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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妹妹是个大美人[穿书]——月半蔷薇【完结】

时间:2023-05-11 14:47:16  作者:月半蔷薇【完结】
  因为上次没赶上亲口祝福,所以兄妹三人便想着给大哥大嫂去个电话。
  到了邮局,大约是快要吃中饭的时间段,打电话的人并不多。
  陈弄墨看着一直走在自己身侧的双胞胎,无奈笑道:“四哥,五哥,你们别太紧张了,都没人,我又不是香饽饽。”
  陈义只是笑笑,并不做旁的反应。
  倒是陈君,恨恨拒绝:“不行,你就老实点吧,谁知道,什么地方会再冲出来一个流氓?”
  闻言,陈弄墨长睫向下,不叫哥哥们瞧见她眸底的凉意。
  流氓啊...
  说起来,她一直等待着的,那小说中害的小姑娘惨死的罪魁祸首,可不就是个流氓吗?
  认真算起来,那败类应该快要到山顺村了吧...
第28章
  “怎么样?跟你嫂子通上电话了吗?”
  兄妹几人从县城回到家, 确定他们在国营饭店吃过饭,曹秋华就问起打电话这事。
  双胞胎在回来的路上发现了黄鳝,到家后,撩起裤脚, 换了草鞋, 拎上铁叉与水桶就往外冲。
  这次兄弟俩都没有问妹妹, 清楚小丫头不喜欢这些软骨动物。
  七月盛夏,太阳像个大火球,陈弄墨很是佩服两个哥哥的体力。
  虽然从县城出来的时候, 幸运的搭上了顺风拖拉机,但也只能搭到镇上。
  后面的路程可都是步行回来的。
  “大嫂今天上班了, 只跟大哥通了电话。”自觉热到快要冒烟的陈弄墨第一时间用井水打湿了毛巾, 洗了把手脸。
  曹秋华跟在闺女身边,想要再问几句时, 就见闺女的白色衬衫已经被汗水浸湿了:“锅里头烧了水,先去冲个澡,换身衣服。”
  陈弄墨伸手抖了抖衬衫,不舒服的皱了皱眉:“行, 洗完澡再聊。”
  待拾掇好自己,洗干净换下来的衣服, 干净清爽的陈弄墨又喝了碗秋华妈妈提前吊在水井里的沁凉绿豆汤水, 才觉彻底消解了一路奔波回来的暑意。
  曹秋华还惦记着老大的事情:“你大哥咋说?月桂反应大不大?”
  “大哥说挺好, 没有什么反应,还说等过几天嫂子放假再一起给家里来个电话。”说话间,陈弄墨已经脱了脚上的拖鞋, 躺到秋华妈妈身旁的另一把藤椅上,散开半湿的长发, 眯起眼,惬意的不行。
  住在山脚下,虽然蚊虫多,每天都要熏好几次,但植被繁茂,的确比外头凉快七八度。
  这不,只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陈弄墨身上最后一丝燥热也被徐徐凉风抚平。
  曹秋华伸手,将挂在摇椅背上的小毯子搭在了闺女的肚子上:“困了就进屋睡。”
  今天走了不少路的陈弄墨不想再动弹,眼睛都没睁开回:“我不困,就是路走多了,歇歇脚就好。”
  然后,两分钟过去,说好不困的人已然陷入了酣睡中。
  见状,曹秋华好笑的伸手替她把身上的毯子拉平,将她整个人都盖上,才躺回自己的摇椅里。
  晃晃悠悠间,也跟着困乏了起来。
  临睡着前,脑中还想着丈夫跟儿子们整出来的这摇椅躺着是真舒坦...
  =
  陈弄墨不敢抓黄鳝,却很喜欢吃。
  尤其秋华妈妈最为擅长的红烧板栗黄鳝更是一绝。
  晚饭桌上,一家人边吃边聊。
  话题大多围绕着已经高中毕业的三个孩子的未来转。
  等大家伙儿吃的差不多了,陈义才对着父母说:“之前请语文老师帮忙牵线的事情有着落了。”
  “确定要做小学代课老师啊?真不想去念工农兵大学?”说这话时,曹秋华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老五成绩好,爱学习,明明有上大学的机会,偏偏不想去。
  陈义摇头:“您知道的,我找了咱们村跟隔壁村往届的工农兵大学生,打听过目前大学里具体的情况,我不喜欢那样的环境,还是先找个工作观察一两年再说。”
  还有一个他没说,上面三个哥哥全参军了,他总要照顾着些家里。
  两年前,高中毕业才两三个月,准备竞争工农兵大学生名额的三哥陈怀被部队特招走了。
  是的,就是特招。
  原因也很简单,二哥曹留在部队里表现的太好了,进入警卫营才几个月,便入了不少领导的眼,纷纷表示考核结束后,就来领人。
  这话听得多了,有一次教练玩笑的说了句把曹留分成几份,这样大家就不用争抢了。
  曹留是个有成算的,当时就将这句玩笑话记在了心里。
  几次权衡了利弊,才给家里打了沟通电话,确定三弟更想要参军,他才跟领导说出家里还有一个高中毕业生,身板同样结实的弟弟。
  就这样,陈怀很快就被批准入伍,与曹留一起,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警卫营战士。
  自从三哥进入部队后,陈义就重新规划了未来。
  他对当兵没有执念,身体素质也只是普通人的程度,相对于部队,如今的他更想进政府部门。
  只是眼下大环境虽然在慢慢变好,但谁也不能保证风暴会不会再次来袭,所以他才决定找份工作,观看一两年再说。
  镇小学校长是语文老师的妻子。
  有了他的牵线,陈义已经成功报了名,只等后续考试选拔。
  他有信心,应该能成为一名老师。
  当然,他也给自己设立了时间限制,如果五年内大学还是不会再恢复,再调整方向。
  与家人们分析完了自己这么决定的原因,陈义又转头看向身旁的妹妹:“你真的不跟我一起去考?小学环境相对简单。”
  之前陈弄墨就明确表示过也不想上工农兵大学,既然同样是观望,陈义觉得妹妹去当几年老师挺好的。
  陈弄墨摇头,将碗里最后一口粥喝掉,才道:“就算幸运考上了,也当不了多久,说不定爸妈哪天就同意我去边疆瞧瞧了...”
