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把手里的小凳子展开,坐下就开始跟慕歌聊了起来。
慕歌闲得无聊,也就随便听听。
这一听可不得了,这老头博古通今,什么都知道。
从古代聊到现代,从现代资本主义说到社会主义,从外国说到中国,从中国说到国际形势。
慕歌也不插话,就这么听,看表情很认真,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几分。
太阳出来了,老头拎起小凳子,哼着歌走了。
慕歌看着老头的背影,摸不着头脑。
这时,一个穿着道袍的年轻人来到慕歌面前,问她有什么事。
慕歌说找观主,这人睁大了眼,看向刚走远的老头,告诉慕歌:
那就是观主。
慕歌:......
谢过这个年轻人之后,慕歌离开了道观。
那老头可太会忽悠人了,刚才慕歌听得都觉得自己要成为愤青了!
不过,老头最后一句话说的什么来着?
“......一切都是注定的缘分。”
缘分?
想起霍恩,慕歌沉默。
想起雷德,慕歌“呸”了一声。
和雷德这种神经病相遇,才不是她的缘分,就算是,也是孽缘!
慕歌溜达溜达走在街道上,看学生们去上学,看成年人去上班......
即使这个世界这么混乱,所有人依然在努力地活着。
手机响了,是慕母,慕歌接了:
“慕慕,去哪儿了?”
慕母的声音很轻,就像怕打扰到她。
慕歌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慕父的声音响起:
“慕慕是不是觉得难过?别怕,爸爸妈妈一直在你身边。”
“是不是在家里待烦了?”
“那咱们一家三口出去玩一玩吧?”
“去哪里?”
“去看海!每次看海慕慕心情就会好!”
“嗯嗯,我觉得可以。”
“我也同意!”
“慕慕,你呢?”
慕歌紧握的双手终于松开,她点点头:“好,我们去看海。”
——慕歌前世是一把见不得光的刀。
她常年游走在黑暗边缘,和死亡起舞。
她以为自己是正常的,其实她早就坏了。
前世的她是个孤儿,没有人关心,所以即使她心理出现极大的问题,她不说,也没人知道。
后来,慕歌如愿以偿地死在一场爆炸中。
再次转世投胎,慕歌成了一个平凡的女生。
有一对爱她的父母,有很多试图和她做朋友的同龄人,更有很多想治愈她,陪她携手的人。
除了父母,慕歌都拒绝了。
小时候走丢,看着那些坏人被更坏的人肢解,慕歌就知道,自己好不了了。
慕父慕母也知道慕歌心理有问题,他们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所以放弃了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带着慕歌来到江市,一直陪着她,一直看着她。
二十多年了,慕歌看起来和平常人一样,为什么突然又开始不好了?
......
慕歌和慕父慕母也没去哪儿,就随便找了个有海的地方过去了。
到了海边,慕父慕母开着游艇去玩,慕歌走在沙滩上捡贝壳。
每次看到大海,慕歌总觉得自己的心会诡异地平静下来。
大概是因为,前世第一次被人关心,也是在海边吧?
开学季,海边人不多,但也零星分散着几个看海的人。
慕歌捡了五个贝壳,又在旁边的小商店里买了五根金色项链,用特殊工具将贝壳打穿,接着用项链将它们一个一个地串起来。
串好后,慕歌拿着五个不同颜色的贝壳项链来到一块大石头上。
海风吹来,吹起了她的头发和裙子。
慕歌从兜里掏出五行石手链,戴在手腕上。
一个小女孩悄悄跑过来,对着慕歌小声道:
“姐姐,不要不开心了,你的贝壳很漂亮,和你一样漂亮。”
慕歌看着她,弯了弯眼睛:“谢谢,你也很漂亮。”
那个第一个关心她的人,好像就是在这里,也是个小孩子,对她说不要不开心了,还邀请她,让她和她一起玩。
“姐姐,我们一起堆城堡吧!”
