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羽琴这一段算是亲眼看到的,不过她倒是很意外,飞机里居然坐着他。
“然后我爬出机舱,就准备找人帮忙去就机长,谁知道,你转头就给我一枪。”伊凡皱起眉头,捂住伤口,露出一副很痛苦的模样。
他嘴唇被辣椒辣得红红的,眼中还有泪光,金发也垂了下来,竟有一种神灵战损的美感。
“给你一枪算便宜你的,你害死了多少孩子啊!”羽琴才不会被他的美色*诱惑呢,她已经心有所属了。
“夔小姐,我没有害死他们。他们被送到我这儿来的时候,很多已经都不行了。我给他们工作,教他们英语,未来还会带他们去美国,我做错了什么?夔小姐,你可曾亲手帮助过一个孩童?你可知道在这样的世界,做这样的事情有多难吗?”伊凡反过来还质问起羽琴来了,用的还是网络最经典的道德绑架。
“合着是我生了他们不管丢给你的啊?”羽琴也不差,这锅她可不会接住,“别扯这些了,我再问你啊,你一路上还有看到其他人吗?”
“其他人?什么人?”伊凡微微地眯了一下眼睛,似乎是在研究羽琴话中的深刻含义。
“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别来反问我!”羽琴被他弄得有点烦了,她伸出手,就要去戳一下他的伤口,好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疼。
就在这时,伊凡突然伸出受伤的那只手抓住了她的手腕将她一把拽了过来,然后他又挣脱了绳索,用另一只手掐住了羽琴的脖子。
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把捆在床头的绳子给弄松了。
羽琴伸手要抓枪,但却被他抢先了一步。伊凡抽出枪来,又一次抵在了她太阳穴,“带我离开这里,等到了边境那边,我就放你离开。夔小姐,你是聪明人,别逼我做害人性命的事。”
“行,但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真的没有见到鹧鸪哨他们吗?”羽琴现在能拖一秒是一秒了,她只希望鹧鸪哨能快点看到她的留言,回来救她。不然的话,她真要被卖到东南亚去砍掉手脚做怪奇博物馆的瓶中女了!
“他已经死了,他们都死了!那墓里有一种怎么都弄不死的巨型虫兽,他们都被吞了!”伊凡总算是承认了,他见过鹧鸪哨。他不但见过,他还跟着他们进了墓。而且,他也碰到过霍氏不死虫。
羽琴一听就不对了,这虫子她印象非常深,哪怕是情节都忘记了,她还记得这虫子的特点。也许是因为她很感兴趣,跑去查了不少古生物资料的原因。
这一条霍氏不死虫的肚子里被塞进了一个青铜器,因此它不可能吞得下太大的物体。那些女尸都吞不下,更何况一米九的鹧鸪哨。
居然骗他,个渣男!
“那他死在哪儿了?不行,我要去帮他收敛尸身,将他的骨灰带给族人!”羽琴现在演技居然好了一些了,竟能挤出两滴眼泪了,“他的师弟师妹都是为了找那破珠子死的,没想到,他居然也逃不过这样的命运。”
“他都被那虫子吃了,你怎么去帮他收尸啊?”伊凡此时需要羽琴的帮助离开这里,他又不敢真的伤害她,又不可能让她去献王墓里,只好继续PUA了,“到时候连自己的命都搭上,那值得吗?我去了缅甸之后,可以安排你去美国。我家在纽约还算有点势力,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不愿意!我们都说好等他出了献王墓就结婚的!我生是他塔克拉玛族的人,死是他塔克拉玛族的鬼!”鹧鸪哨的姓其实就是族名,他们一族的人都这个姓,就是名儿太长了。
听到这里,窗外的鹧鸪哨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来。他没失忆啊,怎么就不记得这件事了呢?
而且,塔克拉玛是啥?
从献王墓里九死一生出来,他终于拿到了千年来族人追寻的雮尘珠。可是当他回到虫谷的时候,却发现羽琴不见了。还好陈玉楼眼睛好,远远地就看到了羽琴的留言,他们才赶紧回了村子里来。
但是谁知道村民说羽琴带了个野男人回来,还是个白人。
他本想直接去问羽琴的,但陈玉楼非要拉住他,说直接撕破脸皮不好,带着他就绕到了窗外,在那儿饶有兴趣地偷看了起来。
谁知道啊,这个男人居然就是伊凡。
他割下献王头颅之后,那尸洞一直就跟着他们追。这个过程中,没人去注意伊凡。他们都要死不活了,自然就以为他死了。
伊凡不但活下来了,而且还有精力来绑架他“媳妇儿”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天下霸唱真好惨一男的
第14章 孙女婿
“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起来!”伊凡终于耐不住性子,暴露出本性来了。他举着枪,踹了羽琴一脚。
“你!”羽琴捂着屁股,气得要爆炸了。自十岁之后,就再没人碰过她屁股了,他居然踢她!
