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愿藏拙,平时学习越发认真,其实这样简单的知识无须如此认真,只是她希望给老师和同学留下付出和收获成正比的印象,后来的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到年底时,她已经攒了七本带有奖字样练习本。
有些令她苦恼的是好朋友于彩凤的成绩有些糟糕,现在才一年级,她就考不及格,这水平实在与她灵秀可人的外表不相匹配。
真没想到她学习不好是从小就地基不牢的缘故,前世认识她时,两人已经上初中了,想起她后来的命运,她心里变得柔软起来,一定要让她和自己一样,从小就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她是自己一辈子的好朋友,即使后来彼此生活有差,相隔千里。
第30章 . 老天爷抢了先 黄灿灿的麦子迎风招展,……
黄灿灿的麦子迎风招展, 羞涩的麦杆被即将成熟的麦穗压弯了腰,队长天天去摸麦穗,好决定哪天开始收割。
每年麦收的季节也恰好是多雷雨的季节,全体社员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磨好镰刀准备收割, 若慢一秒, 就要被老天爷抢了先。
久不出去在田间山沟里走动的文秀英白了许多,英气的长相也显出几分柔和可爱来, 这一年她尽可能的给自己加餐, 脸上肉乎乎的, 跟年画娃娃有点像,与村里的小孩走在一起,总要被大人夸上几句长得好有福相。
她不再主动做家务, 时间都是自己的, 练字的时间也多了些,她现在还发展出了新产业,就是帮队里的人写信,明码标价, 一封五分钱。
队里年纪大些的人上过学的不多, 小一辈的还没一个人上过高中, 多数上个初小就回家种地了, 那一手字基本上拿不出手, 时日久了,认的那几个字也荒废了,能真正自己写信的人家其实并不多。
每逢给亲戚朋友写个信都要求着队里的几位先生, 空着手不合适,给钱少了难看,多了出不去。
文秀英经过有意无意的打听后定下了这个价格, 五分钱基本上是两个鸡蛋的价钱,有一点分量,但也是寻常人家出起来不肉疼的。
日头高照,她正忙着写接的新活儿,于彩凤噼里啪啦的敲门,冲了进来,这莽莽粗憨的样子实在与她精致小巧的长相不符
文秀英将她拉进屋里,刚喘匀气,就急急道:“英英,我也可以挣钱了,你给我的字帖,我天天练,现在也有人找我写信了。”
“真是太好了,凤凤,你好厉害,你看我说的对吧,只要下功夫,成绩就能上去。”文秀英打心眼里高兴,好朋友就是要一起进步的,若两人步子差的太远,总会日生疏的。
一说起成绩,她脸上的兴奋劲就消失了,软软撒娇道:“英英,你怎么又提成绩,我就是学不会嘛。”
“小懒蛋,你哪里说学不会,你就是不想学嘛,回家作业经常完不成,曹老师训你都成家常便饭了。”
文秀英想了很多办法让她好好学习,她都是东躲西躲,打哈哈,后来,她说起自己写信挣钱的事,于彩凤来了兴趣,文秀英也看到了新的曙光。
她一向认为,一个智商正常的普通人学习不好更重要的原因不是过去的基础太糟糕,而是缺乏良好的习惯和高度的信心,其中成就感带来的信心是最关键的。
与学书本上的知识相比,练字显然简单许多,但是其中带来的成就感却是非凡的,她将自己用过的字帖里,简单的两本都给了她。
可不然,今天就见成效了,刚刚的开心里,除了能挣钱,觉得自己得到肯定也是更为重要的吧。
文秀英乘胜追击道:“以你的聪明,想考好是很简单的,只是缺了点东西,你才考不好的。”
于彩凤一听她说起考试成绩的事,本来都要夺门而出了,但是又被她这句话勾起了兴趣:“什么东西?”
“信心和动力。”
于彩凤一脸迷茫,文秀英看她肯坐下听她说了,便滔滔不绝起来:“你年纪小一些,在班里有些坐不住,因此学习总是比别人慢一些,考试自然考不好,久而久之,你就觉得自己不是学习的料,便自我否定,不想努力了,然后就更考不好了,又加深了你对自己的这种印象。
而动力嘛,你是不是不知道考试成绩好有什么用?老师奖励的本子铅笔你又不缺,为了这个学习你是做不到的。而之所以能静下心来练字,是因为写信可以直接挣钱,亲赶集的时候就可以买好东西了是不是?”