前世,慕歌接受了,所以那个女孩死了。
今生,慕歌摸了摸她的头发,拒绝了。
小女孩看着慕歌,伸出手。
慕歌弯腰,和她处在同一水平线上。
小女孩也用手摸了摸慕歌的头发,叹气道:
“姐姐,那不是你的错,你已经为我报仇了。”
“不要不开心啦,这个世上有那么多爱你的人,你要好好活下去,同样地爱他们啊!”
慕歌看着面前的女孩,轻轻点头:“好。”
海风吹来,小女孩消失了。
慕歌闭上眼,向后仰的时候,被一双手紧紧地抱住。
他的胸膛滚烫而宽广,他的右手腕上同样戴着五行石手链。
慕歌转头,和他接吻。
男人吻得很用力,恨不得生吃了她。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才停下来。
慕歌没睁眼,靠在他怀里,淡淡道:
“带我去酒店。”
男人没说话,但喘息的力度更大了。
......
他们来到一个有名的大酒店,开了房。
房门打开后,两人就亲吻着跌跌撞撞地倒在床上。
“......睁开眼看着我,看我是谁!”
慕歌没理他,身后的人恨恨地咬了她一口。
“不管你心里在想谁,现在和你在一起的,是我。”
“......”
许久后,男人抱着慕歌轻吻她的脖颈,他的脖子里,戴着红色的贝壳项链:
“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我。虽然我是第一次,但我觉得我刚才很棒......”
“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好不好?”
“我们可以先订婚,再结婚......我知道很多蜜月旅游的圣地,到时候我们都去玩一玩......”
慕歌睁开眼,看着他红宝石一样的眼睛,眉眼间的郁气彻底消散。
红发男人看着她的表情,心里的不安感越来越强。
她不喜欢他,为什么突然和他上床?
这时,两人手链上的红色小珠子一同亮起来。
“......再也不见。”
听到慕歌最后一句话,红发男人目眦欲裂,却只能消失。
空荡荡的酒店房间里,传来一个近乎呢喃的声音:
“和渣滓上床,也没那么不可忍受......”
“反正,都是一样的男人。”
*
慕歌按照霍恩之前留下来的地址,将蓝色的贝壳项链寄了出去,同时抹掉自己在这座城市的开房记录。
做完一切,她又回到海边,沿着沙滩走。
天色渐晚,慕父慕母回来了。
就在慕父慕母在游艇上和慕歌打招呼的时候,慕歌身后传来一个温柔的男声:
“你好,你......就是慕歌?”
慕歌转身,看到了一个黑发黑眼气质温润的男人,他看着慕歌,脸庞微红,眼睛里满是羞涩和期待。
慕歌本想说你认错人了,可是却突然看到了他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
这个人,是下一个受害者?
慕歌认真观察他的外形,目测身高190+,脸10分,气质10分,身材10分,就连声音,也是10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人,无论哪一出都长在她喜欢的点上?
虽然但是,慕歌还是装作很淡定的模样移开了视线。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刚才这个男人手腕上黑色的小珠子好像亮了一下......
慕歌还没说话,慕父慕母气冲冲地挡住慕歌的视线,他们看着这个俊朗温柔的男人,语气十分不客气:
“温修远,再过一段时间,你和慕慕的婚约就会解除。”
“之前说好不会出现在慕慕面前,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未婚夫?
他?
慕歌看过去,却正与一双满含情意的眼睛对上。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72章 果然,你不是什么好东西。
温修远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有个娃娃亲的未婚妻,只是未婚妻走丢过,未婚妻的父母太紧张她,放弃了原来的一切,去了江市。
从小到大,温修远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告白的人络绎不绝,只是都被温修远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自然是自己有未婚妻。
要说温修远对未婚妻不好奇是不可能的,只是未婚妻的父母不希望任何人打扰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包括他这个未婚夫。
所以,一直以来,温修远一直没见过自己的未婚妻。
23岁这年暑假,未婚妻的父母上门,想退婚。
温家人不答应,和慕家人吵了起来。
温修远站在三楼向下看,据说未婚妻的家,和他家的摆设一模一样,就连未婚妻的房间,也和他的房间一样,单独在三楼。
他看着下边那两对父母吵得天翻地覆,就连四个人在幼稚园玩泥巴的事情都拿出来攻击对方。
——温家和慕家,一直都是青梅竹马和邻居,放在日漫中,这种关系叫驯幼染。
温修远和未婚妻本来也该是驯幼染,但是慕父慕母搬家了,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面。
温修远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满屋子未婚妻的照片,温柔的黑眼睛里满是偏执和疯狂。
——他是个传统的男人,有了未婚妻就不会多看别的女人一眼。
即使未婚妻不知道他的存在,更不知道他这些年来压抑的渴望,他还是像个疯子一样爱上了自己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妻。
慕歌,慕慕......
