,没想到还能这么做啊。他推开门,立马去隔壁了。
量好了尺寸,羽琴就去挑款式和布料了。这上海的旗袍做得可是大胆许多,线条更紧致,开叉也更高。现在马上就是夏天了,店里都是些十分轻薄的真丝面料,和现代服饰店都快没啥区别了。
她摸着那些顺滑冰凉的布料,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既然她是一个被关进棺材里都不掉泪的女人,那怎么也要让鹧鸪哨亲手把棺材给她抬到面前来啊。
选了一条柠檬黄色的真丝布料,非常轻薄,是半透明的。内衬也是一样颜色的,不过就不透明了。两种料子裁在一起,将肩部和手臂的部分透出来,隐隐约约有几分性感了。
只可惜定做要一个月的时间,今晚是穿不了的。这一个月里会发生什么,她还真不知道。
“羽琴,选好了吗?”鹧鸪哨那边非常快,他毕竟是已经做过一次西装的人了,流程都熟了。
“嗯,选好了。”羽琴把料子给他看了看,先给他一个期待。
“这黄色……,好亮!”鹧鸪哨一看就瞎眼了,这么亮的黄色,做成领带会不会太骚气了啊。
“很好看啊,柠檬黄诶,又洋气。我再去烫个头发,不就和那些女明星一样了吗。”羽琴抬起手,指了指马路对面电影院外的那些海报。
“嗯,你喜欢就行。”鹧鸪哨摸了摸那布料,用很小的声音说道,“裁一点儿给我吧,我在隔壁定做了西服,但没有领带的料子。”
羽琴一听就不对啊,他明明就不喜欢这颜色的啊,怎么就要了去做领带呢?
然后她看到了一旁的店员,他正用一种八卦的眼神看着他们两人。
诶,等一下,这不是亦舒那本《她比烟花寂寞》里的桥段吗。如果你喜欢一个姑娘,在做西装的时候,就去找姑娘要她做旗袍的边角料来做领带。如果做成了的话,也就是定情了。
他还看亦舒?
不对,亦舒这个时候还没出生呢!
所以说,这还是真事儿啊。
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是喜欢这颜色吗,显然不是。
那他是喜欢她?
“这颜色,你不合适吧,我给你去挑,卖西装的地方肯定有领带的呀。”羽琴决定要试他一试,逼他一逼。
鹧鸪哨这才想起了一点,她怎么会知道上海的这种习俗呢。就算她是军阀之女,但她不是这儿的人啊。就连他也不知道,又如何奢望她能回应呢。而且就算她给了,那她也不会明白其中深意啊。
“也是,太亮眼了,还是去挑一条低调点的。”鹧鸪哨点点头,决定另外想办法。
羽琴一听,心就落到谷底了。果然是她多想了,他一个大直男,哪里会这些花花肠子。
算了,还是等衣服做好了再说。到时候来个霸王硬上鸟,成功了就万事大吉。不成功的话,她就去找托马斯,逃去美国。
只要之后不见面,就绝不会尴尬!
回去路上,两人都各怀心事,所以都很安静,没有说话。一到了族长家门前,他们就听到了里面的喧哗。
出事了!
宅子里传出来可不是什么欢声笑语,鹧鸪哨一听就发现不对了。他一把拉住了羽琴的手,谨慎地推开了大门,好像那是一个充满了机关的墓门一般。
羽琴只觉得他手心灼热,但她知道,他这是在担心族人的安危。
“你们终于回来了,族长不行了!”才把门推开一半,就有人从里面给打开了。他们吵吵嚷嚷的,把鹧鸪哨和羽琴推到了族长的房间去。
一进去,羽琴就闻到了一股鲜血的甜腥味儿。但室内并没有红色的血迹,只有一盆金灿灿的液体。
“族长!”鹧鸪哨一看脸色就白了,他知道,这变成金色的血液代表着什么。在他的父母去世之前,他们的血液也是这样的颜色。而自己在黑水城吐的那一口血,也差不多是一样的。
只是他还年轻,那一口金血只是急火攻心,反而把诅咒之力逼出来了一点而已。
“你过来。”族长气若游丝,显然已经只有气出,没有气进了。
鹧鸪哨扑通一声跪在了族长床前,在他父母死后,是族长一直在照顾他,支持他,提供给他所有需要的帮助。
“只找到雮尘珠是没用的,也许,你还需要带着它返回鬼洞。”族长翻遍了族里所有古籍资料,还是没找到后续。但他猜测,既然诅咒是因为看到鬼洞而获得的。那要解除诅咒,是不是就要将这代表眼珠的珠子给扔回去呢?
