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托比去地下派对时喝成那样,纯粹是因为当时我陷在可笑的热恋中,懒得在旁的男人身上花任何力气。我尽情地释放着那个最本真的自己,谁知这却恰恰是托比喜欢的。一次我们在圣莫尼卡的一家咖啡厅喝冰榛子拿铁时,他突然笑了起来。我问他在笑什么,他说,你喝多了的样子实在是可爱,其实我们第一晚出去玩的时候我就对你很有好感了。
我并不知道我放纵狂欢的样子有什么吸引人的,“他爱上的是本真的我”这件事也并没有让我对托比生出任何感激或感动。说来可笑,近来我的心中好像缺失了大部分美好的情感,温柔、谅解、感恩、幸福……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过了。
有天课上,贾克写了一个关于毒瘾者的小短篇,里面的主角爱嗑摇头丸(MDMA)。贾克解释道,摇头丸之所以让人上瘾,是因为它会让人在一小段时间内释放掉脑内所有能让人感到快乐的那种物质——血清素,人会在那段时间里达到极乐。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强力的坠落和失落,药效过了之后,因为脑内缺乏血清素,人会感到烦躁、抑郁、悲伤、痛苦。
我不禁联想到,福宝于我就是一剂强效摇头丸,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将内心所有美好的感情都释放殆尽,于是他离开后我便只能堕入不良情绪的深渊。然而,我的不良情绪里很少有抑郁和悲伤,大多是愤怒和仇恨,它们成为了我生活中一把高效的燃料,驱使着我赶紧回归那早已设定好了,却因福宝的出现而被耽误了的道路上。
我很忙,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任务:在伊维塔那里搞到钱、在莱纳德那里巩固夏知澜的人格、在托比那里寻求移民机会、完成了和冯喻晗的话剧剧本,还几乎写完了莱纳德那节课上直到下学期期末才要交稿的剧本。我每天都如此连轴转着,很少睡觉,独自一人时也懒得吃饭,像一个陀螺般无暇停歇。除了心中无比热烈且没有消退之意的愤怒之火外,便鲜少能体味到什么别的情感。
直到现在。
魂不守舍地看完剩下的话剧,我以肚子不大舒服为理由推拒了冯喻晗、托比和演员们喊我聚餐的邀约,连车都没开地走路晃到了剧场附近的这个酒吧。酒吧一楼是小酌的地方,二楼是有DJ台的夜店。我独自坐在一楼的黑暗角落里,不过一个小时,已经喝到了今天的第三杯尼格罗尼。期间,伊维塔发信息来问我今晚何时去她家,我告诉她和演员们的聚餐估计要到很晚,之后还要整理一下彩排笔记——其实根本没有这个东西,可能没有时间过去了。伊维塔很体谅地让我不用记挂她,明天直接在学校见,放学后她再带我回家。
对啊,明天还要上课,而且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天课。同学们本来响应了阿莱茵的号召,要下课后一起出去聚聚的,因为圣诞节假期快要开始了,大家都要各自回家了。明天本该是一个隆重的日子的。
但我实在是没有心情去在乎了。
我又猛灌了一口酒,杯子边上的橙皮不小心被吃进嘴里,我麻木地启动牙齿,将它嚼碎,又酸又哭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我倒吸一口气,酒精趁机呛进了气管,引得我一阵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
他怎么就要和她结婚了呢?他们才认识不到两个月啊。
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都在想方设法逃避,而福宝的那条短信让我不得不去再次面对这个事实:我的前男友已经与我的养母双宿双飞,谈恋爱还不够,他们还要结婚。
