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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猫后被偏执反派读心了——嘘知【完结】

时间:2023-05-23 14:41:25  作者:嘘知【完结】
  “而且……你能留下一世清名。”
  崔跃握着笔尖的手一顿。
  作者有话说:
  上一章增加了一点崔跃的人物背景,更立体一些,感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回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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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018
  ◎宋溪亭和崔跃的过往。◎
  见崔跃好似有所松动,钱同语速更快了些。
  “崔兄,当年我二人一起在南山书院求学,你一直品学兼优,刻苦专注,颇受山长和几位夫子看重,在关中文坛也享有声名,那些文人墨客称你为南山玉树,文墨之君子。”
  “你本该清白留于世间,于翰林院起草诰敕,纂修古籍、经筵日讲,调养生息,步步高升,三公指日可待,而不是被那静王使计,被迫去到溪派。”
  闻言,崔跃放下笔,脸上收了笑,语气有些淡。
  “钱兄,静王从未强迫与我,一切皆是我自愿。”
  钱同皱了一下眉:“崔兄,我知你忍辱负重多年,内心定然不好受,当年之事,整个朝堂谁看不出来静王是故意为之,那些朝臣不知崔兄本性,只以为你同静王一丘之貉,这才让你即便去了翰林院,也无法真正施展抱负。”
  梅雪嫣的猫耳朵动了动,钱同的话,打开了她记忆库的一角,原书当中倒是重点有提过崔跃为什么会从本来该属于丁派的文臣转变成了溪派的核心骨干。
  事情的起因还是要从崔跃当年的殿试说起。
  崔跃虽然被称为“南山玉树”,有一些才名,但不巧的是,那年崔跃科考之时,撞上了天纵英才的柴臻。
  柴臻其人,七岁出口成章,写下震惊文坛的《明志诗》,后此诗被收录到《北梁名诗》之中,可见对其评价之高,十一岁中秀才,十六岁中进士,如若是柴臻当了崔跃那年的状元,那他就是史上最年轻的文状元。
  柴臻自七岁出名,“神童”名头传遍北梁,什么“南山玉树”于柴臻跟前,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在殿试之前,柴臻高中状元的呼声最大。
  即便崔跃在文坛有些名头,但他的年纪摆在那里,并不出挑,他是典型的勤奋苦学之人。
  对比着天资卓越,未来无可限量的柴臻,崔跃太普通太平凡了。
  就同崔跃差不多水准的人,在那一年也有好些。
  所以,当得知是崔跃高中状元时,世人第一反应是,难不成崔跃超常发挥了?
  可当他们拿到崔跃和柴臻的文章对比,又觉得崔跃并没有名副其实,甚至可以称之为离经叛道。
  那年的殿试是以“士农工商,为何商占末位”为题。
  柴臻一如既往交出了一张漂亮的答卷,他以士乃国之栋梁,农工乃国之根本,商乃国之辅助切题,定性商业为何是占以最后的地位,柴臻没有同旁人一样贬低商人的地位,但也确实把它放在了一个辅佐的位置,又不像旁人那样说商人常以“奸商”面目示人,以至于丢失道德中的仁厚,而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商人对于国之运转的作用。
  但仔细分析柴臻还是觉得商人是一个辅佐的位置,用金钱支撑帮助着其他三者,以及国之运转。
  柴臻引经据典,有理有据,辞藻华丽,一手文章写得极为漂亮,其中不乏令人拍案叫绝的金句。
  他的文章流落到民间的时候,不少文人墨客大笔一挥,纷纷抄录,赞叹不已。
  而崔跃的文章,如果单说文笔,十分地平平无奇,甚至干瘪乏味。
  且他的论点,大家看完均是皱了眉头。
  崔跃居然论“此议题观点会否过于绝对”,士的地位崔跃没有否定,也是同柴臻一样想法,但却说商的地位或是能同农齐平。
  农之粮食能予人生存,商之财富亦能予人生存,金钱可以购买粮食,劳动力,甚至可以说是隐隐凌驾于农工。
  后面崔跃还写了好几长页,从各方面论证“商”自古以来其地位应该评判更高一些的论点,而且还切实写了该如何提高商人地位的举措。
  崔跃这一观点,颠覆了传统的观念,文章在殿试一出后,众人大为哗然。
  但便是崔跃观念颠覆,文人们一开始也想着他是不是因为这次殿试有柴臻,所以才走这种另辟蹊径的路子,寄望能博个好名次。
  不过总体而论,他们既不赞同这个观念,也不觉得崔跃的文章有写的比柴臻好。
  众人觉得崔跃这步棋,走错了。
  可等到宋溪亭从丁太傅手里接过殿试的卷子时,宋溪亭看完旁人的,或是柴臻的,都没说话,却在看到崔跃答卷的时候,忽而开了口。
  宋溪亭是朝中异类,连朝服都是独有一份,墨黑为底,肩袖上用金线绣着雀羽,他修长如玉的指尖捏着崔跃的答卷,如黑曜石般的墨眸停留片刻,淡声道。
  “此卷可为魁首。”
  场面一度安静异常。
  当时的丁太傅看着宋溪亭手里的卷子皱了一下发白的长眉。
  “你当真如此认为?”
