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乃至身边的人都认为女性嫁给了丈夫之后就会变成他的财产,所以就算丈夫打她、骂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反抗。
自己作决定,哪有这么容易?她明白伊莎贝拉的好意,但这位大小姐并不了解她们的处境。
“你是第一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布兰登太太挤出一个笑容。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伊莎贝拉不清楚布兰登太太家里的状况,所以不好强迫她或者评论什么,可以做的只有表达自己的支持。
“如果你改变了主意,随时都可以过来找我。”她说。
……
接下来的一周,伊莎贝拉离开罗彻斯特去到该州的最大城市明尼阿波利斯,然后跑到隔壁威斯康星州的密尔瓦基,再往下跑到芝加哥,总算找到想要的面料。
其次,她还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商家,希望以后有需要的时候不用再东奔西跑,而是由他们把样品送到家里。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天的行程过于紧密的关系,回到罗彻斯特之后她有点不舒服,整个人软弱无力。
她以为只要休息一天就会没事,但事情并不是她想的那么简单。
——她来大姨妈了。
在一个没有姨妈巾和棉条的年代!
每个人来大姨妈之前的反应都不一样,有的什么感觉都没有,而伊莎贝拉通常在经前几天会肚子痛,但是她忘了这不是她的身体,所以经前反应也不同,直到睡醒感到有一阵湿意,才发现来大姨妈了。
原主以很原始的方法来解决月经的问题,就是用棉絮和布制作一个布袋,充当卫生巾。
但是试想像,把一个布袋放在下面?那得有多不舒服啊,难怪每次一来月经,原主就一连几天躺在床上等月经结束。
她问玛丽当她来月经时怎么解决,女仆满脸通红,结结巴巴的说:“就、就用布啊……”
伊莎贝拉:“……”
真是相当的简单粗暴。
但事实上,现时大部份的女性都跟玛丽差不多,用布或者其他吸水性的材料垫在下/体,也会在裙子之下穿卫生围裙,即是把棉布用别针固定在橡皮垫上,然后围在腰部,实在是很不方便。
伊莎贝拉不记得什么时候才有姨妈巾,可是她也不想每次来大姨妈就躺在床上什么都做不了,想着伍德女士的礼服的工期很充足,便开始研究并自制姨妈巾。
她试着把棉花压成一团并缝在纱布上——因为没有自黏式背胶,她只能就地取材。
但是她发现普通棉花的吸水性比现代的姨妈巾差了不止一点半点,所以时常都要更换,消耗量大,显然不是一个可行的方法,因为战争期间像棉花和绷带之类的医疗用品的需求十分庞大,时常会短缺,她不想把家里的所有存货都用完。
更别提其他的问题了,比如表面不亲肤、容易走位和侧漏……
不过伊莎贝拉并未就此放弃,经过一番打听之后,她发现在一战之前已经有一种叫“纤维棉”的材质,吸水能力是棉花的五倍,但就跟棉花一样非常短缺。
目前是弄不来这种东西,她只好暂时作罢,认命的用布袋先垫着,拖着软乎乎的身体回去做衣服了。
……
路易斯维尔的某幢豪宅。
“富兰克先生,感谢你在忙碌之中抽空一起共进晚餐。”
说话的贵妇人叫史密斯太太,史密斯家的富裕在路易斯维尔的上流社会中也排得上号,仅次於费尔家和伍德家。
富兰克自嘲道:“忙碌?相反,我最近可清闲了。
史密斯太太眼睛一亮,她邀请富兰克的目的当然是想跟他打好关系,方便以后找他定制礼服呢,要知道这年头有名气的设计师非常抢手,富兰克有一批固定的客户,多是东岸那边的贵妇,不是贵宾找他定制礼服一般是要排队的。
她按捺内心的兴奋,旁敲侧击:“可是你不是要为伍德女士定制晚装吗?”
来自纽约的设计师脸色一冷:“她聘用了一个叫希莱尔的设计师,天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史密斯太太愣了愣:“我倒是知道这个人。”
“哦?”
史密斯太太把舞会的事说给他听,富兰克听完眉头紧皱,神色不悦:“就因为一条裙子,她决定聘用一个从乡下来的设计师?”
“但是那条红裙的确非常好看。”史密斯太太看富兰克的脸色立马黑了几分,连忙补充,“当然不及你的好看。”
“哼,也不知道那裙子是不是他亲手设计的,要从欧洲买来一幅设计图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
并不是只有富兰克才有这样的怀疑,包括史密斯太太在内的贵妇及名媛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即使她们认为那条红裙很惊艳,但“希莱尔”却查无此人,正如富兰克所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大大减少了她们的信心,所以除了伍德女士以外没人真的会找他订造衣服。
在她们看来,还是像富兰克这样的知名设计师更有口碑。
设计师这个职业出现迄今才半个世纪,而一个好的设计师是要熬出来的,他们都集中在巴黎,自然优先为法国人服务,除非你真的超級有錢,就像赫赫有名的布坎南家族,否则美国人要请一位巴黎设计师定制衣服至少要等上半年,因此像富兰克这样有名气的本土设计师非常抢手。
史密斯太太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史密斯太太掩着嘴巴笑了,“伍德女士的晚会我也会出席,不如你为我设计一套晚装?到时候会来很多记者,这不是一个证明你才是美国最好的设计师的大好机会吗?”