即使只是想起她的名字,他就硬了。
更别说,她就这样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用那双冷淡的眼睛看着他。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不暴露自己的丑态,笑得温柔,人模人样。
果然,她的眼神一直忍不住放在他身上。
她喜欢他,不管喜欢什么,他都很喜欢。
“......我们先回去吧。”
扯了扯慕父慕母的衣角,慕歌低声道。
慕父慕母瞪了眼面前的温修远,转头对着慕歌换上另一幅慈爱万分的表情:
“好,慕慕想回去就回去,咱们别理他!”
慕家人走远了,温修远的头发被海风吹乱了,挡住了他眼里的黑暗和疯狂。
来日方长。
*
雷德消失后,慕歌再戴上手链,也没做梦。
与之相反,是慕歌每天下楼运动的时候,都能透过落地窗看到坐在长椅上对她笑的温修远。
慕父慕母又去找温家人撕逼了,不过临走前,他们叮嘱慕歌,能不动温修远就不动,要是真动了......他们大不了再次搬家!
所以,温家人,或者说温修远,到底有哪里不对劲?
慕父慕母红了脸,支支吾吾地不说,最后只告诉慕歌,温家人都是疯子,离得越远越好。
慕歌不知道慕父慕母为什么这么说,但她还是听话地不理会温修远。
这天,慕歌坐公交去市里的游泳馆,她戴着耳机,耳机里播放的,是英语听力。
家里也有车,慕歌也考了驾照,只是她不喜欢开车,每次出去不是骑电动车,就是坐公交,或者打车。
至于听英语,是慕歌觉得,她需要重温一下这个世界通用语言了。
公交车上开着空调,很凉快。
慕歌坐在窗户边上,看着窗外的人群。
公交车停了一下,又继续前进。
一个人坐在慕歌身边,还一直盯着她。
慕歌睁开眼睛,看到了温修远。
他眉眼弯弯,笑得让人根本无法生气:
“你去哪里?”
慕歌微微皱眉,指了指自己耳朵上的耳机,表示不方便说话。
温修远眼神暗了一瞬,在慕歌发现前,又恢复那副好教养的温和模样。
他不说话了,坐在慕歌身边,安静地注视着她。
即使没看他,慕歌也知道,身边这个男人喜欢她。
可是为什么呢?
他们从小到大根本没有见过面,也没一起做过梦,更没接触过,他为什么会喜欢她?
一见钟情?
慕歌借着手机屏幕看了下自己的脸,只能说眉眼清秀,顶多皮肤白了点儿?
她也不是那种让人一见钟情的大美人,气质,大概是没什么气质的。
所以,他为什么喜欢她?
还有霍恩和雷德,他们两个长相出众,身材气质也好,按理说也是那种一直被人追求的人,和身边这个温修远一样,是天之骄子类型的人。
他们三个,却都表现出十分喜欢她的模样......
他们不会都有病吧?
还是因为五行石手链?
慕歌垂眼,拨弄了下手腕上的黑色小珠子,一直看着她的温修远也把自己手腕上的手链递过来:
“我也有这串手链。”
“这是我们婚约的证明吗?”
慕歌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了眼温修远。
如果这是婚约的证明,她可能和好几个男人同时有婚约。
温修远被她看得摸不着头脑,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凑过去轻声问道:
“你刚才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
就像在看一个傻子。
慕歌摇头,发丝掠过温修远的侧脸,飘过一丝淡淡的香气,他忍不住呆了一下。
“你手链是从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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