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不只是电影!克洛伊,你才刚来洛杉矶吗?那你一定要和我去。我带你去圣莫尼卡的海边的一家小店吃晚餐,之后去看《洛基恐怖秀》。结束以后,如果你还不累,我可以带你去一些地下派对看看。”托比在激情之中还不忘抛出一个略显神秘的笑容,“是游客不会知道的那些派对,在那里你会看到洛杉矶的另一面,成为一个真正的洛杉矶人。”
托比实在是个有说服力的推销员,又或是洛杉矶本身的魅力使其根本不必被太多巧言装点。我点了点头,说:“那就交给你了。”
托比欢呼着转了好几个圈,最后双手搭着我的肩膀,真诚地说:“你将会拥有一个完美的夜晚。”
“你不去吗?”我转头问冯喻晗,期待着能与她多花点时间。
“今晚我还有约会。”她笑笑,“一个希腊裔的大帅哥,第二次见面了,我很期待。”
多优秀的男生才配得上冯喻晗这样的女生去期待呢?我祝她今晚玩得开心。
之后,我们三人又坐在观众席上聊了聊之后的具体合作。冯喻晗说周一会让法务发合同给我,意料之外,我的剧本竟然是有偿的——故事能被搬上舞台已经是一大幸事,竟然还有钱拿。虽然不算太多,但也不是小的数目,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掩饰住了心里的乐不可支。
我们约定初稿在两个月内给她,之后再花两个月一起打磨剧本,然后便让演员开始排练。为了赶上明年的钟阁艺术节,时间有些紧凑,但冯喻晗说他们的演员都很专业,目前的所有演出也都是排过无数次的老剧了,不必再多花时间。除了例行演出外,他们将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排这出剧目上,不成问题。
冯喻晗唯一担心的,是给我花在剧本上的时间太少了。考虑到我还要上课,她害怕我没有足够的精力。但我咬咬牙、心一横,决定对自己狠心点。不就是熬夜写作么!和福宝在一起后,我不必再花那么多时间在约会有的没的男人身上,省下来的时间都可以用来创作。如果再把每天早晚打理自己的流程缩减一些,那更是能富余出大把的时间去写剧本。
我猛然意识到,在写作面前,那些和男人周旋的花招看上去有多么无趣,过分地打扮保养自己又有多惹人厌烦。
梳理讨论完一切要事后,我们三人挥手道别。我和托比约好在晚上7点在圣莫尼卡的一个西图澜娅餐厅见面,他特意嘱咐我穿得特别一点,不要开车,看来会是一个不醉不归的夜晚。
在回家的路上,我打电话给福宝,打算麻烦他今晚继续陪着李菲菲,我突然有事要出去,当然,也急着想与他分享我和冯喻晗签约了的好消息。电话响了许久才被接起来,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见福宝有些急切地说:“怎么了?”
听起来是很期待我的来电嘛。我心里甜了甜,卖关子道:“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想听哪个先?”
他顿了顿,说:“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今晚我突然有点事情。冯喻晗带我和她剧院的人见了面,一个叫托比的男生。他想找人和他去圣莫尼卡看一部电影,是《洛基恐怖秀》的现场版呢!我听着觉得很有意思,打算去看看——”
“没问题。”福宝很快答应,“玩得开心。”
听到他这么爽快,我却有点摸不准意思了,小心地问道:“只有我和那个男生哦,你……会担心吗?”
“不会的。”他说,“我相信你。”
这句话让我无比受用,看来在福宝眼中,我并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人。
“好消息是什么?”福宝问道。我闻言笑了起来,清了清嗓子,说,准备好了?
“好了,你说吧。”
“我和冯喻晗签约了。她将把我的作品搬上舞台,而且雇佣了我当主笔!”
“什么?”
“怎么样,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吧!”我笑成一朵花,“这是不是表明我的事业已经在起步了?这比我想的要顺利多了呀!我觉得真的很幸运——”
“等等,就是你那天发给我的那个故事吗?”
