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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若离—— Pooh熊【完结】

时间:2024-02-21 14:42:08  作者: Pooh熊【完结】
  “我不会跳舞。”
  “没关系,你扭扭屁股我也爱看。”
  沈暮习惯了顺着安岚,这是个坏习惯,起码在沈暮看起来是这样。坏习惯总要有一个养成的过程,最开始对她只有物质上的纵容,物质上还有许多金额数目的限制。而在安岚亲眼见证母亲离世后,为了把这个近乎被命运粉碎的女孩拼起来,沈暮从情感还是道义上都开始对她无限让步,又因为刻意送她去了遥远的异国他乡,愧疚感催促他再照顾安岚一点,起码要让她活的没有后顾之忧。
  后来在安岚不间断的试探越界行为下,沈暮在各方面都拿她没办法了,找不出拒绝她的理由,随她为所欲为成为沈暮首选的处理方式之一。
  这次不行,要他跳脱衣舞还不如让他连续工作三十六小时,沈暮尝试使用缓兵之计:“有机会我再给你跳,等你哪一天不高兴,或者很高兴,我也有时间,就给你跳。”
  “真的吗?”安岚雀跃得像只春天里的小鸟,叽叽喳喳:“我预订个时间吧,嗯······蒋铭葬礼那天怎么样?那天我肯定很高兴,你来锦上添花。”
  她要在生父葬礼那天专门看男人给她跳脱衣舞,沈暮沉默了一会,心情不知怎的低落下来,最终还是说:“可以考虑。”
  光是想想安岚都要浑身冒火了,有那么一天,她讨厌的生父要彻底长眠地下,而当天沈暮要给她跳脱衣舞。那天如果他去祭拜还会穿纯黑的西装,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可能眼镜都来不及拿下就捧着白花出现了。
  然后安岚要跟他回去,拉上房间所有窗帘,开一盏小灯,看着他在昏暗的暖灯里一点点剥去严肃端正的外衣,脱掉所有衣服只留腿上衬衫夹和内裤,发型还没乱,眼镜也没摘,房间里都是他潮湿湿火辣辣的香味。
  越是浮想联翩,安岚越是燥热,脖颈后冒出热汗也无暇在意,还是沈暮手指碰到汗,惊讶于她在空调吹拂的房间里还热出一身汗,关心她:“很热吗?我记得你不怕热的。”
  “唔······一般心静自然凉,我心火旺盛,所以发汗。”
  沈暮就算是年龄上来了也不太信养生那一套说法,他更倾向于务实的解释:“是不是头发太长了?在夏天应该会热,试试剪短一点?”
  “我更喜欢长头发,不想剪短,想留着。”
  “嗯?那为什么二十岁的时候剪短了?”
  “因为英国的水洗头发不舒服,剪短之后方便一些。”
  “初中呢?我看过你初中的毕业照,也是短头发,那个时候为什么不留长发?”
  “啊,那个时候,”安岚罕见地做出预警:“你真的想知道?我怕你听了之后会马上给我跳脱衣舞。”
  沈暮不理解:“为什么?我还没有那么想跳脱衣舞。”
  安岚枕着他的手臂,难得安宁恬静地做个小女孩,声音轻轻软软的:“我爸爸,不是蒋铭,是那个继父,他会打我妈妈,你知道的。有的时候,我妈妈伤太重站不起来了,他会觉得欺负我妈妈没意思,换一个对象,比如在角落里发抖的我,会更让他有成就感。长头发容易被他抓到,头发丝被攥在他手里,想跑也跑不掉,会被拽着头发拉回去。真的很疼,所以留短发更安全一点。等到上了寄宿高中,我见到他的机会变少了,我才开始试着留一点头发。留长发是很奢侈的事情,是不是?”
