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小的时候余檀经常和谢之煜一起睡。
多数时候元仪都不在家,谢之煜百无聊赖跟在外婆身边。老太太爱打牌,烟和牌不离手, 让谢之煜自己去外边玩。
那会儿余檀总能见到谢之煜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样子, 她忍不住去找他玩,去逗他, 想让他开心一些,特地去买一颗彩虹棒棒糖递给他。
关系熟络了之后,余檀经常盛情邀着谢之煜:“小之之,你晚上睡我家吧, 我的床很舒服的,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很大的玩偶, 我们一起抱着玩偶睡觉。”
谢之煜从来没跟余檀说过,她的睡相实在太差劲了。玩偶踢开, 把身边的人当抱枕,手脚并用死死缠着怎么都不松手。
不过,谢之煜早就习惯了。
早上起床, 一起洗漱刷牙。
浴室里的洗手台有两个盆, 超长的一面镜子, 余檀一抬头就能看到谢之煜。
这场景又有点梦回那年谢之煜和元仪闹翻时,他暂住在她家。
年岁大了,他们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睡在一张床, 家里的书房腾出来让谢之煜睡了大半年。
余檀爱赖床, 每天清早急匆匆起床, 谢之煜正在浴室里洗漱。她也不避嫌, 挤到他身边占了位置自顾自刷牙。
现在, 余檀上班马上要来不及了。
虽然起得不算晚, 可是这边距离她上班的地方少说要有一个小时的路程,还不算上中间堵车时间。
余檀匆匆化妆。
洗手台旁边有一些崭新的化妆品,她随手就能用。简单的裸妆也不需要特别多的步骤,更不要复杂的工具。
化完妆,再用泡沫洗手。难免想起昨晚被谢之煜拉着手一根一根清理。她耳根发烫,逼着自己不去想那些画面。
“早上想吃点什么?”谢之煜随口问。
“随便吧。”余檀忙着化妆,没有她习惯的放大镜,画眼线总感觉会不准,还是算了。
“家里还没有做饭阿姨,要不要找一个?”
“不要!我再也不来了,你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
谢之煜本想说不要去上班之类的话,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
算了,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那我在你公司附近买套房,楼盘你挑。”
“我不要。”
“你要怎么样?”谢之煜放下刮胡刀歪着头看着余檀,大半张脸的T恤泡沫,拧着眉,像个圣诞怪蜀黍。
余檀说:“我就住我租的房子呗,我前段时间刚续租了一年。”
谢之煜一脸的大少爷我不乐意:“那是人住的地方吗?”
“你才不是人。”
“你见过我不是人的时候?”
余檀深吸一口气,把手上的海绵蛋扔到谢之煜脸上。谢之煜顺手接过在掌心捏了捏,勾着唇一笑。
单看这个画面,他们还挺像老夫老妻。
谢之煜这会儿正在刮胡子。
穿着一件纯白色的T,露出一整只花臂。下颚上扬,刮胡刀经过他线条流畅的面额,带走白色胡须泡沫。清晨阳光从窗户撒进,有几缕落在他身上,他好像比光更加耀眼一些。透着野性、不羁。
这个洗手台的高度对他来说可能低了一些,偶尔还是得躬身,后颈的骨骼清晰。
利落刮完胡子,再简单地抓了抓发,没有特地做什么造型,他也不是那种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自恋的人。他的身材和长相,披麻袋也是好看的。
其实谢之煜时尚的嗅觉也很灵敏,很早就开始穿限量版的球鞋,因为不想跟别人撞鞋。在那个还算非主流的年代,翻开谢之煜的青少年时代的照片,一点也不会觉得他土气或者违和。
余檀化完妆,侧头看一眼谢之煜。第N次觉得,他这个家伙还真的蛮帅的。并不是浮于表面那种肤浅的皮囊,他的一举一动,不做作,也不刻意,自然而然地散发男性气息。
男性,气息。
余檀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挥开自己脑子里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
收拾完下楼,阳光顺着屋顶的阳光玻璃投射到整个别墅,看着明亮整洁。余檀着急忙慌,噔噔噔从楼上跑下来,催促谢之煜:“你快点好不好呀。”
