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不就是超跑吗,我也有:)】
【时听:……】
事实上孟昭并不喜欢开超跑,她并不热衷寻找激情与速度带来的刺激,虽然很喜欢看赛车比赛,但因为小时候遭遇过一次不太严重的车祸,孟大小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直到成年之后才鼓起勇气继续乘坐这种陆地上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不过她一般不开超跑,十八岁成年礼当天收到的豪车礼物被她放车库里吃灰。
孟昭一直认为那一天和段嘉旻之间的暧昧是一个意外,虽然那场意外差一点就要擦枪走火生米煮成熟饭,不过幸好最后她还是清醒过来。
那一天喝了许多酒,酒精使人大脑麻痹,她错把段嘉旻当成了初恋男友。
世界七十亿人口,两张相似的面孔不算稀奇。只是那天她喝得太醉,意乱情迷下才认错人。可后来仔细看段嘉旻,他的确和她的初恋男友有几分相似,尤其是侧脸,惊人的像。
也许只是巧合吧?
但她不希望自己稀里糊涂地和一个小自己六岁的男生谈感情,她有原则,不清醒的时候不会走入一段新的恋情,即便自从和初恋分手,她已尝试过三次恋爱,但都无疾而终。
她不想活在过去,但没人再令她动心。
她也曾想过,自己的人生以后也许都会沉寂在一滩死水中,但她还年轻,所以还有期待。
她出生就拥有很多,金钱,宠爱,美丽,世人所能想到的一切她几乎不费力全都拥有,她的出生地点是世人憧憬的罗马,她拥有这许多,难道还要奢求爱情?
爱情是多稀有的东西。
金钱唯二买不到的东西,她认为一件是死人复生,另一件是爱情。
所以爱情多稀有多珍贵,万能的金钱也买不到。
觥筹交错里她忆及往昔,忽然觉得自己可笑,明明不再奢求,却还是想要啊,人就是这么贪婪的物种。
初恋男友分手前就常对她说,你什么都有,还想要什么?
她很天真地告诉他,我要你啊。
男友怔然许久,看她的眼神夹杂无奈。
他不止一次说她天真烂漫,他被这种纯粹的天真烂漫吸引,有时候却也厌恶,因为她什么都有,这不公平。
她不懂有什么不公平。那时她只十八岁,高中毕业后,父母决定送她去英国念书,一番挑挑选选后,认为她应该进牛津大学镀金,可她不喜欢牛津,历史文化氛围再深厚,她还是喜欢大都市,她更喜欢伦敦,爸妈说你周末想玩儿,从牛津坐火车去伦敦也才要一小时,她不听,执意要去伦敦,爸妈无奈,只好听从她的,安排她进入伦敦帝国理工大学就读。
爸妈替她打点一切,她笑爸妈爱做保姆。
她已经成年,可以独立做事,但爸妈把她当做孩子,虽已同意她入读理工大学,还是不断在她耳边安利牛津大学的权威,她不听,越说越讨厌那块巴掌大的地方,牛津有什么好,一个小渡口,从前的人们用牛拉车涉水而过,哪里没有,欧洲人曾经不爱洗澡不打扫卫生,过去,那里一定满地牛屎。
后来她对牛津改观,只因爱屋及乌。
多数海外大学一年分为三学期,帝国理工也不例外,夏季学期刚开学,她不幸感染流感,彼时四月,习惯了国内南方的草长莺飞,她开始后悔当初选择,雾都下不完的雨和雾实在令她心烦,很遗憾,她没有艺术细胞,雾霾天气在她眼中没有美感。
流感倾袭,她鼻塞头晕浑身难受,和学校申请一周假,其实她三天就好全,但不想上课,于是偷溜出校园,花去三十英镑搭火车去牛津,没想到牛津也好不到哪儿去,阴霾天气比伦敦更甚,她终于扳回一局,兴奋地拍了照片发回国内,视频的时候她妈妈问,伦敦这几天这么糟糕吗?
