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对的爸爸,我太心急了。”寄秋认同的点点头,“我应该先用现下流行的画派创出名气,再去宣扬我的个人风格,那么我就不是一个只会瞎画的小孩,而是一个特立独行的画家。”
寄秋的画技基本功打的很扎实,再加上她这么多世的锤炼,理解能力早已超出旁人一大截,让她使用现实主义画派,也是能画出来的。
她又将自己泡在画室整整两天,连食物都是仆人端进去的。
寄秋在调色板上调着肉眼一模一样的颜色,她细细勾画人物的轮廓,描绘着人物面部组织的每一块肌理。
唐泰斯谈完最后一笔生意,将外套交给一旁的仆人,“少爷呢?”
“他还在画室,不许任何人打扰他。”雅各布回答道。
“这三天?”唐泰斯眉头一皱,他有点担心儿子的状态,大步朝画室走去。
“我们有劝过少爷出来走走,但都被他回绝了,连心爱的小猫都不愿意见。”
雅各布一脸苦相,他夹在伯爵和勋爵之间进退两难,伯爵是他认定的主人,勋爵是伯爵的儿子,勋爵要是不高兴了,伯爵还是会拿他开刀。
唐泰斯注意到画室门口坐在地上的大块头,“阿里,你小主人还在里面吗?”
“是的,主人。”阿里抱着怀里的小桔子站起来,他想让少爷看看自己的小猫,最近他教会小桔子同人握手了。
“你去把门打开!”唐泰斯神情冷峻,如果少年是以健康的身体为代价去成全自己所谓的艺术,那么他肯定要插手干预。
门被大力推开,寄秋不满地扭过头,惊愕地发现,画室门口挤满了人,“发生了什么事吗?”
唐泰斯刚想开口训斥,就看到少年背后那副半人高的油画,“这是。”
画中的正是唐泰斯自己,他坐在办公室椅子上,身着华丽的长袍,眼神直视前方,神色温柔,最令他惊讶的是,自己脸上细小的伤疤都被画了出来,就像面对镜子一样。
足以证明,绘画人的用心,画作给人带来了温馨的感觉,背景色不再是寄秋之前那种纯颜料,而是通过长时间在调色板调出来的暖色调。
“简直是太……神奇了。”雅各布吃惊地捂住嘴,他之前不是没有见过小主人画的作品,但从不当回事,只把它看作少年的涂鸦。
“有一些细节还没有到位,我还需要一点时间。”寄秋将手中的画刷投到不远处的铁皮水桶里,那里面已经放了很多粗细不一的画笔,水的颜色已经变得浑浊。
“你的老师说的没错,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有天赋。”唐泰斯不顾少年身上未干的颜料,用力抱住她,“我爱你,儿子。”
寄秋被这浓烈直白的爱意扑了一脸,神色变得懵懂,唐泰斯怎么了,怎么突然这么说?!
不过长时间泡画室这一举动还是引来了男人强烈的谴责,回到基督山后,他给画室配了一把锁,钥匙交给雅各布保管,保证画室每天只在下午对寄秋开放,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唐泰斯会亲自提着她的领子,强制让她入睡。
画室的使用时间被缩短,寄秋不得不背着画板外出寻找灵感。
久而久之,她开始不满足于大量的时间被用在走路上。要问她为何不坐马车,因为坐马车在寄秋潜意识里被认为办事才坐的,经常错过路上绝美的风景。
“我需要一个代步工具。”寄秋对唐泰斯说道,她想让男人给她买一匹小马驹,上辈子跟丹尼尔相处,使她对马这一动物抱有极大的好感,认为这些马儿通人性,还帅气。她这辈子还有机会陪一匹小马长大。
唐泰斯瞥了一眼身边的雅各布,后者立马拍拍胸膛,表示这件事包在他身上。
两天后,寄秋神情严肃地盯着面前的生物……
一头驴。
一头油光水滑的小毛驴。
“咴咴~~~”小毛驴扯了扯绑在自己脖子上的麻绳,不安地踢踏着自己的小蹄子。
“这就是你找来的坐骑?”寄秋问一旁的雅各布。
“是的,少爷。我听卖驴的人介绍,它是所有崽子中最温顺的一只,还很黏人。”雅各布笑得像一朵花一样。
“噢,我以为你会给我买匹马的。”寄秋扯了扯嘴角,还是任命地将手放在小毛驴黑黝黝的脑袋上摸了摸,小毛驴温顺地拿脑袋轻轻拱着她的手心。
雅各布嘴张成‘o’型,他拼命摇了摇头,“马大部分都很凶悍,万一您要是摔下马,主人肯定会把我的皮扒下来。”
“而且……您至少要再长一长吧。”
寄秋摸了摸脑袋,“你最后一句话可以不用说出来。”
她将小毛驴交给阿里,决定自己要是养点什么小动物,都给阿里照顾了。
阿里豆豆眼都亮了起来,他将手放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接过寄秋手中的牵引绳,“它好小啊,是不是刚离开母亲啊?”