  安岚说中了,她的悲惨童年轻易引发了沈暮的愧疚和恋爱。他是这世上最清楚安岚过去的人,几岁在哪里上学,几岁搬家去了哪,他早在和安岚见面之前就从资料上一五一十地了解过了。
  可从亲身经历者嘴里说出来,仅仅是头发这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仅仅是听她简略描述被抓住头发时的感觉,沈暮就觉得心脏在暗暗抽痛,像被挖去了一块,剩下的血肉不甘地藕断丝连着,痛觉神经如实反馈在骨缝间游走的痛觉。
  会因为另一个人的不幸而难过,后悔自己没能早点出现,三十二岁时沈暮有这种感受只会以外他真的把安岚当作了亲妹妹,和她建立了健康和谐的关系。在四十岁的这个夏夜,和安岚面对面躺着,稍稍靠近鼻尖就会相碰,呼吸融合着另一个人的气味,沈暮无法再欺骗自己,他后知后觉地问自己:“原来我真的爱上她了吗?”
  表面上却配合她维持轻松的氛围,苦笑着说:“你说对了,我恨不得现在就跳脱衣舞给你看。”
  诚心的悲伤换来安岚的吻,嘴唇凉凉的碰着,沈暮没有反抗的想法,就让她一直亲下去也很不错。
  “你看,我说过了,跳脱衣舞都是小事,我现在对你做什么你都会因为愧疚怜悯同意的。”
  额头贴着额头,鼻尖触着鼻尖,安岚好像并不被悲伤的过去触动,她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料事如神,沈暮问:“已经不难过了吗?”
  安岚轻轻摇头,“难过,但是不至于要哭,我妈妈不在了,继父也报复过了,再因为那些事难过,我自己都要累了。”
  沈暮抚摸着她的后脑勺,手指陷在温暖的发丝里按揉头皮,明显是在安慰她:“是好事,不要想那些了,想着现在就好。”
第65章 table
  睡前喝太多酒的后果就是第二天早上口干舌燥,爬起来喝了两壶水之后脑袋后知后觉地传递痛觉,安岚不用照镜子都知道眼睛一定肿得像桃核,睁都睁不开。
  她眯着眼上楼推开书房的门,一般周六的上午沈暮会在这里处理工作。今天也是,鼻梁上架着副眼镜,低头看手里的文件。
  安岚走向书桌,在沈暮的椅子旁站定,他抬头看了一眼安岚的脸色,问:“给你放的水喝了吗?”
  “喝了。”声音比往常沙哑些。
  安岚跨进书桌和沈暮的身体之间,站在他分开的双腿间,很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他左腿上上,头靠上他的肩膀,闭上眼像是又睡着了。
  她坐的不稳,整个人攀在他身上,沈暮只能分出一只手搂着她的腰防止她跌下去。
  沈暮教训人时就会不自觉流露出东亚大家长的陈腐气质:“脱衣舞好看到你多点了一瓶酒吗?醉成这样。”
  “不是酒的错,”安岚摇头都蹭在他的肩膀上,“是工作,是连续加ʝʂɠ班三天的工作。”
  “在洛杉矶不加班?”
  “我可不敢让他们加班,到时候被告了闹上法庭就麻烦了,出了意外请人回来工作都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时不时画两张饼。”
  安岚的睡衣是很轻很薄的吊带裙,站直的时候裙摆都不一定能遮住屁股,眼下坐在他腿上更是只能遮住半个,白花花的大腿压着他的大腿,小腿晃来晃去,脚尖不时踢到他的小腿。这个姿势下,沈暮直观地感受到安岚的瘦。手臂环着的腰细薄得像一片纸,压在他大腿上的重量可以忽略不计。她刚从被子里爬出来,身上还带着股热呼呼暖融融的香味,像是在被子里翻滚的小猫爬到了他身上。
  “穿衣服去,带你出去吃饭。”
  沈暮心里乱糟糟的,一方面确实是心猿意马。另一方面是他总会想到安岚昨晚说的过去,因为小时候没有几天好日子过,人都到二十五岁了还发育不良像个小女孩。要是她真能无忧无虑做个小女孩也就算了,偏偏还要每日为公司和肩上的责任忙碌,处理一堆棘手的事。
  “吃什么?”安岚还像树懒一样扒着沈暮不放,“不早不晚的。”
  安岚和沈暮一起住的几天以来,吃的饭要么是阿姨做的,要么是外卖送的,要么是出去吃西图澜娅餐厅。要说他们忙到没有一次下厨房的时间,是不切实际的。问题在于,安岚和沈暮两个人都不太会做饭。
  在外留学三年、工作五年,足足八年都是在异国他乡生活,安岚并没有和其他留学生一样练得一手好厨艺,主要原因是她实在懒的买菜做饭刷锅洗碗,宁可在英国天天吃炸鱼薯条,在洛杉矶天天吃快餐店都不愿意自己开火。
  而沈暮倒不是不会做饭,他可以很快做出味道不错沙拉或者煎牛排,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白人饭,饱腹当然没问题,只是安岚一点也不爱吃白人饭。
  “想吃什么?早午饭也有不错的店,吃正餐恐怕你会等饿了。”
  “吃早午饭吧,吃正餐感觉太多了。”
  “吃完饭有没有安排?顺路送你去。”
  “也没什么,想去打台球玩玩,我的球杆刚运回来,等会放到车里去,不知道有没有弄坏。”
  沈暮回忆了一下:“是你的二十岁生日礼物?”
