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血泊中,杜雪衣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五感也随之慢慢消失,她缓缓闭上了双眼。
失去意识那一刻,她的念头是:征鸿,你的一刀之仇我替你报了。但我杜雪衣的、今晚我们俩共同的仇,只能来世再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灵感来源于《好了歌注》中的“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幸好,还能重来一次。
下章就要重生啦,还有女主的爱上男主的回忆——
第2章 逃婚
被吵醒的时候,杜雪衣整个人是懵的,直到耳畔的唢呐声从断续的音符变成连续震耳欲聋的乐声,她彻底醒了。
送葬的哀乐有必要这么欢天喜地的吗?杜雪衣逐渐暴躁,她自然知道自己已经死得彻底,却没成想死后竟也不得安生。
她什么都看不到,却仍觉得四周场景真实得过分,除了锣鼓喧天的喜乐外,还有马蹄声、脚步声、人声、林中风声......居然还有鞭炮燃烧后残留的气味。
送葬队伍吹奏如此欢快的曲子也就算了,还放鞭炮是几个意思?是在庆祝吗?庆祝自己和李征鸿死了?
一怒之下,原本沉重的眼皮终于得以睁开,这一睁杜雪衣也不由得吓了一跳。原本她以为自己最多也只不过是还魂而已,如今却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而且还蒙了个红盖头,穿了一身比自己不久前华丽百倍的凤冠霞帔。
“这......”杜雪衣说出一个字便急忙用右手捂住嘴,这娇滴滴的声音在之前,怎会同她这江湖女霸主有半分关系。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杜雪衣已无暇顾及自己缘何会发出此等温柔的声音,她左手紧紧攒着一块原本就在手中的带血的帕子,指甲都快掐出血了,仍握着不放,双眸中满是震惊和惧怕,这乃是她生平第一次有这番体验。
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杜雪衣不甘心,将红盖头径直掀了,双脚踹了踹旁边还挺好看的红色木板,不出意外,亦是毫无触感。
等等,红色木板?
没了红盖头的阻碍,杜雪衣这才发现自己竟是身处在轿子中,轿子被各种绣着祥瑞图案的绸缎装饰得十分华丽喜庆,她身前和身侧的红色帘子一颠一颠的。也不知是失去了触觉还是方才处于极度震惊之中,竟是在轿子里,自己也浑然不觉。
“小姐,您......”轿帘外一个稚嫩又陌生的女声传来。
许是方才踹的时候没把握好力道,动静太大惊动了外面的人,杜雪衣还未反应过来,便又听得帘外女孩安慰道:“您也不要太伤心了。”
杜雪衣:“???”
这谁啊?伤心?我是该伤心,但此伤心不是彼伤心吧......杜雪衣突然感觉这世界与她之前所认知的那个相去甚远。
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杜雪衣很快定下心来整理思绪:自己应该是“借尸还魂”了,借由一具没有触感、手无缚鸡之力的身体,重生了。
而且是毫无缓冲地,可能下一刻就要下轿拜堂成亲的新嫁娘。
杜雪衣微微撩起右边的轿帘,露出一只眼睛,朝刚才说话的小丫头,柔声问道:“到哪了?”
“还没进城呢。”小丫头约莫十五六岁,头上梳着双髻,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露出惊讶之色,“小姐您还好吧?”
“还算......好吧,就有点闷。”杜雪衣随口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未时了。”
“哦,那今天什么日子?”
“今天是您大婚的日子,七月初七乞巧节啊。”小丫头眼睛瞪得更大了。
“年份呢?”
“元丰六年啊。”小丫头担忧道,“姑娘您这是怎么了?”