  宋溪亭颔首。
  那一年当今圣上甚是年幼,所以当年的科举殿试,由丁太傅和宋溪亭共同择选。
  但宋溪亭旁的人的答卷都没开过口,只在崔跃的卷子上开了口。
  丁太傅沉吟片刻,点了头。
  后面这场殿试择选,也在民间慢慢传开,尤其是在文人墨客圈子里。
  静王钦点,崔跃这卷子的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众人私下皆是在传,柴臻的老师同丁太傅交好,所以柴臻入仕,定然也是丁派之人,且柴臻天资聪颖,静王这是在故意打压柴臻,打压丁派。
  但势力均分,派系博弈,丁太傅在这场殿试里择选了不少后面进入丁派的文臣,而宋溪亭只点了一个人,丁太傅得给宋溪亭这个面子。
  至于崔跃,不知该说他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个被静王安在众矢之的的位置上的人。
  因为被静王钦点,崔跃的文章又不受文臣认可,所以,他在翰林院的日子并不好过,大家只觉他受了静王青睐,是溪派的人,翰林院分属丁派势力,自是防着崔跃,平素不给他派活便算了,时不时还冷嘲热讽他一番。
  后续似乎证实了大家所想,没过多久,静王便将崔跃调离了翰林院,进入了礼部,专司礼部外交事宜,再然后一步步成为静王的左膀右臂,坐上中院院长的位置。
  往好了说,崔跃或是真的被静王一步步提拔。
  但往坏了说,这真的是崔跃想要的提拔吗?而不是身在其中,不得已而为之吗?
  若是后者,崔跃如今被骂是“静王的狗”“溪派第一狗腿子”,造成他这般处境的罪魁祸首,也是宋溪亭。
  不然眼下的崔跃,说不定还是那个清正的“南山玉树”。
  原书中,重点提及崔跃的过往,是让读者自己去揣测,崔跃最后在宋溪亭死后,立马转身投靠丁派的原因。
  梅雪嫣托着腮,心情忽然沉重了一些。
  而此时的宋溪亭目光一直落在崔跃身上,没有说话。
  同样崔跃,也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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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019
  ◎互相给对方起昵称。(三更合一)◎
  见崔跃不答,钱同又道。
  “静王看似帮你助你,其实是把你架在火上烤,当年他若不让你成为这个出头鸟,以你之才想在翰林院混出个名堂,并不是件难事。”
  “届时你同柴臻一起,是为太傅的左膀右臂,整肃朝纲,为圣上分忧,为百姓谋福祉,是为民众心中的名臣清流,这才是崔兄原本该走的正途啊。”
  又过了一会,崔跃这回动了,他将抄好的佛经卷了起来,卷成细长如筷的样子,放进一旁的小竹筒里,他动作不快,说话也慢悠悠的。
  “钱兄,命才是这世上最为金贵的东西,这么些年,想对静王下手的人何止千万,无一成功,你又为何觉得我二人能成功?”
  “钱兄,我崔跃这条命不只是我自己的,我家中有一老母,你也是知道的,我若有什么事,我那母亲怕是撑不过去的,我也不想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钱同眉梢微挑,他目光左右微转了几下,然后才上前一步,凑在崔跃身旁,压低的声带着些许兴奋。
  “崔兄,此事我筹谋已久,以我二人之力自不可以,但你放心,到时候自有高人相助于你我,上次给你的失力丸便是那人所赠,届时你在路上寻个机会将那药下给静王,再带到我们说好的地方,手无缚鸡之力的静王,定然会被我们安排好的江湖高手一举击杀。”
  梅雪嫣耳朵再次竖了起来。
  【诶?!还是个有幕后主使的呢?】
  【果然看这个姓钱的,也不像是能搞出这么大动静的人。】
  而崔跃还是未有松口,钱同知道自己得再下一剂猛药,他目光微眯,言语陡然一肃。
  “崔兄,你既说你惜命,你可曾想过,你在静……不,你在宋溪亭这样的疯子底下行事,才是最容易丢了性命的。”
  崔跃正在转竹筒口的手停了下来。
  “宋溪亭他弑杀生母,残害手足,这哪件事放在台面上,不是骇人听闻,毛骨悚然,令人脊背发凉,远的暂且不提,便是最近的一起案子,正议大夫秦文郁秦大人,你是知道的,只任文散官一职,不属丁派也不属溪派,在朝堂之中一直秉持中立,不参与朝政,秦大人已经够明哲保身,与世无争了,可最后呢,竟然被宋溪亭安个荒唐的贪污之罪,赐毒于他。”
