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炙震惊了。
一会儿后,又笑了,欲哭无泪的那种笑。
孟凭歌狐疑地盯着他:“你笑什么?我可是认真的。”
她拍了拍自己胸脯,身板儿站得笔直笔直,宛如一棵坚韧不拔的小白杨:“我孟凭歌这本事别的本事没有,最大的本事就是行得正坐得端,绝对不干昧良心的事儿。我知道你很有钱,但我认为,在这一点上,你也应该向我学习。人在做天在看,不论你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也绝对不能对不起你现在的女朋友!”
孟凭歌声音有点儿大,话一脱口,引得周遭所有人都朝着他们投来了分外震惊的目光。
好一会儿过去,姜炙才止住了颤抖的笑,扬起下巴眯着眼睛瞧着她:“不是,我说。我突然很好奇啊,到底是谁告诉你Kesha是我女朋友的?”
孟凭歌意识到了事情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刚刚还旺盛十足的底气这会儿就已经泄了个透:“不,不是吗?”
姜炙刮了刮额前碎发:“Kesha是陈旭的老婆。至于陈旭,就是你上次去的那山庄的老板。”
孟凭歌内心犹如泰山轰然倒塌,说话都变得磕巴:“这,这样吗?那莎莎,莎莎是?”
“莎莎是一条狗,大型犬,金毛。”姜炙越想越觉得好笑,戳了戳自己胸膛,态度认真地看着她,问:“孟女士,难道你觉得我姜炙,会落魄到和一条狗谈恋爱?”
从他们刚站在一块儿开始,周围人就都在跟看电影一样围观着。到了这会儿,大家了解完前因后果,终于忍不住了,纷纷笑岔气。
孟凭歌脸皮也没那么厚,扫了周围人一圈,那像小白杨一样挺拔的背脊终于彻底萎顿:“这,这样啊。”
天啊,她听到了什么?莎莎是一条狗!一条狗!
所以说,她最近到底都在一个人胡思乱想地脑补些什么东西?!
天啊真是有够丢人现眼的。孟凭歌的脸唰地一下变得比六月间的西瓜瓤还红,此时此刻只想按住自己脑袋,再挥起一个大铁锤,把自己锤进地心里。
在内心经历过无尽的翻江倒海后,孟凭歌用力咬住下唇,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地瞧着他,说:“对,对不起啊,我好像误会了什么。”
姜炙摇摇头,看着挺无所谓:“没关系,我习惯了。”
“习惯什么?”孟凭歌问。
姜炙盯着她:“被你误会。”
说不清是为什么。打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他好像就很容易被孟凭歌误会。他有时候是真不知道孟凭歌那脑回路究竟是怎么长的。七拐八扭,活脱脱就跟个山路十八弯似的。可能这就是出生坎坷的孩子吧。
孟凭歌仍旧有些心虚,同时还带着一点儿好奇:“那你,为什么要对我施与援手?”
姜炙慢悠悠地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没什么。主要是我八字上劝我多做好人,飞得再高也要对熟人苟富贵勿相忘,那我当然得做一下功德了。”
“希望等我死了以后,能够以此要挟阎王爷,让我下辈子再投个好胎。”
厉害厉害。不愧是资本家的儿子,浑身上下都流着资本家的血,牛皮克拉斯。孟凭歌不得不服,缓缓冲他送出了一个大拇指。
姜炙言归正传:“那你要不要考虑考虑?”
孟凭歌虽然觉得跑到前任家里当生活助理这种事情,好像有点儿暧昧又有点儿离谱,却还是在受生活所迫之下,忍不住问了一句:“那,薪资是?”
姜炙本来想要脱口而出六位数,忽然想到假如真开那么高,孟凭歌说不定就不会去了。原因很简单,孟凭歌很有可能觉得这么多钱很不合理,一方面会觉得很有压力,另一方面肯定会认定他是有所图谋。那样一来,尽管自己是出于好心,却也会搞得适得其反,孟凭歌十有八九会选择慌不迭地逃走。
他要是想让她放松点儿,想让她心安理得地来做这个事儿,那就必须得让她觉得,这是一份正经的工作。
经过一番思考过后,姜炙说:“三万。”
“三万?!”孟凭歌不可思议。
姜炙点头:“我给别人都是开的这个数。”
他这是面不改色地扯了个谎。他才刚回国呢,刚想找管家呢,哪儿能谈得上“都”呢?