杜雪衣自是没工夫理会她,大脑飞速运转:自己同李征鸿是在辰时拜的堂,战死时应是巳时。那按照小丫头的话,如今距离二人之死还不到两个时辰。
而此地,却是与京城相隔千里的剑南道抚仙镇。
方才杜雪衣已确认过,唢呐奏的是南调还不时带着剑南道特有的转音,脚边还有米粒和茶叶,上轿前将茶、米洒在轿顶,却是江南道宁州的传统。但茶叶为剑南道盛产的普洱,那便只有一种可能——这家人,或是男方,是从宁州迁往剑南道的世家,而满足种种条件的,只有剑南道与南诏的交界处的抚仙镇林家寨。
“姑爷呢?”杜雪衣无端生出个念头:老天眷顾,她得以重生,那李征鸿会不会也有此遭遇,他的新郎会不会就是......
“还没来呢,应该是不来接轿了。”小丫头脱口而出,语气中尽带埋怨之情。
杜雪衣身体前倾,微抬了身前的红帘子,却见队伍最前处的高头大马上,一身形高大挺拔的男子身着红衣,万分招摇:“那队伍前头那位谁啊?”
“我刚打听了,他们说是姑爷的堂兄。”小丫头凑近了轿子,生怕接亲的人听了去,“咱们姑爷要是像他那样就好了,估计是余家人不敢让他出门。”
纵是见多识广的杜雪衣,也从未见过让堂兄帮忙接亲的。
“他怎么了?”还没入城就意味着时间还充裕,这小姑娘看着人傻里傻气的,杜雪衣当即决定从她那多套些消息。
“丢脸呗。”小丫头气鼓鼓地扯着手中的帕子,小声嘟囔,“谁不知道咋们姑爷余玄度,是抚仙镇出名的傻子。”
砰的一声,小丫头惊得叫了起来,随即用帕子捂住了嘴。原是杜雪衣刚一惊,在轿子里没把握住平衡,头径直撞上轿子的窗沿。
难怪这小丫头从开始就一副颓丧的模样,幸好没有触感,不曾感到疼痛。杜雪衣心中更坚定了她的计划——必须赶紧逃婚,然后去查清自己和李征鸿被围剿的真相。
杜雪衣将帘子撩得更高,探出头,酝酿良久的情绪正要发挥......
“小姐,你......你吐血了?!!”不等杜雪衣说话,小丫头又慌张地叫起来。
杜雪衣:“......”
杜雪衣这才想起方才妄想同之前一般调用身体的内力,却发现这副身躯,宛如没有柴火的空锅,没有内力,甚至可以说是气血双亏,因此这一折腾导致经脉受冲击呕了口血,烦躁地用本来就带血的帕子草草擦了擦后,便也懒得管了。
杜雪衣心念电转,当即拿起帕子擦拭嘴角,皱了皱眉指了指轿子,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道:“这日头太毒,里面又太闷了,还颠簸不停,方才一时头晕目眩,就吐了几口血,咳咳......”
说罢,杜雪衣一边咳嗽着一边假装无意将帕子上的两滩血露出来。
小丫头更急了,两眼汪汪跺着脚手足无措道:“那,那怎么办?”
杜雪衣又轻咳了两声,柔声道:“要是能停下来,下去林子里透口气......应该会好很多......咳咳咳......但......”