寄秋估摸了一下小毛驴的大小,“大概?可能有三个月了吧。”
阿里伸手试探着摸了一下小毛驴的颈部,“少爷,您给它起名字了吗?”
“名字?”寄秋看着面前黑不溜秋的小毛驴,联想到上午刚吃的李子,再加上它小模样还挺俊秀,“就叫它小李子吧,正好跟小桔子成为好兄弟。”
阿里小心翼翼地牵着小毛驴走了几步,说是要找些谷草喂喂它。
就这样,寄秋拥有了第一个坐骑,她写生的时候就骑着小毛驴到处乱蹿,走遍了整个基督山,甚至外出游玩的时候,都会将小李子一起带上。
伯爵对于雅各布的选择十分满意,赏赐了他一笔小费,小小的崽子骑着小小的毛驴,看得唐泰斯心都软乎乎的。
小李子到来之后,小桔子彻底失宠了,但对于小猫咪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再也没有粗鲁的人类每天都找它贴贴了。
寄秋抱着小毛驴在怀里一阵揉弄,小李子只会老实地呆在她怀里,像一个毛绒玩具。
第138章
在寄秋和小毛驴天天相亲相爱的情况下,唐泰斯的复仇计划在暗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这位小姐是。”寄秋看着面前容貌漂亮,气质端庄优雅的花季少女。
即使身上穿着简单,也抵挡不住她那身上流社会养出来的一举一动。
唐泰斯出差回来,先是伸手揉了揉宝贝儿子毛茸茸的小脑袋,“这是海黛,是个希腊人,我从君士坦丁堡市场买回来的。”
多余的介绍就没有了,他不想让那些肮脏的事情沾染了心里唯一的净土。
寄秋看着唐泰斯让一个希腊服饰的女佣带着海黛离开,她才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要给我带回来一个后妈呢。”
“嗯?”唐泰斯被自己贴心小盔甲的言论刺激的不轻,他神情严肃,“谁教你这种事情的?你父亲还没这么饥不择食。”
“哎,大家不都说,有钱的单身汉,就要娶一个女人,人生才算圆满。”寄秋伸开粗短的小手臂,示意要抱抱。
“他们只是需要一个人继承家产,我已经有你了,不着急考虑。”
唐泰斯伸长手臂,轻松地将寄秋抱在臂弯里,“而且你父亲不叫有钱的单身汉。”
“啊?”寄秋挠了挠脑袋,“那叫什么?”
“非常有钱的单身贵族。”唐泰斯忽然把寄秋往上一抛,然后稳稳地接住,“你怎么还不长大呢?”他大手从少年腋下穿过,举在空中,像举着一只小猪仔。
唐泰斯第一次遇到寄秋的时候,本以为她才五岁,谁知道从她口中得知已经十岁,把少年带在身边这四年,他请了专业的厨师像是喂猪一样。
然而他的宝贝儿子没有竖向拉长,而是横向发展,马上就要变成真正的小猪仔了。
‘天哪,西蒙不会是个侏儒吧。’唐泰斯看着实际上十四岁,但身高像是十岁小男孩的寄秋,他对自己儿子的未来起了强烈的担忧。
“我已经在好好长大了。”寄秋的脚在空中扑腾几下,依旧没有挣脱监护人的魔爪,她放弃了。
其实她对自己的身高认知很清楚,被唐泰斯收养前这具身体确实营养不良,但收养后她的生长状况就很正常了。
她估摸了一下自己的生长趋势,未来可以达到欧洲女性正常水平,但稍微偏矮一点。
但唐泰斯是把她当儿子养,衡量身高的标准是按照男孩的生长速度,五英尺多的女孩虽然娇小,但很正常,而五英尺多的男孩放在欧洲就是一个小矮子了。
“青菜有好好吃吗?”唐泰斯将寄秋放下来,他又忍不住伸手在自家崽子白白软软的脸上捏了又捏,心情指数直线上升。
“唔唔,有的!”寄秋拍开他的手,向后退了几步,“那位海黛小姐,在我们家算是什么身份啊?你要收养她吗?”落魄的贵族小姐,总不能当女佣使用吧。
寄秋不知道的是,海黛的身世比她想象的还要曲折的多。
海黛是亚尼纳总督阿里・铁贝林和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凡瑟丽姬的女儿,阿里・铁贝林曾是名震一方的总督,作为他的女儿,海黛从小被娇养长大。
万万没想的是这位总督在战场上被自己的黑心肝下属,也就是弗尔南多出卖给土耳其人,导致战役失败,最终死在了战场上,弗尔南多把海黛和凡瑟丽姬卖到了君士坦丁堡奴隶市场,后来被唐泰斯买下。
从小到大锦衣玉食,养尊处优,被保护的像是塔楼上的公主,一朝变为奴隶,海黛沉默地变卖身上最后一件首饰安葬了羞愤自杀的母亲,在心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当她看到唐泰斯出现在她面前时,就有一种感觉,机会终于来了。
她一脸乖顺的跟着唐泰斯回了家,见到了看起来像是一只小老虎一样的少年,立马明白这是伯爵的最珍贵的宝物。
海黛离开华丽的客厅之前,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面容严肃不可侵犯的伯爵像一个普通父亲一样,耐心地弯下腰给了少年一个拥抱,她心里泛起了羡慕的情绪,眼睛有点发涩,她的父亲也曾那样哄过她,每日都念叨着她是自己世界上最爱的人。
唐泰斯原本是打算收养海黛作为养女,但他想到自己若是点头了,他的宝贝儿子一定十分失落。
他都能想到,少年是如何眨着那双令人心化的大眼睛控诉他,‘我不是你最爱的,唯一的崽了!’