“三,三万……”孟凭歌很不想要表现得太没见过世面,但还是忍不住地捂住了嘴巴瞪圆了眼。
好吧对不起,她就是没见过世面。她认了。
姜炙点头:“对,月薪三万,年终奖三万,有五险一金,完后还能享受十五天年假,以及一年一次的出国游机会。”
姜炙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块从天上掉下来的肉馅大饼,一下一下地砸在孟凭歌心巴上,让她狠狠地心动了。
心动归心动,给前任打工这种事,说什么都还是觉得有点儿奇怪。
孟凭歌左思右想,只能跟他说:“那个,你着急吗?不着急的话,可以给我一点时间考虑考虑吗?”
在今天遇到孟凭歌之前,姜炙本是希望这个事儿能快点儿办好的,那样一来,他可以变轻松许多。
可他还是点了头:“不着急,你慢慢想,想完给我发条微信,我们再挑个时间把合同签了就行。”
孟凭歌脸上浮出满溢而出的笑:“谢谢谢谢!”
姜炙看了眼腕上的表,掀起眼皮看着她:“那我先走了啊。”
孟凭歌双手扣在身前,宛如一个古代的贵妇人:“您慢走。”
姜炙垂下手,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智障哈士奇:“正常点儿。”
“哦!”孟凭歌一秒挺直了身板儿。
姜炙扯了下唇,双手重新揣进兜里,脚下一转,回到自己那桌拿起一个平板,步子带风姿态潇洒地往外头走了出去。
店员见这事儿总算了结,终于快步走到了孟凭歌旁边:“小姐,不好意思,我收拾一下桌子。”
“好,谢谢。”
孟凭歌结完帐,从咖啡店中走出去时,外头天色正好。天空湛蓝,清风连连,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云淡风轻。
虽然她现在被炒鱿鱼了,但因为有姜炙给的那份工作帮她托着底,她一下子就没那么慌乱了。她决定先靠自己找一找工作,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如果实在是找不到理想中的工作,再考虑姜炙提供的那份岗位。
找到了个明确的目标后,孟凭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头,一边做交接,一边投简历。大家伙儿看她一脸的开心,都有点儿懵逼。
按理说,一个被辞退的人,就算不哭天喊地,起码不也应该满面愁容么?孟凭歌看着竟然还是和先前没什么变化,甚至更轻松了。
从公司正式离职那一天,孟凭歌拿着补偿金端着纸箱出来,门打开的时候,林广莲刚好走过来,看到她出现在了那儿,捏了下围裙,连忙从孟凭歌手中把纸箱子给接了过去。
回到出租屋把东西安放妥当以后,本来想找江雨再讨论一下关于自己下个工作该去哪儿混,突然觉得薅着一个人说这些不太好。
想了想,她还是选择给高倩倩发了条消息:“SOS,收到请回复!”
一眨眼的工夫,高倩倩的消息就给她回了过来:“怎么了歌儿?”
孟凭歌走进卧室,在床边坐下,上下牙咬着嘴皮地捧住手机,给她发消息:“我从原来那家公司出来了。接下来我有两个选择,你觉得我该怎么选?”
高倩倩惊呆:“你被炒了啊?!所以,你接下来有哪两个选择?”
孟凭歌手指在手机虚拟键盘上一通飞舞:“一个是常胜公司,试用期八千,转正一万二加提成,估计到时候能拿到个一万二到一万五左右。缺点是我得默认愿意加班。我在网上查了一下,都说在这家公司上班会蜕掉一层皮。”
网上是真的把它说得很不好,但它确实也是孟凭歌投过简历的公司中,开价最高的了,也是最有晋升空间的。
高倩倩:“噢我知道!听我一句,要想长寿,远离常胜。”
孟凭歌:“……”
高倩倩:“我是认真的,这家公司根本不把人当人看。我一姐妹都过劳到进医院了。”
孟凭歌:“好吧……”
高倩倩:“另外一个选择呢?”
孟凭歌指腹在屏幕上摩挲着,终于打下了字:“私人生活助理。月薪三万,工作内容就是照顾老总的饮食起居和他的狗,大概会比较清闲,有五险一金,年假长,每年还会附送免费国外游。”
高倩倩:“不错呢,但是,是哪个老板啊?你去面试了没?见到人了没?是真信息还是假信息啊?到时候别给骗了。”
孟凭歌面对着高倩倩这一大堆连珠炮似的提问,欲言又止,还是回了一句:“见过。你也见过。”
高倩倩:“?!”
孟凭歌脑袋有点儿疼。高倩倩什么意思?她应该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又很不可理喻吧?
就在孟凭歌思考着要怎么说时,高倩倩发了消息过来:“所以,你还犹豫什么,当然是去啊!你也说过,姜炙是个正人君子。”
是啊,她在犹豫什么?
孟凭歌问完自己,说:“可是,我这样会不会显得很厚脸皮?”