“对呀!”
……
那边的福宝不出声了,我以为是信号不好,狐疑地“喂”了几声。
“我听得见。”
“你怎么听上去不像我一样开心呀?”我问道。
“……你都不看书的,怎么……”
“什么?”
“没什么。”福宝说道,“我先去开车了,你玩得开心。”
福宝说完便挂了电话。
我伴着从蓝牙音箱里传出来的忙音,一时间陷入了疑惑:福宝为什么好像不大高兴?他刚才说什么?我都不看书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什么?
难道他想说的是,我都不看书的,怎么剧本还被人给签下来了?
隔着电话线我听不出他这句话的情绪,是嫉妒?不会吧,我和福宝早已将对方当做家人,他怎么也不会嫉妒我。我为这个念头自惭形秽,我怎么能拿心里的那些阴暗去揣度纯净的福宝呢?
以他 心灵的温柔程度,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肯定是佩服的。“你连书都不怎么看,还能被签约,真是天赋型选手啊。”他肯定是这个意思。
我甩甩头把刚才那一瞬间的困惑抛到脑后,心情又恢复了无比的美丽。
回到家里,我见李菲菲将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这让我有些意外——她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之前家中都有家政阿姨做这些,她竟然也会铺床。
我坐到化妆镜前,迫不及待地开始折腾自己的脸。今晚要去“地下派对”,听上去比夜场还夜场。对于夜场我可是十分熟悉,无论是Live House还是夜店,本科的我都是常客。我有时会独自一人去离学校很远的夜店蹦迪,在出租车上脱下包裹在抹胸和超短牛仔裤外面的白色长裙,涂上绛紫色的口红,用无名指指肚在眼皮上抹上带碎闪的灰色烟熏眼影。那是一副没有人能认出来是“夏知澜”的样子,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驾驭的野性和狂躁,那是我偶尔需要释放的心中魔鬼的样子。
有时我也会和同学去夜场,但那是为了树立人设,并非什么痛快的事情。常常陪我去的就是那位叫袁笑语的女孩,每次出去,她都会用一副艳羡的模样看着我,看着我穿她塞不进去的漂亮裙子,看着我被陌生男人请酒,看着我矜持地拒绝他们。
如果不是她在场,我肯定会收下那些男人请的酒的,但我不能在她面前坏了名声。毕竟我带她出去的意义,就在于让她能回去告诉别的同学:夏知澜虽然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却有着热爱摇滚、小小叛逆的另类一面,但她在夜场还是冷静自持,是一位真正的大家闺秀。
事实上我的目的也达到了,学校里无论是怎样臭名昭著的情场浪子富二代,都没有对我表现出过一丝丝不尊重。夏知澜和那些夜场小妞是不一样的,她就算去舞池里跳舞,也比别的女孩高贵,所以她比别人更值钱——这就是我努力营造出来的形象。
但今天,我不必再伪装。我不需要再钓什么金龟婿,我有爱人,我的福宝,我还有了自己的事业。我出去玩,就只是为了玩,为了感受这个夜晚的一切,仅此而已。这种感觉比打扮得人模鬼样地坐车去罗湖土嗨夜店去蹦迪痛快得多。因为我完全不用怕被任何人认出了,不需要乔装打扮和东躲西藏。
我一边化妆一边和伊维塔聊着电话。她本来想约我今晚出去喝一杯的,但奈何我有约了,她便决定在电话里陪我化妆。说起今天签约了的事情,她的反应比福宝要兴奋好多。她在电话那头又欢呼又惊叫,最后信誓旦旦地说她早就猜到我会有这么一天的,因为我的文笔太好了。我被她夸得都不好意思了,脸上飞起两朵红晕,连腮红都省了去。