我的人生怎会是这么一出荒唐的闹剧。
我喝着酒,脑子里浮现出那天从机场接到李菲菲,她在车上睡着了,到家时福宝温柔地将她抱进屋里的场景。那时我只觉得福宝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和夏浚译有那么一刹间的重合,却没意识到那是我敏锐的直觉在提醒我:傻瓜,你男朋友爱上你养母了,你还在这儿感慨他对你的“家人”温柔呢。
想起那天我从剧场回家准备和托比晚上去地下派对时,进屋后感慨李菲菲竟然铺了床——那床是福宝铺的吧,我就说李菲菲这个大小姐什么时候有了铺床的习惯?不用多想我便知道,福宝铺床本质上是为她铺,而不是为我铺的,纵使那是我的床。以福宝的敏感程度,他肯定知道李菲菲留下一个乱七八糟的床会惹我讨厌,为了不让他心爱的人被别人嫌弃,他为她铺了床。
我猛然意识到,从小时候起,福宝就一直比我更加懂得自己要什么,且从不吝惜因此抛弃我。在福利院时,他读书多,早早地懂得了要离开那里就要被领养、要被领养就要乖的道理,于是他毫不心软地抛下每天一起混日子的玩伴,抛下不乖的我,成为了一个勤学上进的好孩子。长大后我们在茫茫人海中重逢,他短暂地被脑子里的浪漫主义宿命论冲昏了头,努力地去爱上我,但在遇见李菲菲之后便清楚地意识到那才是他想要的——一个纯洁天真且跟他一样浪漫文艺的富婆,一个能让他的生命轻松且愉快的人,于是他义无反顾地抛下了“背着太多包袱”且前途不明的我。
他从未想过和我同生共死,甚至连一起摸索出命运的轨迹都懒得。他总是能早早地灵光闪现,发现他想要什么,然后没有一丝恋旧之心地将我抛到脑后,甩在一旁。就算长大了,我仍是那个出尽洋相只为博他一笑的小丑,在留不住他了之后望着他的背影咽下苦果。亲生父母抛弃我一次,赵存晖也只抛弃我一次,福宝却能抛弃我两次,比任何人都多。
按照福宝的解释,在我遇见托比和冯喻晗的那天,驱车回家打扮准备去地下派对的那个傍晚,他们就已经在一起了。第二天早上我发现家里没人,打电话过去,两个人一个推说住在酒店,一个给我点煤气灯说拍作业去了,我还自责前一晚没有及时回福宝的微信,怕他心里不舒服……太好笑了。在我内疚的时候,两人应该正在福宝的床上极尽鱼水之欢吧。那时候,福宝肯定沉溺在他新发现的真命天女的身上不能自拔,而李菲菲在想什么呢?她有没有一种报仇了的快感?和她丈夫发生过关系的这个她引狼入室的养女,她终于也睡了她的男人,扳回了一成?
她不会这么想的,她美好的心灵里没有这种恶毒且阴戾的成分在。那时的她,应该只是沉浸在重新找到爱情的喜悦里,她的世界里从没有缺过爱,所以她也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全心全意地享受爱。
她以后更不可能恐惧失去爱了,毕竟丈夫离开她还没过两个月,她便收获了一个温柔多情、年轻体壮的帅气男孩的爱。这样的女人哪有什么心眼和戾气?哪有什么报复之心和嫉妒之情?她生来唯一的任务就是沉浸在爱里,她也将永远都得以沉浸在爱里。
这让我的恨意更加肆虐丛生。
我想起和夏浚 译的第二次性关系,也可以说是李菲菲无意中促成的。
那是我刚写完《晨雾夕阳》的下午,连续十天的写作让我筋疲力尽。我躺在快捷酒店透着消毒水味的床上,还没缓过神来,便接到了李菲菲的电话。不是什么大事,她叫我去夏浚译的办公室为她拿一瓶唐胡里奥1942,说是晚上和她的闺蜜们聚餐时要喝。
我一般不会拒绝李菲菲的任何要求,但那天的我实在是没力气了。况且在夏浚译第一次强暴我之后,我一直躲着他、避免和他单独相处,偶尔回去看李菲菲,也是一直躲着他的眼神。明明做错事的是他,我却是羞愧难当的那一个,这真是没道理。
那天,我仍然没有做好准备去面对夏浚译,便对李菲菲说:“妈妈,我今天有些事情要忙,能不能让小张叔叔给你送?”