她笑得很得意,说,这里是牛津,四月份还下雪,冻死人,幸亏当初我没选这儿。
妈妈说,能去牛津大学念书的人根本不会在意这种糟糕天气。
她一想,也是哦,那张学**历**证**书比金子还贵,当然,她不在乎。
下雪的牛津没让她觉得美,她只觉得冷,要看雪,她回国去哈尔滨看个够。
第二天雪停,赭黄色系的古典小镇给她一种凄冷肃穆的感受,她果然还是不喜欢这里,如果不是遇见初恋男友Ronnie,她一辈子都不会踏足这里第二次。
可能是阴天的缘故,白天街道人很少,她遇见Ronnie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但阴霾天哪里能见到落日,只是天更阴沉而已,Ronnie蹲在绿色花圃边逗弄一只小狗,那只狗很小,长得有点儿丑,但他似乎很喜欢小动物,所以这么丑的狗也能心安理得地抱在怀里,她做不到。
她上前问路,问他牛津大学怎么走,他笑,表情带几分玩味,以及阴险,对,就是阴险,后来她很庆幸自己没有遇到变态,那天的Ronnie只是被打工的便利店炒了,所以才对人不太友善,但他还是耐心对她说,你随便往哪儿走都能到,地球是圆的。
她当时很想说,就算地球是圆的,但是放你妈的狗屁。
大约是异国遇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导致,Ronnie开过玩笑后,还是乐意带她游牛津。
牛津大学三十八个学院,开放式校园,没有公共围墙,也没有校门,这些学院散落牛津各个角落,所以Ronnie此前一番话也不算乱说。
Ronnie个子很高,一八七,鼻梁生得很挺,单眼皮,行走的衣架子,即使她一眼就看出来他身上的衣服是地摊货,但遮盖不了他的帅气,她很喜欢他。
他问她喜欢他什么?她说都喜欢。他笑,像狐狸。
她每次搭火车去牛津见Ronnie,从不吝惜名牌,但Ronnie永远一身地摊货,她后来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招摇,Ronnie从没夸过她的穿着打扮,她以为他不喜欢她穿名牌,所以她尝试穿地摊货,但Ronnie看穿她的心思,他并不喜欢她为他降级,他说你应该像以前一样,你是公主,众所周知。
她于是又把名牌穿回去。
她说,Ronnie,你是行走的衣架子,为何不去做模特?西方人会钟情你这张脸。
Ronnie笑了,说他出过车祸,左腿在阴天会痛,英国这种该死的天气,他会死的。
她以为自己会永远和Ronnie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她在Ronnie的出租屋里发现女人的衣服和香水。
她好喜欢Ronnie,虽然他没有钱,但他在牛津大学拿奖学金,所以他依旧是优秀的,至少在她眼里,她的男友Ronnie无可挑剔,她从不吝啬对他的爱,她会主动踮起脚去吻他性感的喉结,他会回以热吻。
Ronnie从来不说情话,唯一的一次动情,他说,Seren,你那么漂亮,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所以他才出轨吗?
她质问Ronnie是不是有误会,Ronnie很坦然,坦然到刺痛她。
他伤害她的时候她才发觉他的残忍,连分手也不给她挽留的余地,他看着她的眼睛,笑得很直白,他说,不是,我只是在欺骗你,一直。你根本不是我喜欢的女孩儿,但你很有钱,我想让你带我去更高级的圈子,你爸妈找到我,让我离开你,他们资助我完成学业,给我写引荐信,毕业后我可以去曼哈顿,我很抱歉。
她离开了Ronnie。
Ronnie成为她的梦魇。
她也骗过Ronnie。他其实不是初恋,高中她就有男友,但遇见Ronnie她才知道,什么是真正喜欢一个人,她没这么卑微过。
Ronnie把她变成另一个人,所以她自顾自地把初恋的地位给了Ronnie。
时隔多年,她还会梦见他,但白天总遇不到,多诡异。
地球是圆的,她为什么再也遇不见Ronnie。这个混蛋,难道他是死了吗?
