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先生稳住心神,冲周大夫连连拱手:“有劳大夫。”
周大夫先给了另外三人伤药,让郑远钧看着他们清洗、包扎,然后把其他人都赶出了屋,只留下两个重病号。
对于伤口的处理,这个世界的人手法非常粗暴,撒上伤药,拿布一裹就完事了。撒伤药前很少清洗伤口,裹伤的布只要没有灰尘就算干净了。
早在几年前,郑远钧就把正确的处理伤口的方法告诉了她爹。
起先她爹说她事多,穷讲究,不理她。为了让她爹信服,她让两个亲卫轮流去伤兵营,做了一个月的实验,然后把统计数据扔给他爹,他爹这才开始在军中推广这套办法。
把盐水拿来,这盐水的比例是配好了的,两个亲卫互相处理伤口,他们的动作已经非常熟练了。在伤兵营待了一个月,不得不熟练啊!
在郑远钧的监督下,崔先生先用凉开水仔细地洗了手,再给那黑衣少年也用盐水洗了伤口,撒了伤药,最后拿用开水煮了又晾干的布裹起来。
又过了半个时辰,周大夫处理完重伤员,出来了。
两个伤员被抬出来,面色古怪,欲言又止。等看到没人再注意他们,老张悄悄告诉崔先生:“他把我们的伤口缝起来了。”
“怎么缝?”崔先生茫然。
“就拿针缝,缝衣裳一样缝。”老张比划着。
崔先生:“……”
黑衣少年:“……”
这是什么治伤手段?有人听说过吗?
崔先生和黑衣少年愕然相顾,眼中是挡不住的惊异之色。
周大夫给几位伤员把了脉,还好,问题不大。武者的身体素质都很棒,扛得住揍,就连被揍得吐了几口血的杜明,周大夫也只是开了几副药,让他喝过再静养就好了。
鲁老爷拉着郑远钧,走到周大夫跟前:“周大夫,你给钧儿也把把脉,恐怕内里受了什么伤,外面没看出来。”
郑远钧吓了一大跳,连忙跑开,一边摆手:“不用不用,我没事,有事我自己没感觉吗?”
把脉是万万不可的,中医的把脉玄之又玄,她是弄不懂的,万一周大夫把出她是个女孩呢?
这是很有可能的吧?不,这基本是肯定的,毕竟在古代,女子有什么毛病,譬如宫寒啊什么的,大夫都是通过把脉后诊断治疗的。
郑远钧从小身体好,只在六岁之前生过两次病,那都是郑大都督请大夫到家里,隔着布帘把脉再开方子的。如果不是能把脉发现她是女孩,需要隔帘吗?
鲁老爷急得跺脚:“钧儿,听话,把个脉,放心,很快的。”
“外公我没事,外公你别走了,我去叫厨房做几个好菜。”郑远钧一溜烟跑远了。
鲁老爷一听,马上忘了去追郑远钧,冲着她的背影喊:“其他都随意,把那个什么皮蛋,多拿几个。”
皮蛋是郑远钧前几天做出来的,还有盐蛋、卤蛋,暂时还只有庄子上几人吃过。
对于盐蛋和卤蛋,大家评价都很高,一致称赞不已。对于皮蛋,评价出现了两极化,喜欢的直称山珍海味,吃后回味无穷,不喜欢的说一口怪味,吃得一脸嫌弃,无法下咽。
鲁老爷就是那种喜欢吃皮蛋的,并且特别特别喜欢。
第六章
吃过晚饭,安置好崔先生几人,把两个亲卫赶到床上休息养病,郑远钧回到自己的房间。
自两年多前,郑远钧得到这个庄子,她就一心扑在了这个庄子的建设上,基本上就在这儿落地生根了,只在过年、过节、家人生日时回都督府住几日,然后马上又赶过来。
前天是她祖母生日,她赶回都督府,今天又急忙赶回庄子,这才在路上遇到一番惊险。
不过因祸得福,她找到了崔先生这几个好人才,正好可以给她带兵。
嗯,这人才一定会是她的,她一定会把他们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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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庄子,也是一把辛酸泪。
郑远钧本想靠方便面赚到第一桶金,可惜她低估了古代封建大家长的霸道。她爹拿了她的配方,马上把她甩到了一边,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她却什么也没捞着。
她老爹抢了她的方便面配方,总算良心上有点过不去,把安平县郊外的这座庄子交给她打理,说是给她的补偿。
安平县是她老爹的发家之地。
大齐景和十一年,康王叛乱,六万叛兵要从安平县经过与康王汇合。
她爹当时是县尉,组织民兵民众守城,守了足足十日,等到援兵到来,硬是挡住了叛兵汇合的计划。
大齐景和十四年,北凉踏破青州边境进入中原,攻破京城后追杀皇帝与众臣,沿途烧杀掳掠。
北凉军经过信州时,她爹当时是郡尉,带着一万精兵奇袭,杀北凉兵七千余,伤北凉兵无数。
敌进我退,敌疲我打,她爹和北凉兵直纠缠到信州边界,遇到朝延增援大军,两边夹击,又杀北凉兵两万余,至此两国才坐下来谈判。
当年,她爹因功封为信州大都督,至今已十八年。
安平县是她爹的老家,郊外有一个五百亩地的庄子,每年都督府里的粮食大半是这庄子产出的。
郑远钧兴冲冲地赶到庄子一看,才发现她老爹又骗了她。