“英英,好像就是这样啊,我学不好就学不好呗,反正学的好不好长大了都是一样下地干活,挖地又不用识字,做算术题。”于彩凤觉得文秀英说的有道理,但是知道了她也做不到,上课睡觉多舒服呀。
“凤凤,你想不想成为大学生,然后去城里工作,坐办公室,打扮的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住在楼房里,吃饭下馆子,穿衣逛商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文秀英说起了她未来的生活,前世她也过上了这样的生活,可是却历经渣男家暴伤害,最后嫁给一个丑胖的老男人才过上的,后来老男人却回到了前妻的身边,她一无所有。
于彩凤都听傻了,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好日子吗?她有个表姨是在县城当工人的,不用下地,住的是平房,厂里每个月给发钱□□,吃穿都靠买,但总是穿着油腻腻的工服,手粗糙的跟农民似的。
她觉得这就是她不敢想的好日子了,还有比这更好的日子吗?干净漂亮,还不用出力气,她眼神迷离,陷入了想象,仿佛自己已经过上了这样的好日子。
看她一副做梦的神情,文秀英给了她一把瓜子,把她拉回现实严肃道:“凤凤,我向你保证,只要你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就一定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英英,你是在说梦话吧,世上哪有这样的好日子,而且老师不是说了吗,现在上大学不是考的,是要公社推荐,每年一个公社才两个名额,哪轮得上我啊。”
“等咱们长大,高中毕业那会,就可以靠自己考大学了。”文秀英用确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后,又悄悄道:“这是我舅舅告诉我的秘密,不能告诉别人,如果大家都知道,可以考大学了,就都会好好学习的,那样大学就不好考了。”
于彩凤这下眼睛是真的亮了,文秀英的舅舅是个当官的,老给她家寄东西,队里很多人都知道,大干部说的话肯定是真的了,她才不想下地干活呢,晒的黑黑的,也穿不了漂亮衣服。
“英英,我以后都听你的,咱们都好好学习考大学,当城里人。”于彩凤眉笑颜开的摇着文秀英的手道。
“说好了,可不许反悔,以后咱两在学校把作业写完再回家,你如果不听话,我就不给你带好吃的了。”
“不嘛不嘛,我听话,要吃好吃的。”于彩凤习惯性的撒娇。
两人笑闹了一会,于彩凤就被家里人给喊回去吃饭了。
傍晚起了一点风,家里人回来说,队长让明天一大早就去地里割麦子,小孩带上篮子去捡掉下的麦穗。
学校放了十天的农忙假,木家兄妹一早就带着工具出了门,木嘉尚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拿的是一把小镰刀,也加入到了割麦的队伍。
文秀英没有与其他小孩挤在一起,而是独自走在最后面,队长在地头看着,他会把小孩子们捡的麦穗全部收拢,谁都不许私藏,夏日里,大家都穿的单薄,一眼望穿,也没地儿可藏。
她慢慢悠悠地晃着,一点也不着急,地里的麦穗很少,又被前面的小孩捡过一遍,她把主要心思放在捡野菜上。
地里的荠菜,蒲公英长得繁盛着呢,过一遍水,用香油拌着吃,多香呀,多捡一点,放在冰箱里,冬天拿出来也还是鲜嫩的,她的冰箱里已经放了很多春天捡的苜蓿,这些都是她的最爱。
正在地里蹲着,突然觉得脸上一湿,铜钱大的雨点顷刻间便来了,队长喊着:“大家快把割好的拉回去,拉回去。”
她也赶紧朝身后跑,也帮着去捆麦子装车,农民一年的收成就指着这些麦子了。
很快,大家开始喊起来:“下冰雹了,下冰雹了。”核桃大的冰雹打在脸上,让还在地里忙活的人都有些招架不住了,纷纷往有遮挡的地方跑去。
队长一人带着草帽还在喊着,把麦子拉上,把麦子拉上,没割的就算了,割下来的如果泡在雨水里是要长芽的。
大家强撑着随便把地上还没捆好的麦子往架子车上一扔,拉上就跑,没捆好的麦子边跑边掉,地里还散落着一些没装车的麦子。
一时间,乱成一团,文秀英落在最后面,她随手摸出一把铁勺,扣在头上,慢慢走着,边走边把散落在地里和路上的麦子收进空间,这些麦子如果她不收走,等雨过后,也要被泡坏了,还是爱惜粮食等好,也能解决一下她日益稀少的粮食问题。
这样想来,这场雷雨和冰雹倒是帮了她的忙,队里的麦子收割后,大部分是要上交的,每家只能分个几十斤,社员的口粮主要还是要考秋天的玉米和土豆,因此,割麦是上面无比重视,社员却总想敷衍的一个活计,乘着下雨,社员甚至还在悄悄说着,又可以回家躺着了。
雷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第二天日出天晴,队长又在大喇叭上喊着让大伙下地了,社员们拖拖拉拉的去了地里,一踩一个大泥坑。
队长无奈,只好说再晒一天,明天割麦。
