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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帮亲爹打下江山——闲来听风雨【完结】

时间:2023-08-14 11:38:13  作者:闲来听风雨【完结】
  庄民们先把大些的石头和杂物找出来扔了,再拿出筛子,把大米倒进筛子,上下左右颠簸。
  米糠和碎石就从筛子底下漏出来,大米留在了筛子里。
  筛子里一次不能倒太多米,筛起来费力,也筛不干净。
  筛一次肯定是不行的,得多筛几次,直到把米糠和碎石全部筛出来,只剩下白花花的大米为止。
  筛出来的米糠郑远钧全收了,这东西猪和鸡鸭都吃,她在庄子里养了不少家禽,不嫌米糠多。
  她养的鸡多,鸡蛋就多,于是拿鸡蛋和庄民们换米糠和稻壳,五斤米糠换一个鸡蛋。
  米糠不值钱,五斤米糠远远换不了一个鸡蛋。
  但郑远钧考虑到庄民们这段日子太辛苦了,刚刚忙完早水稻,马上又要种晚水稻,得给他们补补营养。
  这可都是她的员工,她的鸡蛋给得毫不心疼。
  这时候的人很少养鸡,人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喂鸡,所以鸡蛋是奢侈品,只有富人家才吃的。
  这时听说米糠可以换鸡蛋,庄民们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以前饿肚子时还把米糠煮了吃,现在这么多大米,谁还吃米糠,正好拿去换鸡蛋。
  于是郑远钧收到了很多米糠。
第十五章
  这几日郑远钧在庄子里晃荡,经常会看见崔先生也在庄子里溜达。
  他这儿走走,那儿转转,有时还会卷起裤腿,卷起袖子,下地干一会儿活,和庄民们说说话。
  霍青的伤好得差不多了,他倒是不到处走,每天的安排十分紧凑,看书,练刀,不得空闲。
  霍青练刀的时候,郑远钧路过几次。
  美人舞刀,刀势所到之处,落叶飞旋,好一幅美景啊,让人心醉神驰,一下子就惊艳住了她这个深度颜控。
  看霍青并不赶她走,她就把这当成了古代的舞蹈表演,天天准时到场欣赏。
  杜明跟着她专程跑过去瞄了几眼,霍青也不遮掩,旁若无人地自顾练刀,任他们看。
  那刀法威武霸气,刀势迅猛,呼呼有声,刀光连绵不绝,刀意圆润自如。
  杜明看了几次,一脸凝重,这刀法好像不比他们的郑家刀法差啊。
  曹刚听说后,也来看了,看过之后,马上增加了和杜明的练刀时间。
  两个亲卫原本就勤奋,现在除了吃饭睡觉外,基本上就是在练刀了。
  霍青更有一股狠劲,比他们两个练刀的时间只多不少。
  看着这三个人你追我赶,互不服输,郑远钧不由感慨。
  你们简直太能了,只有三个人都可以自动地卷起来。
  这三人在她的眼中都是武学的天才,既是天才偏又远比普通人勤奋,还让不让人活了?
  两个亲卫的武功已经是够高的了,看他们这如临大敌的样子,霍青竟还略胜一筹?
  郑远钧五岁时,郑大都督从几十幼童中选出了武学天资最好的四个,送到都督府,陪着都督府公子一起学武习文。
  五年后,郑远钧十岁,郑大都督把曹刚和杜明分给了她做亲卫,另外两个给了她的胞弟。
  武学世家都喜欢这样给孩子培养亲卫,据说这样的亲卫从小陪着孩子长大,忠诚度是最高的。
  曹刚和杜明都跟着学的郑家刀,虽然没把最核心的刀法传给他们,但两人悟性不错。
  据郑远钧嫡长兄郑远锋郑世子说,两人都已习得郑家刀八分精髓。
  特别是曹刚,刀法尤显朴实浑厚,于郑家祖传刀法中另生出一种雄厚之意,竟隐有自成一家之势。
  令人称奇的是,在当初的四人中,曹刚的武学天赋并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聪明的。
  实在是他太勤奋了,每天的空余时间,不是在练刀,还是在练刀。
  脑子不是特别聪明,但特别勤奋,最终取得的成就最高,郑远钧常常忍不住想:“难道这曹刚还是一个郭靖式的人物?将来有大造化的?”
  而现在,就连这样的曹刚,都感受到了来自霍青的威胁。
  郑远钧很是好奇,霍青的武功到底有多高啊?
  -
  过得几日,庄子里的稻子都收了上来,郑远钧把数据记录好,派曹刚送去府城给吴太守,顺便去都督府捎个信,要她大哥给她找些工匠。
  霍青路过正好听见,回到房里,告诉崔先生:“二公子把记录送出去了,他果真一点都不争抢功劳。”
  “他的功劳太大,谁都抢不走,这时候不争反而更好,让人人都捞点功劳,人人都要念他好。”崔先生手里捧着这些天记下的庄子里的见闻,一页页地翻看。
  霍青看着崔先生,眨了眨眼,怀疑地问:“他想得这么明白,看得这么深?所以才不写奏章,让吴太守写?”