餐桌上的保温袋里一堆的早餐,余檀走过去看了眼,问是谁准备的。
谢大少爷自然不可能一大清早来准备早餐,他昨晚一夜没睡好,整个人烫得不行。
早餐是自己家的五星级酒店送过来的,因为不知道余檀想吃什么,她每天早晨总是变着花样吃,毕竟这个城市能够选择的早点很多。但凡酒店里有的,每样都打包了一份送过来。
谢之煜正在楼梯口,他换了一套衣服,看着正式的同时,也散发着浓浓荷尔蒙。这会儿慢悠悠地戴着腕表,抬眸看一眼餐桌上的东西,不紧不慢:“随便给我挑一样。”
余檀本来想选粥的,可是看着那黏糊糊的白色物体,脸色一变,瞬间放下,她没什么胃口,只选了一个鸡蛋和一杯果汁。
她对谢之煜的喜好倒是清楚,以前早餐他一般都是吃一份三明治配一杯牛奶。
“那剩下的呢?”余檀问。
谢之煜满不在乎:“等会儿有人会来收拾。”
“好浪费啊。”
余檀想了想,把那些袋子提着,准备拿到办公室分给同事吃。
那帮年轻人经常不吃早餐,即便是吃也是随便应付。
一起出门,车停在院子的草坪上。
昨晚来时没有看清,阳光明媚时倒是将这院落看得清清楚楚。
一整面墙的蓝色岩旋花,刚好到花季末,lilac浅紫色的花正是最灿烂的时候,形状似星星,数量多且美,一朵朵盛开犹如陆地海洋。
国内并没有这个品种的花,它是旋花科、牵牛属,是谢之煜从欧洲带回来特地让人栽种。这类植被不会对其他物种造成侵略和伤害。
余檀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不用什么滤镜就已经是小清新的壁纸。
谢之煜已经上了车,也不催她,单手撑在车窗上看着余檀,阳光下眯着眼睛问她:“喜欢么?”
“好漂亮。”
某个人臭不要脸:“当然,你老公的品味一向优秀。”
“呕。”
早餐还没吃就要吐了。
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余檀吃早餐也是不慌不忙,自己幽幽吃完,听到旁边谢之煜提醒:“我呢?”
余檀瞥他一眼:“你自己吃啊。”
谢之煜双手掌控方向盘,翘了翘自己的大拇指:“没看到我开车么?”
“看到了。”
“喂我啊。”
余檀咬牙切齿:“你滚。”
“饿,低血糖要犯了。”
余檀自然知道谢之煜有多狡猾,也懒得跟他掰扯,她不情不愿拿出三明治准备喂他。
谢之煜不吃,头稍稍一撇:“先喝口奶。”
“你怎么要求那么多呀!”余檀牢骚归牢骚,也拿起温热的玻璃奶瓶,插上吸管投喂谢之煜小北鼻。
谢之煜喝一口奶,吃一口三明治。
别说,余檀看他吃的时候觉得还挺香。
手上的三明治里面有荷包蛋、牛肉、番茄,看着很不错的样子。
谢之煜吃了三分之一,余檀拿回三明治,就着他吃过的地方咬了一口。接吻都接过了,以前也没少一起吃东西,余檀跟别人还会介意,但谢之煜吃过的东西她到没觉得有什么。
红灯停,谢之煜一侧头,就见余檀就着他喝过的吸管吮了一口奶。
他的眼眸暗了暗,掌握方向盘的手指轻轻拍打着。
车载印象里播放着一首英文歌,Girl Crush:
“我迷上了一个女孩
虽不愿承认
但我强烈的情感
已无法停止
我无法自拔
我想要她拥有的一切……”[1]
出国的那年,头等舱的耳机一直在循环播放这首歌。
每一个音符,每一段旋律,每一句歌词,似乎都在替他发声。
谢之煜从未有过任何崇拜的对象,他只信自己。
后来谢之煜去听过Little Big Town的演唱会,他坐在Arlington AT&T体育场绝佳的位置,周围的歌迷疯狂嘶吼。
谢之煜脑子里只想着一个人,想到眼眶发红。
那一年的德克萨斯州迎来近十年最强冷空气,谢之煜手握相机,站在市中心拍下一组漫天飞雪。这些定格的照片全部上传一个名为Bluewhale的ins账号,关注者不多,他并不在意。
那天,余檀在那些照片上点了一个赞。
*
紧赶慢赶,余檀到底还是迟到。
谢之煜还拽着她的手不放开,吊儿郎当地指指自己的脸颊:“亲一口再走。”
余檀没亲,倒是伸手狠狠在谢之煜脸上掐一把。
“嘶。”谢之煜倒抽一口气,“谋杀亲夫啊。”
余檀笑嘻嘻提着一大堆早餐推开车门直接开溜。
谢之煜降下车窗,懒洋洋地看着余檀,一直到她的裙角彻底消失在眼中,他才慢悠悠地重新发动车。
少女的背影现在成长蜕变以为一个女人,不变的是,他对她的背影依然熟悉。
肉眼可见的,这几天余檀的心情就像她灵动的身影,明显开心了许多。
余檀哼着歌进办公室,脸上带着笑容。招呼还没吃饭的同事们过来吃早餐。
同事们自然开心,有眼尖的看出来这是五星级酒店的早点,惊呼:“余檀姐,你怎么弄来这么多啊?”