“什么事情比我还重要呀?”李菲菲虽然在语气轻巧地嗔怪,但我已经能听出其中的不满,“澜澜,我想炫耀一下你,给我的闺蜜看,我把女儿养得多漂亮,一点也不比他们的亲生孩子差。他们的亲孩子都不愿意花时间陪她们,你却愿意给我送酒。澜澜,你就满足妈妈的心愿嘛。”
李菲菲很少在单独和我说话的时候自称“妈妈”,那一刻既然说了,话里的意思便是“你要是再不识趣,晚上我就要哭着找我老公告状了”。
在我高考的前一天,她也是这么毫不自知地威胁我的:“你陪妈妈去游泳嘛,我的朋友们都没时间,难道你要妈妈一个人下水吗?多不安全呀。”于是我不顾自己是生理期第一天,塞上棉条,陪着她下了水。第二天高考,我在考场上肚子疼到如被挖掘机生挖了子宫一般。结局就是我高考失利,只靠照顾进了本地的大学,失去了第一个逃离夏家的机会。
于是那天,为了李菲菲的面子,我强打起精神,换上一套还能看的衣服,去了夏浚译的办公室为她拿酒。去的时候,我在心底里祈祷着夏浚译出去忙了,并不在办公室,这样我就不必和他打照面。然而等张秘书为我打开办公室的门时,我的希望便落了空。夏浚译不但在办公室,还很闲,他坐在那张我深恶痛绝的沙发上,正在翻看一本财经杂志。
“在角落里。”他倒是没有兴趣刁难我,冲着一旁的角落努了努嘴。我看见那里放着一个高档的丝绸袋子,里面是李菲菲让我送的酒。
我过去拿了袋子就准备走,大有迫不及待想逃的味道。
“你怎么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竟不知道他还有兴趣关心我,“看着怎么有些憔悴?”
我怎么了?
这句话不偏不倚地踩在了我的痛点上——我放下手中的袋子,扭过头,似笑非笑地看向了夏浚译。
看见我的表情,他一瞬间耐心尽失,不明所以地皱了皱眉头:“干什么?”
“我怎么了?”我哼笑出声,“我被一个深爱的男人欺骗了整整八个月,最终还被他抛弃了。不过你别担心,他是个老男人,比你没小几岁,所以我并没有花你的钱养他。”
夏浚译竟然笑了:“怎么,在我之后,喜欢上老男人了?”
他那曾经被我认为英俊如希腊雕像一般的面孔此刻却变得猥琐不堪,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丑陋。我忍着恶心,努力做出和他一样对那件事轻松无比的态度,好像这样就能挽回一点面子。我使了老大的劲才让自己嘴角上扬:“说起来,如果不是你,我还真遇不到他呢。”
“哦?”他饶有兴味地让我继续说下去。
“和你之后,我嫌恶心,于是就去酒吧里面随便找男人上床。我只是想把和你的记忆覆盖掉而已,谁知道遇见了他。他很好。和你做爱之后我只觉得反胃,和他之后却爱上了他……你说奇不奇怪?可能你根本就不值得被李菲菲之外的任何人爱吧。这也是为什么你要强迫我才能得到我的身体,别的男人却轻而易举地就能得到我的心。你不值得被爱,夏浚译。”
十九岁的我自以为凶恶地用言语刺激着夏浚译,我怎会知道所谓的爱与不爱在他眼中根本就是小孩子过家家。他非但没被我影响心情,反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在他的笑声中,我努力做出来的轻松和高高在上终于败下阵来。我恼羞成怒地说道,你笑什么。
“别的男人能轻易得到你,是因为你是个贱货。”他满不在乎地说道,“至于爱,这就是你觉得最重要的东西吗?”
我没有说话,只是仇恨地瞪着他。
“你以为李菲菲爱我?可笑,她爱的只是我能给她的生活,她自己都分不清两者的区别,自以为对我一往情深。我以为你是个聪明的人,没想到你连这点都没看出来。”他说着,把杂志放在一旁,站起身冲我走来,“你以为我需要李菲菲爱我吗?你以为我需要任何人爱我吗?”
