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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招耳【完结+番外】

时间:2024-02-04 23:08:58  作者:招耳【完结+番外】
  在她看来,野猪就是猛兽。而秦易竟然将猛兽扛在了肩膀上,秦猎户乃真汉子也。
  秦易速度很快,没多久他就走到了院中。看到迎过来的家人,秦易唇角微微上翘:“今日运气好,一上山就遇见了它。”说罢他随手将野猪丢在廊檐下,又解开蓑衣挂在了廊檐外。滴落的猪血,染得半身蓑衣血红一片。雨水冲刷下,蓑衣下方出了一条红色的血痕,血腥味弥漫开来,看着触目惊心。
  简嘉递过了干净的大毛巾,秦易一怔,然后接过毛巾细细擦了擦脸。松软的毛巾散发着一股清香,冲散了口鼻间的血腥味。他双手揉着毛巾放在鼻尖下深深嗅了嗅,香味像是茉莉花,又隐约透着几分栀子花香。
  侧目一看,只见简嘉鬓发上夹着一支盛放的栀子。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嫩黄的花蕊若隐若现,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一眼,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栀子花插在黑发之中竟然如此秀美灵动。
  简嘉和秦朗二人蹲在野猪旁,二人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猪,交头接耳间两人发出了细小的惊呼声。
  黑状的野猪倒伏在回廊上,脖颈上的伤口缓缓地渗血。简嘉第一次近距离观察野猪,比起家猪,野猪的身体更加苗条,也更加健壮。它全身上下只有脖颈间一道伤,秦易只用了一刀就让它毙命。
  简嘉抽了一口气,抬眼看向了秦易腰间的匕首。正当她盯着匕首上两滴暗红色的猪血失神时,眼角的余光好似瞄到了秦易正在看她。
  等简嘉看过去时,就见秦易正在认真擦手。外面下着大雨,即便有蓑衣护体,秦易的衣衫也湿了大半。简嘉斟酌了一番:“要不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吧?就算要去镇上也不急于一时。”
  秦易微低着头看了简嘉一眼,随手将毛巾折叠起来,他沉声道:“这头猪留着自己吃。”这头野猪是今年春天出生的小猪仔,长了四五个月,正是肉质鲜嫩的时候。若是拿出去卖,确实能卖一些银钱,可是比起得一两百个铜板,秦易更希望让家人品尝到在外头吃不到的好东西。
  简嘉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期待的笑容:“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说来惭愧,简嘉作为一个姑娘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没穿越之前,每顿饭她都需要加个大荤。所谓的大荤必须是实打实见到肉的,一口下去能流油的,那种和蔬菜一起炒的肉丝在她看来都算是点缀。
  来到秦家之后,每顿饭虽然都能吃饱,但是她很馋肉。昨天晚上做梦的时候,她都梦到了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了。
  秦易定定看着简嘉,突然笑了:“当然,我何时骗过你。”
  简嘉兴奋地握住了拳头,“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妥善地安排它的!”
  红烧肉、扣肉、糖醋排骨……我来啦!
  作者有话说:
  聋聋友情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第18章 第十八章
  ◎熬猪油◎
  杀猪宰羊这种事简嘉不会,但是她很喜欢看别人做。就比如现在她和秦朗正蹲在廊檐下,看秦易和二叔联手杀猪。山里人杀猪比较粗犷,一般情况他们会直接烧去猪毛,烧得猪皮焦黄之后,再刮去黑灰给猪开膛剖肚。但是秦易的手法很细致,他选择用开水烫毛后刮去猪毛。
  漆黑的野猪经过烫和刮之后,猪皮竟然变得雪白。一百多斤的猪倒吊在房梁上,二叔举着水瓢用清水冲洗着黏在猪皮上的猪毛和污渍,一连冲洗了几次后,猪身就被洗干净了。
  秦易将污水盆拖到一边,他取了个干净的木盆放在了猪头下方。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了锋利的匕、首,刀锋在猪脖子上快速划拉了一道。厚厚的猪皮出现了一条又长又深的伤口。顺着伤口看去,能看见森白色的猪颈骨。
  就在秦易准备继续动手时,他却侧身停下了动作,皱眉看向了木盆边的二人。
  “嘶——”这又猎奇又血腥的画面让秦朗忍不住睁大了双眼,他刚想凑近一些看得更清楚。一只温热的手掌从身边伸出,捂住了他的双眼。
  秦朗:???