  我怎么就不相信呢?
  崔先生想起十几天前,郑远钧听到要写奏章,皱着眉头,一幅如临大敌的样子,不由嘴角微勾,淡淡一笑:“不,他是真不会写,也真不想写。”
  老牛听着一乐。
  郑公子看着是个文化人,竟也和他这个粗人一样,不喜欢写文章,哈哈笑着一捶桌:“这人有意思,对我的脾气。”
  -
  京城,皇宫,景和帝寝殿内。
  内侍小跑着进殿,弓着腰,脚步飞快,把急报递给于公公,附在于公公耳边,小声说了几句,无声地退了出去。
  景和帝正闭目养神,听到些微动静,不耐烦地睁开眼睛,问:“什么事?”
  “陛下,”于公公赶紧走上前,双手捧着急报,恭恭敬敬地呈给景和帝,“刚送来的急报。”
  听到急报,景和帝心中发慌。
  三次兵乱都是急报到京,每逢大灾,他也是接的急报,这次又是什么变故?
  景和帝撕开急报,一目十行快速地看了起来,看完,表情一片空白,目光呆滞片刻,又从头看起。
  于公公悄悄瞄着景和帝的脸色。
  他跟在景和帝身边多年,对于景和帝的心思,他自认能揣摩出八九分,可这时却有点拿不准了。
  皇上好像是有点茫然?
  于公公揉揉眼睛,年纪大了,眼神不准,莫不是看错了?
  这到底是要怒还是要喜啊?于公公心中忐忑,把腰更往下弯了弯。
  不过很快,他就放松了。
  皇上脸上现出了笑容,随着目光在急报上逐渐下移,笑容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狂喜。
  “好!好!朕得天之佑,天佑朕!哈哈哈……”景和帝猛地站起,连连拍打急报,竟不顾仪态地狂笑了起来,“赏!大赏!郑二公子必须大赏!”
  于公公凑上前,觍着脸笑:“陛下,是什么天大的喜事,您让奴才也高兴高兴。”
  景和帝正兴奋得不知如何发泄,只想把这喜悦和每一个人分享,听于公公来问,一拍桌子:“粮产大增!信州急报,粮产大增!”
  “啊?陛下,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奴才没读过什么书,也常听那些大人们说,农为国之根本,粮产大增,陛下您可不要那什么,”于公公作愁眉苦思状,“……名垂千古了?”
  景和帝一脚踢过去,笑骂:“你个老奴才,还卖弄起学问了。”
  于公公顺势倒地。
  景和帝只做做样子,根本没用力,他也不疼,爬起来,苦着脸,小声嘟囔着:“奴才好不容易想出来的词,这个词就应该这么用,奴才要去找那些有学问的大人们评评理。”
  景和帝听得直笑,指着他:“你还越发有理了,还要找大人们评理。”
  于公公呵呵笑,又凑到景和帝身边,好奇地问:“陛下,粮食增产多少啊?”
  看陛下高兴的样子,肯定增得不少。
  景和帝看了他一眼,笑容愈盛:“你知道一亩田可产水稻多少吗?”
  于公公六岁进宫,小时候种地的事还记得一些:“三百斤左右,最好的时候可以到三百五六十斤。”
  景和帝脸上泛出了激动的红色,一手撑在桌子上,一手哗哗甩着急报:“信州来报,郑彦北二公子庄子所收水稻,亩产都在八百四十斤以上,最高到九百斤。”
  于公公瞪圆了眼,张大了嘴。
  他被送进宫的前一天,他爹一晚没睡,蹲在门外抽烟。
  临走时,他娘一边哭着,一边偷偷塞给他两个鸡蛋和一个肉饼,那都是他娘瞒着人借钱买的。
  要是小时候他家水稻有九百斤的亩产,他爹娘还会把他送进宫吗?
  不,只要有八百斤,甚至只要有五百斤,他就不会进宫了。
  二公子要是早生几十年就好了。
  他家有了粮食,不会送他进宫,他这时都应该子孙成群了。
  “这郑二公子可真有能耐。”景和帝回忆起来,“他是安王被诛的那年生的吧?”
  “是,郑大都督接到他出生的喜信,马上点兵出战,大败安王。”看景和帝收敛了笑意,于公公跟着严肃了起来,老老实实地垂手回答。
  “听说这位二公子出生之时彩霞满天,百鸟齐鸣,颇为神异?”景和帝神色莫测。
  于公公心里咯噔一下,二公子这样在农事上有大本事的人,若是招了皇上忌讳,有什么闪失,岂不可惜?
  于公公心思急转,凑近景和帝,压低身子,小声说道:“陛下,奴才听人议论说,安王叛乱,上天震怒,特降下福星,护佑圣明天子,所以他一来,安王就被诛了。”
  “哈哈哈……郑二公子果然是朕的福星,这不,粮食竟能增产这么多,简直想都不敢想。”
  景和帝听得高兴,郑大都督又向来忠义,对朝廷命令从不打折扣,于是把那一丝疑虑抛到了脑后。
  “陛下,要我说,这还是因为先有了圣明天子,上天才会降下福星,粮产才会大增。”于公公跟着笑。
  景和帝笑睨他一眼,吩咐道:“信州太守送来了一筐高产粮,让御膳房煮了,给大人们都送点去,让他们都尝尝。”
  于公公高声应是。
  -
  景和帝垂下眼思索,要怎么奖赏郑二公子呢?
