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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清清一色【完结】

时间:2023-04-21 20:14:00  作者:清清一色【完结】
  他走到年轻男人面前,伸手拍了拍年轻男人的肩膀说:“小王同志,组织上这是关心你的个人问题。”
  “谢谢关心,但我现在只想为国效力,还不想考虑个人问题。”王海雷站直身体,对莫国章朗声道。
  看他这样,莫国章也没继续说啥,而是让王海雷出去了。
  王海雷走出莫国章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碰见陆耀廷开着一辆吉普车从对面过来。
  他忽然抬手,拦住了陆耀廷的吉普车。
  “有事儿?”陆耀廷神色淡淡的看着他。
  “陆团,沈赢的腿已经伤了好几天,一直没正经看大夫。”王海雷说:“你是她丈夫,你应该带她去看大夫,不然她的腿恐怕好不了。”
  “就这事儿?”陆耀廷眉梢一挑,眼神锐利的盯着王海雷。
  王海雷有些心虚,却还是说:“这是大事儿,要是腿好不了,沈赢的腿就瘸了,一辈子毁了。”
  “这事儿不用你操心。”
  陆耀廷表情紧绷的说完这话,脚下一踩油门,吉普车尾部喷出一股黑烟,特嚣张的扬长而去。
  王海雷看着陆耀廷嚣张的模样,想冲上去,却发现自己没有立场,只能脸色沉沉的站在原地,盯着陆耀廷开车离开。
  而这时候的沈赢,正眼泪汪汪的呆在军区医院里,看着大夫拿着手术刀,把她腿上已经发脓腐烂的肉给剃掉了。
  “你这腿要是再来晚点,都得废。”大夫操心的说:“你这骨头也是昨天刚正的吧?这木板和绷带根本没啥用,要不是你骨头正的好,你以后路都走不了。”
  陆耀廷把吉普车停在医院门口,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正好听见大夫这么说。
  陆耀廷眉头一皱,站在旁边的王姐一眼就看到了陆耀廷,立马惊喜道:“陆团来了?”
  “沈赢不是我说,幸好陆团让我送你来医院,否则你这腿真可能保不住。”王姐的话让沈赢一愣。
  陆耀廷让人送她来医院的?那医生说昨天帮她正骨的人,也是陆耀廷了?
  难怪昨晚她睡着了,都觉得腿传来一阵剧痛?
  沈赢仰头望着陆耀廷,带着水汽的黑眸雾蒙蒙的,看着人心软。
  陆耀廷正了正脸色,面无表情的走过去,正好瞧见大夫把她腿上的腐肉给处理掉的画面。
  眉头下意识蹙了蹙:“打麻药了吗?”
  “打了。”沈赢点头。
  陆耀廷瞥她一眼,昨晚洗干净的的白衬衣和裙子,又被她穿在身上。
  漆黑的长发,斜斜编了个麻花辫,蓬蓬松松的垂在肩头,小脸惨白,嘴唇儿却因为上火,红艳艳的:“陆耀廷,谢谢你让王姐送我来医院。我没成瘸子,有你一份功劳。”
  小嘴儿甜的跟吃了蜜一样。
  陆耀廷没说话,站在一旁看大夫给沈赢处理伤口。
  大概十几分钟后,大夫把沈赢的腿给包扎好了:“我给你开点钙片和消炎药,这阵子要好好养着,每天都要来医院换药……”
  “谢谢大夫。”沈赢语气软软,笑的很乖。
  上了年纪的女大夫,都没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不客气。”说完,还对陆耀廷说:“别让你媳妇儿走路,出行最好坐轮椅,有啥事儿也用抱的。”
  陆耀廷脸色冷了冷,又要抱?
