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一首歌,却牵扯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但这两个故事的共同点,是他们都藏在时光里,你以为早被遗忘,但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探出头,繁茂成回忆山丘。
思及此,陶醉忽然想起,歌手周杰伦在接受采访时,面对“歌迷说你现在出的歌没有之前的好听”的质疑,给出了这样一个答案:“不是我的创作能力下降了,或者歌不好听了,而是你们的回忆给那些歌曲加了分。”
他说的真没错。
歌曲是滚烫的沸水,悄无声息地把那些被岁月晒干的茶叶,慢慢泡开。
就如此刻,她目光定定地看向他。
任凭以他为名的青春颂歌在她面前播放,盛大、绵长、怦然作响。
那是他们最好的年纪。
那段记忆里的人,值得用一辈子去珍惜。
第7章 7 、海棠未眠
片尾曲的音乐逐渐接近尾声,意味着整场直播也将告一段落。
录音室里,陶醉看到张彻给她比的OK手势,便摘下了耳机,站起身,正要往外走,结果,忽然听到那位歌手叫她:“陶醉。”
她转过身,目光低垂:“嗯?”
那个歌手看着她,嗓音含笑地问:“真的不记得我了?”
“啊?”陶醉一头雾水,“我们之前见过吗?”
“嗯。”边说着,那位歌手从座椅上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很多年前了,你可能不记得了,在京溪的公交站,我们吃过同一个玉米。”
算来,已经过去整整五个年岁。
那时的她,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酒吧驻唱歌手,经常是唱了这场没下场,吃了这顿没下顿。
再加上,那时候她刚来这座城市,人生地不熟,对社会的复杂性警惕得也不够,被酒吧老板拖欠了工资,明明自己是有理的一方,但因为势单力薄只能默默吃亏。
最穷的那天,她身上只剩下了一块钱,连公车都舍不得坐,因为她明天还要去面试新的工作,不能让自己饿着肚子,所以她要留着这一块钱去买馒头。
于是,零下十度的天,她独自一人背着吉他,从酒吧走到了租住的地下室。
结果,因为到的太晚,那家馒头店已经关门了,就是在这个时候,一道沁人的香味扑面而来。
她转头一看,是一个卖煮玉米的摊子。
冷冷清清的的冬夜,那个摊子却冒着腾腾热气,散发出的香味更是沁人心脾。
她此时又饿又冷又累,急需一点食物补充一下能量。
结果,一转身,看到招牌上的四个字:两块一个。
虽然她兜里只剩下了一块钱,可饥饿和疲惫感驱使着她走上前去,跟那老板打着商量,说我身上只有一块钱了,您能卖给我一半吗,老板一听不乐意了,说没有这么卖的。
就是在这个时候,一道声音从身后响起,清灵动听:“老板,给我们来一个。”
说完,接过老板递过来的玉米,对着她说:“我最近在减肥,晚上不敢吃太多,但又馋得不行,正好碰到你了,咱俩一人一半吧。”
后来,很多个觉得撑不下去的夜晚,她总会想到昏黄的灯光下,那个笑眼盈盈跟她分玉米的姑娘。
那个两块钱的玉米,被她掰成了两块,但掰得极为不平均。
“你给了我大的那一块。”
-
陶醉在记忆里翻翻捡捡,最终也只寻得一个极为模糊的轮廓。
不过,曾无意间成为一个人的温暖,总归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录音室里发酵着回忆,录音室外也有一则问话在进行。
等陶醉从录音室出来,外面的监听室就只剩下了张彻一个人,想起刚才枕风眠和他对话的那一幕,陶醉几乎瞬间把枕风眠问了什么猜得八.九不离十。
“师哥,你没说漏嘴吧?”
张彻想起自己刚才对那个男人说过的话:“要我说你们这些外行人就是太想当然,真以为主持人这个行当这么好混呢?每年那么多播音专业的毕业生,真正能做一行的少之又少,能进入主流媒体的更是万里挑一,更别说想被观众记住,那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陶醉现在当雅思老师赚得也不少,工作又清闲,想主持节目了就过来,再说,谁规定的学什么专业就一定要从事什么工作,你别老拿梦想两个字给她套枷锁,怎么,让她辞去工作去拼一个看不到结果的未来?”
张彻回想了一番,淡淡瞧了她一眼,说:“没。”
陶醉听到,贼有义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谢了。”
她是真的没有勇气,在枕风眠面前提起这个话题,但这个话题就像一枚定时炸.弹埋在她心里。
毕竟,当初,是他为她铺了一条康庄大道,最后,却是她选择与这条道路分道扬镳。
不过,听过张彻的话,按照枕风眠的修养,他肯定不会在她面前戳她的伤疤。
想到就这样一劳永逸,陶醉忽然在心底松了一口气。
不忍让外面的枕风眠等太久,陶醉跟张彻说了再见,便准备离开,张彻却在她转身的时候叫住她:“陶醉。”
“嗯?”