这庄子超出她想象的贫穷,给都督府交了粮食后,庄民日子过得紧巴巴,不饿死都是幸事,哪里还有油水给她捞。
她爹就是把她派到这儿来白打工的,你说她爹怎么老要坑儿子呢?不对,是坑女儿。
不过,有了这个庄子,她就有了一个相对私密的地方,有了实验的根据地,可以放开点手脚了,有些东西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
更好的是,她外公的庄子就在旁边,亲外公,不是嫡母的爹。
她外公鲁老爷是土生土长的安平县人,几代积累,存下了不小的家业,买了不少的田地,是个安平县小有名声的大地主。
她外公有好几个庄子,其中一个庄子离她的庄子很近,两个庄子之间只有一里多路,几乎是挨着的,来往非常方便。
她外公外婆有两个儿子,只有她娘一个女儿,从小娇养,后来却给她爹做了姨娘。
她外婆一直觉得对不起这个女儿,放心不下这个女儿,临死前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死死地盯着她娘,一直拉着她娘的手,一直流泪。
她外公外婆对女儿心怀愧疚,也就格外怜惜她这个外孙女儿,把她从小疼到大。
哦,在他们眼中,她是外孙。
在她外公庄子上,她是可以横冲直撞,横行霸道的。这样,她就相当于有了两个庄子,两个实验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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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折腾三年,庄子总算有了点起色。
今年开始试种双季稻,早稻已经成熟,可以收割了,看样子产量不低。收完早水稻就可以种晚水稻,然后收棉花,收黄豆,收甘蔗,最后收晚水稻。
收获的季节到了啊,想想就高兴。
今年肉也不缺了,鸡鸭庄子上都养了。最让郑远钧期待的是,今年四月庄子上养了小猪,去势的小猪,按现代方式喂养的小猪。
这个世界也有农户养猪,可是养猪的不多,实在是猪肉太难吃了,一股浓烈的膻腥味,没几个人愿意吃。猪也养不了多大,最多长个一百多斤,再怎么喂食也不长了。
猪肉不好吃,猪又养不大,养猪不划算,养猪的自然少了。
想一想,她有十七年没吃过美味的猪肉了。
各种调料这几年她都寻到了一些,现在就等着猪长大了。
在这个庄子上,郑远钧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效果也很明显。
三年来,庄子一点点变样,显出了勃勃生机,再也不是刚来时的样子了。庄子里水稻长势喜人,鸡鸭成群,小猪们在茁壮成长,庄民们干活热火朝天。
这个庄子就相当于是郑远钧的公司,是她一手建立起来的公司,是她以后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她的家。不是都督府那个家,那个家是大家一起的,这个家是她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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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是郑远钧常待的地方,布置得很精心,很合她的心意。
房间隔成两层,外面是书房,可以办公,或者开一个七八个人的小型会议,里面是她的卧室。这会儿,书房里坐了三个人,她、她外公、周大夫。
鲁老爷还在回味皮蛋的滋味,咂咂嘴:“钧儿,你想的吃食就是好,方便面好,这皮蛋更好,你这是随了谁呢?”
“你娘没这厨艺,你外婆只会种地,真是怪了,这书上还讲怎么做饭做菜的?”
“哪本书上写的?还在吗?给我看看。”
“一本旧书,几年前看到的,早不知道扔哪儿去了。”郑远钧对这样的问题的回答已经很熟练了,总之方子都是从书上看到的,书都不见了。
鲁老爷闻言摇摇头,一幅可惜的模样。
周大夫在一旁若有所思,盯着郑远钧:“和那本医书,一起扔了?”
郑远钧:“……”
周大夫怎么老记着那本医术呢?这都快要三年了,这个坎是过不去了吧?
周大夫原本在隔壁安佑县行医,尤其擅治外伤,但传得更远的是他怪诞的名声。
传说他喜欢解剖动物死尸,剖开肚子,把里面的内脏翻个遍,仔仔细细地查看。
有时还把肠子什么的切掉一截,然后又把内脏一一的按原位塞回肚子,再用针线缝起来。
一边缝他还一边嘀咕,说什么人不能就这么直接剖开,要先麻痹,还要想办法让血流少些。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可止小儿夜哭。
于是,周大夫残暴怪诞的名声传得更远,传出了安佑县,传到了周边县城,传到了郑远钧的耳朵里。
郑远钧一听到,立刻惊为天人,这不是绝好的研究型人才吗?又大胆又敢于创新,太好了!