  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少儿不宜,姐姐帮你打个码。”原以为秦朗的胆子小,看到血糊糊的画面会自动回避,没想到这家伙半点不怵。说好的君子远庖厨呢?说好的柔弱胆小的小可爱呢?只能说秦朗不愧是秦易的兄弟,虽然外形秦朗看起来瘦弱,可骨子里面却和他兄长一样有着血性。
  胆子大是好事,秦朗体弱也是事实,怕他看多了血受了惊吓,简嘉体贴的捂住了秦朗的双眼。随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秦易:“我捂好了。”秦易可以继续了。
  然后简嘉和秦朗二人就被秦易赶到了屋内,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简嘉伸手拉了拉门栓,发现门外竟然落了锁。好家伙,秦易不让秦朗看也就算了,凭什么不让自己看?
  气呼呼的简嘉低头同秦朗四目相对,想了想后,简嘉控诉道:“你哥真独、裁。”
  秦朗沉默了一阵,弱弱问道:“姐姐,方才我就想问了,打个马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简嘉:……
  这让她怎么解释!
  等简嘉再见到那头野猪时,它已经被大卸八块了。一百多斤的猪要吃很长一段时间,大景没有冰箱,若是猪肉存放不当变质就浪费了。杀猪时,简嘉他们已经决定了这头猪的做法:四条腿盐腌了做成火腿,身体部分的肉该红烧的红烧,该糖醋的糖醋,剩下的部分做成坛坛肉封装。猪头和猪脚一起用盐腌制了做成咸猪头猪脚,至于内脏部分也不能浪费,等二叔清理出来之后,简嘉会将它们一锅卤了。
  一头猪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不会有丝毫浪费。
  简嘉只知道秋冬季节是腌制腊味咸肉的季节,却不知临近夏季也能腌制火腿。好在秦二叔有经验,腌制火腿和猪头猪脚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一头猪一百多斤,去了毛和内脏,再将需要腌制的部分取走后,剩下的肉只装了浅浅一盆。毕竟这只是一头半大的野猪,膘未足肉不厚,能有这样的出肉率已经不错了。
  简嘉留出了两刀最漂亮的五花肉准备用来做红烧肉,剩下的肉则要拜托秦易帮忙改刀。肚腩上的肥膘肉要去皮切成小块,一会儿能混在板油中一起熬煮。肋条上的肉要剔出骨头之后切成巴掌大小的块,再经过简单腌制后油炸做成过油肉。
  屋外的雨势依然没小,烟囱中冒出了青白色的炊烟,厨房中秦易站在桌子边分割猪肉。无论剔骨削肉还是剁砍劈刺,他手中只有一把匕首。不足一尺长的匕、首两侧开了刃,锐利的锋芒滑过,紧致的肉就乖顺的变成了简嘉需要的模样。
  简嘉原以为自己算是刀工不错的人,可和秦易一比,她甘拜下风。薄薄的匕首在秦易手中犹如神兵利器,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炫技的动作,可每一刀都让她赏心悦目心悦诚服。
  肥膘肉和板油切开之后,体积变大了不少。白花花的肥肉堆了一小盆,简嘉嗅了嗅肥肉的味道,和家猪相比,野猪的味道确实有些大。这也不奇怪,家养的猪仔在幼时都会阉割。阉割后的猪仔长得更大,肉质也更加细嫩,味道也更淡。
  秦易猎到的野猪虽然还没长大,可它未经阉割,多少会存有一些味道。看来在熬油之前,她得好好去除一下这股味道。
  想要去除味道,方法也简单。先将肥肉用温水淘洗几遍之后,再放入锅中焯一道水。当然,她也没忘记加上两勺酒。焯过水的肥肉变得立体,已经不像方才那般软趴趴的了。
  将焯过水的肥肉倒入锅中,再添上一小勺清水,简嘉升起灶膛中的火焰,慢慢开始熬制猪油。
  “为什么要加水?”突然间,简嘉听到了秦易的声音。
  当简嘉抬头看时,就见秦易在灶台旁边站得笔直,他眼神认真,目光严肃,这神态唬得简嘉一愣,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见简嘉不回答,秦易又问了一遍:“我以前也见人熬制过猪油,可他们没有先煮肥肉,也没有先放水。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做吗?”