“我上车了。你如何了,克洛伊?”托比来信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半,我正在出门打车。我穿一身银色碎钻包臀连衣裙,拎一枚米白色丝缎玫瑰花型手腕包,踏一双透明跟米色绑带厚底高跟鞋;长发在头顶盘成一个大大的髻,上面点缀一个闪钻发夹,和脖子上的钻石项链是一套的。简单的装扮是为了平衡妆容,我画着夸张的黑色烟熏妆,涂裸粉色口红,睫毛忽闪,眉目惑人。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意识到这一刻,在盛装之中,我不必再纠结于我到底是张秧还是夏知澜。窗外夜幕将要降临,城市才刚刚热闹起来,而我,终于得以成为了我自己。
第26章 第十五章洛杉矶的光怪陆离
即使在来时的路上做过了心理准备,下车的时候,我还是被眼前的光景吓了一跳。
剧院所在的位置有那么一点偏,属于圣莫尼卡比较边陲的地带,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在一条稍显静谧的街道上坐落着那家剧院,墙体看上去已有些老旧,显眼的红色“努瓦特(Nuart)”霓虹灯牌是上个世纪的样式,底部一排白炽灯照明的面板上用深红色的大字排列出今日放映的电影。牌子的正中央写着:午夜电影 周六 洛基恐怖秀(Midnight Movies SAT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洛基恐怖秀”几个大字是黑色的,用的是电影片头中的字体,能看出剧院老板是特意花了心思的。
剧院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深蓝色夜幕下,盛装出席的人们躁动不安——你很难能在洛杉矶的日常场所看到这么多打扮华丽的人,红毯上的洛杉矶和现实中的洛杉矶完全是两回事。也许从好莱坞娱乐新闻的镜头中,你永远能看见那些妆容精致、穿着晚礼服的美人,还有大热天穿着西装三件套、头发胶得一丝不苟的俊男。但是在洛杉矶平日里的街上,多的却是穿灰色连帽衫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懒洋洋地晃悠着的行人。
来洛杉矶后,我许多设计复杂、缀着繁复蕾丝或花边的衣服都不穿了,利用率高的都是那些简单且修身的衣服。就算是精心打扮,也不过是一件稍有腰身的连衣短裙,在中国能被当做睡衣的那种。如果穿得太隆重,便会有人问你,“今晚是要出席什么场合吗”。
我曾亲眼见过在马里布的马斯特罗西图澜娅餐厅(Mastro’s)门口,从一辆蓝色布加迪上走下来一位胖乎乎的秃头富翁。他身上穿着一件有些洗掉色了的蓝灰色短袖,胸口的印花都被磨得看不清原本是什么样子了。走进西图澜娅餐厅时,他抬手和泊车员打招呼,露出腋下已经破了的布料,几个线头艰难地扯着那松松垮垮的棉料。穿戴整齐还打着领结的泊车员上前和他毕恭毕敬地问好,连迎宾员都特意从她的小高台后面走出来和他打招呼,看来是位熟悉的大客户。他走进那家一顿饭怎么说也得两百刀往上走的西图澜娅餐厅的模样,就像我去快餐店买个汉堡一样稀松平常。马斯特罗不允许穿短裤的人进去,但他身着破了洞的衣服都能畅行无阻。
那一刻我意识到,当人有钱到了一定程度,物质便不再是身份的象征。随心所欲、能凌驾于众生所需要遵守的规则之上,才是他们金钱和权利的最佳体现。
但来努瓦特看《洛基恐怖秀》的人们都是好好打扮了一番的。影院门口的长椅上坐着一位穿丝绸质红色长裙的黑发美人,她戴着闪亮的水晶项链, 那装扮就算是现在拉去电影首映礼走红毯也绰绰有余。她翘着二郎腿,一手拿着可乐,另一只手举着In-N-Out的双层芝士汉堡,边大快朵颐边因为朋友说的话而笑得前仰后合。
她的朋友是一名瘦削的男子,留着六十年代十分流行的偏分短发,画着深紫色的烟熏妆。他上身一件渔网背心,下身穿黑色超短裤和渔网连裤袜,脚踩一双高跟金属铆钉马丁靴,短裤口袋里还别了一枝红色的玫瑰花。他表情夸张地说着些什么,十指上下飞舞,指头上涂了黑色的指甲油。