“那些话是你让我说的,但不代表我就是那样认为的。”
张彻看着她,语气认真又笃定,“那是别人,不是你。”
陶醉听了,感觉自己的心脏像被人抽了一下,有一种清醒的痛感。
她听懂了他的话。
他在告诉她,他一点都不相信,她会被那些外界因素打倒。
“陶醉。”
“如果需要舞台,我定全力以赴。”
给不了你最大的,也会给你力所能及的。
她真的太耀眼了。
专业、声色、外形、学识、气场,均是无可挑剔。
最重要的,她既有常人难及的忍耐毅力,又有千帆阅尽的举重若轻。
让她这样的人,止步于幕后,太可惜了。
-
陶醉从广播电台出来的时候,枕风眠正好把车开到门口,陶醉坐上去,心想终于可以跟他好好地聊一会儿天。
想起他这几天都在这儿,陶醉试探着问:“你最近是在休假吗?”
“嗯,有几天假期,之前没来过这边,正好想着在这边玩几天。”
“那你知道我去新加坡,还不叫住我?一个人玩多没意思。”
枕风眠听了,故意逗她:“我可以找导游啊。”
陶醉:“那你能找到一个比我声音还好听的导游吗?”
他听了,抑不住笑:“那确实是找不到。”
“这么晚了,我请你吃宵夜吧。”陶醉提议道,“你想吃什么?”
“都行。”
“海鲜粥可以吗?明天再带你去吃更好吃的,晚上怕不好消化。”
“好。”
于是,陶醉带着他去了一家老字型大小的砂锅粥店。
卸下了心里的负担,陶醉整个人在他面前轻松不少。
但她不知道的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一直是面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变过。
她以为自己处理得天衣无缝,但殊不知,看似完美的,往往最容易滋生破绽。
而枕风眠,轻而易举就识破了这个破绽。
刚才,在监听室,他就随口问了一句陶醉不做主持人的原因,结果那人嘴巴跟机关.枪一样,恨不得来个全文背诵,一看就是编排好的。
但他没有拆穿。
两个人就着清甜的热气,安安稳稳地吃完这一餐饭。
吃过饭,坐上车,枕风眠问:“你家在哪儿,送你回去。”
“不用了,不一个方向,我自己回去就好了。”
“听话。”
“好吧。”
把她送到社区门口之后,枕风眠在路边停好车,想着把她送到家门口。
结果,这一送不要紧,一送差点回不去了。
应广大业主的要求,物业公司绕着社区修了一条跑道,今天刚刚刷上地胶,但陶醉根本不知道。
地胶粘着性很强,于是,走着走着,两个人忽然就发现鞋底拔不动了。
低头看了眼,是走也走不得,退也退不得。
陶醉没办法,只能给她爹发微信:【爸,您可能要帮我送两双拖鞋。】
陶亦鸿:【?】
这姑娘没事吧,她在飞机上让他送哪门子的拖鞋。
陶亦鸿:【你这难度有点太大了。】
陶醉:【?】
陶亦鸿:【我开飞机给你送?】
陶醉:【不是,我在社区,鞋底沾上地胶了。】
陶亦鸿:【?】
他不是忘了提醒陶醉社区修跑道的消息,他是算着等她回来,那地胶应该早就干了,于是就没告诉她。
结果......
但他没追问她突然回来的原因,而是想着先帮她解决问题:【知道了,安生等着吧。】
陶醉:【谢谢帅哥!】
陶亦鸿:【不过,为啥要送两双?】
陶醉:【助人为乐。】
陶亦鸿:【好姑娘。】
陶醉:【那个......记得带一双男士的。】
陶亦鸿:“???”
Bad boy!
Bad boy!
