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珠顶看不上王璐的,王璐已经下乡六年了,今年该是第七个年头,甭管刚来那会儿如何水嫩,现在也已经跟村里的妇人差不多了。
偏偏这人还自以为领头人,总爱对他们东管西管的。
钱宝珠非但不接剪刀,还丢下红薯藤:“我还偏不信了,他能把我怎么着?我可不是你们这群无依无靠的软柿子,谁敢惹我?有他好果子吃!”
其他人闻言彼此看了看,不管表面如何,心里对此说法很是不屑一顾。
钱宝珠要是真有什么了不得的背景关系,现在又怎么会在这里?不过这话大家都没接,王璐也没了耐烦心,把剪刀往旁边一放,自己低头动作迅速地剪藤蔓去了。
大队长看在他们是知青的份上,给安排的任务不算重。可要是他们剪半天才剪一两背篓,大队长可能嘴上不说什么,下次肯定不会再给他们安排这样轻松的活儿了。
这回王璐还是因为要带这几个新知青才得了这样的差事,除了身体比较弱的宿芳和她一起,其他老知青都去干运输红薯藤上山的活去了。
别看红薯藤不重,可背着满满一大箩的东西再去冒雨奔波,路上全是泥巴路,有草的地方还好,没草的地方走一步滑三步的,光是走路就够把人累死累活的。
她一点也不想在大队长那里落个不会干活的名头。
钱宝珠见自己都这样说了,竟然一个捧场的人都没有,她还有一肚子炫耀的话呢。
眼见着人气得够呛,宿芳觑了一眼旁边皱着眉仿佛在忍耐着什么的少年,垂眸斟酌了片刻才柔声劝道:“钱宝珠同志,这下雨天你一个人呆在知青点也无聊,不然你就坐在这里动动手,就当是玩。我和王璐同志手熟,我们多干点也没什么。”
王璐心头一堵,紧了紧手里的剪刀,到底没说什么反驳的话。
都一起生活多少年了,知青点里除了吴红秀那个眼睛被shi糊了的,其他谁还看不出来这个宿芳是个什么玩意儿?慷他人之慨的事又不是第一次做。
反正她说她的,自己做自己的。王璐这么劝了劝自己,心态才重新放平。
钱宝珠一听这话,撅了撅嘴,到底又重新拿起了剪刀,不过就像宿芳说的那样,她还真当成是在玩了,剪着剪着就不好好剪了,一会儿把红薯藤剪得稀碎,一会儿把红薯藤卷在一起套成花环。
一身流里流气却穿衬衣皮鞋下地的男知青嗤了一声,起身拎着自己那个篮子往旁边不认识的大婶大妈圈子里径直一挤。
社员们都看着他,男知青理直气壮:“看什么看?我剪不快来蹭一下,下午给你们带奶糖!”
说完皱了皱眉,一条腿伸直了摸裤兜,掏来掏去,就掏出几颗大家没见过的坚果。
男知青数了数,松了口气,起身给每个人发了一颗:“兜里就这么几颗,大家先凑合一下,下午给你们补上!”
大婶大妈们面面相觑,在短暂的沉默过后又继续干活。
只是才干了一会儿,男知青又不乐意了,“婶子嫂子你们怎么不聊天了?刚才我就竖着耳朵听半晌了,那个钻苞米地的到底咋样了?”
大婶大妈们:“……”
男知青:“对了,刚才那个是新疆带回来的坚果,坚果你们吃过吗?就跟咱们这里的核桃啊花生属于一类的,得剥壳,可别傻不愣登把壳一起咬了,小心磕掉大牙。”
大婶大妈们松了口气,重新有了个笑模样。
得,这还是个看起来不好惹,实际上还挺好的小伙子。
很快男知青就感受到了大婶大妈们的八卦力度,可惜这股力度转眼间就冲到了他自己身上。
“小伙子长得真俊!比你们那一伙里那个总冷着脸的那个小伙子还俊!你叫啥名儿啊?谈对象了吗?家是哪里的?”