她自顾自地笑,觉得自己韩剧看多了。
一杯伏特加下肚,烧得孟昭五脏六腑都疼。她还想再喝,手才伸出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盖在杯口,她抬眼,愠怒。
“我的餐厅,我想喝就喝,小屁孩儿,滚一边去。”
段嘉旻并不生气,他有脾气,但孟昭不同,他可以被她踩在脚底,当然,只能是偶尔,就比如现在,她醉了,一个醉熏熏的女人,能翻起什么风浪?
一顿饭吃到九点半,晥城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但一桌人早已酒足饭饱,不愿再吃,各自驱车回家,当然,也有回酒店的。
段嘉旻横抱起孟昭,再有些暴力地把孟昭塞进车子后座,他叫来代驾,面无表情地报上酒店名字。
时听有点儿担心,抱着顾凌泽的胳膊问:“为什么带昭昭去酒店啊?”
顾凌泽面无表情,“不清楚。可能他喜欢住酒店。”
“但是昭昭醉了,我觉得我们应该送她回家,而不是让段嘉旻带她去酒店。我怕……”
“不会,他有分寸,没人会蠢到打孟家千金的主意,即便是段嘉旻。”
“……哦。”
顾凌泽没喝酒,所以不用找代驾,地下停车场里这儿有点远,时听吃得太饱走不动,于是站在路边等他。
蒋昊阳不知从哪儿蹿过来,抱住她的肩问她老公哪儿去了。
她摘下他的手站得远了一些,说:“去开车了,你不要对我动手动脚的,我老公等下看见打你。”
“我巴不得他打我,打是情骂是爱。”
“……受不了你。”
“以前叫人家昊阳哥,现在叫人家紫薯精,小听听你没有良心。”
“我才没有叫你紫薯精。”
“你老公这么叫我,我好伤心。”
时听叹了口气,安慰似的拍了拍蒋昊阳的肩,说:“那你赶紧回去睡一觉,第二天心情就好啦,我回去帮你说说情,保证下次他见到你不再叫你紫薯精。”
“不许食言哦小听听,否则别怪我抢你老公。”
“……”
蒋昊阳潇洒地上了一辆奥迪,并吩咐代驾开慢点儿,他受到孟昭传染,怕死得很。
顾凌泽把车开出来,远远地就看见他老婆刚才和蒋昊阳勾肩搭背的一幕。
他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替时听拉开车门时问了句:“你们聊什么?”
“没什么啦,只是多年不见叙叙旧而已。”
“和前男友叙什么旧。”
“……下次不叙了,老公。”
“嗯。”
他应了声,回到驾驶位,替她系好安全带,她喝了一杯鸡尾酒,有点醉了,花痴地盯着他的脸看啊看的,又回想今天他种种反常行为,无理由狂吃醋,还不择手段的把她压在男洗手间流理台亲了好久……
酒精作祟,于是一个念头划过脑海,她凑上去,近在咫尺地盯着他的眼睛,小心翼翼地说:“老公……你……你现在……是不是喜欢我啊?一……一点点也算的……”
顾凌泽垂眸,乌黑的眸子愈加清冷,他沉默几秒,末了反问:“一点点?”
她点点头,说:“一点点喜欢也算喜欢,我要听……”
“你想听什么?”他笑问。
她脸一红,“我……我喜欢你。我要听你说这句,我要听……”
“没听清,什么?”
她咬了咬牙,睫毛颤动。
“我想听你说……说……我喜欢你。”
顾凌泽亲亲她的额头。
“嗯,我听见了,你喜欢我。”
“……”
第50章 水蜜桃
好狡猾的人!!!