  沈赢却笑盈盈的朝他伸出手,笑的很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陆耀廷没说完,弯腰把沈赢抱了起来。
  王姐就拿着药跟在后面,看陆耀廷仔细的抱着沈赢,沈赢乖乖搂着他脖子的画面,没忍住笑了笑。
  这陆团就是面冷心热,虽然不爱说话,但对沈赢是真贴心。
  还拿了钱,请她明天给沈赢买老母鸡炖汤呢。
  陆耀廷把沈赢放在了副驾驶位上,转身要走。
  沈赢却说:“安全带。”
  陆耀廷扭头,居高临下的盯着她,沈赢又说:“安全带要系好。”
  陆耀廷眉梢一挑,七十年代的小轿车,可以说是顶级奢侈品。
  就算在部队里,能坐上小轿车的人都很少,可是沈赢却知道系安全带,还是在副驾驶位上。
  她也许来自于很富裕的生活环境。
  陆耀廷弯腰替沈赢系好了安全带,见沈赢心满意足的坐在那里笑,就更肯定自己的猜测了。
  因为七十年代,交通规则还不完善。
  很多坐驾驶位开车的人,都不会系安全带,沈赢却对系安全带这事儿表现的很自然。
  是从国外来的吗?
  这个猜测,又让陆耀廷脸色冷了冷,看向沈赢的眼神冷漠锐利,就敌特一样。
  沈赢??
  她好像看见陆耀廷充满杀气的眼神?
  可是等她仔细看,陆耀廷好像和平时没啥两样,眼神冰冷,表情冷酷的一匹。
  陆耀廷开车回到了家属营,王姐下车的时候,沈赢也想下车。
  却被陆耀廷按住了。
  “干啥?”她问。
  “回门。”陆耀廷淡淡道。
  “哦。”沈赢想起来他昨晚说,今天回门的事,就乖乖的做好。
  她也想回去打探打探原主那个神秘的前男友,想知道对方姓谁名谁?到底是啥来头?
  昨晚没试探出多少东西,她对那个鬼鬼祟祟,一看就不是好东西的原主前任很戒备,想把对方的消息全给扒出来。
  别看早上起来干了这么多事儿,其实这会儿也才早上十点左右。
  因为军区的起床号六点钟就吹响了,起了个大早的沈赢,有些困倦的调整了副驾驶座椅的高度。
  陆耀廷看着她熟练的动作,眼神又一凛。
  觉得她肯定是个精心训练过的特务,否则能对军用车这么熟悉?但又觉得,她未免太蠢了,处处都是破绽?
  陆耀廷偏头,沈赢正眯着眼睛打盹,卷翘的睫毛颤啊颤,看着跟蝴蝶翅膀似的,能扇进人心里。
  他迅速收回了目光,继续开车。
  沈赢没睡多久,吉普车就停了下来。
  “到了吗?”因为刚睡醒的缘故,声音有点哑,眼神看起来也很迷茫。
  陆耀廷没说话,径直打开了车门,走下去。
  沈赢这才发现到了供销社门口,陆耀廷正在里面买东西,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
  手里拎着酒和鸡蛋挂面,还有一些水果罐头,看沈赢目光好奇,就问:“你知道今天是啥日子吗?”
  “回门的日子啊。”沈赢下意识说。
  陆耀廷看了她一眼,故意说:“今天是你爸满五十的寿辰。”
  沈赢眨了眨眼睛,觉得陆耀廷是故意在试探自己。
  于是就说:“哦,我知道。”
  她慢吞吞的说:“但是我不高兴,我爸妈心里只有我弟,没有我,上次的西红柿和黄瓜都不给我……”
  “所以我也不想你买太多东西回去。”沈赢觉得自己这样说,完全没问题。
  她这次回去,除了打听原主前男友,还有一个想法。
  就是原主的原生家庭,如果太让人窒息的话,她就快刀斩乱麻,和他们划清关系,以后再也不来往。
  陆耀廷看了她一眼,带沈赢回来,也是想打探沈赢对沈家人了不了解。
  看她一副要和沈家人断绝关系的模样,若有所思的发动吉普车,往沈家开去。
  其实年代的交通,其实一点都不方便。
  马路也只有主干道才有,而沈家住的地方,是比较偏僻的农村,吉普车根本开不进去。
  陆耀廷只能把车停在路边,坐了用来拉客的牛车。
  可偏偏牛车没位置了。
  沈赢皱眉,看着挤满人的牛车,有些嫌弃和难受。
  她不想坐臭烘烘的牛车,就转头对陆耀廷说:“不如你背我?”