他离我越来越近,我感到身体一寸一寸地开始发冷、便僵。直到他停在我的面前时,我只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我想后退,但身体无法动弹。他在我面前俯下身来,伸出一只手,绕过我的肩膀,咔哒一声,锁上了我背后的门。
夏浚译将我推在墙上,俯下身子从膝盖弯处拉起我的双腿,身体凑了上来,我在他和墙之间好似一块被锅铲压扁了的汉堡肉。
这次他没有堵我的嘴,我也没有尖叫,只是静静地被按在墙上,接受命运带给我的一切。我面对着他身后的落地窗,又是夕阳啊,如血一般的夕阳。他在我耳边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吟,快要结束时,他告诉我,夏知澜,钱和权力,这是最重要的,比你所谓的爱重要许多,你将来会懂。
我也确实没有辜负他的教诲。之后的很多次,当从约会的各色男人那里收到贵价礼物和高额转账时,我总会想到那一幕,夕阳之下,我的身体和灵魂都被刺穿,而夏浚译若无其事地在我身侧耳语的样子。
我经受那一切,都只是为了给李菲菲送一瓶酒。
第35章 第二十三章算了吧,就这样吧
无论我本身抱着如何破罐子破摔的心情,这一夜我终究没能喝断片。
我在酒吧一楼喝到了半夜,几次有人来搭讪,我都连眼皮都不抬,对方只得悻悻离开。十二点半时,吧台坐着的一个棕发男人总是自以为在和我眉来眼去地往这边看,我心里冒起一股无名火,于是端着酒上了二楼。二楼有DJ在打碟,还有很多人在跳舞,这一般会让我迅速疯起来的场景此时却只令我疲惫不堪。
凌晨一点时,托比发信息来和我说他到家了,希望我的肚子舒服些了。我看了看,他在早些的时候给我发了好几条询问我有没有事,要不要他也推了和大家伙的饭局来陪我,然而我都没有看见,我甚至没有感觉到手机有震动过。除了手里这一杯杯尼格罗尼之外,我好像失去了和真实世界的关联。
两点半,酒吧要关门了,我却还没有失去意识,这令我痛苦不已。我浑浑噩噩地回到家,倒头睡了约莫三四个小时,与其说是睡,不如称之为昏迷。早上八点的时候,没拉窗帘的房间里洒进了黄金一般璀璨的阳光,特别晃眼,是提醒我该去学校了。
我脑子昏昏沉沉的,好似一个傀儡般从床上起来,没有化妆也没有扎头发,如游魂一样向学校的方向飘去。
我好像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自主权,是被不知名的力量控制着的——按说来,我只要发邮件和老师们告个假就好了,就可以在家里关紧大门睡个天昏地暗,但不知为何我并没有那么做。我步履漂浮却不偏离正轨地向学校走去,在拐角等红绿灯时被路过的一辆白色敞篷法拉利溅起的污水泼了一裤子——白色敞篷,我这才意识到,我的宝贝爱车还停在剧院门口。那个停车场是不能过夜停放车辆的,我的车很可能正在被拖走。
然而我却不怎么在乎。
我带着一身污迹,头发蓬乱,双目无神,形容大概和街上的流浪汉没什么差别。有几个路过的行人都在悄悄地瞥我,可能很少遇见年轻的亚裔女流浪汉吧。我懒得理他们的眼神,甚至看不太见他们的表情,就这么晃着,晃着,好像有目的地,又好像根本不知道何去何从。
我的脑子很乱,好像什么都想了,但又什么都没想。我想起加缪笔下那个在沙滩上被太阳晃了眼睛于是向阿拉伯人开了枪的男人,突然十分能理解他的意图。他的意图就是没有意图,选甲或者选乙会导致不同的后果,但这不同的后果对人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左不过就是一死,既然都可以一死了之,那为什 么还要费劲做出任何选择?
在我晃到离学校几百米的一座喷泉池处时,突然被什么人抓住了胳膊。扭头一看,竟然是伊维塔。
“真的是你。”伊维塔棕色的头发梳成蓬松的大波浪,穿一条我陪她一起买的向日葵印花长袖收腰长裙。她戴着琥珀色的耳坠,化着浅浅的淡妆,一副岁月静好生活美丽的样子。我两眼努力聚焦才得以将她看清楚,她的疑惑全部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克洛伊平日里连出门扔个垃圾都要先画眉毛,此刻怎么素面朝天,头也不梳,穿着灰色运动裤和睡衣就来到了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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