  收礼物的人反而记不清了:“二十岁吗?好像是十九岁,也可能是二十一岁,反正那时候还小。”
  “是十九岁,应该是你最瘦的时候。我记得那位给你做球杆的老先生,他听了你的身高体重之后很惊讶,问这个女孩是不是生病了。”
  “啊!”安岚突然反应过来,“我现在比十九岁重了一点,球杆会不会不适合我了。”
  “你多出来的一点重量少到可以忽略不计,不用担心。”
  打了二十年台球的沈暮明显比安岚更了解球杆,吃过早午饭之后安岚提起球杆依旧非常称手,和几年前刚开始学时没有区别。
  按照世界级的比赛标准,台球细分下来主要有九球、十球和斯诺克三类,九球十球在市井街边的台球馆都能打,不必接受太多训练也能在球桌上逞威风,是平常人眼中的台球。
  而斯诺克是明显区别于其他类别的,它格外正式安静,正经比赛中参赛者必需身着衬衫马甲和皮鞋,比赛中不允许发出太响的人声。打法上比起运动,它更像一个解题的过程——计算分数,解开别人留下的谜题,给对手留下新的难题。
  非正式的比赛里,能不能说话要看你的对手喜好,好在沈暮并不严苛,反而和安岚有来有回地说话。
  安岚打出一颗彩球,站直身体,说:“刚开始学的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斯诺克的职业女选手那么少,自己上手打了才明白,对女人的身材来说,斯诺克球桌太大,球杆太长,随便打颗球都要接杆。本来就不是欢迎女人的运动,九球就好打很多。”
  而安岚的身高在女性中偏高,先天的臂长和腿长也很优越,加上脑袋转的快,打球也很有自己的风格。台球老师说过她是这项运动的好苗子。
  沈暮弯腰瞄准球,“我们这里斯诺克的职业女选手不多,如果你投身于这项运动,应该也能在世界排名里占到前列。”
  “我有这么厉害?”安岚坐在椅子上翘起腿。
  球杆前后来回多次最终慢慢打出去,沈暮站起身,走回自己的座位,“有天赋就赢过很多人了。”
  轮到安岚出杆,她思考的时间很短,打出的每一杆都利落果断。
  “我对台球没有那么多兴趣,它有趣,但我没感觉。况且······”她站直俯视整个球桌,找到了这一局的漏洞,“全心全意为一项运动,你都做不到,我又怎么能做到。”
  他们都是被出身和家庭胁迫的人,能随心做出的选择少之又少。但凡沈暮的家世没有那么显赫,家里没有那么多财产需要他打理家长愿意给他们兄妹选择权;但凡安岚生在一个普通的小家里,有一对长寿慈爱的父母。说不定他们不会在八年前的阴湿小屋里相遇,而是在某次公开赛现场狭路相逢。
  在那种情况下相遇,他们如今的关系还能是这样吗?