“啊我、我叫魏岚,我还小,不谈对象,我是京城的。”
“哟,首都啊!那你看见咱伟大的润主席了吗?他老人家身体咋样?吃得香吗?睡得好吗?”
魏岚:“……”
这我咋知道啊!
“咋还穿皮鞋下地呢?这下雨天的,不怕泡坏啊?”
“来得急,没准备其他鞋子。”
“是有点急,昨天刚来今天就下地了,刚好我家那口子有双新买的解放胶鞋没穿过,你回头来婶子家试试,先兑给你用着。”
“穿啥鞋啊,这天气就光着脚干活最得劲儿!”说着话的大妈还得意地翘了翘自己沾满黄泥的光脚丫。
“这白衬衣穿的,咋跟初家那个女婿一样,不过昨天我瞧了一眼,换上初雨下地干活的衣裳了。”
“那还成,看样子才像个干活的嘛,秦知青现在也越来越像过日子的人了。”
魏岚刚开始还被搞得手足无措,好在很快就找到了突破口把大家的八卦目标转到别人身上。
对,没错,就是昨晚上迎新活动中拉二胡拉得贼好听,长得也不错,脾气似乎也很好的秦松前辈。
显然,魏岚的主意很不错,在他们来之前,秦松可是他们大队的热门话题之一。其他热门话题变来变去,关于秦松的却是经久不衰。
听着身后抛弃他们而去跟一群村妇扎堆的魏岚与人说说笑笑,明显相处得很开心,留在这边的其他新知青脸色都不太好看。
王璐却是心里一紧,扫了一眼钱宝珠祸害的那些红薯藤,一时明白人家打的什么主意。她也很想一走了之,可她被安排的就是带这群新人熟悉环境,想走也走不了啊!
况且再怎么嫌弃,他们知青都是一伙的,王璐想到老吴,也只能硬着头皮先帮钱宝珠收拾烂摊子,悄悄将对方弄坏的红薯藤压到最下面,等收工的时候再跟挑出来不适合种的藤蔓一起装进背篓送去牛棚喂牛。
做这些的时候宿芳也发现了,还帮忙遮掩。王璐心里多少感觉有点安慰,虽然她们平时有些小矛盾,该团结的时候这人还是挺不错的。
然而当下午王璐被大队长黑沉着一张脸叫过去,面对牛棚老罗的指控以及宿芳含泪默认的局面,王璐才知道自己上午那会儿的想法有多蠢多天真。
“什么?被送走了?”下午雨歇了,但地里泥土依旧湿润,他们这边的土壤大部分属于红土地,粘度有些高,人踩到湿泥里走几步路,泥巴就能给你圈出一个厚重的大鞋子来。
秦松干脆像其他人一样脱了鞋,光脚在地里挖沟。
王猛跑来跟他说这事的时候,秦松正在水库边洗脚,闻言很是惊讶。
王猛也表示自己很震惊:“我都不知道还能这样!”
是啊,谁能想到呢,之前不都是知青上山下乡被安排到哪里了,就基本在那里落根了,要么就是城里家人想办法弄回去,要么就是老死在这里。
不过钱宝珠干那事儿也确实缺德。
王猛也坐下来,把脚伸到水里哗啦啦乱荡:“这小姑娘真是傲得没边儿了,嘿,大家把红薯苗看得多宝贵啊,她倒好,直接剪得稀碎,还拿来和泥巴玩儿!”
说完又皱起脸来,摇头叹气:“王璐也是,遇到这种事不阻止,还帮着藏起来,现在也被大队长逮住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以为老罗叔喂牛的时候不会清理送去的红薯藤?被发现也是早晚的事!”