高倩倩发了个白眼过来:“可能因为我在国外长大的,脸皮比较厚,所以不觉得?我倒觉得,你的脸皮太薄了。是前任又怎样?前任丢过来的工作难道就不是正经工作了吗?孟凭歌你不要和钱过不去好不好?你是去打工的,又不是去复合,你怕什么?噢……你该不会怕你们距离太近了,于是死灰复燃吧?”
孟凭歌被戳中症结,心脏一沉,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慌慌张张打字:“才没有!”
高倩倩:“这么激动,看来是有。但你听我说啊。如果你们两个确实已经没有了缘分,那么,就算你们住到一起,也不会有缘分。假如你们两个前缘未尽,那么,你们不管在哪儿,也还是会在命运的安排下再续前缘。所以啊,想那么多干什么?冲就是了,賺钱要紧!”
孟凭歌抿着唇,半晌回道:“嗯。我想想。”
其实,高倩倩只说对了一半儿。
孟凭歌确实是觉得太近了没错。但最根本的原因是……
她倒是不觉得姜炙会放不下自己。以姜炙现在的圈子来看,他什么样的人见不着呀,为什么要吊死在她这么一棵树上?另一方面,姜炙确实是个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属于那种会在路边看见老奶奶一个人顶着寒风卖橘子很劳累,于是把所有橘子都买回家的人。
她可以相信姜炙现在对自己就只是单纯的看作了是朋友。但她不相信自己也真的放下了姜炙。
对,她怕的是自己。
无意间瞥到手机屏幕右上角显示出来的时间,孟凭歌忙说:“哎,先不说了,我要回我妈那儿吃饭,得准备收拾一下去了。”
放下手机,孟凭歌想到夜里气温比白天冷,起身从衣柜里挑出一件厚实的大衣裹上,又拎上内衣和睡衣,踏上了去林广莲家的路。
因为工作的关系,她和她妈不住在同一个城市,但也不算远。从这儿搭地铁到高铁站,再搭半个小时高铁转地铁,就到了。
从地铁口出来的那一瞬间,冷风像个带着刺的巴掌迎面带过来,惹得孟凭歌浑身一颤,连忙紧了紧领子,拐进边上一个水果店挑了点儿水果。
林广莲和孟军现在住的地方,是一个老旧不堪的小区,里头好几户人家都已经拆迁,不仅脚下的地面布满了横七八扭的裂纹,两旁墙壁也许久未补白漆,在风吹日晒下失去了鲜明的颜色,之存留着大量孩童的涂鸦画作。
这会儿时辰已晚,各家各户都在炒菜,美好的饭菜香气从灯火通明的窗户飘散出来,纠纠缠缠融合进朦胧的青灰天色里,无形中竟然透露出了些许缥缈的烟火气息。
孟凭歌踏着脚下的石板,在高昂着的路灯底下匆匆走过,拐进一道小巷子,又踏上了一个黑洞洞的楼道口。小区修建年数距离今时今日十分遥远,连路灯都是最传统的那种感应灯。她跺了两下脚,发现灯光没亮,索性直接打开手机手电筒,照着台阶走了上去。
打开房门的时候,林广莲刚刚将一锅胡萝卜玉米排骨汤摆放到黄颜色的木桌子上边儿,这会儿正攥着围裙缓解指腹上的烫意。
见孟凭歌来了,林广莲马上转身走了过去:“来了啊?”
“嗯。”孟凭歌换鞋前,先把手中那一大袋子水果递给了林广莲:“妈,水果,接着。”
林广莲接过去,将塑料袋窸窸窣窣地打开,好奇道:“买的什么呀?”
孟凭歌笑得眼睛像个月牙儿,从里头取出来两个又大又圆润的果子,在空中碰了碰:“你爱吃的橘子和梨子,可新鲜了,店主跟我打过包票,说特别甜,我去给你切两个!”
“哎哎哎,”林广莲马上拉住了她手臂,“别折腾了,晚点儿我自己吃。你先过来吃饭。”
“哦,好。”孟凭歌把水果重新丢进了袋子里头,撸起袖子拐进厨房里头去洗手。
回到餐桌前时,林广莲已经盛了两碗汤,带着鲜甜味道的袅袅雾气从碗口窜到空中,为严寒的冬季增添了几分温馨的感觉。
孟凭歌捧住汤喝了两口,点头:“还是你煲的汤好喝。我煲的要么咸,要么寡淡。”
林广莲被夸得心满意足,连忙夹起一块排骨搁到她碗里头:“那你就多吃点儿。”
“嗯!你也是!”孟凭歌也夹起一块鸡翅,盖到了林广莲的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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