  安岚连自己经历的命运都一无所知,又怎么参透另一种命运可能,她也不在意那些,她只关注现生。
  不论打法,一局正经斯诺克的时间都要半小时以上,打过两三局安岚的早午饭也笑话了,放下球杆解开袖口透气。
  “不打了?”沈暮在旁边喝冰水。
  安岚抓了一把额头的碎发,摸到了发根处的汗,“不打了,晚上还有约,一身汗味去见人不太礼貌,回去洗完澡再去时间正好。”
  沈暮松松喉结下的扣子,无声地呼出一口气:“约的你请到公司的唐小姐?”
  “是她,她人还蛮有趣,适合当朋友。”
  安岚习惯用“有趣”来评价人,然后给这个人划出一个适合的界限,每个人在她心里都有稳妥的位置。
  沈暮想到的却不是这个人性格外貌,他想到的是唐月梨父母离异,和父亲母亲都不太亲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念书。
  按理说和他没有业务往来的人,沈暮是不会记得的。他和这位唐小姐任何一支亲戚都毫无关系,见面次数也屈指可数,沈暮却分外清楚她家的情况。
  原因倒也简单:唐月梨有一位关系匪浅的异性朋友,从高中时期就认识的挚友,她这位异性朋友姓楚,单名一个河,是安岚十七岁时的初恋男朋友。
第66章 familywith benefits
  成年人是不需要家长接送的,安岚既然有车也会开车,沈暮也没有专门送她赴约的必要,洗漱完穿着家居服在门口送她出门。
  “晚上去接你?”
  安岚坐在小椅子上穿鞋,尖头皮鞋的顶端看起来能戳死人,她仔细想了下:“我不确定几点才能结束,不用你去接,我可以叫代驾的。”
  “我们还可以有另一种选择,”沈暮拉开门,“比如,你不喝酒自己开车回来。”
  安岚站在门口检查是否有漏下的东西,对沈暮拐弯抹角的告诫嗤之以鼻:“不喝酒?那是不可能的,喝了酒大家才有话可说,光说话才没意思。”
  年轻人的想法沈暮不是很能理解,他只能单薄地嘱咐:“少喝一点,酒有什么好喝的呢?”
  “喝了酒人的大脑就会开始松懈,说话时会不自觉说出真实的想法,酒只有在这时候有趣又有用。”安岚向家长告别:“我出门啦,明天见。”
  送别了家里另外一个活人之后,沈暮本打算自己糊弄下晚饭,然后一整个晚上都用来看电影。这是在他接到妹妹电话之前的打算。
  打电话的妹妹不是刚出门的小妹妹,是忙到连和哥哥见面说两句话都没有时间的亲生妹妹。
  “哥哥,好久不见了。生活怎么样?”
  一对兄妹到了四十岁的年纪,很少还有心力去做出改变了,他们约定的西图澜娅餐厅一直都是同一家,尽管来的次数不多,侍应生还是一眼认出了熟客,带到他来到沈朝坐着的餐桌边。
  他们照常拥抱,客气地打招呼,在餐桌边坐下开启照常的叙旧。
  沈朝的长相和三十岁出头几乎没变化,她现在的生活完全按照她的想法打造。事业上同时管控两家公司,在业内的地位比他这位哥哥还要重要。感情上她也从不亏欠自己,有的是二十岁小男孩期盼她的垂青。
  安岚和沈朝相处的时间不多,十七岁的言传身教却影响她至今,做事风格和感情处理方式上学了沈朝九成。
  “感觉你比往常还要忙些。”沈朝将头发拂到耳后,露出耳垂上耳钉的硕大钻石。
  沈暮随手点了几个常吃的菜,他多年如一日地在同一家西图澜娅餐厅点同样的菜,听到妹妹的感叹眉毛都不动地回:“和ʝʂɠ往常一样,没什么特别的。”
  他们兄妹眉眼是镜像复制的,观感上却大相径庭,同样浅淡如铅笔画的五官,沈朝笑时就比沈暮更轻盈柔和,她像个小女孩一样挥手摇头,雀跃地笑道:“才不是呢,我们的小妹妹刚住进你那里,你家里热闹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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