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回到老家,苏小美先是被父母毫无抵抗应下半月婚期的表现打得措手不及,接下来就是争分夺秒的婚礼筹备,一折腾就到了现在,没时间也压根没想起来要知会家里一声,她已经跟蒋城碰上并保持联系的事。
所以她不知道家人们也对她隐瞒了一件大事,同样跟蒋城有关。
其实从去年开始,苏支书便辗转从朋友那里听说了陆城的近况——这小子偷渡去港城后走了大运,顺利找回他那有钱的外祖家,一朝成为有钱大少爷还不止,他外家那庞大的家产至今没有继承人,这小子于是直接改回母姓,顺理成章继承家产。
不过朋友说了,这小子改姓归改姓,也没彻底忘了他爸,人虽然始终没回老家看看,但这两年却是源源不断往老家投钱,不仅给县里捐钱投资,还给他爸盖了房子、搞了个店面,听说生意红红火火,连带着陆城这个久违的名字,再一次在县里出了名。
只是大部分人不明内情,在那捕风捉影,流言传着传着,就成了陆城自己在外面赚了大钱当了老板,还有说他中了大奖的,不过最后统一结局都是他发财了,开始回馈乡里造福老家。
以前那个人们眼中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如今也成了很多家长口中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励志榜样。
陆城如今的风评有了一百八十度大变样,很少有人把他跟几年前那个差点拐骗女学生的坏男孩联系起来。这点苏小美也是一样,她这几年见义勇为过,又考上了首都的名校,成了飞出山村的金凤凰,人们便渐渐想不起来她曾经的壮举。
可能还是会有人把他们联系起来,比如当初给苏支书通风报信的朋友,但也出于多方考虑而选择了保持沉默,真相始终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苏支书刚得从朋友那儿听说的时候,苏小美还没跟谢容笙在一起,可能有些人会觉得陆城既然浪子回头,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女婿人选。
但对老父亲来说,不管这小子是富贵还是贫穷,出人头地亦或是默默无闻,他永远都是那个拐骗自家闺女的坏蛋,这辈子都洗不白了。
他一点也不关心陆城上哪儿发大财,得到消息的第一反应只有戒备,这回一定要把闺女看紧了。
别说他们已经有谢容笙这个更好的选择,就算没有,苏支书也宁愿闺女嫁不出去,也不能再被祸害一次。
反正他闺女大学毕业就有国家分配的工作,拿铁饭碗,一个人也能过得滋润。
苏支书防备的方式就是闭紧嘴巴,不让外人从他们这里打听到他闺女的消息,同时更要瞒着苏小美,她这些年是表现不错,可谁也不敢保证她听到陆城的消息,会不会又突然恋爱脑发作。
秘密只有越少人知道,才能把泄露的风险降到最多,苏支书便干脆对谁都不透露。
因此也没人知道,他这次爽快答应谢家的提亲,也有一部分是出于对陆城的忌惮——放着完美可靠的女婿不要,难道最后要便宜那个坏小子吗?
谢总万万想不到,他打动老丈人原来全靠同行衬托。
苏支书觉得他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低估了这小子的熊心豹子胆,居然敢一个人跑来婚礼现场!