  这话曹秋华认可:“你大了,是该去瞧瞧,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陈弄墨开始收拾碗筷:“不急,起码跟爸妈商量好了再说。”
  陈义也跟着一起收拾:“这事的确不急,不止要德茂爸他们同意,也得我跟老四有时间送你才成。”
  闻言,曹秋华看向闺女漂亮到惹眼的脸蛋,点头迎合:“是该这样,还得天气暖和些出发。”
  暑假五哥要考试,四哥则被大哥托了关系去县运输大队学开车。
  这么算来,起码也得明年开春了。
  =
  8月中旬。
  知青点又来了六名知青。
  从六十年代末开始,山顺村来的知青多,离开的少,累计下来,知青点已经有二十几名知青了。
  但是不管来了多少人,村民们与知青之间却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不欺负、不亲近。
  这两年,除了那个叫董秀秀的女知青离开时,陈弄默关注了下,其余人她还真没好奇过。
  但这一次不一样,自从老书记用大喇叭喊过,表示村里很快又要分过来几名知青时。
  陈弄墨就一直盯着进展。
  尤其这天下午,当得知二根叔已经开着拖拉机载着人回来,她就表现出了强烈的好奇心。
  学了一个月左右车,难得回家一趟的陈君自觉是个体贴的哥哥。
  真以为妹妹只是稀奇知青,当即就拽着人往村委会赶:“我听说老书记不想再接知青进村的,知青点都住不下了,所以今天来的几个人,可能会暂时打散到村民家里头,我可不想叫陌生人住到咱家...”
  说到这里,他又强调了句:“可不是哥不团结啊,大家伙儿肯定都这样想,瞧着吧,今天这事儿有的磨了。”
  陈弄墨并不关心这些,老书记整日乐呵呵,却是个顶顶厉害的,自然能处理好。
  她只想确定这次来的知青里面,哪一个是小说中害的小姑娘惨死的败类。
  一起跟出来,总觉得聿聿不是单纯为了看知青的陈义拍了拍她的脑袋:“怎么了?脸色不大好。”
  陈弄墨摇头:“没事,刚才踢到了块小石头。”
  闻言,陈义只是定定的看着妹妹不说话,显然是不相信的。
  不过聿聿不愿意说,他也没有刨根究底,只是带着温和的笑容,稳稳跟在她的身边。
第29章
  陈弄墨不常在村里走动。
  但村里的小孩子都挺喜欢她。
  理由也相当直白, 因为她口袋里经常有吃的。
  不是糖果就是饼干或者花生等物,对于小孩子来说,比任何东西都得他们喜欢。
  当然,大多孩子都被教育的很好, 他们并不会特意跑到家里索要。
  每每巧遇得了她的糖果零嘴儿, 也会回一些小东西。
  基本都是田间山脚的野菜与野果。
  这天同样如此, 陈弄墨出来的时候,专门在口袋里揣了十几颗糖。
  走进村子里,远远就听到了孩童们的欢呼嬉闹声。
  陈弄墨好奇的眨了眨呀, 仰头看向右手边的四哥,问:“往常知青来村里, 孩子们也这么高兴?”
  见天在村里撒欢的陈君哈哈一笑:“怎么可能?早上听说春梅婶子家今天打枣儿, 估计是为了这事吧。”
  有谚语说,七月十五红圈, 八月十五落杆。
  陈弄墨恍然,算起来,这会儿的确是吃枣的好时节。
  “...村里有不少人家长了枣,不过要说最甜的, 还属春梅婶子家的,每年打枣都有馋猫儿去帮忙捡, 后面每个孩子都能得一两斤枣, 可不就高兴的紧, 我跟老四上小学那会儿也来,春梅婶子家的枣树很多年了...”