  “秦大人怎么可能会贪污?宋溪亭犯起疯病来,就连自己曾经的老师都杀。”
  “要知道,秦大人当年可是救过宋溪亭的命,救命恩人都能这样随意赐死,更何况你我。”
  钱同话音落之时,崔跃微微拧了眉头。
  而梅雪嫣也忽而僵了一瞬。
  原书中关于宋溪亭的疯批行事再次席卷过她的脑海。
  对啊,宋溪亭就是个疯子。
  他有病,他真的有疯病。
  宋溪亭有疯病的起源,要从他还不是静王,还是被打入冷宫的皇子开始讲起。
  早年间,宋溪亭的舅舅杀入冷宫,准备将其妹和宋溪亭救出来时,宋溪亭舅舅的长剑上滴着血,那是阻他去救自己亲人的那些贼人的血。
  而偌大个冷宫,还有一柄匕首也滴着血,滴答落在冷白的石板上,分外刺眼,匕首握在一个少年的手里,面容是宋溪亭年少时的模样。
  他的身旁是早已没了气的纯贵妃,胸前的鲜血像是食人的邪魔。
  虽然那一次宋溪亭舅舅对外宣称是纯贵妃自杀,可整个冷宫就只有宋溪亭和纯贵妃两个人,纯贵妃没有自杀的理由,反倒是偶有听闻,纯贵妃被打入冷宫之后,神志便有些不正常,经常虐待宋溪亭,足有整整好几年。
  宋溪亭承受不住终于反抗,杀了纯贵妃,似乎这个理由,更能让大家信服。
  可即便是纯贵妃虐待宋溪亭在前,弑杀生母这样的罪责,足以让宋溪亭受千夫所指。
  便是宋溪亭舅舅一口咬定否认,也无法堵住悠悠众口。
  没有一个人相信,宋溪亭的舅舅也不信。
  他只是想利用宋溪亭起义,所以宋溪亭不能背上“弑杀生母”这样的重罪。
  而且,因为纯贵妃的疯病,以至于旁人看宋溪亭的眼神多少也有些不正常,只觉宋溪亭跟纯贵妃相处多年,兴许他也跟着染上了疯病。
  又或是,在他举起匕首杀死纯贵妃的时候,就已然成了一个邪.魔。
  而后那几年,宋溪亭确实也干过一些完全不合常理的事,以至于宋溪亭有疯病这件事逐渐落成真。
  随着回忆一点一点浮出水面,梅雪嫣只觉自己藏在猫披风的一身橘毛瞬间倒竖了起来。
  是了是了,这些时日,她没见过宋溪亭犯病,又被宋溪亭正常的模样迷惑,以至于逐渐有些遗忘真正的疯批反派宋溪亭是什么样子。
  这样的人……她应该远离!应该跑路才是!
  就像钱同说的,谁知道他哪天犯起疯病来,就把她给杀了。
  梅雪嫣身子止不住有些发颤,仿佛待在她身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柄染满鲜血的杀人刀。
  而这刀随时都可以抹了她的猫脖子。
  梅雪嫣顿时心头一凛,猫脚脚不自觉往旁边挪动了一些,想离宋溪亭远点。
  但梅雪嫣也没挪几步,只是算到了一个自己觉得的安全距离。
  可等她余光忍不住去看宋溪亭时,本以为会是盯着崔跃的宋溪亭,清寒的视线却落在了她的身上。
  梅雪嫣微愣,不知宋溪亭是什么时候开始看她的,难不成是……她想挪步子的时候,就开始看她了吗?
  宋溪亭的漆眸宛若幽潭,深不可测般,看不清情绪。
  梅雪嫣在恐惧之余,不知为何有些心虚。
  她、她心虚什么,宋溪亭又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况且就算知道了,畏惧他害怕他的人,又不只有她一个。
  梅雪嫣抿抿猫唇,正打算一咬牙一跺脚,“理直气壮”地同宋溪亭对视,却见宋溪亭快速收回了视线,转头垂目,没有再看梅雪嫣。
  一人一猫,眼下不过几步远。
  可梅雪嫣却忽然觉得此时的距离似乎比她看到的要远很多。
  梅雪嫣低了低猫头,看着自己的猫脚,上面还有些许泥点,她余光一抬,宋溪亭身前衣裳脏脏的猫爪印更是清晰可见。
  方才她身体不适,没来得及想。
  宋溪亭不想让她用冷树叶擦手加重身体不适,所以不嫌她脏就抱起了她。
  宋溪亭放慢了轻功的速度,也是为了……
  还有那加热的荷叶水……
  梅雪嫣五官缓缓皱成了一团,她盯着自己的猫脚有那么一段时间。
  过了会,梅雪嫣的猫脚慢慢想抬起,但就在这时,底下崔跃的声音亦是淡淡响起。
  “钱兄,我答应帮你。”
  ***
  此时,梅雪嫣再次跟在了宋溪亭的身后,宋溪亭没有再抱她,也没有动用轻功去追上坐马车离开的崔跃。
  而是一步一步走在青翠山林之中,月夜的墨绸在此刻显出了无端的静谧。
  宋溪亭走得并不快,就离梅雪嫣几步远,足以让梅雪嫣追上,仿佛就是带着梅雪嫣闲庭漫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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