醉意涌上来, 时听还来不及感叹某人的腹黑,已经有些想吐了,但是做为一个淑女,她是不可以在老公面前大吐特吐的, 所以只能忍了, 但好烦, 忍不了怎么办呜呜……
自顾自纠结了一会儿, 时听拉开车门,风一样溜到花圃边,蹲在路边就干呕起来,当然什么也吐不出来, 她疑神疑鬼地直起腰,不期然跌入一个怀抱里, 好温暖, 她舒服地钻进那怀抱,像猫咪撒娇似的拱了供,随即一只大手抚摸她的后脑勺, 她抬起眼睛,朦胧光景里, 顾凌泽一张脸层层叠叠的……她使劲儿晃了晃脑袋,那张脸才终于变成了一张。
晚风吹得她脑子愈发不清醒,她分不清东南西北,但还是认得自己的老公, 只可惜, 老公好像忽然间学会了法术, 为什么一下子变成了四五个呢?
于是她问:“顾凌泽, 你为什么一下子分裂成了好几个啊?是偷了猴哥屁股后边的分身毫毛吗?”
顾凌泽皱眉, “你猴哥分身的毫毛长在后脑勺。”
“……”
风中凌乱的顾凌泽有那么一瞬间质疑自己当初挑媳妇儿的眼光,不过他一想到这个有点儿傻的媳妇儿长得还算符合他的审美,于是就没那么质疑自己的眼光了,更何况她只是喝了酒,等酒醒了之后她还会恢复原样。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又把她抱起来。
事实证明一个喝醉酒的老婆并不好惹,时听一下子抱着他的脑袋,毫不客气地在他脸上亲了好几口,又从他后脑勺揪了几根头发,天真地说道:“你看!你偷猴哥的毫毛!这就是证据!”
“……”
顾凌泽拉开车门,不太温柔地把她塞进后座,正要给她系安全带,她凑过来抱住他的脑袋说:“你头发怎么这么多!到底偷了猴哥多少毫毛安在你头上!”
“……”
顾凌泽咬了咬牙,然后一根根地掰开她的手指头,尽量耐心地把自己的太太当成一个喝醉酒无理取闹的人,但很可惜他低估了自己的耐力,对于一个从没照顾过醉酒后耍酒疯的人,他的忍耐度明显不够,所以在时听再一次抱着他的脑袋哼哼唧唧时,他毫不犹豫地封住了她喋喋不休的嘴巴。
“呜呜……”
顾凌泽毫不客气地撬开时听的牙关,在她睁大眼睛两手并用地抗议下,还是很不温柔地侵占了她所有的感官,他第一次带着侵略性的去吻她,唇舌相抵,这样的厮磨无异于一场充满了荷尔蒙和欲.*望的发泄,他不顾她的抗议,霸道地吃掉她的呜咽声,像要将她吞入腹里。
时听也是第一次觉得被人占了便宜……她忽然间有些清醒了,可惜她清醒得太晚,等她的抗议变得疲软已经没有了对抗的力气,一切都为时已晚,她看着顾凌泽的脸慢慢往后退去,随着“砰”一声的关门响动,她慢吞吞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红肿的唇……
如果照镜子,她会发现自己的嘴巴肿得可以和香肠一拼。
当然,她不用照镜子也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唇刚才遭遇了怎样一场侵犯,没有理由的,又极其不温柔的,甚至是非常变态的——强吻。
没错,她管刚才发生的称为强吻。
说实话,被顾凌泽强吻的感受还不赖,虽然她还没来得及享受他就已经停止了这种索要,但还好,隐隐发麻的双唇作证——顾凌泽今晚强吻了她。
难道就因为她替猴哥打抱不平说了他几句他就这样对她吗?
太可恶了,他有本事再来一次。
悻悻地想着这些不着边际的事情,一眨眼,时听还没回过神,窗外风景已变成她再熟悉不过的庄庭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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