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先生没有怀疑叶雪安要趁机索要报酬,索要更大的好处,而是一眼就看出他是担心李玉笛的安全。叶雪安忽觉惭愧,难道他之前也做过关于自己的背景调查。他不过是一介小人物,也值得风先生这么做吗。
“我只是想知道她过的怎么样,仅此而已。”
是错觉吗?
叶雪安竟然从风先生的话语里听到了脆弱。
他一向是个细腻的人,于感情之事颇为敏感。大学时努力了四年娶回了貌美如花的妻子,虽不是大富大贵的日子,但他总会在发工资后把所有的钱打到妻子的卡上,然后每月享受妻子的控制,偶尔拿点零花就很高兴。只是后来妻子还是找了个丑兮兮的老外出轨,给了他一顶大绿帽。
后来叶雪安还是没答应风先生,他是个极有原则的人,而风先生也是正人君子,没多逼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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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稿子发出去后,叶雪安买了瓶廉价红酒庆祝,回去的路上巧遇李玉笛。
她今天穿了一件淡粉色的倒大褂,下身是白色的百褶裙,手上抱着一大摞书。
“叶老师,今天那么早回来呢?” 李玉笛笑说。她自知道叶雪安是做记者的,而且有点名气,就很尊重他改口喊他老师。
叶雪安忽然就懂了风先生为什么在意李玉笛。他应是见惯了依绿偎红的景象,所以突然出现的一道素净之美,才显得那么珍惜。
况且接触下来,叶雪安发现,李玉笛真是一点心机也没有的人。现代女孩出来打拼,就算不尖牙利嘴,至少也要学会武.装自己,不然怎么能一点点突破男人苦心经营多年的壁垒。
可李玉笛纯粹质朴得跟乡下没见过世面的姑娘一样。
叶雪安忽然就很好奇,她这样的人到底有什么背景?她若不是千金小姐,那肯定是个乡下姑娘,如空谷幽兰一般,不通世事。
他身为记者的好奇心起来了,真想采访一下她,指了指旁边的咖啡店,说道:“李老师,现在回家还早,不然我请你喝杯咖啡?我最近遇到了挺多好玩的事情,跟你说说?”
李玉笛欣然答应。
叶雪安是记者,满肚子都是沙雕新闻,不一会儿就逗李玉笛乐不可支。
见佳人眸中笑意渐浓,气氛正好,叶雪安冷不丁地说:“前段时间我去了一个金融峰会,采访到了好多大人物呢,其中最难采访到的就是一个姓风的人。哈哈,你没想到还有人姓风吧?这个姓真有武侠感觉是不是?风清扬,风波恶......”
李玉笛的脸色果然变了,这进一步证实了叶雪安的猜测,她与风先生是故交。
“是有姓风的人的。你没看过网上有人说吗?全国叫风景的人就有十几个呢。” 李玉笛淡淡地说,脸色却有了不痛快的神色,她站起身来,说道:“叶老师,我们回去吧。”
到了家门口,李玉笛说道:“叶老师,你采访的那个姓风的人,大概多大年纪?老不老?”
“不老,跟我们差不多大,一表人才,说实在的,我一个男人见了他都嫉妒的要命,要钱有钱,要貌有貌。”
她点了点头,又问:“那人一切都好?”
“都好。”
叶雪安回去之后一直坐立难安,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坏事,从李玉笛脸上的表情来看,她显然是不高兴听到风先生这三个字的。这两人到底有什么故事?李玉笛是有些来历的吧,她或许是从哪个大家族里跑出来的大小姐,不然如何能与风先生产生纠葛……
他趴在电脑面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半夜三点左右忽然被冻醒过来,揉了揉眼睛,去窗台一看,只见对面李玉笛所在的地方,竟然隐隐有火光跳动。
他吓了一跳,赶紧回去拿眼镜,戴上一看,原来是她在小庭院里不知烧些什么东西。
叶雪安暗骂自己一声,他这是在做什么,大半夜的偷.窥人家姑娘。
烧完之后,李玉笛又做了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看来是在拜什么,或许她在祭奠什么人?
半月之后,叶雪安从琴洲出差回来,看到李玉笛的家竟然已挂出了出售的广告,一个油头粉脸的小白脸中介正带着一对夫妻在看房。
叶雪安赶紧去问,那中介告诉他,李玉笛早在半月前就找到了自己,说房子要卖出去,她跟孩子要另寻一个去处。她是在网络上授课为生的,倒也用不着住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叶雪安心中怅怅,只觉自己做错什么,晚上回去给她去了条信息道歉,并直言是不是她在躲那个姓风的人。
李玉笛没有拉黑他,很快给了回复:
【叶老师,我不怪你,此事跟你无关。躲也谈不上,只是不想见他罢了。】
叶雪安回复:
【李老师,所以您和风先生是有什么过节吗?】
这次她没有回复,叶雪安知道自己是真的冒昧了,也不敢多问。
他以为自己和李玉笛人生交际到此为止,却没想到一个月后又在琴洲遇见了她。
这次她不再是一个人,穿着打扮也比之前更光鲜一点。她一只手拉着娇娇,在逛琴洲鼎鼎大名的莉莉百货,身后跟了一个娇艳动人的女人,不远处还有一个浅灰色西服的男人。
叶雪安觉得这男人很眼熟,仔细一看,那不就是风先生的助理,那个叫傅琛的男人吗。
叶雪安立即猜到,李玉笛“回到”风先生身边了。
不管这“回到”是心甘情愿还是不情不愿,她总是又被风先生给找到了。
一瞬间,他很惭愧,好像自己是特务,出卖了好友的情报换取了林箫专访的机会。
他走过去,说道:“李老师,好久不见!”