这两年,陆城的大名从县里传到各个乡镇村子,几乎家家户户都对他有所耳闻,但也几乎所有人都不认识他,就算是以前见过陆城的,也不敢轻易相信如今这个一身贵气、风流倜傥的年轻公子哥,会是他们认识的街溜子。
因此他大摇大摆从村口过来,一路引得无数人频频回头打量,却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
就连曾经打过照面、挥过拳头的苏大哥,看着迎面走来的蒋城,也只是短暂怔了一下,随即爽朗一笑,“也是来吃席的吧?先去里面坐坐,桌上水果点心自己拿,就不招待了哈。”
在人群中忙着寒暄的苏支书听到老大的大嗓子,不经意回头瞥一眼,一时血涌上头,差点维持不住脸上的笑容。
毕竟恨比爱长久,支书父亲当初对陆城可是恨得牙痒痒,化成灰都能认出来,更何况是活生生的人站在他面前。
苏支书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就确认了蒋城的身份,有种当场让老大把人拖出去打死的冲动,但理智却让他一声不吭。
现在还没人注意到这小子的身份,自己让老大老二动手,反而把事情闹大,到最后影响的是闺女的婚礼。
苏支书只能选择息事宁人,但他也不是啥软柿子,在适当的时机把妻子叫到一旁耳语一番,于是刘春芳放下其他事,专门招待这位“贵客”。
他们安安分分叙个旧也就罢了,万一苏小美突然又作妖,至少她妈还能治住她。
刘女士就这样扛起稳住大局的重任。
她的演技肯定是不如苏支书的,在人前还能勉强挤出笑容,房间现在就剩他们三个,刘春芳一秒拉长成晚娘脸,把人吓跑最好。
要不是孩子他爸好说歹说,她才不会带着这小子过来,没直接把他打出去都是她脾气好。
可惜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她都快把不欢迎写在脸上了,人家还跟没事人一样,甚至始终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刘春芳唯一能做的,只剩睁大眼睛盯着,不能让他找到搞事的机会。
蒋城无视了虎视眈眈的刘女士,朝面露惊讶的苏小美粲然一笑,随即半真半假的抱怨道,“早知道我们的重逢,最后竟便宜了谢容笙,倒不如那天我们没遇见。”
他不是傻子,自己前脚刚走,后脚谢容笙就开始了表白求婚一条龙,他这么个还在喘着气的初恋,竟然成了他们play的一环。
上周突然得知他们的婚期,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分开这么多年,要说蒋城多么痛彻心扉,那就太夸张了,他最多就是遗憾,难过,以及填满整颗心脏的不甘。
因为在他以为她早就结婚生子、身边至少已经有了别人的时候,她没有,却在他们重逢以后,毫不犹豫转身和别人在一起。这就难免让他觉得,他只是晚了一步,最怕的就是明明可以,你却偏偏不小心错过。
后来的每一次联系,他都要拷问自己一百遍,为什么不早一点回去找她?
这样铺天盖地的不甘几乎快把蒋城淹没,让他不管不顾坚持回国,紧赶慢赶终于站在了这里。
然而一进来,看到一身白纱的她端坐在床上,阳光洒在她身上像是镀了一层金边,面带微笑,那笑并不如何灿烂,却是他从未见过的恬静。
只有从内心感到幸福满足的人,才能笑得这样岁月静好。
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一点点掉入谷底,演练了一万遍的台词,也变成了一句半真半假的埋怨。
蒋城不想听那个答案,所以选择了不问,却没想到还是没能逃过来自她的会心一击。
只见苏小美虚弱摆手,净说大实话,“别这么说,有没有遇见你,结果都一样。”
她以前也觉得谢总是受到了蒋城的刺激,直到被她推倒后暴露真面目,知道真相的苏小美眼泪差点掉下来。
某些人表面装的高冷禁欲、从容不迫,根本就是老房子着火,一点就炸的状态,从他们第一次开荤,之后可以说是夜夜笙歌,他那个体力,苏小美要不是正值青春年华,怕是都有点招架不住了。
让冷静自持的人疯狂成这样,可见他之前压抑成什么样子,彻底爆发不过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如果蒋城不出现,谢总估计还能再撑一段时间,在他的计划里,估计是等她毕业那天表白求婚一步到位,资本家嘛,只是喜欢追求高效率的。
但是在她毕业这个暑假结婚,应该是雷打不动。
他做好了计划,想方设法也会去促成。
蒋城:……
他看着坦诚到近乎残忍的苏小美,苦笑摇头:“小美,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呢。”
苏小美眨了眨眼睛,自从她穿越过来,身边的人都夸她越来越董事、越来越优秀,说她一点都没变的只有蒋城,她还想再聊两句,就见他一言不合又开始掏兜了。