秦松才知道了全过程。
原来上午钱宝珠祸害薯苗,王璐作为老知青,非但不劝阻或及时报告得大队长,反而帮忙掩饰其罪行,想要毁尸灭迹。
下午上工前大队长接到群众举报,带着人去老罗那里一查,就查到了问题。老罗人老了,却不至于老糊涂了,还记得那堆红薯叶是王璐这个知青背着送过来的。
秦松想问,难道这事儿就王璐一个人能干成?不过话到嘴边也知道不可能,大队长也不会深究,只是抓主要人物,杀鸡儆猴。
这次算是王璐挡了枪。
王猛还在说:“大队长叫了一起的宿芳作证,现在王璐是跑不了了。钱宝珠还不服气,叫嚣着要让她当官的叔叔给大队长好看,结果被大队长直接提溜着让人押着送回公社了。”
知青被退回知青办,这事儿还真是头一遭,想想就知道知青办那边肯定觉得丢人,钱宝珠也讨不了好。
其他新知青虽然没干钱宝珠那样的事,可作为知情不报者,估计也要被大队长安排上。
别的不说,特殊照顾肯定是没了。
秦松“嗯”了一声,没发表什么个人见解,洗好了脚拿毛巾擦了擦,套上袜子再穿上鞋。
王猛没带鞋过来,洗干净脚上的泥就跟着站起来了。回去的路上他还在苦恼:“老秦,你说我要不要跟王璐说一下偷偷打小报告的那个人是谁?”
王猛因为和王璐同是一个姓,一向要比对待其他女知青更亲近一些。倒不是那什么情愫,单纯就是像看待一个不太亲近但又比旁人亲近些的大姐。
秦松扭头看他:“你以为其他人猜不出来?”
王猛瞪眼:“那你猜出来了?”
秦松无语:“难道不是那个叫曹立国的眼镜?”
王猛震惊:“你怎么猜到的?!”
看样子还真觉得别人猜不到?
秦松摇头,无话可说了:“几个人里就他最爱给人上纲上线,你又说上午钱宝珠干这事儿的时候他在场,却没吭声,这不摆明了心里头打着某些算盘吗?”
王猛想想好像也是哦。
不过这人打个小报告还能打什么算盘?
王猛快走两步追上来问,秦松只是道:“不管他打的什么算盘,肯定是不成的。大队长本身就不喜欢惹是生非的人,钱宝珠是一个,曹立国也得算一个。”
所以想靠出卖同战壕的战友来讨好大队长,以期能得到一些特殊照顾,曹立国这算盘是彻底打错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
钱宝珠被送走了,王璐被惩罚上工之后还要去挑一个月大粪,曹立国左等右等都没能等来特殊照顾,反而是一如既往地安排他和其他几个知青一起上工。
其他知青都知道打报告的是他。虽然按理来说钱宝珠的行为确实不对,可这种当面不吭声背后去咬人的行为,还是十分让人不齿。
曹立国很快就发现自己被其他知青排挤孤立了。
第23章 失衡的心动
不管知青点里都发生了些什么纷纷扰扰,总归没闹到外面来,大队上依旧趁着这场断断续续的春雨忙得火热。
晚上回家,初雪就着煤油灯给秦松挑手上的水泡,一边挑一边皱眉嘟囔:“我妈都跟大队长说好了让你别去挖地了,你怎么就非要去,看你这手磨得,不痛吗?”
秦松眼眸含笑看着眼前这一幕。
昏暗摇曳的煤油灯前,面容尚且存着几分稚嫩的少女蹙着远山似的细眉,一双算不得细腻,却足够温暖的手捧着他的手掌,捏着在白酒里滚了几滚的针凑近他的掌心,小心翼翼为他挑破掌心的水泡。
明明是他的手,少女却仿佛自己也跟着痛了,丰润的唇也不由自主微微撅起,好似在忍耐痛意。
秦松只觉得煤油灯那比之黄豆也大不了多少的火苗散发着无限的热,一直烫到了人的心坎里。
见她担忧的模样,秦松心随意动,几乎没有多做思考:“痛啊,跟有火在烧一样,还一跳一跳的痛。”
初雪眉心便锁得更紧了,杏眸水润润地斜了过来,那一瞬秦松仿佛看见了春风拂动的碧波。
初雪没好气地瞪他一眼,“知道痛还非要死犟!那么多人就等着这几日多挣些工分,你跟人抢什么哦!”