李玉笛回过头来,在诧异之后露出温柔的笑:“是叶老师啊,好久不见。”
叶雪安看了看那个女助理,说道:“我能请你去喝杯咖啡吗?”
李玉笛点了点头,那女助理嘴巴微张,欲言又止。李玉笛领着叶雪安到了一层的T家咖啡店,两人点了两杯美式,叶雪安看了看女助理,她笑说:“叶先生,李小姐,你们喝就行,我就在旁边等着。”
李玉笛说:“叶先生不用管她。她是有人叫来照顾我的。”
叶雪安有些惭愧:“是风先生吧?李老师,我真的很抱歉……我并没有出卖你。”
“我懂的。” 李玉笛打断了他:“我知道我会被找到的,就算我没遇见你,他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把我找到。”
叶雪安激动地说:“我虽然不知你们之间有什么故事,但你要想走,我就带你走。现在是法治社会,他就算再有钱有势也不能一手遮天。”
李玉笛看他的眼神好像带着一点淡淡的怜悯,叶雪安也自觉是蚍蜉撼大树,但他生性耿直,向来有什么说什么,倒也不怕麻烦。
做记者这一行,本身就是要有觉悟的。
“叶老师,没关系的,他不会对我怎么样。我不想见他并不是因为他对我有什么不好,我们有其他的原因。”
叶雪安下意识地就问:“能告诉我吗?” 又觉得唐突了。
想不到李玉笛居然点了点头,说道:“可以的,只是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恐怕要说好久.”
她正要开口,咖啡厅门打开了,叶雪安一眼就见到了风先生。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戴着眼镜,略微挡住了瑞凤眼里的锐气,看向自己的时候却还是一如既往的有威慑力。
不过眼神流转到玉笛身边,却流露出一种类似心慌的情绪,在眼底无限的蔓延开来。
他将手搭在玉笛的肩膀上,柔声说:“今天都买了些什么?”
李玉笛眼神平静:“没买什么,我想跟叶记者说点话,你也要来偷听吗?”
她语气温柔,话语却自有一股尖锐之意。叶雪安不禁为她感到不安,放眼整个琴洲,敢这么对风先生说话的人可不多。想她的性子跟自己一般耿直,向来不会阿谀奉承他人,只是这种性子要是没人保护,肯定要吃大亏。
风先生低笑:“没有要偷听。你既然不想我在这里,我走不就行了。晚上早点回来吃饭。”
“等一下,你把娇娇也带走吧。” 李玉笛发号司令:“晚饭我跟叶先生一起吃。”
风先生的沉稳,世故和霸气在李玉笛面前好像一点用也没有。她让他停下,他就回头,她让他走,他就二话不说地离开。
叶雪安的好奇心越来越盛,坐下来之后第一句话就问:“李老师,您跟风先生是,是什么关系呢?”
“他是我丈夫。”
此言一出,叶雪安感觉他的后辈陈婧的心碎了一地。
“既然他是你的丈夫,你为什么要躲着他呢?” 叶雪安的脑海里已脑补出了一副豪门爱恨的故事画卷。
李玉笛沉默了一下,叶雪安感觉她的思绪飘回了与风予安认识的那年。
“认识他的那一年,我二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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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玉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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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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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琴洲天高气爽,阳光明媚。各大中学的期中考试刚落下帷幕,按照本地的惯例,学生和老师都可以享受为期一周的假期。
玉笛将小桌子搬到院子里,准备一边享受和煦的阳光,一边看英文小说。但刚来到院子,鼻子灵敏的她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玉笛循着味道的方向寻去,很快确定气味来源的就是室友种的月季花附近。
她将花盆移开,诧异地叫了一声。
那里靠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猫。玉笛小心翼翼地把它抱了起来。这是一只毛很长,体重不算轻的猫,有着蓝宝石一样的大眼睛,白色的身体沾满了泥土,灰扑扑的。因身受重伤之故,眼神里不再有光彩。
她将猫抱到了最近的宠物诊所进行治疗。医生告诉玉笛,这是一只临清狮子猫,这种猫现在在市场上并不多见,偶尔会被人误认为布偶猫。
“好像嘉靖皇帝就有一只狮子猫,这在古代都是达官贵族喜欢养的猫,到了现代反而少了。这种猫要是拾掇干净特别漂亮,长毛垂地,坐如雄狮。你运气也算好,捡到一只正宗的临清狮猫,如果找不到主人那就养了它吧。”
小家伙不知是被主人遗弃还是自己逃跑,总之,它在外的流浪经历很不愉快,身上所有伤痕都表明了这一点。医生说,如果玉笛再晚一点发现它,或许它会因无人投喂而活活饿死,也有可能因为伤口得不到治疗发炎死亡。
玉笛正为自己及时发现挽救生命而高兴,医生将治疗清单开了出来,她看着上面的数字说不出话。怪不得有宠物经济这一名词,原来养宠物真不便宜。
在家乡的伯母得知玉笛花了近一个月的工资救一只猫,很是不悦:“你去上城区看看啦,现在猫啊狗啊吃得比人都好,你操心只猫干嘛?丢出去自生自灭就行了。”
玉笛心软,说道:“怎么说都是一条命,可以救总是要救的。”
伯父在旁边笑说:“我闺女心地好。”
玉笛小时候失去父母,是伯父伯母含辛茹苦将她抚养长大,在伯父伯母眼中,玉笛无异于亲生女儿。
“心地好是对的,可钱不更应该花在人身上吗?工资能攒还是攒下来吧,明年结婚买房,今后生孩子养孩子,做什么不得要钱呢?”