  五哥说的挺有趣,脑中画面感都有了,
  于是经过春梅婶子家的时候,陈弄墨忍不住好奇的多瞧了几眼。
  本来她打算瞧瞧就走的, 不想才探出脑袋,就与追着枣儿跑的一个小女孩对上了视线。
  认出来人,女孩儿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聿聿姐!”
  这话一出,别说其余捡枣子的小朋友,就连正拿着竹竿敲打枣树的春梅婶子也惊讶的瞧了过来:“哎哟喂,还真是你个丫头,快进来,拿些枣回去吃,甜着咧。”
  陈弄墨也没扭捏,抬腿迈进门槛,笑着喊人后,才说:“四哥说春梅婶儿家的枣最甜,我可得多吃几个。”
  这话春梅爱听,她也不用小姑娘捡,直接指了指簸箕,爽朗笑说:“去那里头挑去,颜色越红的越甜。”
  给孩子们分了糖果,陈弄墨才去捡了几个红的,随手擦一擦,咬了一口。
  不仅甜,还特别脆。
  见小姑娘被甜的弯起了眼,春梅婶子又指挥双胞胎多拿一些:“...别跟婶子客气,本来你们不来,我也要给秋华送些过去的,她做的枣糕滋味儿可好了。”
  最终,兄妹三人是拎着十几斤红枣离开的。
  用春梅婶子的话说,等做好枣糕的时候,给她送两斤就成。
  出了春梅家,兄妹三人继续往村委会走去。
  陈弄墨连续吃了十几个枣,下意识伸手再去拿时,陈义避开手上的袋子:“一下子吃太多不好。”
  陈君点头:“对,这枣子还大,吃多了屁多。”
  “......”
  =
  陈弄墨他们过来村委会时,正好听到村民们激动的讨论着什么。
  待细听后,才明白,原来是这一批来的知青里面,有人带了相机。
  这年头想要拍照,得去县国营照相馆。
  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拍过一张。
  可以想象,照相机稀罕的程度,尤其这种拿在手上的海鸥牌。
  陈义温声道:“是个聪明人。”
  陈弄墨赞同点头:“这下肯定有很多叔叔婶子们都愿意临时接纳知青了。”
  对相机不怎么感兴趣的陈君看向妹妹:“要过去看看嘛?”
  “去啊,来都来了。”
  虽说好奇,但兄妹三人也没挤到最前面,只是站在人群的外围,听大家伙儿七嘴八舌的讨论。
  虽然话题基本都在围着照相机转,但几分钟下来,也足够陈弄墨从中提取到有用的信息。
  这一次的知青全都来自沪市。
  两女四男。
  她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几个男人身上。
  挺年轻的,最大也就二十出头,不算多出众的样貌。
  但许是大城市水土养人,肤色明显比山顺村的村民要白上好几个度。
  再加上穿着讲究,白衬衫,绿军裤。
  即使因为一台照相机,与村民们融合到了一起,也还是能瞧出差别。
  陈弄墨的视线不着痕迹的在几人身上一一扫过,最终定格在了拿着相机与村民们讲解使用规则的男人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不远处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她就是有一种感觉。
  就是他!
  原书中,没有恢复神智的小姑娘,就是在这一年的冬季,被害死在了山里。
  这年头的流氓罪很重,更何况还涉及到了一条人命。
  在判决前,恶徒交代他只是见色起意,没想过要杀人。
  在他的认知里,一个傻子,还是被家人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美人傻子,就算真被他强J了,也不懂发生了什么,更不会说出来。
  说不定付出行动的不止他一个人。
  毕竟人傻归傻,漂亮也是真漂亮,是个正常男人都会生出心思。
  本来以为是很轻松就能得手。
  却没想到陈家人看的太紧,他等了几个月,才寻到将人带到山里去。
  真动手时,傻子挣扎哭喊的厉害,根本就不给脱衣服。
  他担心引来人,慌乱之下只能捂住傻子的嘴巴。
  对方越是挣扎,他就越是大力,等回过神来,人已经被他生生捂死了...
  回忆到这里,陈弄墨深深吸了一口气,揣在口袋里的拳头握的死紧。
  她无法想象,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是多么恐惧的事情。
  也无法想象,细心照顾了女孩儿两三年的秋华妈妈,在经过儿子截肢的事件后,还能不能承受住闺女惨死的打击。
  书本大多是围绕男女主角的视角描写的。
  但凭男主角将妹妹的死当做一生的悔恨来看,就能猜到朝夕相处三年的秋华妈妈,会承受多大的伤痛。
  还有...亲生父母又会怎样的崩溃...
  “六妹?怎么了?哪里不舒服?”陈义心思敏锐,察觉到身旁小姑娘的呼吸有些加重时,立马担心的看过来,这才发现,妹妹的面色有些苍白。
  站在另一边的陈君也瞧了过来,他担心的点不一样,少年人微微低着头,大手揉了揉妹妹的脑袋担忧问:“老六是不是枣子吃多了,肚子疼?”
  担心妹妹面皮子薄,问这话的时候,陈君还体贴的压低了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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