还没等杜雪衣暗示完,小丫头已扭头跑到队伍前头了。
虽触觉丧失,但听觉依旧敏锐,杜雪衣听见小丫头在余家新郎的堂兄面前哭得惊天动地,大意是:余家因迟到误了时辰,姑爷还不出现,如今弱不禁风的小姐吐血了,若不让停下来休息,有个三长两短谁都别想好过。
真是蕙质兰心,杜雪衣由衷赞叹。
通过他们的对话,杜雪衣也确认了自己的猜测,自己的身份正是林家寨的小姐,而男方是抚仙镇在江湖和官场都有一定地位的余家。
忽而杜雪衣有感而发,自己昨夜也是在竹院里等了一晚,方等来李征鸿。自己与林姑娘也算是有过相似经历,只不过自己与李征鸿情投意合,而这林家小姐,大抵是被迫出嫁的。
杜雪衣正暗自神伤,阳光从面前倾泻而下,她不禁眯了眯眼。
“小姐,跟他们说好了,咱们这就下来歇会儿。”小丫头雀跃地掀开帘子。
***
立秋已过,万苍山内依旧酷热难耐,幸而如今失去触感的杜雪衣再也不会同以前一样怕热,她规规矩矩地端坐在山道旁的大榕树下,正隔着刚盖上的红盖头琢磨抢哪匹马好。
她眼神在轿旁的白马上徘徊了很久,终是叹了口气,移向别处。这马既不高大也不壮硕,乍看不起眼,实际上却是一等一的宝驹,但这种马认主,驯服需要时间,如今最缺的就是时间。
要以她之前的脾性,准是把所有人全放倒了再说。也不对,之前在银刀门,这种宝驹也有不下十几匹,也犯不着用抢的。
杜雪衣扶着树干正欲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适应一下这一具新的身体,却突然眼冒金星,继而一阵天旋地转,一头往一旁倒下去。
她这才意识到又一个问题——这具孱弱的身体要抢马似乎不太现实。
小丫头赶紧帮她顺气:“小姐,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杜雪衣下意识躲闪。还有这小丫头,也是个大麻烦。
她逐渐绝望,现下什么准备都没有,此时此刻要逃婚,几乎是不可能的。
难道真的要眼睁睁让自己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傻子?
倏尔不远处寒光一闪,一柄飞刀从山道对面的草丛中射出,杜雪衣闻声而望,那刀正中轿夫咽喉。紧接着十几个蒙面人冲出,提着刀向迎亲队伍杀来,小丫头当机立断拉着杜雪衣就往林子里跑。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杜雪衣感叹着世风日下,又暗自庆幸,劫亲造成的混乱给她脱身制造了机会。而且,这小丫头方才也没看走眼,的确功夫不弱,如今她变成帮手,逃婚的胜算自然又多了几分。
杜雪衣算盘打得好,身体却不听使唤,没往前几步就扑倒在地。双脚没了触觉在崎岖地山中走路已是不易,更别谈奔跑了。
小丫头赶忙转身将她拉起,继而目光移至不远处的厮杀,那些黑衣人毫不手软,招招下的死手,已有几人往这边杀来。纵使林家、余家都是江湖世家,但迎亲大多都是仪仗的人,多半功夫一般,不一会儿便所剩无几。
小丫头咬咬牙,深吸一口气,似是下了什么决定,随即发出一声长啸。
杜雪衣刚刚瞧上的那匹宝驹应声奔来。
真是个不简单的姑娘,还偷偷把宝马混进迎亲队伍,杜雪衣差点没忍住拍手叫好。
“小姐,您先走。”小丫头火速将外袍脱下,眼眶有些湿润,认真地对杜雪衣说道:“您这身婚服太显眼,我们换一换,我的虽也鲜艳,但也能将就。”
“一起走......”杜雪衣在小丫头帮助下,麻溜地完成换衣上马的动作,而后伸出手想把小丫头拉上。
见杜雪衣一套行云流水的上马功夫,小丫头愣了一愣,也顾不了那么多:“尺素会武,小姐先走。余家可能不安全了,回林家寨。”
“可......”这小丫头虽疑点重重,但还挺讨喜,而且江湖道义也不允许杜雪衣抛下她。
谁知尺素不由分说,一掌径直朝马拍去,骏马登时向前狂奔。
风中远远传来尺素的叮嘱:“沿着莽河走,上游就是林家寨!”