“一个朋友……送的。”她只能找到这么蹩脚的理由。
同事们戏谑,余檀笑而不语,也就没人再追着多问。
余檀坐进自己的工位,对面的陈项明呦了一声:“大发菩萨心肠啊,迟到了还唱歌呢。”
余檀也没意识到自己这会儿心情好,她不跟陈项明一般见识:“迟到而已,难道我要哭吗?”
她拿出手机,要先回个消息。
之前碍于谢之煜在旁边,一直不敢贸然回复。
一大早柏蓉蓉就给余檀发来了消息:[昨晚战况激烈?]
时隔一个小时,余檀才给柏蓉蓉回消息:[不怎么样。]
太过于私密的事情,余檀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可柏蓉蓉这个不要脸的,简直毫无三观:[难道谢之煜不行?]
余檀:[怎么算不行?]
柏蓉蓉:[太小,太短,太软。]
余檀:[……]
恰恰相反。
柏蓉蓉在得知两个人居然能盖着被子纯睡觉,表示不了解:[我等了一个晚上,你就给我说这个?就这就这就这?]
余檀:[嗯。]
柏蓉蓉:[气氛都到这了,你怎么想的啊?]
余檀:[就是因为我不怎么想啊。]
柏蓉蓉:[谢之煜也忍得住?]
余檀想到谢之煜昨晚所说的话,他说过不碰她的,只有她愿意才会。
柏蓉蓉仔细想想也知道,余檀如果真的是那种开放的性格,和前面那位在一起整整六年,也不可能到现在还是个雏。
这些事情余檀真没多想,她不知道其中滋味,不明白柏蓉蓉所说的美妙感觉,也不好奇。
眼下余檀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工作。
这份工作是余檀自己喜欢的,上班除了早上起床困难户,其他都挺不错。
意料之中的,上次发布的食谱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点赞也才刚刚破了十万。
张烨烁让余檀少再去捣鼓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眼下直播卖货才是大头。
余檀说不上有多么大的追求,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还是得正常完成。
工作间隙,余檀给谢之煜发了条消息,询问他有关她那辆车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来。
谢之煜回了一句:[那破车我让人当废品卖了。]
余檀:[啊啊啊啊!你还我车!]
谢之煜:[没说不还。]
谢之煜:[这会儿忙,别闹。]
余檀:[哼。]
谢之煜:[哼哼。]
余檀点开购物软件,准备下单一个新手机和手机壳。
早上她注意到谢之煜那只手机屏幕摔裂了一块,倒是还能正常接听,但他那个龟毛的性格,迟早是要换的。
余檀想着自己就算好心,拿谢之煜之前给的“生活费”给他买个手机。他不是要她同款的手机壳嘛,她一并送上。
早上下单,下午新手机就送到手。
手机壳是附近的小店买的,工作时间她溜出去买了一个同款的。为了二手准备,她还买了一个男款的手机壳。
临近下班,余檀倒数着时间准备第一个走,想给谢之煜一个小惊喜。
却在这时候接到一通电话。
来电并未备注,所以余檀也没多想,直接接听。
那头传来熟悉又陌生的声线,低柔但不失力量:“余檀吗?我是元仪。”
作者有话说:
[1]来自英文歌Girl Crush,歌词是中文翻译。
明天13点见哦。
大家做好防护,记得留言呀~爱你们
第29章 茉莉花
这并不是元仪第一次主动找余檀。
余檀深深记得, 第一次见元仪时,是一个冬天,家里养的茉莉花都凋谢了, 叶片也不再油光发亮, 显得死气沉沉。
C城是沿海城市,冬天一般不下雪, 但雨水多,又湿又冷。
元仪来的那天,阳光明媚,是个难得的大好天气。她穿一件黑色的斗篷大衣, 手上拿一只爱马仕稀有皮,搭配一双过膝的高筒靴, 波浪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美得让人挪不开目光。
她画着精致的妆, 身上香香的,弯腰摸了摸余檀的脑袋,笑时眉眼弯弯, 十分有亲和力地说:“你就是小鱼啊, 好可爱。”
小巷子里孩子们经常追逐打闹, 一个皮球飞过来砸了元仪一下。这几个男孩子天天在巷子里打球,调皮又捣蛋,不知砸坏多少家的玻璃窗户, 更可气的, 他们的父母也都护犊子, 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小孩子嘛, 你跟他们计较什么。玻璃窗户碎了就赔你们一块, 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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