  简嘉有些不自在地抿了抿唇,耐心地解释道:“放水是为了让肥肉在熬制过程中升温不太快,不容易熬焦糊。而且加水之后熬制出来的猪油更加清澈,如果不信,一会儿你看了就知道了。”
  秦易点了点头,而后转身出了厨房。正当简嘉腹诽之际,他又回来了,这一次他竟然带着一支毛笔和几张黄麻纸走了进来。一进厨房,秦易便将黄麻纸放在了方桌上,然后捏起毛笔快速在纸上写了起来。
  简嘉好奇地看去,只见黄麻纸上出现了几行字:熬猪油要点:焯水之后放冷水。
  简嘉:……
  她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秦猎户竟然记下了她烹饪的重点。窗外雨声潺潺,简嘉眼神越发担忧,糟了,难道秦猎户有什么精神类疾病,专门在雨天发作?
  就在简嘉胡乱猜测之际,她面前出现了墨迹未干的黄麻纸。秦易认真道:“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
  有一说一,秦猎户的字写得很有特色,狂放不羁中透着一股杀气。
  见简嘉眼神惊疑,秦易偏过头,声音弱了几分:“我觉得你做的饭菜很好吃,我想同你学做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有什么要点秦易先记为敬,说不定将来就能用上了。
  简嘉:……
  早说啊,害得她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
  不过秦猎户的精神值得表扬,发现不足之处之后,他没有回避问题还在努力寻找解决方法。简嘉就欣赏这种态度,她接过黄麻纸认真看了看,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没有写错,写得很好!”
  秦易应了一声收回了纸,耳根微微发烫。
  正在炼制的这锅油是为了坛坛肉准备的,因而不能熬制得太老。当锅中的油脂从乳白色变得清澈时,简嘉便开始往陶罐中舀油脂。舀了小半罐猪油后,她小心将陶罐转移到一边的架子上,防止被人不小心碰倒。
  此时的肥肉已经不见初时的模样了,它们缩小了好几圈,外表已经从乳白色变成了金色。它们正在完成从肥肉到油渣的进化过程,熬制的时间越长,深藏在肥肉内部的油脂越少。
  诱人的油脂香味从厨房扩散出去,引得小两只在厨房外探头探脑。简嘉转眼一看,就见窗外晃动的两个小脑袋,当下她差点笑出声:“别着急啊,油渣还没熬好,一会儿好了唤你们。”
  记得小时候过年时,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熬猪油。每当到了那个时候,简嘉总是格外期待那一口酥香味美的油渣。比起板油的油渣,她更爱花油的油渣。
  缠绕在猪肠肠外的花油油炸之后像鸡冠一样,口感又香又酥,还有那裹挟在油脂中暗红色的沙肝,现在想来口水都要往外掉了。
  说起来……花油呢?
  简嘉用笊篱推了推漂浮在油上的油渣:“秦易,你看到猪肠子上的那一层油了吗?那层油丢了吗?”
  秦易正色道:“没丢,二叔还没收拾好,一会儿收拾好了会拿过来。”
  锅中的油渣挨挨挤挤漂浮着,金黄色的油渣外表已经被炸得酥脆,笊篱一碰就发出了酥脆的声响。静静等待了一会儿后,简嘉捞起两块油渣看了看:“好了。”
  刚出锅的油渣还在发出细小的声响,热腾腾的油渣堆放在大碗中像是一座金色的小山。简嘉招呼秦易:“秦易,把油渣端走。朗儿,吃油渣了,吃的时候注意别烫到了啊。还有,不能吃太多,中午还有好吃的!”