还是那个盒子,和苏小美熟悉的鸽子蛋,却从一颗光秃秃的裸钻,成了条被无数碎钻拥簇衬托的项链,原本就光彩夺目的钻石更加璀璨如星河了,有种华丽变身的美感。
蒋城向她展示这条巧夺天工的项链,恢复了招牌式的玩世不恭笑容,只是眼底还带着一抹释怀和苦涩,提起精神道,“你不喜欢光秃秃的钻石,我让人镶嵌成项链,这可是你以前喜欢的风格,之前已经拒绝过一次,再拒绝就不礼貌了啊。”
原来他千里迢迢赶来,只是为了给她随礼,随的还是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这是什么感动中国好初恋啊。
苏小美都被感动了,忍不住伸出罪恶的小手,“你都这样诚心诚意,那我就不客……”
“你要不客气什么?”中途杀出个程咬金,刘春芳黑着脸训了闺女一顿,“这么贵重的东西也敢随便伸手,不要命了你!小伙子,不好意思,我们家小美不懂事,这礼物太贵重不能收。”
最后那句话是对蒋城说的,礼多人不怪,人家带着心意来的,她再不情愿,这时候脸上也努力换上了礼貌微笑。
蒋城却只是挑了挑眉,有种吊儿郎当的气场,“阿姨可能不了解我,我这个人有个毛病,送给朋友的礼物不接受拒绝。小美上次就拒绝过,所以我改成了她会喜欢的项链,再拒绝我可就不高兴了,到时候就在阿姨家住下不走了。”
刘春芳:……
苏小美眼中的感动中国好前任,在刘女士这里就是个强买强卖的无赖。
偏偏她也只能被拿捏,大喜的日子不好闹大,眼睁睁看着闺女欢天喜地把玩着那条项链。
当然蒋城也没讨到好,最后看着苏小美把他精心准备的项链挂在脖子上,和她身上的婚纱皇冠完美融合为一体,和谐的就像它们都是一套出品似的,他宛如一口老血梗在心头吐不出咽不下,面上还要保持微笑。
这是他应得的。
“得偿所愿”的蒋大少也没理由再逗留了,礼物送完祝福也带到,就被刘春芳毫不客气轰去跟外面男宾们扎堆了。
刘春芳倒是还想留下来叮嘱闺女几句,最好让她把项链摘下来,好好收着,找个时间私下还给别人,她正经女婿家里有矿还对苏小美百依百顺,想戴这劳什子钻石还不简单?
奈何时间不允许,远远从村口传来的锣鼓和鞭炮声,昭示着迎亲队伍的到来,刘春芳就算有千言万语,也只能按下不表,赶紧招呼伴娘和村里的女孩们都进来帮忙堵门,不能让新郎轻而易举把新娘接走。
苏小美伴娘就是刘晓荣她们几个了,为了给她惊喜,伴娘服还是她们自己从首都带过来——费用依然由谢总报销,她们选择了统一的粉色纱裙,扎起头发,像是守卫公主的骑士一样围站在她四周,打定主意要给即将到来的新郎和伴郎团一个下马威。
第92章
迎亲团是从县里出发的。
他们选择在老家办一场婚礼, 就要遵守这边许多习俗,比如新人结婚前三天不见面。
谢容笙对当地传统早有心里准备,在苏家紧锣密鼓筹备婚礼的时候, 他同样也没闲着,在县里找好了一处临时落脚点,然后也按照正常流程布置、订酒席, 宴请宾客。
或许酒宴规模要比回首都那场小很多,但该给苏小美的排面一点也没少。
一开始听到他的打算,苏支书他们是拒绝的, 谢家离他们隔了十万八千里,亲朋好友更是遍布世界各地,人家在他们老家办婚礼, 是为了给自家体面, 夫妻俩早就准备好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即便新郎他们家迎亲在他们家洞房,也是可以的。
只要到时候谢父和女婿的姐姐姐夫一家子都能来,这场婚事就算圆满。
想必他们这边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也都能理解的, 不会因此生出什么微词, 毕竟他们还要回首都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那可是别人做梦都盼不来的。
但谢容笙坚持己见,不计成本也要给他们闺女一场完美无缺的婚礼,夫妻俩对他这极其铺张奢靡的行为, 咋舌归咋舌,内心其实也是受用的。
同为女人的刘春芳更认一个死道理——男人的钱在哪里, 爱就在哪里,谢容笙宁愿把事情变得这样麻烦, 选择最费钱费力又费人的方案,不都是出于对他们闺女的爱?
反正以谢家的财富,十个苏小美也造不完。
最初对谢容笙打闺女主意这件事反应最大的刘春芳,现在也真香了,越来越有丈母娘看女婿的觉悟,对女婿的一切安排接受得又快又好,甚至反过来提醒对方,已经在县里准备好了落脚点,那就早点搬过去吧。
既然决定遵守习俗,那就要彻底一点,婚礼前三天不见面的风俗也安排上。
带着大外甥一起在丈母娘住得特别安逸的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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