-
那边,陶亦鸿在心中腹诽着“bad boy”;这边,“bad boy”的手机响了。
枕风眠低头一看,是研究所负责人来电。
瞬间,他陷入了一个两难选择题,不接,说不过去,但接了,那势必会聊到一些细节问题,这一聊,铁定给露馅。
其实,枕风眠从来没想过隐瞒自己早已不再是军人的事实,因为他知道这事瞒不了多久。
但他之所以暂时撒谎,就是因为他需要时间,需要一些时间慢慢地、好好地跟她说,而不是突兀地告诉她,抑或是这样让她从断断续续的谈话声中去猜测。
正犯难时,身边这个人像是能猜出他心思一样,开口说话了:“等着也是等着,不如听会儿歌,但你来电话了,那我先自己听了。”
说完,把耳机一带,给他留出隐私空间。
因为刚刚那趟意犹未尽的回忆之旅,陶醉几乎是没有犹豫地选择了张信哲的《爱就一个字》。
按下播放键,不一会儿,温柔细腻的声音便开始唱:“拨开天空的乌云,像蓝丝绒一样美丽。”
陶醉听着,下意识抬眸去看天空。
今天是个大晴天,暗下来的天空泛着深沉的蓝调,真的像蓝丝绒一样美丽。
她看着,弯起唇角笑了笑,心想这句词写得可真应景。
看完,目光回落。
就是在回落的过程中,一个画面没有任何预兆地映入她的眼帘。
陶醉看到的那一瞬间,心思忽然像路灯下纷飞的虫萤,变得没着没落。
——是他们两个人的影子。
此刻,两个人都站在路灯下,影子落在他们身后,因为角度的原因,像是两个人的影子在手牵手。
与此同时,耳机里恰好唱到那一句:“两个人相互辉映,光芒胜过夜晚繁星。”
眼睛和耳朵一同发力,瞬间,陶醉感觉自己一股神奇的力量深深触动。
抬眸确认了下,发现他还在专注地接电话,于是,陶醉胆子大了些,手指一弯,身体也微微一侧,让自己的影子和他的影子牵在了一起。
-让我偷偷地和你辉映一下。
-就足够了。
她不贪心,她真的不贪心。
她只是想留一张影子的合照。
可她没想到,上天连这个小小的愿望都不满足她。
在她好不容易找好角度,正要按下拍摄键,说时迟那时快地,另一个人的影子开始移动。
是枕风眠朝她伸出了手。
是现实世界的伸手,不是影子世界的伸手。
路灯下,他伸过来的手掌,指节纤长,宽阔有力。
陶醉定睛看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偷拍被抓包,于是,视线慌慌张张地往上。
半明半暗的光线,让他们能瞧见彼此的轮廓,却不甚清晰,像是带着朦胧的回忆滤镜。
她在这片滤镜里,听到他嗓音含笑地问:
“我在这儿,不牵真的吗?”
第8章 8 、海棠未眠
周围静悄悄的。
他温柔磁性的嗓音就这样从夜色里溢了出来,天然含情,蛊惑人心。
如一阵见缝插针的轻风,将她的心思,游刃有余地包裹。
陶醉的耳根瞬间就红了,沉默片刻,才低喃着回应:“好……好啊。”
枕风眠看到她泛红的耳根,听到她含羞的声音,忍不住勾了勾唇角,然后,他便看到她轻轻抬起了自己的手掌,动作缓慢地往他掌心里落。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情侣之间,永远是暧昧时期最勾人心。
枕风眠觉得,他们现在就是处在这个时期,暧昧值直接拉满。
结果,就在两个人的手掌即将触及到对方、暧昧值要飙升至最高点时,说时迟那时快的,陶醉的手掌开始急速下落,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重重拍上了他的掌心,“啪”的一声后,便一触即离。
于是,刚才情侣间泛着粉红泡泡的旖旎气氛瞬间被击得荡然无存,原本暧昧的牵手就这样变成了朋友间的义气击掌。
枕风眠:“……”
“哈哈哈我逗你的!”陶醉看着他,眉眼一弯,没心没肺的笑,笑完,还极为傲娇地说,“我又不是你女朋友,我才不牵你的手。”
枕风眠:“……”
“陶醉,你现在挺皮啊。”
“那是,我们大山里的孩子,就是皮实。”
不远处,快步赶来的陶亦鸿沉默地将这场打闹尽收眼底。
他站在树荫下,借着半明的路灯,看着自己闺女身边站着的那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人,越看越觉得跟记忆中的一个人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直到他慢慢走近,并试探着叫了一声:“风眠?”
枕风眠闻声抬眸,一眼便认出了陶亦鸿。
虽然多年没见,但眼前的长辈好像并没有太大变化,依旧一身的书卷气,即使老了也能看出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帅小伙,岁月流逝,但气质难掩。
枕风眠见状,微微躬身,一边朝他颔首一边问候道:“鸿叔,好久不见。”
看到真的是他,陶亦鸿瞬间开心得不得了,笑着迎上前去:“哎哟哎哟,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确认手里这一双男士拖鞋是给枕风眠拿的之后,陶亦鸿刚才在心里腹诽的——
Bad boy!
Bad boy!
也瞬间换成了——
Good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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