第17章
◎到底是何方神圣?◎
富兰克的第一个反应是:我还用去证明吗?
他在这个行业打滚三十年了,年轻时在巴黎当过学徒,后来回美国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地位至今仍屹立不摇,放眼全美就只有那么几个竞争对手,哪里是一个忽然冒出来的自称是设计师的人能够动摇到的?
就算真的永远失去了伍德女士这个客户,他一点都不心痛,因为想找他定制衣服的贵妇遍布全美,他面前的史密斯太太就是一个。
可是伍德女士为了一个名不经传的“设计师”而舍弃他,是他不能接受的。
路易斯维尔的有钱人只能算是地方的有钱人,跟东岸和西岸那些主要城市,例如纽约、华盛顿和洛杉矶等的有钱人有着一定的差距,他的客户里不乏来自显赫家族的名媛贵妇,跟她们相比,伍德家算是什么?而就连她们都要对他客气几分呢!
这让富兰克更加咽不下这口气。
富兰克想了又想,算是接受了史密斯太太的提议:“史密斯太太,我的收费可不便宜。”
他的确有空的档期,而且他很想看看那个获得伍德女士青睐的“设计师”能设计出什么样惊天动地的东西来。
没错,富兰克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出面捍卫设计师的专严,让世人知道设计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冠上的名号。
富兰克是出了名的贵,史密斯太太自然是知道的,但机会难逢,就算再肉疼也不能省。
如果能艳压伍德女士,那么花再多的钱亦非常值得。
她说:“这方面你大可以放心……”
……
半个月的时间在忙碌中过去,伊莎贝拉再次来到路易斯维尔。
伍德女士换上她带来的晚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满意的笑容。
聘用希莱尔这个决定果然是正确的。
从下订到收到裙子,她都不曾见过这设计师的真面目,只透过书信交流,晓是她也有点好奇:“他怎么不亲自过来,而是让你这个姑娘长途跋涉?”
伊莎贝拉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不方便出门。”
伍德女士立即想到他有什么隐疾,体贴的没有过问,只是见少女脸上没有一点抱怨,忍不住打趣她:“你真爱他。”
伊莎贝拉:“……”
事到如今,她也懒得反驳了,恋人就恋人吧。
伍德女士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个圈,调侃自己: “你一定觉得,为什么我都一把年纪了,还像小姑娘一样爱美。”
“我并不认为你‘一把年纪’。”伊莎贝拉由衷地说。
伍德女士才四十多岁,只要保养得好一样可以很美,而且她的确保养得不错。
再说,年轻有年轻的美,成熟有成熟的美,为何非要互何比较呢?
“我跟你说,在这个时代什么样的女人最快活——”她嘴角一勾,“就是我这种有钱的寡妇。我什么都见过,什么都做过,亦听过许多流言蜚语,起初我会在意,但到头来我发现还是自己开心最重要。”
伊莎贝拉失笑:“有道理。”
可不是么?未婚的年轻女士要坚守贞/操,结婚后更是成为丈夫的附属品,处处受到束缚,只有顶着寡妇的名号才能享受一点自由,有钱的寡妇更不用为生活发愁,只管吃喝玩乐便是了。
伍德女士摇铃通知贴身女仆她已经准备好了,于是女仆进来给她弄发型,伊莎贝拉看着她手持卷发棒,拿起一小撮头发就要烫下去,忍不住问口:“不能这样烫,形状会不好看。”
女仆诧异的看着她。
“可以给我吗?”她问。
得到伍德女士的默许后,伊莎贝拉接过卷发棒,开始给她造型。
伍德女士看着伊莎贝拉手法熟练的烫着头发,眉毛高高地扬起:“我忽然想到,你那天的妆容也很好看。”
……所以除了设计师和发型师以外,她还要兼任化妆师了是吗?
……
这次的晚会继承了伍德女士一贯花钱不眨眼的风格,包下了路易斯维尔最好的酒店的宴会厅,四十多位来宾,动用了十几名服务生以及四名厨师,以及来自不同报社的记者。
不热衷做慈善的有钱人就不是合格的有钱人,况且现在是战争期间,不愁沒有理由搞慈善,而这次是为了庆祝伍德女士出资兴建的医院建成,并且透过拍卖的形式把医院其中一座的命名权转让给来宾。
在酒店房间帮伍德女士准备完成的伊莎贝拉想出去透透气,因为接下来就没有她的事情了,然而刚下楼,一段谈话的声音飘了过来。
“……富兰克先生,这次怎么不急着要回纽约了?”