“别废话,老实点,不然我就在你脑门开个洞,让阳光给你脑子消消毒。”伊凡走到羽琴身后,他一边抓住了羽琴的手,一边将枪口抵在了她后背心脏的位置。
羽琴挫着牙,骂骂咧咧,磨磨蹭蹭把门推开了。
“蹲下!”
就在这一瞬间,鹧鸪哨的声音在一边响起。伊凡下意识就转头看了过来,但他没有料到,一根绳索却从天而降,直接套住了他的脖子,然后猛地将他给吊了起来。
羽琴也扭头看了,不过她还没看清,就被鹧鸪哨一把拉进了怀里,远离了伊凡能控制住的范围。
“你……,回来了?”羽琴抬起头,就看到了他那双深邃的眼眸。
“嗯,我回来了。”鹧鸪哨点点头,他用极快的速度扫了羽琴周身上下,发现她没受伤之后才是松了口气。但他却没有松开胳膊,在献王墓里经历了几次几近死亡的遭遇之后,他脑海之中浮现的都是她。而在听到她跟伊凡胡说八道的时候,他的心中却是做下了一个决定。
只是他明白,羽琴之所以那么说是想要打探他们的下落。她并未知道他们回来了,而能救她的,也只有他。
“那个……,珠子找到了?”羽琴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在他的眼中有一种欣喜与幸福夹杂的感情,她觉得,这应该就代表了好消息。
“嗯,找到了。”鹧鸪哨这才放开了羽琴,他从包里拿出一颗黄色的石头出来。
羽琴一看就吓了一跳,连忙蹦跶到了一边。亲眼看到雮尘珠,比书里描述的还要像一颗人头。要不是黄色的,她都怀疑这是什么水晶头骨之谜之献王版了。
“这雮尘珠和献王的头颅融合在了一起,没办法分离了。”鹧鸪哨连忙又装进了包里,不想让她继续受到惊吓了。
“然后呢,找到了珠子,诅咒就会自动解除吗?”羽琴隐约觉得没完,她记得后面应该还有好几部的内容,不可能这么简单就结束。
“不知道,在我们族里一直流传的都是要找到雮尘珠,但至于找到之后要做什么,就没有提及了。”鹧鸪哨也不知道,他的打算是先回族里,看看几位老人的情况。
羽琴点点头,也觉得要临床试验一下才好。
“喂,你们聊完了没有啊,这人怎么办啊?”陈玉楼站在屋顶,刚才那条绳索就是他甩下去的。作为卸岭大统领,他自然也功夫了得。套个人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
鹧鸪哨飞身上了屋顶,他一摸伊凡脉搏,发现他已经死了。刚才陈玉楼拽他上屋顶的时候,估计就已经颈椎骨折了。这死法,居然和那机长是一模一样的。
将伊凡的尸体带回了那架飞机,至少那是属于他祖国的,也算是回归故里了。他做了那么多坏事,但鹧鸪哨依旧不想让他曝尸荒野。
如今已经找到雮尘珠,他以后应该也不会下墓了。现在要考虑的,就是为以后的生活打算,为他和族里的后代积德。
陈玉楼在献王墓里没得到太多东西,他还不满足。所以他答应了帮鹧鸪哨找金算盘,不过找到之后,他们三要一起搞一票大的。
鹧鸪哨暂时应了下来,然后就带着羽琴回了江浙。他的族人在寻找雮尘珠的过程中不断南迁,如今最大的聚居地就在这江南水乡之中。
一早就发了电报回去,所以当他们到达的时候,这座大宅子里已经挤满了人了。
现今的族长亲自出来迎接,他是族里年纪最长的一个人,但也仅有52岁而已。他的血液,已经是彻彻底底的黄色了。
当看到羽琴的时候,族长什么话都没有说。鹧鸪哨是族里的英雄,他就是要娶自己的孙女,族长也立马会答应。
将雮尘珠放在了族长的房间,鹧鸪哨觉得这和被诅咒的思路是一样的,只要靠近了就行。
去洗了个澡,将身上的尘土都洗尽了之后,他才准备回房睡觉。
可是一推开门,他就看到了羽琴。
她背对着他,正在穿衣服。
当鹧鸪哨和族长谈事情的时候,族里的姑娘就将她领到了这个房间。她们还很热情地搬了个木桶进来,给她打了热水洗澡。
她刚好洗完从桶里爬出来,把内衬的吊带裙才穿上的时候,鹧鸪哨就推门进来了。
但她并没有想到来人是鹧鸪哨,她还以为是那群姑娘呢,“诶,这么快就吃饭了吗?”