比他打扮更出格的人不在少数,我向后面的长队看去,有戴着黄色蓬松假发、只穿内衣的变装皇后,有打扮成电影中的角色的女孩,有西装革履的男人,也有穿着吊带满身被文身覆盖的女人。我摆出一副见惯不惊的模样,竭力控制住想要仔仔细细把地所有人都打量个遍的眼神,尾随托比向队尾走去。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托比凑到我身旁眨眨眼,“只要来了这剧院,绝对不虚此行。”
我点点头。刚刚和他在圣莫尼卡海边的一家小酒馆吃披萨的时候,他就绘声绘色地和我讲述了他那么爱来这里看《洛基恐怖秀》的原因。他说,在这里,每个人都能让内心的“怪胎(freak)”出来透透气,这也是最吸引我的一点。
本来还有点担心会不会打扮过度了,看见队伍中还有穿着绿色超大蓬蓬裙和吊袜带的人之后,我松了一口气。托比倒是没有特意打扮,他换了一件枣红色的短袖,穿着合身的黑色长裤,身上散发着好闻的古龙水味。面对面说话时,我好几次被他帅到结巴。这还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么帅的男人,他帅到我对福宝厚实的恋爱滤镜都没法掩盖他比福宝帅一万倍这个事实。我的心思甚至有些微动——如果不是和福宝在一起,托比绝对是我不计后果也想发生点什么的男人。
这是我对一个男人的最高评价了。毕竟和男人谈恋爱,除了福宝之外,我都肯定是需要得到一些切实利益的。与其说是谈恋爱,不如算一份工作吧。托比的好看程度,属于我愿意自费上班的那种 。
“你有女朋友吗?”吃饭的时候,在托比得知我有福宝之后,我问他。
“还没有。虽然斐说我是个花花公子,但其实我还没找到合适的人。”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托比若有所思道:“我没有一个固定的喜欢类型,比起爱上一个类型,我更喜欢爱上一种感觉。你可能会觉得太愚蠢,但我一直在等一种缘分,一种命中注定,那不是随便什么约会软件能带来的——就像你和你的男友那样,一种极具戏剧化、让人深信不疑的缘分。我在等那样的人出现。”
浪漫主义者托比,比本身的托比更加英俊逼人。福宝使我改变很多,从前遇到有这种想法的人,我先是会在心里骂一句“蠢货”,再会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瞧瞧他们的下场有多惨。而现在,所有浪漫主义的人在我眼里都被笼罩上了一圈别样的光环。他们好似掌握了什么宇宙的奥秘,如魔术师般,他们能觉知到常人被世俗所累、已经抓不住也感受不到的那种微妙的灵识。
我对浪漫主义者的偏爱全部来自于对福宝的爱屋及乌。在我心中,像福宝一样敏感、多情、温柔、灵性的人都是那样惹人喜爱,我甚至怀疑自己对李菲菲的改观都很大程度上与福宝有关——从前我对李菲菲的天真单纯只有嗤笑和厌烦,现在却觉得她的这种特质愈发可喜可爱。
托比让我在队里排着,他去隔壁的便利店买了六个迷你装的朗姆酒。影院不让喝酒,他悄悄地将酒瓶塞进口袋里。我们相视而笑,今晚在吃饭时,我们已经喝了两轮,此刻都有些微醺,我们不打算让这种感觉消逝——影片结束放映后,托比还要带我去地下派对参加整夜的狂欢。
没有排多久就开始检票入场了。影院里弥漫着爆米花、热狗和酒精的气味,看来我们不是唯一偷偷带酒进来的人。托比在柜台买了一份报纸和两卷卫生纸,说一会儿我们也要参与互动。在位置上坐下后,托比在我左边,右手边是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妇。他们笑呵呵地和我打招呼,扬了扬手中那份和我们一样的报纸。正在我们要和他们攀谈起来之际,电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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