作者有话要说:
傻子未婚夫要出场了~敬请期待吧啊吧啊哈哈哈哈
第3章 偶遇
月升苍穹,万苍山间有一人一马,沿莽河缓缓往上游而去,那女子身着艳衣,于马背之上望着满天星辰出神。
七月初七夜,正是金风玉露之时,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之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杜雪衣和李征鸿,一个常年行走江湖执行任务,一个驻守漠北保卫边疆,多少个七月七日七夕夜,二人只能遥望迢迢银河,靠着这牛郎织女的故事寄托相思。
——“征鸿,我们以后成婚,就把婚期定在七月初六可好?”杜雪衣有一次靠在李征鸿肩上说道。
——“好啊,为什么?”李征鸿疑惑。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七夕那天一起看牛郎织女星了。”其实杜雪衣当时想的是,这样便可以不用一直等,就可以朝朝暮暮都在一起了。
奈何七月初六那天,李征鸿赶到之时,还是误了日子。
而如今,本以为是共死,却是独生。
平静的莽河中忽然传来石头滚落之声,杜雪衣从回忆中惊醒,习惯性警惕地观察四周,昏暗夜色中,她瞧见河的上游处似乎有个白影正往下游而来。
杜雪衣策马前往,才发觉那是个白衣男子,半身已经浸在水中,以脸朝下的姿势于乱石浅滩中磕磕碰碰地顺流而下,手臂还在微微摆动,不知是水流作用还是在挣扎。
杜雪衣旋即勒马,跌跌撞撞地落地。
她这银刀门门主为人豪爽讲义气众所周知,自负绝世武功,救人成瘾,酷爱路见不平,故而死心塌地的追随者众多,银刀门也在她手下发展壮大,成为江南地区甚至整个大嘉朝最大的门派。
反正这河滩不深也不急,顺手的事。杜雪衣一刻也未曾犹豫,连红色婚鞋都没脱,直接下了水。
这水出乎意料的浅,刚刚淹没膝盖。
这么浅的水滩也能溺水?
想到此处,杜雪衣暗道不妙,奈何此刻的她已无暇顾及——看似平静的浅滩,因为失去了触觉,完全无法判断河底的情况,杜雪衣还没趟到河中央,就已经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
终于,杜雪衣抓到了那人的手臂,费了好大功夫才将他跌跌撞撞拖上了岸。待到上岸时,杜雪衣浑身湿透,艳衣早已破烂不堪满是泥泞。而男子更甚,杜雪衣在拖动时没能把握好力道,时而脱手,时而用力过猛,男子早已在无数次人仰马翻后被撞得满身是伤。
值得高兴的是,救起的是一个美貌少年郎,算是捡回了一条年轻的生命。遗憾的是,少年没了呼吸。
杜雪衣半蹲于少年身旁,将身前碍事的湿发撩到背后,轻车熟路解开少年衣领,双掌重叠往心脏处压下。
重复几次后,少年毫无起色。
定是失去触觉,力道不够。不到半日,杜雪衣已经吃了失去触觉的无数亏了,她当即领悟到问题所在。只见她深吸一口气,猛地双手用力往下按,这一下近乎竭尽此具羸弱身体的所有力量。
两尺高的水柱应声从少年的口中喷出,他挂着水珠的长睫毛颤了颤,登时咳嗽不止,甚至还呕了些酸臭的东西来。
“糟了,力用大了。”杜雪衣赶紧扶起少年的上半身,用自己还不太习惯的小巧柔弱的右手帮他拍拍后背。终于少年安静下来,这次呼吸缓慢而平稳,应是睡着了。
忙活了半个时辰的杜雪衣也得以松了口气,靠在男子身旁的大石头上直喘气。
“小伙子,你是我救的第三百四十七个落水者,也是最难的一次,这次可得让你怎么报答下我才好。”杜雪衣朝熟睡的少年苦笑,“看来以后不能像以前一样,想都别想就路见不平喽。”
杜雪衣打小水性极好,此等场景在之前的三百四十六次救落水者的情境中,根本算不上什么,但却比任何一次都波折。
忽的,杜雪衣眼角瞥到一块金色吊牌从少年怀中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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