她立马赶往安佑县,要把看中的人才揽于麾下。
赶到安佑县却惊闻噩耗,周大夫昨晚去义庄偷死尸,被人发现,下了大狱。
幸亏郑远钧是妥妥的官二代,这才把他捞出来,送到鲁老爷庄子上,加入了庄子上的研究团队,让他去专心研究医学。
郑远钧想着,虽然她老爹和她大哥这两年从没来过庄子,但万一哪天他们心血来潮,撞过来了呢?
所以最重要的秘密,不能放在自己的庄子里,于是她把研究团队放在了她外公庄子里。
两个庄子离得近,她往来方便,同时暴露的危险性又大大降低了。而且她外公常年待在庄子里,可以给她照看着研究团队。
这两年在鲁老爷庄子上,周大夫过得是有滋有味。
郑远钧给了他一张人体骨骼图,上面标明了各个人体器官的位置,还有大大小小的血管的分布流向。
周大夫拿着这张图,如获至宝,如痴如醉,从此对郑远钧死心塌地,在鲁老爷庄子上扎了根。
唯一让郑远钧烦恼的是,周大夫总是追着她问,那本医书除了人体骨骼图,还有什么,书是什么时候看到的,是谁写的,扔到哪儿去了,……
这会儿,周大夫正牢牢盯着郑远钧:“你怎么总能看到一些奇书呢?”
他摇着头,一脸败家子的痛心疾首,“别人都看不到的书,你总能看到,还看了就扔。”
“有医书,有食谱,有木工书,有农具书,有武器书,有火器书,有养殖书……”周大夫扳着手指头,一样样地细数,越数越是疑惑,“这么多,我怎么觉着这么奇怪呢?”
郑远钧看着周大夫疑惑的神情,扶额,头疼。这么多书都在脑子里,当然奇怪了。
听了周大夫的话,鲁老爷脸色微变,心里一咯噔:周大夫这是起疑心了?
他外孙自小就有点不寻常,他是隐约有点知道的。
而从他外孙来了这个庄子,建了研究团队,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做出的东西更是世人见所未见。
唯恐外人知道了对他外孙不利,为了保住秘密,他特意组建了护卫队,让孙子鲁泽每日带着巡逻,把庄子护得死死的。
每个研究成员都签订了保密协议,不能把本组的研究内容外传,也不能探听其他小组的研究内容,以及研究进度。
但这些研究人员同在一个庄子里,日日见面,虽然没有刻意探听,别人是干什么的,总能知道一些的。
至少周大夫就知道,现在府城里人人趋之若鹜的香皂,传说是某个世家大族研制出来,托给玉狐公子——赵公子在信州销售的,其实就是他们庄子上一个研究小组的成果。
周大夫喃喃自语:“我一直觉得,你有些奇怪,不,是很奇怪。”
郑远钧:“……”
你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就不怕我灭你的口吗?
鲁老爷抹着额上的汗,暗自着急。
他外孙的神异,这些年一直流传,成了他一块大大的心病。
外面一直有传言,说郑远钧是仙人降世,这话要是传到皇帝耳朵里,马上就是泼天大祸。
你是仙人,那皇帝是什么?
皇帝自古就称为皇天之子,皇帝都还没死,你一个仙人下来干什么?
一山不容二虎,你和皇帝都是仙人,那是你大,还是皇帝大?
你下凡来是想干翻皇帝的吗?你是想造反吗?
若不是仙人,那就是妖孽了,妖孽是要被烧死的。
不能是仙人,不能是妖孽,就应该把这神异之说死死地压下去。偏偏郑大都督反其道而行之,到处夸儿子,让这神异之说经久不衰。
郑大都督怎么就这么糊涂呢?
周大夫还在喃喃:“你果真有点神异吗?”
鲁老爷朝外孙猛使眼色:赶紧想办法把这话题岔过去吧,不能让他再说下去了。
郑远钧扭过脸,装作没看见她外公的眼色。
岔是岔不过去的,她以后的神异之处只会越来越多,只能让别人习惯。
不能习惯?那就造出更大的神异,让人人都惧怕她,谁都不敢轻易动她。
“其实,那本医书上,我还记得一点东西。”郑远钧向周大夫倾身,低声道。
周大夫眼睛陡然一亮,坐直了身子,热切地看向郑远钧。
那什么奇怪不奇怪的,重要吗?
他现在住在庄子里,不需要管吃的,管穿的,自有人为他备好,他万事不管,只需要专心钻研他的医术。
还不时有死尸供给他研究,有丰厚的月薪,做出了成绩,还有月薪好几倍的奖金拿。
这样好的主人,到哪儿去找啊!奇怪什么的,需要他去操心吗?
“我以前讲过,受伤了,要用盐水洗伤口,用开水煮过的布包扎,可以降低死亡率。”
“对,现在郑大都督的军队里就用了这套方法,死亡率降低了一半。”
“但还是有军士,伤口腐烂,发热,没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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