说是这么说,却将秦松的手抬得更高了,初雪低头垂眸,微微嘟起嘴,鼓起腮帮子往他掌心轻柔地吹气,吹了几口又保持着低头垂首的姿势抬眸,从下往上看着他问:“这样感觉好点没?”
秦松却被她这一眼看得心跳一滞,高耸的喉结不自觉耸动了几个来回,一时间竟忘了转开视线,愣愣地盯着她。
有人说,人类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也有人说,眼睛是灵魂的窗口。
眼神具有某种无人可以解释的神秘莫测的能量,当两人视线相对,某些微妙的情愫被触发,那眼神就化作了一道无形的勾引,也成了点燃荷尔蒙的引线。
初雪被秦松的视线捕捉到,未知的不安让她想要躲开,身体却像是被一双看不见的手完全掌控着,无法动弹。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轻微油灯炸开一朵小花的“呲啦”声惊醒了两人。
两人不约而同别开脸,眼神闪烁,面上一片绯红。
秦松下意识握拢手指想要掩唇咳嗽,却被初雪还没收走的针冷不丁扎了一下,发出“嘶”的一声轻呼。
初雪“哎呀”一声,往后一腿差点摔下凳子,一手举着针一手还拉着他的手支支吾吾:“对、对不起,扎到你了。”
秦松抿唇皱眉,迅速冷静下来,“没事,是我不小心。”
他缩回手看了看掌心,“已经不早了,你先去洗漱吧,剩下的我自己来。”
初雪有些茫然,看着他自顾自取走了针,近乎是粗暴随意地戳破剩下几个水泡,又胡乱用擦了擦药水。
一切几乎是一气呵成。
再回神时,初雪看见秦松拿出了一本书对着灯光翻开:“洗漱完早点上床休息,我一会儿自己去舀水,你不用管我。”说罢就专心地看起了书。
初雪手足无措地站了一会儿,见秦松看得认真,知道对方不太喜欢自己看书时被打扰,她也只能带着一股自己也说不上来的失落转身出了房门。
等人出去了,侧耳倾听,还能隐约听见外面传来的水声,秦松泄气地放下手里的书,剑锋似的眉拧成一团,湛湛的眸光中充满了懊悔与羞愧。
懊恼于自己刚才在下意识之间,竟向对方传达了勾引的讯号。
羞愧于自己明明已经是成年人,却对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无耻之举。
然而情感从来就是一头桀骜不驯的鹰,理智化作樊笼也无法将之永远束缚。
分明是在反省痛斥自我,脑海中却不停浮现出关于初雪的一切,甚至好像还自带滤镜,不断虚构成更完美的画面。
她刚才微微嘟起的水润的唇被暖黄的光渲染,于是闪烁着可口的光泽。
她睨过来时满是担忧抱怨的眼神,也似乎瞬息之间变成了充斥着柔情蜜意的甜意。
啪!
秦松举起书就往自己头上狠狠拍了一下,现实的疼痛好歹让他这一系列不可控的大脑加工暂时消失了。
半晌,秦松又一次丢下书,双手搭在额角,大拇指分别揉搓着左右太阳穴。
尽管羞愧难当,秦松不得不承认,自己其实也不过是芸芸众生里一个平凡普通的男人。
而与之相对的,是初雪无论身形还是长相都无比契合他哪怕穿书了,也依旧停留在几十年后现代社会大趋势影响雕琢而成的审美。
更遑论她还有那样可爱的性格,那样灵动的眼眸,以及时时刻刻能够给予他的属于家的烟火气息。
等初雪进来,秦松看她因为洗漱而红润的脸庞,又一次陷入另一种沉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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