  说罢简嘉顺手从小山上捡了一粒油渣,吹了吹后丢入口中。油渣入口满口香,嚼一嚼又酥又脆,香得让人停不下来。
  简嘉哼着小调将锅中剩余的油脂舀到了另一口罐子中,清亮的油脂装了大半罐,端在手中沉甸甸。将罐子搁在灶台角落后,她的心中涌出了一股莫名的安全感。
  这可能就是家里有粮心不慌吧?
  作者有话说:
  阿聋我啊,最喜欢吃鸡冠油了,农家大猪杀好之后取下猪肠外面的那一层鸡冠油和网油,柴火灶架起慢慢熬,熬好了之后鸡冠油又脆又香,我特别喜欢藏在里面的“瘦肉”,后来才知道那玩意是淋巴==。
  不过架不住它香啊!再说了,炸了那么久就算是淋巴也熟透了,哼哼……
  上一次吃油渣已经是好几年之前的事情了,自从家里不养猪也不买年猪之后,很多隐藏美味都消失了。
第19章 第十九章
  ◎被压制的天性◎
  熬好猪油之后,终于到了简嘉最期待的红烧肉环节。天知道她馋这一口多久了,穿越之后,她还没能大口吃过猪肉。肥嫩嫩油滋滋香喷喷的红烧肉,吃到嘴里的满足感无法替代。
  方才熬了油的锅中还残留着一点油,锅中正热,简嘉往锅中丢了一小把冰糖,准备炒个糖色。
  在大景,糖比盐要贵重,因为技术的限制,现在还没有白雪一样的白糖,只有像板砖一样的红糖块和颜色发黄的冰糖。秦易买回来的便是□□糖,若是细细看,能清楚看见其中的杂质。
  结实的冰糖入了热油后发出了碎裂声,大块的冰糖崩裂成小块,小块的冰糖则慢慢融化同热油融合在了一处。锅中的油越发浓稠,待到冰糖完全融化之后,简嘉握着锅铲在糖油混合物中缓慢搅拌着,时刻注意着糖稀的颜色变化。
  秦易再一次站到了灶台旁,他看看糖稀又瞅了瞅简嘉。这一次简嘉不等秦易发问便主动告知道:“我在炒糖色,糖色就是将糖加入热油中融化升温,等变成棕色时炒肉,肉的颜色会非常好看。”
  一边熬着糖色,简嘉一边同秦易说着熬糖色时要注意的点。秦易认真地听着,眉头轻轻扬起。不得不承认,先前他确实小瞧了简嘉,看着柔弱的简嘉其实懂的东西挺多的,就比如炒糖色这事,他之前就没听说过,更不知道炒个糖色竟然还有这么多的注意点。
  简嘉很快就适应了秦易这个“学生”的存在,既然秦易有心学习做菜,她就不会藏私。在学习这件事上,她觉得说千遍不如做一遍,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会让秦易有动手的机会。
  随着温度上升,糖稀的颜色逐渐从淡黄色转成了焦红色,浓稠的糖稀间还出现了细密的气泡。炒到这个程度,糖色就算成了,若是继续熬煮,煮出来的肉就会发苦了。
  简嘉指挥道:“把切好的五花肉递给我。”
  秦易快步走到了方桌旁端起宽大的砧板,砧板上堆着切得方正的五花肉块。小野猪的五花只有一寸厚,厚厚的猪皮之上瘦肉的比例远高于肥肉,暗红色的瘦肉间夹杂着白色肥肉层,看起来漂亮极了。
  “肉可以下锅了。”别说,有个人能搭把手的滋味还真不错,简嘉抬起锅铲对着锅点了两下,“下锅。”
  秦易将砧板上的五花肉推入锅,只听“刺啦”声响起,锅中冒出了青色的油烟。受热的肉块四周开始变色,暗红色的瘦肉部分变成了粉白色。这时就能看出糖色的威力了,翻炒几下后,每一块肉都均匀的过上了油亮的糖色。
  原以为加了糖色之后,锅中就不用再添加酱油了,可简嘉沿着锅边烹入白酒之后,还往肉中浇了两小勺酱油。这下轮到秦易不解了:“糖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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