寄秋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好爸爸在脑子里脑补了什么东西,她昂着头等回应等的脖子都酸了,不满地拿起他的大手用尖尖的虎牙磨着。
唐泰斯感受到手上传来痒意,他低头一看,蹲下身子,掰开寄秋的嘴巴,伸手探进去摸了摸,“西蒙,你换牙啦?!”
“昨天啃苹果掉了两颗。”寄秋呲着嘴巴,展示两边虎牙旁边的空缺,“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噢,我并没有这个打算。不过,我会让她下半辈子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作为恩主,我需要她帮我办成一些事情。”
唐泰斯站起身,手随意在身上天鹅绒袍子上擦了擦,“利益交换,仅此而已。”
“好可惜哦。”寄秋抿着嘴唇,眨着金子般的眼睛,“海黛小姐是个可爱又可口的美人。”
“呵,小色鬼。”唐泰斯不屑地哼了一声。
“我只是在为你的后半生考虑啊,爸爸。”寄秋无奈地耸肩。
时间一久,基督山庄园里都接受了这么一位像主人不是主人,像仆人不是仆人的女孩。
唐泰斯给海黛请了几个法国女佣照顾她的饮食起居,还请人教授她各种外语。
“小桔子,我终于体会到你的感受了。”寄秋把脑袋凑到猫猫身边,她小声嘀嘀咕咕,“二胎的感觉简直太要命了,你要是人类的话,一定十分嫉妒我现在天天跟小李子腻在一起吧。”
小桔子被小主人呼出的热气搞得耳朵痒痒,它抖了一下大大的猫耳,把脑袋偏到另一边。
寄秋把带着皂角气味的小猫咪放到床上,把脸凑过去,打算亲一口它的小脑袋,但被小桔子嫌弃的用上肢挡住了。
整只猫的每一根毛都在抗拒,‘愚蠢的人类,我很高贵,你不配。’
寄秋一向坚定强扭的瓜最甜,她移开猫爪,将脑袋蹭了上去。
城堡很大,寄秋见到海黛的次数屈指可数,再加上唐泰斯为了避免自己儿子误会他玩养成,坚决不让海黛同他们一齐用餐。
“爸爸,我的画卖的怎么样了?”
寄秋想到自己在唐泰斯出门前,交给他的一批画作,她想用现实主义画派打响名气。
“卖的十分抢手,不到一周,就被人买走了。”唐泰斯切割着餐盘上的小羊排,“每一幅都卖出了高价。”
“真的吗,我不信。”寄秋将肉排放到口中,顺便把盘子上的水煮青菜拨到一旁,她对于绘画这件事还是用心的,也打听过现在艺术界的局面,拿破仑倒台后,古典主义画派不复昔日荣光,现实主义画派崭露头角,新兴的画派需要花很多时间才能让人接受。也就是说,古典主义画派还依旧占据着市场主流。
每次想到这,寄秋就为后面属于学院派的时代感到头疼,她所属的个人风格是专门跟学院派唱反调的野兽派。
而在野兽派对抗上学院派之前,还有个印象派,历史上后印象派还是野兽派的启蒙老师,她不知道自己在印象派出现之前创造出野兽派会对艺术史造成什么影响。
唐泰斯伸手拿起桌子上的手摇铃晃了晃。不一会儿,雅各布就捧着一个中型箱子走了进来。
“少爷,这都是您卖出的画所得的钱。”雅各布露出一个和蔼可亲的微笑,只不过他做起来倒是凶神恶煞。
寄秋放下刀叉,拿起餐巾擦了擦嘴巴,她看着箱子的钱币,是市面上流通的货币,不是山洞里的古金币。
‘唐泰斯做事真的滴水不漏,竟然连钱币都兑换了一遍。’
她心里感叹着,寄秋无法相信自己随便画的几张大海能卖出高价。
不晓得自己不被信任的唐泰斯看着寄秋疑似惊呆的表情,忍不住笑了,他的儿子果然是世界上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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