鹧鸪哨点了点头,此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陈玉楼可有金算盘的消息?”羽琴站在一边,提醒了一句。她还清晰记得的线索,只有这一条了。
“我明天问问他。”鹧鸪哨准备明天一早就去邮局拍个电报,现在晚了,都关门了。
但是谁知道,族长竟连这一晚都没有熬过。
第16章 人工呼吸
第二天,羽琴主动去发了电报。而鹧鸪哨则留在族长家里,操办着葬礼的事情。
扎格拉玛族向来用火葬,他们并不希望那诅咒继续跟着自己去另一个世界,所以烧成灰,洒进河里,是最好的归宿。
当羽琴回来的时候,她正好看到火光亮起。
既然是因为诅咒而死,那就更没有停灵七天的规矩。在扎格拉玛族的历史上,没有人逃得过,侥幸从来都不存在。
“电报我发了,不知道陈玉楼什么时候能回。”羽琴走到了鹧鸪哨身边,她看着火光中坚毅面庞的他,却觉得有什么东西熄灭了。
鹧鸪哨此刻冷得就像一块冰,他本以为未来终于有了希望,看得到光亮了。但族长的死,却又一次将他打回了原形。他就像跌落到了鬼洞之下,再也没有力气爬上去了。
他们扎格拉玛族传承了千年的希望,居然是一个虚假的泡沫。
费尽千辛万苦,他失去了那么多同伴,找回来的,居然是一个无用之物。
他又想起了花灵和老洋人,如果不是为了找雮尘珠,他们至少也还能活上个十几年,至少可以生儿育女,等到诅咒爆发了之后再死去。
这一切的一切,突然变得毫无意义,让他也失去了生的意志。
羽琴只觉得他是一时失落,让他回了房间,也许睡几觉之后就好了。一边等着陈玉楼回电报,她一边守着鹧鸪哨。一米九这么大个人,不吃饭是不行的。
每天都变着花样给他做饭菜,她都觉得自己可以去美国开中餐厅了,保证能挣大钱。
早上她先去把菜买回来了,然后再去了邮政局。没想到,陈玉楼的回信就到了。
“鹧鸪哨,陈玉楼找到金算盘了!”羽琴啪啪拍着鹧鸪哨的房门,直接把喜讯吼了出来。他消沉了那么久,是时候振作起来了。
但是羽琴把房门都拍烂了,鹧鸪哨都没开门。她立马就知道了,鹧鸪哨不在房间里。不管怎样,他对自己还是客客气气的,从不会对她耍脾气。她做的饭菜都会吃光,绝对不会浪费她的心血。
拿着电报,羽琴就跑了出去。虽然不知道鹧鸪哨会去哪里,但她莫名就觉得他会在河边。结果她就在上次看到他的地方找到他了,高兴的时候,他来这里,不高兴的时候,他还是会来这里啊。
慢慢地走了过去,羽琴还没有想好开场白呢。像鹧鸪哨这样的男人,要说服他放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要说服他振作呢,要怎么做?
刚走到他身边,她就看到他身形晃了一下。本来他就坐在河边,这河堤又没有栏杆,就这样直接面朝下地扑进了河里。
“鹧鸪哨!”羽琴吓了一跳,她伸手一抓,却是差了一点。连带着自己也失去了平衡,一下子跌入了河中。
“我不会游泳!”在沉入水中之前,羽琴奋力大喊了一声。
她其实会游泳,但仅限于1.2m深的游泳池。这种河道,又有船,又2m多深,她哪里游得起来啊。
鹧鸪哨在跌进水中的时候就清醒了过来,刚才只是有些晃神,又被太阳晒了许久,一时晕了而已。
当他从水中浮出,刚好就听到了羽琴的呼救。看到那个纤细的身影在水中挣扎着,他立马就游了过去。但此刻一艘船恰好开过,漾起的波浪立刻就将两人分开了。
好在鹧鸪哨手长脚长,没划几下,就将羽琴的脚踝给抓住了。他奋力地将她拽进了怀里,然后往岸边游去。
将羽琴拖到了岸上,他伸手一摸,发现她已经没呼吸了。
“神枪手先生,快,人工呼吸!”托马斯突然跑了过来,大喊道。
“你怎么来了?”鹧鸪哨有点意外,托马斯此前一直在缺爷那儿啊。他并不知道,羽琴在给陈玉楼发电报的时候,也给托马斯发了。不过她的目的是打听一下去美国的事情,谁知道托马斯就过来了呢。
“什么人工呼吸啊,你得抓着她的脚,把她背在背上,这样水才会吐出来!”
“哎呀,那样没用的,是水里有水鬼,得把水鬼抓到,不然她就要被拖下去当替死鬼啦!”
周围看热闹的人聚拢了过来,七嘴八舌地发表着意见。
“听我的,神枪手先生,人工呼吸是被科学验证过的,绝对能救活Miss夔!”托马斯很是着急,再不抢救,真的就不用抢救了。
“那要怎么做?”鹧鸪哨听也没听过,当然不清楚步骤。
“先用手压胸,然后吻她的嘴……”托马斯的中文日常交流没问题,但一旦牵扯到专业术语,那就不行了。
“你说什么?”鹧鸪哨一听就惊了,这是救人的法子吗?
“哎呀,快点,不然真救不回来了!”托马斯一急,就要伸手去扒开羽琴的衣襟。
“你干嘛!”羽琴一下子就坐了起来,她瞪大了眼睛,很想一脚踹他脸上去。
虽说她在河里是游不起来,但闭气还是会的。鹧鸪哨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没晕,她就是想看看他会不会着急。但是谁知道啊,托马斯这个搅屎棍来了。
“噢,上帝啊,感谢你听到我的祈祷。”托马斯立马朝着东边就跪下了,好像他真的救了羽琴一般。
“你没事吧?”鹧鸪哨想要伸出手去摸摸她的脉搏,但一看周围这么多人,真不太合适,只能口头关心一下了。
“没事,就喝了几口水而已。我是来给你送陈玉楼的电报的……”一想到这里,羽琴转头往河里看了过去。哪里还有什么电报啊,早就化在水里了。
“他说什么了?”鹧鸪哨其实也无所谓,电报一般都很简短,她复述一下就行。
“他说找到金算盘了,让我们……,阿嚏!”羽琴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衣服扣子差点都被崩开了。
鹧鸪哨连忙要将自己衣服脱下来,但他也下了河了,一样是湿漉漉的。一咬牙,他一把就将羽琴抱了起来。
羽琴非常配合,立马就用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整个人都挂在了他的身上。
托马斯也连忙跟上了,他好不容易才找到这儿来的呢,差点迷路了。
回了族长家里,鹧鸪哨连忙叫人烧水,虽然马上就是夏天了,但河水还是很冷的,容易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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