伯母的话戳到了玉笛的心坎上。她的出身连中产也算不上,平素习惯了省吃俭用,买杯奶茶都要考虑一会。每月的工资除了打给伯父伯母的部分,都会放定期里存着。如果养猫,今后每个月都会多出一笔不小的开销。
男友周淮亭也不同意养猫。他倒不是有经济负担,只是想到猫会掉毛就浑身不舒服。尽管玉笛再三表示她一定会打扫干净,周淮亭还是坚决反对。他觉得猫身上有一股臭味,他不喜欢。
只有弟弟李玉竹站在玉笛这边:“姐,反正你的工资完全负担得起,你想养就养,不用管别人怎么想。”
“可你姐夫不给怎么办?” 玉笛问。
“猫是肯定不能丢的!实在不行你给我换个姐夫吧?” 李玉竹开玩笑。
玉笛脸一板:“胡说什么?猫再重要那也比不过人是不是?你姐夫一向听我的,等我再磨他一段时间,他一定会答应的。”
“姐夫其实也说不上多喜欢你。” 李玉竹忽然冷不丁地说:“要是我女朋友,她想养猫我绝没有意见。而且一个男人要是喜欢宠物说明他是个有责任心的好人。”
玉笛不懂弟弟是怎么从一只猫就论证到周淮亭不是多么喜欢她。她跟李玉竹小吵了十分钟,把弟弟辩驳的哑口无言。很多姐弟都吵架,玉笛和玉竹也不例外,她口才算不上多少,但脾气足够火爆,玉竹向来不是对手。
爱与不爱非常重要吗?是要紧的,但不是头一要紧的事。生活又不是言情小说,除了恋爱什么都不做。与周淮亭交往的两年,一点惊天动地没有,不外乎是周末出去轧马路,去游乐园要他给拍照,情人节一个送花一个送巧克力。想来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也是如此。待得有了孩子,可能会为孩子去哪所学校争论不休。
周淮亭踏实稳重可靠,嫁给了他能省很多心。玉笛要的人生就是少操心的人生,至于爱情,再怎么热烈,充其量两年也就没了,怎么琢磨着继续融洽相处才是硬道理。
此刻在角落里,已痊愈的狮子猫在对着一大碗肉大快朵颐。玉笛早就在社交平台上贴出告示给它找原主人。然而超话里诸如此类的帖子每天都在增加,猫咪跑丢和人类遗弃的事件层出不穷,她的帖子在几个零星的转发之后就被淹没了。
因找不到主人,玉笛在征得房东和室友的同意后暂时把猫养了下来,取名毛毛。
毛毛娇气得很,便宜的猫粮不肯吃,就爱吃一些生骨肉。幸好玉笛的工资负担得起,一周四次的喂它。今天它吃的是兔肉,鹿肉和鸵鸟肉,玉笛还特地给它打了个无菌蛋。小家伙先吃完所有的肉类,然后用舌头慢慢吸溜蛋汁。
室友陆洁建议:“你男票要真不答应,你把它给你弟弟养吧。”
“我弟弟?他住工厂宿舍啊!怎么可能给养猫呢。” 玉笛叹气:“结婚之前多跟它相处一下吧。希望到时给它找一个靠谱的主人。”
陆洁蹙眉:“那你得好好找,最好还要定期回访。如果遇到猫贩子或者虐猫的变态,毛毛就要倒霉了。”
玉笛心里一颤,爱怜地抚摸了一下毛毛的头,它发出满意的哼哼声,然后伸出小舌头去舔玉笛的手指。
“我觉得你前世是一条狗。” 玉笛笑说。
年初,玉笛收到了一个电话。
起初她觉得是骚扰电话,挂断了几次,那人第七次打来,玉笛才接听。电话那头是个男人,他表示自己是毛毛的主人。
两人互相添加微信后,男人发来了毛毛从小到大的照片,疫苗本等材料,证明了自己确实是猫的主人。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不仅感谢了玉笛的热心,还很爽快地打了两万块作为这两个月照顾猫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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