  郑大都督手握重兵,统领数万兵马,郑世子也是一员虎将,且行事稳重,颇有章法,虽然郑家忠义,权势也不宜再加了。
  郑二公子既然会种地,那就赏地,多赏一点地,还要赏金银。
  就赏一千亩地,赏一千两银子。
  嗯,再赏一块匾,让天下都知道他对郑二公子的恩德。
  铺开纸,拿起笔,闭上眼,气沉丹田,睁开眼,屏住气,落下笔,一挥而就。
  国之大才。
  看着纸上大气磅礴的四个字,景和帝满意地点了点头。
第十六章
  郑远钧还不知道千里之外,有一个她素未谋面的公公,为她在皇帝面前说了好话,解除了她的一场危机。
  更不知道她即将收到一千亩地和一千两银子,还有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匾。
  这会儿,郑远钧正在让庄民们做秧马。
  秧马简单,会点木工活的都可以上手,而在这时代,谁不会在家修修破桌椅呢?
  都是常年和田地打交道的人,郑远钧把秧马的图纸拿出来,稍一指点,说明这东西的用途,庄民们马上恍然大悟,明白了秧马的好处。
  “这东西好啊,可以坐着拔秧插秧,不用站着弯腰了。”
  “秧马,这名字取得好,可不就是坐着插秧的马。”
  “这下面一块木板,在田里坐着一划,就可以划老远,都不用走路了。”
  “像船,两头还是翘起的。”
  “这样在田里划着不费力。”
  ……
  庄民们稀奇地在图纸上指指点点。
  章庄头吆喝:“开工了,开工了,今天都把秧马做好,明天插秧。”
  庄民们一哄而散,赶回家去做秧马。
  做秧马需要木材,这不是难事。
  信州山多水多树多,基本上家家都有储存的木材,就是没有,庄子旁边就有一个小树林,现砍也来得及。
  在做秧马的过程中,郑远钧还发现了一个人才。
  老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这两天经常出来转转,今天吃完早饭出来,就看到庄民们在做秧马,当即上手帮忙。
  别人做一个秧马的时间,老张能做两个,不只速度快,而且他做出来的秧马极为漂亮,线条流畅,造型优美,简直就像艺术品。
  郑远钧都不舍得把他做的秧马放到田里去了。
  就是她藏在鲁老爷庄子里的木匠,估计都没有这样的手艺。
  她还要做很多工具,木匠是必不可少的,多多益善,而且这样手巧的木匠更缺。
  要不,她先把老张拐去做农具?
  决定了,她等下就去问问老张的意见。
  -
  庄子里一片欢腾,收完了早水稻,又要种晚水稻了。
  今年种水稻与往年不同,人人都拿着一个新农具,二公子说这叫秧马。
  清晨,趁着太阳还没出来,庄民们开工了。
  他们来到田边,拿着秧马下了田。
  -
  林老大媳妇坐在秧马上,一只手里拿着一把秧苗,另一只手分出几颗来,快速地插在田里,一下同时插四排。
  插好后两脚轻轻向前一蹬,秧马就向后划了一点,她捡起分散扔在田里的一把把秧苗,又接着插。
  坐在秧马上,她不需要深深地弯着腰,也不需要在田里的泥水中走来走去,一点都不费力,并且插秧的速度极快。
  插到田地的尽头,林老大媳妇看着面前四行整整齐齐的秧苗,满足地笑了。
  农忙时,她终于也能下地干活了,她再不是家里的拖累了。
  林老大媳妇年轻时挑多了重担,伤了腰,日常生活中稍微注意点,还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农活多半腰上要使劲,开始时下地还可以咬牙忍受。
  后来伤势越来越重,特别是生了孩子后,腰部只要一用劲就针扎似的难受,疼的冷汗直流,即使咬牙也坚持不下去了。
  家里一下少了一个劳动力,只能少种点田,粮食产量本来就低,田地一减少,粮食越发不够吃了。
  三年前,她本以为两个孩子都要饿死了,心如刀割,想着都是她这个当娘的没用,让孩子受苦,等两个孩子死了,她就跟着去地底下照顾他们。
  就在那一年,二公子来了,她的两个孩子活了下来。
  他们家是第一个去找二公子借粮的,二公子知道了她的情况,给她讲了几道做菜的法子,让她照着做出来。
  二公子尝了她做的菜,直夸她做菜有天赋。
  后来,她就专职给二公子和他的两个亲卫做菜了,二公子给了她丰厚的月薪,她终于不是家里的废人了。
  她学会了很多做菜的手法,二公子说,这些都不需要保密,她可以把这些菜做给别人吃,甚至可以把菜谱传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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