  眼神期待的落在陆耀廷宽阔挺直的背脊,这男人核心紧绷,而且腰背肌肉在腰身迅速收进去,形成了性感迷人的线条,她简直欣赏的很。
  这就是传说中的公狗腰啊,这么迷人的身材,趴在他背上肯定很舒服。
  沈赢眼里的期待,已经变成了迫不及待。
  陆耀廷脸色冷酷的瞥她一眼,走到前面找老乡商量了一下,想看有没有人愿意给她腾出一个位置?
  大多数的农民都是淳朴可爱的,看沈赢一个女同志,又腿受伤,就有人愿意下来走路,把位置腾给沈赢。
  陆耀廷给对方散了一支烟,答谢对方,就把沈赢抱上了牛车。
  不知道是不是知道她爱干净的缘故,沈赢坐的地方,还重新铺上了稻草,坐着柔软又干净。
  陆耀廷看沈赢坐在一堆老乡中,整个人唇红齿白,就跟瓷娃娃似的。
  对上她眼巴巴的目光,就说:“你坐车,我走路。”
  “姑娘,你男人可真心疼你。”旁边的大妈羡慕的说:“连东西都舍不得让你拎着。”
  这个年代要找心疼媳妇儿的人,真的很难。
  因为女人都是依附于男人而活,很多女同志在家里就是勤勤恳恳的老黄牛,根本不受待见。
  沈赢抿嘴笑了笑:“对呀,我男人最懂得心疼人了。”
  原本就酥软清甜的声音,更是软糯的对陆耀廷说:“你是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丈夫,要继续努力和保持呀。”
  陆耀廷没理她,一脸高冷的偏过头。
  不要被来路不明的女人,用糖衣炮弹给打倒!
  牛车在泥泞颠簸的路上,走了大半个小时,这才到了沈家。
  在门口杀鸡的杜文华看沈赢一个人回来,还啥也没带,那脸顿时拉的比丝瓜还长:“你一个人回来干啥?打秋风?”
第14章 在娘家耍威风
  “你以为我想回来看见你这张脸?”沈赢眼睛弯弯的顶嘴:“这不是陆耀廷说要陪我回门,我给他面子,才回来的。”
  她看着贫穷落后,还有很多人家都住着茅草屋的小村子,慢悠悠的说:“打秋风?就你家里还有我能看得上的东西?”
  杜文华被沈赢气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她觉得自己家庭条件特别好,在整个镇上都是数一数二的。
  虽不说顿顿吃肉,但隔三差五吃一顿是没问题的。
  结果以前在家灰扑扑的沈赢,现在打扮的不仅洋气,那脾气也是一天比一天嚣张。
  这还真不是沈赢嚣张,见惯了各种好东西的豪门真千金,看着眼前的小破村,那都委屈的感觉自己是来参加变形记的。
  杜文华脸色气成猪肝色的时候,沈慧如拿着一个煮鸡蛋,一边吃一边往牛车上探头,想看看陆耀廷是不是真的来了?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柔软的真皮高跟鞋,整个人和这偏僻贫穷的农村格格不入,一看就是城里来的。
  没看见陆耀廷,沈慧如以为她吹牛,脸上笑容变深:“大娘,今天大爷过五十大寿,她能回来也不错了。”
  沈慧如吃着鸡蛋说:“就算她骗你说陆团也跟着来了,但是你也别介意。”沈慧如笑盈盈的劝道:“沈赢和陆团感情不好,也没钱,一个人就一个人吧,但是她对大爷的孝心还是在的。”
  “屁的孝心。”杜文华听了沈慧如的话,更生气:“她要是真有孝心,就该把富财弄去管后勤。”
  杜文华一脸嫌弃的盯着沈赢,那模样不像是亲妈,比仇人还仇人:“以为嫁了个大团长,能帮衬点你弟,结果屁用没有。”
  因为在农村,杜文华没敢涂胭脂粉,也没有大红嘴唇,可更显的那张脸过分刻薄。
  杜文华恶狠狠的瞪了眼沈赢:“今天家里的肉,没你的份。”