富兰克?
伊莎贝拉脚步一顿,目光投向说话的人。
她听伍德女士提起过富兰克,在时尚杂志上面也见过他的名字数次,他被誉为美国最出色的设计师之一。
不过伊莎贝拉实在对他没有任何印象,至少可以说明他不是那些名留青史的划时代设计师。
“有个叫希莱尔的人抢走了我的客户,我想看看他到底会什么神奇的魔法。”
“这件事我也听说了,真是难以想象伍德女士竟然聘用了他而不是你,这完全不合理。”那人又开玩笑似的补充一句,“难不成是她的情人吗?”
这就尴尬了,他们正在谈论的“希莱尔”本人就在不远处。
……原来她不仅要跟自己谈恋爱,还要跟伍德女士谈恋爱。
伊莎贝拉想再听听他对自己有什么评价时,富兰克便注意到她,晃晃手中的空杯子道:“嘿,给我拿一杯鸡尾酒来。”
伊莎贝拉穿着平常的衣服,没有怎么打扮,在这群穿着华服的有钱人里面的确像是在这里工作的,结果被误认为是服务生或者谁家的女仆了。
“还愣在那里干嘛,没听见我的话吗?”见她没反应,富兰克又不耐烦的催促。
伊莎贝拉说:“我不是服务生。”
“不是服务生?那你肯定是走错地方了。”富兰克眉头紧皱,声量依然那么大,彷佛就是故意让伊莎贝拉听见,“这家酒店的安保也不过如此,什么人都能放进来。”
跟他聊天的人说:“七点了,晚会也该开始,我们先回去吧。”
伊莎贝拉看着他们回到宴会厅,嘴边勾着一抹浅笑。
美国最出色的设计师么……这个称号她倒是挺有兴趣的。
……
另一边,晚会准时开始。
四十几位来宾皆已全部入座,记者也准备就绪了,只是仍不见主人的身影。
众人在交头接耳的期间,宴会厅的大门被服务生拉开,走进来一个穿着墨绿色长裙的女人。
绿色并不是一种会让你第一时间就注意到的颜色,而且她浑身上下只有这单一的墨绿,不像其他女士身上至少有两三种不同的颜色,可是她却仍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他们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
伍德女士披着自然而慵懒的大波浪卷发,风情万种的走进大家的视线里,身上裙子的质料是亮面的,但并不是那种刺眼的亮,而是低调、奢华的亮,会随着走动而折射出不一样的光线,发出或明或暗的光芒,像极了小说里面的反派角色,美丽又危险。
虽然近年大家都抛弃了厚重的大裙摆,现时在上流社会流行的服饰仍然会运用大量的高级蕾丝和雪纺造出层次感,然而这条裙子的设计师却反其道而行,没有那些繁复的层次,单层的剪裁完美地勾勒出穿着者的身段,简洁但不简单,特别是背后那个开到肩胛骨以下的V型,那裙摆更像拥是有生命力般,甩得流畅而利落。
高贵端庄,优雅迷人。
很快他们便发现为什么裙摆可以甩得这样好看,因为裙子是开叉的!
开叉的地方就像彩蛋一样很难发现,但一旦发现了就会带来惊喜——开叉位在后腿,所以正面是看不见的,只有从后面看过去才能在走动间发现那道不起眼的缝隙。
所以才能甩出直筒裙没有弧度!
这样用色和选料非常大胆,一个不慎就会变成灾难,然而它的设计者却巧妙地化腐朽为神奇,用剪裁把它玩得出神入化。
而且她们总觉得,这样的剪裁和轮廓,这个摇曳生姿的裙摆,甚至是她的妆容,好像都在哪里见过?
有知情的人小声的解答她们的疑问:“本来伍德女士的晚装由富兰克先生设计,不过她临时换了一个叫希莱尔的设计师。你们还记得黛西·费尔的舞会上那个穿红裙的女孩么?那条裙子也出自他的手。”
史密斯太太是个守不住秘密的人,这半个月以来她在各种的聚会上高声谈论这件事,说伍德女士真是胡涂了才会选择一个毫无名气的设计师,她们想不知道也难了。
众人一听,立即看好戏般把目光转向坐在一起的史密斯太太以及富兰克,前者刚刚到处跟人炫耀她这身礼服是富兰克工作室的出品,好不风光的样子。
但伍德女士一出来,史密斯太太身上那些华丽的珠片变得黯淡失色。
这不是说史密斯太太的礼服比伍德女士的低级,只是她穿的款式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他们见过很多次了,不少女宾穿着的就是类似的款式,就是做工和华丽程度不及史密斯太太的精致。
这样的东西看多了,也会是审美疲劳的,因而不及伍德女士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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