文秀英一个人在地头转悠了一圈发现,麦地行间,有很多麦粒在其中,应该是被冰雹给打的,远远就能看见,很多麦杆都倒在地上了,这样倒掉的麦子,显然是要损失很多收成的,割起来也要费工很多。
她悄悄的钻进了麦地里,将沾在泥里的麦粒一一收走,悄无声息。
队里的麦子熟的程度稍有差异,这块地是熟的最早的,只这一块地,她就把空间里的地给放满了,她把床板,拼图板,桌子都腾挪出来,晾着这些湿漉漉的麦粒,翻检的时候,她看到有些竟然已经发芽了。
她一夜未睡,才将麦粒挑选归置好,看起来应该有两百来斤的样子了,等想办法磨成面粉,应该够她一个人吃好久了。
晒的黑黝黝的社员付出了比往年更多的劳动,却收获了少很多的麦子,中间又断断续续的下过几场雨,收起去的麦子没能及时晾干,长芽的发霉的,还有麦粒被冰雹打在地里,无法从泥土里刨出来的。
大家都低估了这些麦子,只以为就是不多的一些,直到七八月份,雨季到来,地里长出了绿油油的麦苗时,队长才清楚的知道,麦子都跑到哪里去了,这些自由生长出来的麦苗自然是便宜了大队部羊的那几只老山羊。
对此,社员们的心痛程度一般,反而因为今年雨水多,玉米棒子长得格外大,把社员们给喜坏了。
不用队长催,天刚亮,社员们就已经在地里了,队长心里谋算着,麦子是天灾,收的少,他也没办法,玉米就按着往年的收成上交就行了,社员们发现今年分到的玉米比往年多一些时,都心照不宣,只是队长的威信越来越足了。
这些小节文秀英都是不知道的,家里有粮,她心不慌,只一心带着于彩风啃课本,除偶尔给两个小弟弟加餐外,其余的家务活一概不理,倒落的个轻松自在。
忙碌惬意的小学时光很快过去,她的长辫子成为了最显眼的标志,别人说起来就是那个长着大长辫子的姑娘,整个大队的人都快认识她了。
上初中一年后,人们发现那个长辫子的姑娘个头窜出一大截,都快一米六了,比同龄的女孩都高半个头,她又变成了人们口中的高个子姑娘。
这些年,她变了许多,有一个人,却在多年后第一眼就认出了她。
第31章 . 就为一口吃的 乌黑发亮……
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神采飞扬, 那个怯怯又爱哭的小女孩长大了,高挑的个子在人群中很是显眼,与多数瘦弱矮小的同龄人走在一起,仿佛生活在另外一个时代版。
见从城里刚下乡没几日, 依然白净细嫩的同屋男孩贺子谦一直盯着刚过去的几个女孩背影看。
早下乡一年, 已经与当地人肤色毫无二致的林乘风打趣道:“那几个女孩都是本大队的,想认识哪个?哥给你介绍介绍。那个最白最漂亮的叫于彩凤, 性子软软的, 说话也柔声细气的, 见我们都喊哥哥,别看她才十二三岁,该长的地方都长了......”
他话还未说完, 就挨了贺子谦一拳, 他胳膊上有些吃痛,止住了话音,回手推了一把贺子谦道:“你脑子有病吗?就许你看着想入非非,还不许我说了, 反正也回不去了, 还不如早下手挑个漂亮妹子过日子。”
“以后再让我听见你说这种话, 听到一次打你一次。”贺子谦低吼道。
林乘风觉得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跟这么个表里不一的大少爷住在一起, 本来看他行李里有旧军装,水壶也是军用的,还戴着块手表, 估计是个军队干部子弟,想搞好关系来着。
谁知是个伪君子,盯着人家女孩的腰身不放, 还不许他说几句,不就是想独占吗,哼,哄女孩,谁怕谁。
贺子谦拿着镰刀弯着腰笨拙的割着麦子,没干过农活的手被镰刀把磨的生疼,嘴角却一直带着笑,英英妹妹还是那么好看,旁边的女孩长什么样,他根本没看见,只是看英英一直挽着她的胳膊,肯定是她的好姐妹。
林乘风对一个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竟然心生垂涎,说出那样肮脏的话,他自然是不能忍,更重要的是若让英英知道,好姐妹被人那样说,估计得打爆他的头,还是不要累着英英的手。
他已经来十几天了,今天才第一次见到英英,却没说上话,她应该是已经上初中了,今天周五才回家的。
下次再见到她还得等一个星期,他心里一直琢磨着怎么才能跟她说上话,她多半是已经不认识自己了。
正想的出神呢,一个粗粝的声音响起:“小伙子,麦子不是这样割的,你得蹲下去,握紧镰刀,一只手揽着麦杆,一只手割,割好的麦子朝一头放,放乱了就不好捆了。”
贺子谦站起身,看到跟他说话的是接他们来的小队长申明存,笑着应道:“队长,我知道了,我现在就改。”
他照着队长教的法子,握紧镰刀把,而不是在手里经常变换,果然手没那么疼了,蹲下确实也好使劲些,他被他爹扔给沈伯伯练了六年,身体是很壮实的,力气也大,只是干农活有些不得法,总觉得有劲使不出来。
申明存看这个刚从城里下来的小伙平时话不多,干活却不偷懒,但干的慢也是真的,他才忍不住出口点拨几句,没想到他也听的进去,才这一会的功夫,就割到别人前面去了,抱起大麦捆来也毫不费劲,比那些已经下乡锻炼了一年多的后生还糙实。
19/102 首页 上一页 17 18 19 20 21 2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