  只肥肥的大公鸡,还被杜文华拿在手里。
  沈慧如还吃着杜文华刚煮的鸡蛋,这种对比明显的落差,让沈赢觉得划清界限是正确的选择。
  “我天天吃肉,可不稀罕你那点肉。”沈赢随口道。
  沈慧如听了都嫉妒,还天天吃肉?像她在文工团,能吃顿大白面和饺子,都算好生活了。
  这沈赢却天天吃肉?沈慧如觉得沈赢在吹牛,可是看沈赢脸色红润的样子,心底也知道,她没说谎。
  因为她亲眼看见陆团每回都打好多肉回家给沈赢吃。
  沈赢眼神淡淡的扫着杜文华和沈慧如,把两人的愤怒和嫉妒收进眼底。
  脸颊边的笑容更深了,她就喜欢这种敌人看不惯她,又干不掉她感觉。
  而且杜文华不是她亲妈,在她眼里就是个陌生人。
  今天回来,也是为了原主前男友的事儿,没必要和陌生人置气。
  倒是坐在牛车上的人,看沈赢被亲妈这么对待,觉得她可怜。
  还帮沈赢说话:“杜文华你对你女儿好点,咋说也是亲生的……”
  “呸,我宁愿不要这种亲生的闺女。”杜文华在村子里,一点儿都没在部队的收敛。
  因为她男人是村里的大队长,她又在镇上公社上班,专管户口的人,所以在村民面前嚣张跋扈的很:“没用的闺女,生下来不如淹死。”
  那沾着鸡毛的手,还指着身边吃鸡蛋的沈慧:“看见没,生女儿要生这种,有文化,还是文工团的标兵,吃的是商品粮,认识的都是大领导的子女。”
  “大娘,你别这样说。”沈慧如笑的很谦虚。但看得出她被夸很高兴,她喜欢这种处处把沈赢比下去的快/感。
  “其实沈赢也不错,虽然和陆团感情不好,但好歹嫁给对方了。”沈慧如阴阳怪气。
  沈赢又笑着说:“我本来就不错,你忘了在文工团举办的联谊会上,你弹钢琴都输给我了。”
  沈慧如脸色一变,输给沈赢是她的耻辱。
  杜文华一听沈慧如输给沈赢,眼神也瞥过去:“你真输给她了?”
  “我……”沈慧如臊的脸通红,杜文华看了就明白,沈慧如是真输给沈赢了。
  但是沈赢会弹钢琴吗?她咋不知道?
  周围的村民也都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慧如:“这可是村子里飞出去的金凤凰,结果金凤凰输给了沈赢?”
  “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村民们的议论,像石头一样铺天盖地的砸在沈慧如身上,让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看着坐在牛车上的沈赢,沈慧如嫉妒的捏紧拳头,忽然笑着说:“大娘,你现在可是陆团的丈母娘,把富财弄去管后勤那不是很简单的事儿?”
  杜文华一听就生气:“简单就好了,这不是那个死丫头,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她撇嘴:“还有脸空着一双手回来吃肉。
  肉多金贵啊?
  她这只老母鸡可是养了快一年了,现在吃的是大锅饭,大家一起挣工分,年底分粮食。每户人家养的鸡,那都是有指标的。
  一共才准养三只鸡,吃一只就少一只,要不是沈慧如一家回来,她都舍不得杀。
  准备留着给她宝贝儿子,补身体的!
  杜文华瞪着还坐在牛车上的沈赢,继续骂道:“回来了也不知道帮忙干活,我欠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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