她们说了,等她洗完澡,就把饭菜端过来的。
在她转过身来之前,鹧鸪哨伸手就将门重新合上了。他用额头抵着门,满眼还是一片白。
她的背,她的颈,她的手臂,都白得像雪一般。
她的腰,她的手腕,她的脚踝,都好纤细。
只可惜她背对着他……
诶,不是!可惜什么啊!
连忙转过身,他快步离开了这个院子。他得去问一问族长,是不是安排错了,他们怎么会住同一间房呢?
“她不是你在外面找的媳妇儿吗?”族长反问起鹧鸪哨来了,他就是看到他们关系不一般,才善解人意这么安排的啊。
“不是的,族长,只是因为一次意外我救过她的命,所以就一直跟着我了。”鹧鸪哨一边解释,一边觉得这根本解释不了什么,反而愈发暧昧了。
“那既然不是你的媳妇儿,不如你把我外孙女娶了,我们亲上加亲怎么样?”族长越想越好,诅咒消除,族里便可以大生特生,开枝散叶啦。
“不,不,不,这不合适!”鹧鸪哨摆着手,一路跑到了镇上才敢停下。
此时华灯初上,河道里是忙碌的漕运船只,河道边的店铺要服务船家,很晚都不会关门。灯笼将这座小镇装点得热闹非凡,身处其中,鹧鸪哨又是喜悦,却又悲伤。
他买了一壶酒,倒进了河中,祭奠着没看到这一切的师弟和师妹。
洗完澡,吃了饭,羽琴就出来散步了。这样毫无商业气息的水乡,她可是没见过的。沿着河道一路走着,她心情非常好。
虽然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离亚美利坚远了一些。
一艘船开过,漾起了点点水波。烛光映在上面,好像被撕碎了的金箔。而就在这一片金灿灿的河水旁边,她看到了好似希腊神灵雕塑一般的他。
他穿着长衫,拿着酒壶,略有些欧化的脸庞在这江南水乡一点也不突兀。
羽琴默默坐在了他的身边,没有说话。她能理解他的心情,就像她如果有一天突然找到了回家的路,那她可能也会这样。
鹧鸪哨眼角突然扫到了她旗袍的一角,月白的颜色,还有她白皙如雪的脚踝都出现在了视野里。想到下午看到的画面,他突然就有点燥热了起来,“怎么出来了?”
“我想买件新旗袍。”羽琴踢了一脚自己的裙摆,那儿有个大口子。这件旗袍还是她去云南之前买到了,这来回几千公里路,都快变布片儿了。
鹧鸪哨转头看向她,他这才发现她这件旗袍确实磨损得厉害。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他总被她的笑容所吸引,无法观察到其他地方,何况还是这种身外之物。
“这几天反正也没事,我带你去上海吧。”鹧鸪哨想了想,绝不能委屈了她。要做定制旗袍,这种小镇哪里比得过上海滩啊。
“好啊!”羽琴一开心就拉住了他的胳膊,恨不得现在就走。
鹧鸪哨立马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气,他只觉得浑身的肌肉一紧,都要不会走路了。连忙借着巧力挣脱开了,他快步回到了族长家中。只是他不可能去跟羽琴挤一间房,只得自己随便找了间空房,打了个地铺就睡下了。
羽琴搓着自己的手指,莫名觉得有点失落。
按照原著的发展的话,他应该是找不到雮尘珠才心灰意冷去了美国。可是现在找到了,他没理由去了啊。而且他们族的人在这里发展也很好,生意什么的还做得蛮大的。还有族里的姑娘也漂亮,都有欧罗巴血统,五官都可立体了。
脸皮厚点的话,跟着他们族里做点生意,自己存点钱,再去一个不会被卷进战场的地方生活。脸皮薄的话,就只能去找托马斯,跟着他去美国,然后再做打算。
反正就他刚才甩开她那利索劲儿来看,她是抱不到这条大腿了。
第15章 旗袍
第二天鹧鸪哨早早起了床,他把那套买的西装穿上了,还特地梳了点发油,将自己那长长的头发弄得服服帖帖的。
羽琴却兴致不高,随意把长发编了个辫子就这样出门了。她打着哈欠,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昨晚没睡好,美好前程就这样没了,谁也睡不着。
“怎么了,不习惯吗?”鹧鸪哨倒是奇怪了,和她在森林里睡过,在山洞里也睡过,怎么到了床上,她就睡不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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